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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病因、临床表现和预后的关系

一、病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临床表现和预后的多样性

任何事物都有存在的充分理由(充足理由律)是逻辑学的基本原理之一。任何因果关系中的原因都是多个必要条件的联合构成的充分条件。所以,疾病的病因不可能是某个单一的必要条件,而是多个必要条件构成的联合。如结核分枝杆菌是肺结核病发病的必要条件(因为没有结核分枝杆菌就不可能发生结核病),但当微量的结核杆菌侵入肺部时,如果机体的抗病(免疫)能力强,例如当机体通过卡介苗注射已经产生了细胞免疫和特异性抗体时,微量的结核杆菌在侵入时就可能被消灭从而使结核病的病理改变不发生或病理改变被局限化而不发病,这是因为机体获得了特异的抗病能力,不具备发生结核病的充分条件从而避免了结核病的发生;反之,如果机体的抗病(免疫)能力差,例如患有贫血、营养不良、糖尿病或肿瘤等慢性疾病,削弱了机体的抗病(免疫)能力从而具备了发病的充分条件,少量的结核杆菌侵入就可以导致发病,甚至引起血液播散型的病理改变。我国卫生部(WS196-2017)标准将结核病分为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活动性结核病和非活动性结核病;2018 新版肺结核分类标准为:原发性肺结核,血液播散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气管支气管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这与临床观察到的实际情况是符合的:肺结核病的发病与否、轻重程度和病理改变的类型不仅与结核杆菌的数量和毒力有关,还与个体的年龄、基础疾病、免疫能力、营养和代谢密切相关——结核分枝杆菌和抗病能力共同决定了发病或不发病、病情轻重和病理改变的类型。因此,结核病的病因是多个导致发病的充要条件的联合,缺一不可。同样,通过注射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提高了机体特异性的抗病能力,使机体可以预先消除导致这些疾病的必要条件,从而能够预防这些疾病的发生或使发病时的病情明显减轻,也说明个体的抗病能力与发病是密切相关的。

抗病能力在病理改变的类型和病情轻重方面的影响既是充分条件,也是必要条件。与结核分枝杆菌的数量和毒力一样,抗病能力对结核杆菌侵入时是否引起结核病、引起何种病理类型和严重程度的结核病是必要条件意义上的,因为抗病能力的强弱发生改变时,原来的病理类型和病情轻重就会转变为另一种病理类型和病情轻重程度的结核病,原来的就不存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抗病能力是发生某种病理类型和病情变化的必要条件。但抗病能力与外来的病因又有不同,抗病能力是机体内在的、基础性的、对任何疾病都有影响的、不随外来病因的变化而变化的、会随病情的变化而变化的一种病因,它与外来的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例如致病病原体(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衣原体、支原体或原虫等)、毒物、外伤等]不同,它不能决定疾病的性质是什么,但会参与决定病情的轻重和病理类型。当我们关心某种病理类型和轻重程度的结核病(结果)是怎么引起的时候,即需要由原因推断结果时,只知道结核杆菌的数量和毒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结合患者的抗病能力才行,在这个意义上抗病能力是充分条件意义上的病因。很明显,只有外来的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没有内在的充分条件意义上的病因,要确定某种病理类型和轻重程度的结核病是不可能的,就像只有氧气但温度没有达到燃点时不可能发生燃烧一样。所以,抗病能力可以理解为导致某种病理类型和轻重程度的疾病的充分条件。从充分条件意义上的病因才能够推出某种病理类型及病情轻重的疾病来,此时,充分条件等同于充要条件,但不能反过来用,知道了某种病理类型及病情轻重的疾病并不能反推出导致它发生的充分条件来,只能推出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来。因为同样的病理改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的疾病,可以由多种充分条件的原因引起。例如同为血液播散型肺结核,可以由抗病能力很差的老年人被结核杆菌侵入引起,也可能由患有糖尿病的年轻人由于抗病能力很差被结核杆菌侵入引起等,这些是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不同的地方。但充要条件的病因可以反推出充分条件的病因来,例如,知道了青年人患有播散型肺结核和糖尿病,可以推出患者的抗病能力很差和有结核杆菌侵入等。将结核病与其他疾病进行类比,可以发现所有疾病都是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与某种病理类型和病情轻重的疾病之间的关系。所以,假说中的病因是充要条件意义上的,不是单一的某种必要条件意义上的。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既能够推出某种严重程度的疾病来,反过来,也能从某种疾病的临床表现反推出充要条件的病因来。

