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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活程度有待提高

第一节 标准与费用

一、生活标准之变迁

生活标准是根据社会地位而定的一种享受理想。生活程度是根据生活费用和经济能力,而达到的一种享受实际。社区政治的一个主要目标,就要提高生活程度。

生活标准不一定与财富成为正比例。有钱的人,假如社会地位卑下,或缺少关于享受的知识,是常有很低的生活标准的。社区内有许多“土财主”,在这米珠薪桂的时候,卖谷收入,比他们的任职机关的房客薪水,超过很多。那有钱的人,对于他的房舍也许很满意了;这收入较少的房客,却还情愿多花些钱,把房子再开几个窗子,以进阳光,而通空气。房主也只好根据本地“客工主料”的惯例,凑上些材料。

曾有些人,把鸦片之吸食,列为一个生活标准。六年的禁政,用了极大的行政力量,才开始把这种鸦片“享受”从新的生活标准里剔了出去。但是有“瘾”的人,在甲乙两场,都还能找到售吸处所。

打麻将牌是乡长自己也“玩”的,他们忘了违警罚法,认为赌博还不是违反生活标准的。在阴历年时,赌博更是公开,人人参加。许多住家门口和茶馆,都在赌着,围了不少观“战”的人。宪兵队似乎也无力与风俗相抗。

场期摆摊为人种牛痘的,用着带锈的小刀,把婴儿臂肉划开。用簪子挑些痘浆点上,然后用纸撚烘干,共种五颗,理由是“他一生只种这一次,所以要多种些”,取费六元。那刀和簪用满是灰尘的褪色红桌布揩了,放入油腻的竹管收起,便算完事。公医制度之推行,会使大家认为这种危险的种法,不合标准的。

社区也像个人似的,有它的生活标准。有的社区早已把报纸、邮局、电报局、电话局、较好的小学,和有效的卫生机关等,看作社区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标准了。在甲乡,这些是最近才由外力引进来的。社区自身,却还不感觉其重要。二十九年冬季那二等邮局,曾在两天之内,卖完一万元的汇票,大都是各外来机关之职员买了。乙社区商业虽较繁盛,但是除了场上的邮局,就没有其它公用事业。邮局附设的汇业局,只在场期忙些小额汇兑。大商银钱往来,是自行拨划的。

社区对于这种外力引进来的机关,有时感得累赘。教育部在甲乡,和在迁建区其它数处一样,办了两处完全小学。姑无论一个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应否在一个小区域内独自办理小学,对于这社区总该是有益的。但本乡公所并不欢迎他们,其原因:除了是对于外力侵入之反感,也是他们自以为原办的小学,已经很合标准了。

二、生产者仍需低廉物价

社区物价因为外力而高涨。生活费用确是贵了;生活程度提高了没有?果真提高,是那些人提高了呢?

(一)非农民之收支 小学教员和乡保职员,虽然有了米津,现金的报酬约20至40元,买不了多少米粮以外的生活所需。匠人、矿工和力夫,为数不多,力资虽高,大部也是吃了去。卖气力是要多吃饭的,一个乙场人力车夫在三十年二月拉了270元。其支出是每天“车份”(即“车底子”,即车租)2元,全月60元;公路月捐1元;月缴本县人力车同业公会职业工会12元,共计72元。余200元。每天伙食,在外须4元余,则实际所赚不过80元。拉长途回不得家时,住小店,每夜1元,则所剩更仅足养活另一个人。其妻每天能“编”两“件”小布(为20两重),可赚两三元。若非几个孩子全都夭折,夫妇二人收入,也不会显得富裕。又如三四月间,由璧山运洋布到内江480里之人力车,车夫二人,一拉一推。每100斤70元运费,一次最多280元。除去吃住及“车底”,回到家里,每人可净剩50余元,若有余力,不回空车,所余可多些。如每月拉二次,每人月剩不过100余元,不易养妻子。

场上商店之利润,没有数字。二十九年秋,甲乡一个有田出佃,有房出租,担任保长的布贩,因为还账急需,起了一个1000元的“会”,那餐席就先花了他几十元,此或证明,不是每个商人,都赚大利。乙场药铺,今年因物价高涨,都停止舍药。据说乙场布商有几十万乃至百万元之富的,但即使如此,也是少数。三十年二月二十六日乡公所召集商人报填本县商议捐调查表,最低资本(铺房在内)须500元,总共登记了330家,只有一家布店报10,000元。大家是都少报。

商人常就是离地的地主。他们的便宜,往往可以与地主们的混为一谈。

(二)农民与粮价 粮价高涨,农民收入增加,但生活程度提高了没有?如以二十六年抗战开始时的农民所得与所付物价指数皆为100,则乙县农民所得物价指数,是由一月之195,涨到八月之408。同时所付指数,则由258涨到536——每月所付指数,都比所得的涨得快。二十七和二十八年的平均指数也是所得低于所付。所调查的其它四川14县,除了3县都是如此,(详见中央农业实验所农业经济系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编的农村物价汇报第五号。)在八月以前,粮价之涨,显然未使农民收多于支,以把生活程度提高。

但二十九年秋收以后,粮价加若干倍地狂涨了。甲场每斤米价(乙场米价总是较贱):二十九年五月一角五分,十月五角五分,十一月一元一角,十二月一元一角,三十年一月一元二角,二月一元三角,三月一元三角,四月一元五角,五月二元,六月二元八角。二十九年秋后和三十年夏初,两次狂涨,致使九个月中,米价涨了五倍。农民所得如此之高,所付则显然较低。例如盐,二十九年秋八角一斤,三十年六月仅涨到一元五角。这种利益是所有的农民都得到的吗?先分析一下农佃关系,以求解答。

