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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至少在我看来,阿尔斯顿 以及福多和卡茨 的文章尽管出色,但都没有充分回答上述问题。首先,我认为,他们都没有充分认识到“哲学陈述都是先天的”这个论断所带来的困难。福多和卡茨这样写道:

卡维尔的立场阻碍了人们充分理解日常语言哲学,因为牛津哲学家在讨论语词的使用时是在从事某种经验研究,而不是在揭示先验逻辑的真理……到目前为止,牛津哲学家与语言学家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的侧重点不同。从传统上讲,语言学家关注语音学、音位学、词法、句法方面的问题,而牛津哲学家们则几乎全力倾注于意义问题。有些牛津哲学家与众不同,而这只在于他们技高一筹,特别擅于就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如何使用英语揭示出微妙隐晦的事实。至于在确证和否证的方法方面,他们既与语言学家也与其他牛津哲学家无所区别。

这段话所含的意思是,牛津哲学家只不过是一群天资颇高的业余语言学家,热衷于探究我们的语言中某些迄今仍被忽略的特征。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的确可能列举语言学事实来支持他们的结论,实际上他们也经常这样做,但是,这些结论并不属于语言科学的范围:它们是些哲学结论,得出这些结论的人是在从事哲学而不是语言学。

如果福多和卡茨的假设成立,那么科学的语言学就会替代语言学哲学。尽管阿尔斯顿比福多和卡茨要谨慎得多,但是他所预见的恰恰是这一发展趋向:

对语言做纯粹形式上的分析,这本身并不能为哲学家提供哲学上的结果,尽管如此,这种分析会划分出一些通类,而哲学家满可以用他自己的方式来考察这些通类并因此获益 。也就是说,语言学家通过形式程序所发现的通类差别可能与某些重要的概念差别相重合,于是,哲学家就可能从这些形式结论得到关于概念差别的提示……当然,若有一天语义学发展成熟,和语法一起融入了结构语言学,那时这两种研究工作在方法上的差别以及在结论的逻辑地位 [1] 上的差别就很可能趋近于零,虽然两者的最终目标仍然不同。 [2]

我在这里要再一次否认语言学与哲学的“方法和结论的逻辑地位”可能相同。的确,哲学家会使用语言学资料,这些资料可能是他自己发现的,也可能是从专家那里借用的,但是,他必定要超越这些资料,得出逻辑地位完全不同的结论。


[1] status of conclusion ,这里若只说“结论的地位”就很不清楚,因为汉语的“地位”比英语的 status 宽泛得多。作者始终谈的是“逻辑地位〔身份〕”,故直接译作“结论的逻辑地位”。——译者

[2] status of conclusion ,这里若只说“结论的地位”就很不清楚,因为汉语的“地位”比英语的 status 宽泛得多。作者始终谈的是“逻辑地位〔身份〕”,故直接译作“结论的逻辑地位”。——译者,第719—720页。 wK+icZ6NgbOsUFXZyJiKMcShls4PDYRvMcMvLVsVyhquh75/xS/K5fRA9+tlA3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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