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引导我们进入第三个论点,这关涉到卡维尔的“讲母语者”的“绝对不容置疑的陈述”。 卡维尔的论点是借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框架和用语提出来的。关于哲学应当探询的是什么,他给出了有些多多少少带点儿“神秘”的教条作为结论。如果我们去掉这种神秘主义的装饰,剩下的大致是如下的观点:哲学家本人是讲母语的人,而且对他自己的语言格外精通,他是在同自己或者同其他讲母语者争论。精通一种语言意味着说话人不需要对下面这类陈述(绝对不容置疑的陈述)提供证据:“在这些场合下我们会说……”或看“这样的事情我们会叫它……”。“他问的这些问题,我们能够通过回忆人们所说的或所意指的东西来回答,或通过掂量他自己对想象的情境的回应来回答。” 既然语言是我们的语言,我们将发现一些关于我们自己的事情,确切地说,我们提醒自己一些关于我们的思想方式的事情,我们所忽视所混淆的事情。卡维尔引证维特根斯坦说:“我们这种探究的要点在于,我们不是要通过它学习任何新的东西。我们所要的是对已经敞开在我们眼前的东西加以理解。” 但若我发现你的说法与我的不同怎么办?好,这正是我们所发现的东西;这种见识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可能完全是个谜”,“我们不理解(陌异国度)的人”,“我们无法进入他们的角色”。 哲学所要获得的是自知:关于我们自己的知识,关于我自己的知识,而我们和我可能同别人有别。那么,关于我的思考方式,所有的语言学结果能告诉我什么呢?它怎么能帮助我克服我思想中的混乱呢?无论人们怎样看待《哲学研究》中的方法,卡维尔对维特根斯坦思想的解释看起来是忠实的,有启发的。我大概是最不可能低估维特根斯坦方法的人,但是我不认为它使得语言学的研究结果对哲学变得无关紧要,当然,首先需要恰当地理解这些研究结果在哲学论证中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