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甲乡南北平均10公里,东西平均7公里,则全面积为70方公里。每方公里平均280人,与本县之275人(见胡著四川地理,106页)相近。估计乙乡南北6公里,东西8公里,则面积为48方公里。每方公里240人。
这种流动,有的是家族关系,有的是经济关系,婚姻使一部分女子交流着。没有遇见过招赘的情形。分家出去却是常见的。甲乡长现在安家于第八保的公路旁边。原籍东山的十二保,还有他的“大公”一支。一个仓储委员与五里外的又一富户,是近本家。妻妾众多,将家分设的也有。由乡间分出一部分人到场上设铺开业,也是一种分家方式。
由乡至场开业,也是一种经济性的活动,和租卖房舍,因而他迁一样。但更显著的经济流动是招佃和退佃。二十九年十二月间,受训保长回乡实习编查户口,发现第二十三保及其附近各保,户口减少。他们解释,这是秋后退佃的结果。这些迁出的户口,有多少迁往它保了,有多少因为安全雾季到陪都作工去了,没有统计。退佃似乎都能以招佃补上,因为佃工还不太缺乏。
也有些铺子,因为选择了更好的房子或地势而迁移的。其理由也是经济的。
这可分两类:强迫的和自愿的。抽服兵役,征修公路或机场的工役,和有些保派送到区署和乡公所作队兵等,都属强迫类。逃避兵役而它去的也可算作这一类。甲乡巡察队20名,乙乡警备队27名和服工役的人(乙乡为修机场征150名),都是有伙食的,短期可归的。
甲乙两乡,究竟出兵多少,没有可靠统计。二十九年九月七日甲乡公所出征军人家属调查表,只有57家,显然太少。同年十月时全乡积欠180名,三年多所征的兵,不会比所欠的少3倍。
三十年乙乡户口表,载“他往”195人(男183、女12)占人口2%弱。其中一半往外省,四成外县(女口都只是往外县的),一成外乡。为何他往,表上未列。只可猜测,他往人数必未完全包括短时回来的,如上学、征工、贩运、“走人户”(即探亲戚)等。即使他往男子一人三人,全是应兵役出去了,自二十六年七月至三十年三月调查时,共有44个月,每月以27保计,仅征4名,未免太少;何况此种“他往”人数决非单指出征的。贵州定番第三区22882人,自二十六年九月至二十八年六月22个月,共征出244名兵(无欠)。其后半11个月的实数为128名,可见征兵率大体是一律的,每月11名。22个月征了人口1%稍强,44个月应征2%强(假定人口数量不变)。乙乡普通人口10381口之2%,应出兵约220名。甲乡人口18635应出兵约400名。乙乡220名,剔除三十年二月以前欠额,实出约180名。他往男数虽与此几同,但不可能单指服役壮丁。甲乡二十六年七月至二十九年十月,39个月中,欠兵180名。如果22个月应出兵真是人口1%,则39个月应为1.8%,则甲乡于92个月应征350人,而欠兵就有一半还多,成绩恐怕不会如此之坏。则44个月所出兵似不止人口之2%强。实数似亦不止400名。
自愿外出的,更无数字可以参考。他们大多是到它地以及陪都,去经商、作工或求学的。甲乡有办了教育或农业两专修科的私立乡村建设育才院。它没有本乡学生。士绅想办中学,却无下文。乙场有办了一年的私立中学,教职员19人,学生107人,对于本地影响还小,于是中等以上学生,都须出外读书。乙乡某生往北碚上学,中途行经某乡,被拉去当兵,家人奔赴保出。
出外经商有远到云贵的。乙乡布商去的更多。
甲乡有在县府作公务员的,也有在省府作科长的。以前一联保主任辞职外出,说是一“游宦”,乃是跟一个作县长的朋友,作一小事去了。
甲乡三十年五月一日,乡公所送一志愿兵,是这二社区仅有的志愿兵的例子。
甲乡公所二十九年九月呈文有谓,“抗战以后,中央机关,迁建来此,人口较平时陡增三分之一以上”,便该有6000人以上了。实际上迁来的中央机关,主要的只有10个,加上育才院、卫生所、社会服务处、迁建小学等,运职员,带眷属,恐无6000之多。由各机关的职员宿舍和通常租用的以两三间为单位的民房,可以看出他们眷属都极简单。与这些机关无关的外籍人,为数尤少。
甲乡迁入人口,虽恐无6000,但迁入必较徙出为多。因为徙出人口,或仅千人:服兵役的400,服工役的100余。本场并非货物集散地点,远出商人甚少,即使出外运货,亦必短期即归。技巧工人,因无训练机会,恐无多外出。至于粗工,则本地需要已多,工资亦已不低,徙出恐亦少。
乙乡他往人口,统计表仅列195人,显然太少,已如前述。迁入人口却必更多。因为虽然只迁入了几个提倡生产的(如福生庄办事处,棉纺织训练所),和几个教育的(如私立中学,平教会办事处)机关,而且每个机关都不会超过20人(眷属在外),但是只那一个军事学校,不连眷属,就有536人。宪兵93人。
场上常见的化缘道士,摆摊相士,以及补锅之类的手艺人,许多不是本乡人,但是流动性太大,可不计算。
这种人口流动之增加,理论上应该增加了社区接触之分量。但有许多接触由于态度,风俗和经济利害之不同,而不调和,甚至冲突。跟着机关迁入的人口,常以机关为中心,建筑房舍,自成单位。有时还要组织消费合作社。即使租住民房(当然皆以机关附近为限),也因为语言、习惯和社会地位,而难与本乡民众立即密切接触,又因他们所属,都是大而有力的机关,乡民常是敬而远之。有时也产生偏狭的地方观念下的误会。某机关的职员到外面来,常须经过一个摆渡,有些不给渡钱的人,恰是外方口音的,于是摆渡娘推论了,大声谩骂“下江人”都是坏的。每个机关所占地面不大,本地人又夹杂在附近居住,而且这些核心化的机关(在甲乡)又都是有共通性和相关性的。跟着它们来的职员和眷属,彼此间没有形成“迁民社区”观念,而本地人对他们也无从分辨,统目之为“下江人”。这种下江人之来临是战争的结果。他们对于社区中希望(一)地方治安良好,(二)物价平抑有效,(三)对外交通便利。这第三点,更非社区本身所能为力的。
本省人,如川北的,有的带了妻子,来作泥瓦匠;也有许多作了机关工友的;有的为生活所迫;有的则为逃避兵役。他们与土著没有什么文化上的差异,本乡人也不因他们腔调稍微不同而加以歧视;勿宁说他们的劳力是本地所欢迎的。但他们在社区组织中,仍只是少数的浮萍而已。
如何有效地利用外力,使渗入社区共同意识,是从事社区政治者所要深切研究的。迁入超过徙出的现象,是战时都市附近应有的。因为战时都市,不但不能吸收工人,反而因为避免空袭牺牲,大量疏散人口。这对于社区内劳力之供给,发生什么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