关于农佃比例(%),甲乙乡都无统计,似可引用甲乙两县的材料:

(摘自四川建设厅编,《四川省农佃问题调查》,载四川省政府二十八年三月编《四川统计月刊》一卷三期)

这些统计,虽不能告诉我们各类农民实际所得究有若干,但可指示,谷价高涨之后,各类农民之比例所得(或所失)是什么:雇农自然沾不到谷价高涨的利润,因为他们的工资是先定了的现金。佃农占了多数。他们是有谷进的。但是自食之外,通常总不会有多少余粮换取现钱或其它生活所需。少数有余粮可卖的自耕农,得了收多余支的机会。最便宜的是地主,因为谷租最普通。

而且谷价贵了,地价跟着高涨。二十九年夏间,甲乡地价,每“石”300元,十二月初就加到700至800元,有人以20石田卖14,000,很快就出脱了。十月间乡公所呈请准收中资佃农捐时说,“本乡全年田土买卖200,000元”。地价高涨,自不止此数了。地价高了,占多数的佃农,不要说买田地的希望减少,他们所负的地租,当然也跟着高涨,才能达到地主认为投资应得的利率。

连县府在乙乡的公学田产都加租了,竟加到田面56%到81%,二十九年还只是48%至70%,平均增了一成。

在乙乡之七处乙县公学田产(以旧量的石为单位)

加租之外,地主也有加押金的,理由是谷价高涨,以前的押金太低,则“佃客”可以借口收成不好而少缴租谷,到那时再将太少的押金来抵补,地主会受损失的。要加押金,他们可用退佃方式,换那肯缴较大押金的新佃农来。

即使佃农能有足够的粮食吃了,其余生活所需仍要高价买来。有债也不一定还得清。债息常是谷物。甲乡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许多案子,便是关乎谷息债的。有一件是仅欠了最近两年的息谷共四石,就比原借200两银子的本钱值钱多了。债主要息谷,而不允照以前的市价折钱。乙乡债主有的说:县府规定,即使是谷物息,利息也不得超过二分。实际没人注意这法令。陪都银行的比期存款都涨到二分四分之间了,何况乡间原就是高利贷的。

粮价贵了,于是只便宜了有粮可卖的,和一些能照合理利率的现钱偿付谷物息的,那些少数农民——一些自耕农和地主。但他们现在也并不完全满意。乙乡一个拥有40老石田地的地主,向我诉说:田谷与佃客六四分,就得24石,二十九年秋收七成半,实得18石(54市石),缴仓谷1.5石,卖军谷1.8石,(发价计应93元6角)、再付田赋,寒衣捐,征兵费等捐税1.3石(似太多说),余约13石。除本人一妻一子和雇工全年吃去外,尚余5至6石作“应酬”。以500元一石谷计,每月即有200元之“应酬”费用,而他仍然诉说自己田地太少。

三十年四月八日重庆××日报读者信箱一封信,可以摘作参考:

最近在我所住的××场(按即我们的甲乡),流行着一种普遍运动——加租,加押佃。这已经……是大多数地主的行为。……

……四川佃客租佃以前,例须先缴押佃银,佃银重者租谷少,轻者租谷多。于是一般大地主宁愿多收租谷,少收押佃银,以获厚利。而一般中等地主,更因需要殷切,即多收押佃银,少收租谷,形成一种半典当,半租赁的性质。大抵有田25石,取押银300至1200两(按三十年更有某田60石,押金2000元),取租谷8至12石。……现据读者所知,25石之地主竟有要求加租至16石者(按系六成余),其他任意加租者不可胜记。而所谓25石,系指田契上之字面而言,川人谓之“谷面”,实际即遇丰年,亦断然难获25石定数之收成。至少亦有三至四石之“虚头”在焉。似此情形,佃客如照数缴纳,终年辛苦所得不过五六石。而此种佃客必需成年劳动者二人,主妇一人,耕牛一头,经常为土地工作。此外尚须担负子女三四人之衣食。此区区六石,如何足供半年之需要。当然有些人可以说,其余半年有杂粮可补充,断然不致挨饿,殊不知川东农田,秋后必需储水,以防旱灾。于是可种杂粮之面积,已经缩小到最低限度。将所有田塍尽量利用,所得亦不足道。且春耕秋收必需雇请零工,工资伙食必需200至300元。再加各项捐款。……

……1800的押金,在佃客缴纳地主的时候,物价是正常的。……问题在今年现在发生,这点钱的作用是逢低到不堪设想的地步。此在地主,不过是将新佃客的押佃用来归还旧佃客,不但毫无损失,而且他早已利用旧佃客的押佃,囤谷买田,获利十倍了。

……不是由于佃客数量的增加,并不是……新佃客从旁的职业界大批投入佃农的圈子,来和旧的佃农争饭碗。……佃客则如一群蜂,一鞭打下去,他们群起狂飞,绕巢三匝,仍然栖息在原来的巢穴上。

由于地租之仍能高涨,可以证明佃农没有因为改行或它去而减少。即使它去,如甲乡二十三保等地秋后退佃,户口徙出,以致一保只剩90多家,不过是旧佃客离去,以后再补上新佃客而已。为什么佃客不改行或它去,大概因为这是不易的:改行需要新训练,它去要有大胆量,离乡背井,不合农民之惯性。而且押金也束缚着他。有一佃客,重庆找到工作,就是因为地主扣住他400元的押金,而不能往就。

由此看来,物价高涨对于占民众多数的生产者,殊无利益。乡公所乃至上级政府都在努力平抑物价,尤其米价,效果尚微,至于加租情形,还未见明令禁止。 0eM03HuWbpioz+DpRc4xzOTBa3Ldw/sd9cl0C/bwCYK17pOMPidLUbuCjb8jMiz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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