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可以解释患Ⅱ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具备发病的充分条件),在细菌等致病病原体侵入、中毒或外伤时,发生较为严重的细菌感染性疾病、脓毒血症或败血症、器官功能障碍及内环境紊乱的临床表现,原因在于这些慢性疾病在之前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已经不同程度地削弱了抗病能力,从而构成了引起上述严重疾病和并发症的基础(充分条件),而不具备这种充分条件的中青年或慢性疾病的早中期,由于抗病能力较强一般不会引起这些严重的并发症。随着外来病因、年龄、性别、基础疾病、代谢、免疫能力等充要条件发生变化,原来的病理类型、病情轻重和并发症就会变为另外一种病理类型、病情轻重及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原来的临床表现已经不再存在。

假如把病因理解为包括外来的必要条件的部分和机体内在的抗病能力的充分条件的部分共同构成的充要条件,那么前者包括外来的致病病原体、过敏原、外伤、毒物、社会环境、精神刺激、饮食习惯和嗜好等,后者包括内在的遗传、免疫能力、基础疾病、代谢和营养、心理、年龄和性别等;在外来病因相同的情况下,内在的抗病能力就决定了疾病的发生或不发生、病情的轻重和病理改变的类型。例如Ⅱ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急性阑尾炎时较没有Ⅱ型糖尿病的患者更容易发生坏疽穿孔和弥漫性腹膜炎、脓毒血症和多器官功能障碍;糖尿病患者在发生呼吸道、胃肠道、泌尿道感染时更容易发生脓毒血症和败血症;老年和婴幼儿、合并有慢性疾病、器官功能障碍、免疫能力低下或代谢差的患者在发生类似的细菌感染时容易发生脓毒血症、败血症、器官功能障碍、内环境紊乱或吻合口瘘等并发症;而对没有基础疾病的中青年人,由于抗病能力强,类似的细菌感染时发生上述并发症的机会要小许多;骨质疏松的患者较健康人更容易发生严重骨折且不易愈合;肿瘤晚期的患者更容易发生感染、出血、梗阻等并发症且不容易恢复稳定;肝硬化患者行胃肠道肿瘤切除和吻合术后更容易发生吻合口瘘等。这样的临床实际经验说明假说中病因的概念实际上指的是导致发病的多个充要条件的联合,而不是某一个外来的必要条件。这应该成为假说中病因的预设前提,才能解释所有的疾病现象——病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临床表现和预后的多样性。

二、病因的冲突力量平衡说——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

如果导致疾病的外来病因如致病病原体、外伤、毒物等是明确的,有且使用了消除外来病因的特效药和(或)终止病理进程的手术治疗等,效果会怎么样呢?实际疗效并不如想象的都是痊愈,而是有的病情重、有的病情轻,有的痊愈、有的恢复稳定、有的发生并发症甚至死亡。这是为什么?假如预后只与我们是否进行了消除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的治疗有关,那么,那些不如人意的治疗结果又是怎么产生的呢?为什么同样的疾病进行类似的治疗在不同患者会出现这么大的差异呢?

临床观察发现,对没有基础疾病的中青年患者来说,机体内在的抗病能力强,有且使用了特效药和(或)终止病理进程的手术治疗后,病因会被很快消除、病理进程被终止而痊愈;而对抗病能力差的老年患者,即便没有基础疾病,衰老也能使器官功能储备逐渐减少,从而使代偿能力逐渐变差,当患者的抗病能力不能代偿病因造成的器官功能损害、纠正内环境和代谢紊乱、修复受损的免疫能力时,就可能导致器官功能障碍、内环境紊乱、感染扩散、出血或管道梗塞等并发症使病情恶化。当老年患者患有慢性疾病时更是如此。例如患Ⅱ型糖尿病的老年人在发生急性呼吸道、泌尿道或消化道感染时容易发生脓毒血症、败血症、感染性休克、内环境紊乱(例如高渗性昏迷和非酮症酸中毒)、多器官功能障碍等并发症;肝硬化的患者行胃肠道肿瘤切除和吻合术后容易发生吻合口瘘;骨质疏松症患者外伤时易造成复杂性骨折且不易愈合等。这说明病情变化和预后不仅取决于有没有进行消除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的治疗,还取决于机体内在的抗病能力的强弱。抗病能力的强弱与外来的病因一样参与构成了有利于痊愈与不利于痊愈的这一对冲突的力量,当这一对冲突力量中的某一方取得优势时病情就会向优势的一方所主导的方向转变。

