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河流水资源的退化问题与共有产权、集体行动以及再分配体制的延伸和扩展密切相关,那么,要解决中国北方地区河流断流及水资源所面临的困境,需要从产权、集体行动和体制三个方面入手,通过信息、组织、规范、制度、政府以及产权界定和必要的市场手段,促进中国北方地区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自然条件和社会现实已显示,华北地区的水资源短缺以及脆弱性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思考水资源问题的成因以及解决途径时,从需求的角度来考量显然更容易切入问题的实质。也就是说,水资源问题的实质是需求问题。
首先,水资源信息传播和交流具有促进公众资源保护意识的功能,同时也是公众在节约资源方面达成一致的重要基础,因为在一个大集体中,如果个人不知道其他人是否节约,那么其节约行动的动机也就会减弱。因此,信息的沟通是促进公众进行节约合作的重要机制之一。
政府与市场机制的运行逻辑不同,因此,他们的适用范围会有差异。公共资源的退化问题,某种意义上是社会行动的外部性的结果,而外部性问题本身就是市场机制失灵的表现,因此解决外部性问题、保护公共资源,依靠市场化改革是行不通的。但这并不否定在政府主导下,运用一些市场手段,如价格和交换等方法的有效性。
政府在公共水资源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包括提供强制和提供激励两种方式。强制的手段是指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来控制和改变社会行动选择的结构。强制的方法还包括税收或者强行征收资源费等措施,来控制或干预个人的某些行动选择。强制的手段在公共资源面临紧急危机时,合理地运用是必要的。但是,政府同样可以通过奖惩体系和意识宣传与动员等方式,对节约和保护公共资源的行为加以奖励,而对浪费及不合作行为予以严厉惩罚的方式,来调节个人的行动选择,转变那种影响资源保护的社会行动结构。
总之,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水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最为根本的途径就是在政府主导下,运用必要的政策管制和市场手段,促进公众的节水合作,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