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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近些年来,乔姆斯基及其同道发展出了一套颇具魅力的学说。 他们声称,人生来就具备一套习得语言的天然机制。依靠这套机制,孩子能够很快掌握任何一门自然语言,其所以如此,盖由于所有自然语言表现出相同的基本特征。除了心理学证据而外,他们还援引如下事实:所有自然语言都可以互相翻译,而且翻译的难度远不及人们所想象的。这一点人们习以为常,其实是个令人惊奇的事实。再者,所有自然语言都是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都可以用相同的语言学共相来描述。如上所述,语言学家从事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经验研究:他所要寻找的是某种语言的规则。他知道自己期望得到什么,而他的期望并不落空。他找到了音位、语素、句子要素的结构以及各种转换关系。也许所有这些事实都可以用语言同源的假设来解释。但无论这个假设是否成立,人类的语言共有某些基本特性,这一点似乎不假。就我们当前的目的而论,重要的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必须像卡茨等人建议的那样,把一种语言中与哲学相关的方面限制在所有语言都共有的那些方面呢?根据我前面所说的,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必要。有些哲学命题反映的是某种特定语言的某个特殊方面,有些哲学命题则与共同的特征相应,前一类命题之为真殊不亚于后一类。不同之处只在于前者比后者要更难翻译一些。我们尽可以希望,重要的哲学命题会是后一类型。实际上,虽说牛津学派哲学家的一些论点超乎寻常地精微,但它们照样能翻译为其他语言,并没有太大的困难。 /xDOQQyTirtOezFOIMf82EanyZblKNdcimeKLb8dQvPTMLpz6TsD2miD+Lwy9j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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