当机体的抗病能力强,例如,没有慢性疾病的中青年患者、疫苗注射后机体产生了特异性抗体,在致病病原体侵入时就容易被体内的特异性抗体消除从而起到预防发病的作用,即便发病病情也很轻;假如发病之前没有获得特异的免疫能力,但如果机体能在外来病因的刺激下及时产生足够强的免疫能力来消除外来病因的时候,疾病也能较快痊愈。这可以解释某些感染性疾病的自愈现象。不同个体存在对这种感染能自愈却对那种感染不能自愈,或恶化或迁延不愈的现象,例如不同个体患流感病毒感染时自愈的时间长短存在较大差异,在都没有注射疫苗的情况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不同患者有的病情危重死亡、有的病情逐渐好转痊愈、有的临床表现很轻或没有症状和体征的现象,提示疾病的发病、自愈、痊愈或恶化现象与个体能否及时产生足够强的免疫能力有关。所以,疾病的发病、病情轻重、预后不仅与外来的病因有关,也与机体的抗病能力密切相关。

如果没有特效药消除外来病因也没有手术方法来终止病理进程、发病之前没有疫苗注射、机体也不能在发病后产生特异的免疫能力时,病理和病理生理改变将持续下去会造成各系统的器官功能受到持续性损害,引起内环境和代谢的持续性紊乱,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失代偿死亡。如果机体本来的抗病能力就差,患有慢性疾病和器官功能障碍时发生病情恶化和死亡的速度更快。所以,抗病能力是有利于痊愈的主要力量,是取得好疗效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抗病能力较强的基础上才能取得好的疗效。

当我们没有消除病因的特效药和终止病理进程的好方法时,仅进行营养支持、纠正内环境紊乱、器官功能支持和对症治疗只能为痊愈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并不能消除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有利于痊愈的力量只有机体内在的抗病能力,如果机体已经通过疫苗注射获得了免疫能力或自身能够及时产生足够的特异性抗体来消除外来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时,疾病会逐渐痊愈;如果机体不能产生足够的抗病能力来消除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或只能产生部分抗病能力使有利于与不利于痊愈的力量处于相持状态时,病情可能转变为慢性迁延不愈,例如乙型肝炎、肝内外胆管结石、异烟肼等特效药发明前的肺结核病等慢性疾病的稳定期,乙肝病毒、结核分枝杆菌、肝内胆管结石等仍将缓慢持续地损害肝和肺脏、削弱器官功能储备;每一次急性发作都会产生一次急性损害。病情将随着这一对冲突力量的消长而波动,最后可能因累积的损害使器官功能储备被消耗到不能满足代偿的需要时,就会出现器官功能失代偿和多器官功能障碍而死亡。

有利于痊愈的力量(机体的抗病能力)与不利于痊愈的力量(病因的致病能力)并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彼此融合、此消彼长、相互转换从而与预后密切相关的。

有利于痊愈的力量包括外来的部分和机体内在的部分:外来的部分包含外来的致病病原体、毒物、外伤的数量少、毒力小、损伤较轻、有消除病因的特效抗生素、解毒药,有终止病理进程(如去除结石、血肿、管道梗阻、引流脓肿、使血管栓塞再通等)的手术方式且没有禁忌症,有能够恢复被破坏组织的结构和功能的手术方法、有纠正内环境、代谢紊乱和进行器官功能支持的医疗条件、手术创伤小、应激反应较弱和生活环境和谐等;内在的部分包括没有对某些病因的易感性、抗病能力强、已经疫苗注射产生了特异的抗体和(或)机体能在外来病因的刺激下及时产生足够强的免疫能力、没有基础疾病和(或)器官功能储备足以满足代偿的需要等。

不利于痊愈的力量也包括外来的部分和内在的部分。外来的部分包括外来的致病病原体或毒物的数量大和毒力强、没有消除病因的特效药如抗生素和解毒药、没有终止病理进程的手术方式或有禁忌症,没有修复损伤的方法、没有纠正内环境和代谢紊乱、没有器官功能支持的医疗条件、手术创伤大、外伤重、应激反应强和生活环境不和谐等;内在的部分指抗病能力弱,包括患有慢性疾病、未经疫苗注射产生的特异的抗体、机体不能在外来病因的刺激下产生足够的免疫能力、或有免疫缺陷、有代谢障碍、没有良好的器官功能储备满足代偿的需要等。

