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仅仅指出语义学对实际研究工作没有助益,这还不足以解释赖尔和卡维尔这些哲学家为什么很不愿意在哲学园地中容纳语言学。他们还提出一些论点,而且是颇具说服力的论点,论证说绝不能用语言学成果来支持哲学结论。如果这些论点是正确的,那么,无论举出多少实例,我仍然注定是在幻觉中辛苦操劳——因为,虽说事实胜于雄辩,但面对完善的论证事实却也无能为力。所以,我现在就概括一下这些论点。我这里不限于赖尔和卡维尔提出过的论证,而是拓宽和加深他们的论证,以便把那些从根本上反对日常语言派哲学的作家们的争点也一道表达出来。
第一个反对意见是一个很难对付的观点。这个观点可以这样表述:语言学的研究结果是经验性的概括,因而是表述偶然事实的。哲学命题则相反,它们不是经验性的概括,而且也不能由经验性的概括来支持。所以,语言学结果都不能等同于哲学命题,也不能支持哲学命题。语言学家们自己都想当然地接受了这个论证的第一个前提。福多和卡茨也一样,他们追随乔姆斯基,大力强调语言学和其他经验科学的相似之处。现代语言学所采用的假说—演绎式的上层建筑只是更加强化了这个类比。这个论点的第二个前提涉及哲学的先天性质。也许有些人对此有争议,但是我的论争对手通常持此观点。我可以从他们自己的立场出发来讨论这个问题。有趣的是,那些捍卫哲学纯粹性的主要人物的言词常被原封不动地用来阐明他们的观点。卡维尔说,哲学家们所感兴趣的,是先天的东西,其基础则是讲母语者的“绝对不容置疑的陈述”。 在类似的上下文中,R. M. 黑尔忍不住谈论先天综合命题。 按照维特根斯坦自己的说法,哲学家“关注的不是现象,而可以说,关注的是现象的可能性。” 哲学家的句法是“逻辑”句法,他的逻辑呢,再次引用卡维尔,是“先验逻辑”,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或是语义上的逻辑。 哲学家要探究的语法是“深层”语法: “这种知识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法’,——康德所称的‘先验’知识。” 用赖尔的话说,“逻辑句法的规则既不属于一种语言,也不属于多种语言,它属于言说。” 人们纷纷托庇于康德的麾下,防御语言学家攻入哲学的领地,但若我们想到在那些过分热衷宣扬“哲学语言学”的著作中,的确冒出了不少幽灵,让人大感不安,我们就不难理解上述倾向了。采访讲各种语言的当地人,把对话制成录音,把大量书面记录材料交给电脑处置,这些办法真的可以解决哲学问题吗?……
那么,上述论点是正确的了?不,不是的。不过,真正有意思的,并不在于论点的前提皆为真但论点本身却不正确,而在于尽管卡维尔们清楚地看到了使这个论点不能成立的关键,却仍然看不到这个论点是错的。我自己下面就来重述这个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