这一对力量是冲突的、此消彼长的、动态变化的、可以和谐共处的,不是非此即彼的,对比的结果体现在有利于还是不利于消除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这一点上,决定着病情发展的方向——病情将向力量占优势的一方所主导的方向倾斜和发展,并随这一对冲突力量对比结果的动态变化而波动,呈现好转、稳定或恶化的趋势性变化。

当沿着这一对冲突力量的线索寻找临床证据时会发现,从人出生到死亡,这一对冲突的力量就一直存在着,从出生的婴儿到青年,机体的免疫能力逐渐健全,抗病能力逐渐增强,患病越来越少,或患病后越来越容易痊愈;到中青年生命活动达到精力旺盛、体力充沛、不易疲劳、很少生病的时期;随着衰老和(或)患有慢性疾病,出现活动减少、容易疲惫、精力不足、容易生病等,各系统和器官功能储备随之逐渐减少、机体的抗病能力被缓慢地削弱。随着年龄增长,抗病能力逐渐变差,这一对冲突的力量缓慢地向不利于痊愈的方向倾斜,渐渐地变得容易患病且患病后不容易被控制和恢复正常。

假说中的病因暗含着这一对冲突力量的预设前提,是在这种预设前提下,预设病因是充分类似的前提下来讨论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的,离开这样的预设前提,讨论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任何一个病例的发生、发展和转归,都可以从这一对冲突力量的平衡被打破从而导致病情变化的假说中得到解释和说明。病因的冲突力量平衡说由假说演绎而来,对疾病现象具有广泛的解释性和说明性,也间接确证了假说的正确性。

三、病因的多样性和治疗的局限性决定了转归的多样性

就像伽利略在没有发明望远镜之前就不可能观察到环绕木星运动的四颗卫星,就不可能开启确证哥白尼的“日心说”的正确性的历程一样,我们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方法同样依赖于科学发明和所用的工具。没有发明抗生素我们便无法快速治愈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当病因不清楚时我们便无法将病因消除,没有手术方法终止病理进程时,疾病链条的完整存在就会导致病情持续地发展。这既是急性疾病预后不好,也是慢性疾病不能根治的原因。而当病因明确,有了消除病因的特效药的时候,原来不能治愈(例如结核病等)或预防(例如乙型肝炎等)的疾病就变成能够完全治愈或能够预防的疾病。当有了终止病理进程的手术方法,例如急性阑尾炎行阑尾切除术、脾外伤破裂出血性行脾切除术、早期原位癌行肿瘤切除术、结石性胆囊炎行胆囊切除术等因为能终止病理进程而取得了治愈的疗效。这些都确证了假说的正确性。

要取得好的疗效必须消除病因和(或)终止病理进程。但受到科学发明和认识水平的限制,我们知道了病理改变不一定知道导致它的病因,知道了病因或病理改变也不一定有消除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的科学办法,当然就不能确保取得好的疗效。

然而,消除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不仅与病因清楚或不清楚、有没有消除病因的特效药或终止病理进程的手术有关,还与机体的抗病能力密切相关。如果机体的抗病能力很差,即便病因清楚、有特效药和有终止病理进程的手术方法也同样不能取得好的疗效。例如,在衰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末期,即便查出导致感染的致病病原体且有特效药治疗也不一定能取得好的疗效,因为抗病能力差就不能阻止病情的发展,新的耐药菌在不断地产生,原有的内环境紊乱和并发症还没有纠正和解决,新的紊乱和并发症可能已经出现。这都因为抗病能力消失了,取得好疗效的基础就消失了。稳定的疗效需要建立在好的抗病能力的基础上,就像高楼需要建立在坚实的(而不是松软的)基础上一样。这就是为什么类似的疾病,同样的治疗,不同抗病能力的患者会出现有的痊愈、有的好转、有的内环境紊乱不能得到纠正、产生并发症甚至多器官功能障碍的原因,也是病情危重时为什么旧的矛盾还没有解决好,新的矛盾还在不断涌现的原因。因为稳固的疗效需要建立在好的抗病能力的基础上,抗病能力是取得好疗效的基础或前提,这是假说在解释消除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时,暗含有抗病能力和代偿能力较强的预设前提。离开这个前提便不可能取得好的疗效。这个问题在后面会详细讨论。

根据假说可以推断,当病因不清楚时病理进程将持续进展。例如,当我们知道了某种恶性肿瘤的病理检测报告时并不知道恶性肿瘤的根本病因是什么,也就无法针对病因来治愈肿瘤,对中晚期恶性肿瘤,由于手术不能保证切除全部肿瘤,通过终止病理进程来达到治愈的目的,于是,只能寄希望于通过早期手术切除全部肿瘤来终止病理进程以达到治愈的目的,临床实践证实这在许多情况下是正确的。然而,这种手术方法对病理改变属于系统性或全身性的慢阻肺、Ⅱ型糖尿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就行不通,因为这些疾病的病理改变属于全身性或系统性,病理进程无法通过手术切除来阻断。

有了病理和病理生理改变的报告,虽然知道导致它们的病因是肯定存在的,也知道病因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根据假说并不能推出具体的原因是什么。具体的病因需要科学研究来揭示。假说的作用在于有逻辑性地指明了科学研究的方向和需要从哪里收集有用的证据。不错,糖尿病是由糖代谢障碍等原因引起的,糖代谢障碍是由胰岛素分泌减少和(或)胰岛素利用障碍等病因引起的,那么,导致胰岛素分泌减少或胰岛素利用障碍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虽然还不能直接确定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糖尿病,但根据已有的科学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排除其他可能的因素,将可能的范围大幅缩小从而指明研究的方向。

生活环境类似的同一个群体中,为什么这些人发生糖尿病,那些人不发生?根据因果律我们知道只有一部分人产生结果的事态(例如生活环境)肯定不是这个结果(糖尿病)的原因,因为因果律要求类似的原因产生类似的结果。大部分人都没有产生类似“结果”的所谓“原因”肯定不是真正的原因。同样,生活环境因素肯定也不是常见慢性疾病,例如慢阻肺、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发病的根本病因。既然如此,从慢性疾病发病具有家族倾向,个体化,发病后伴随终生的特点来看,这个根本病因应该是常态化地存在于患者体内的,可能与遗传了变异的基因组有关。在科学直接证实遗传与慢性疾病的因果关系之前,只能通过排除外来病因引起慢性疾病的所有可能性,来间接确证遗传与慢性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

根据假说可以推断,当一个疾病的外来病因清楚、有特效药和(或)终止病理进程的办法、在抗病能力较强时,就能打断这个疾病的链条从而根本治愈这个疾病;而当一个疾病的根本病因不清楚,无法消除根本病因和终止病理进程时,可推断这个疾病或者持续地缓慢进展形成慢性疾病,或者进行性恶化而死亡。

假说中的病因是引起疾病的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的集合,必要条件指如果缺了它,结果(这种疾病)就不可能发生。一个疾病之所以能够被完全治愈,肯定是因为导致它的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被消除和(或)病理进程被完全终止,即疾病的链条被完全打断从而取得了治愈的疗效。那么,当慢性疾病不能被根本治愈的结果已经出现时,就应该与导致它的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不能被全部消除和(或)病理进程不能被完全终止有关。虽然,引起慢性疾病的根本病因尚不清楚,但逻辑上它是肯定存在的。显然,弄清楚慢性疾病的必要条件意义上的病因对治愈慢性疾病是必须的第一步。

从慢性疾病具有个体化、遗传倾向性、发病后迁延不愈、反复急性发作和伴随终生的特征分析,它的根本病因应该是常态化存在的、内在的、有与遗传相关的属性。假如我们只能消除导致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的外来病因、控制急性发作时的病理生理改变来使病情恢复稳定,而内在的根本病因无法被消除时,病理改变就会继续缓慢进展,随时急性发作。由于慢性疾病总是在遇到某些外来病因时,而不是其他病因时急性发作,例如哮喘病和慢阻肺常在冬季急性发作,是否与患者对冬季空气中的某些微粒具有易感性从而引起急性发作呢?假如是,易感性是什么又是怎么引起的?易感病因又是什么呢? c+ROfjDYD9ltxU3OjoUMoDyJMipY9pfivKqKQUkcd37+82fo9Nb6v7RJugoXgN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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