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感知到的对象与我们身体的大小、感觉器官的灵敏度、可感知范围,以及我们的主观意图都是相匹配的。南加州的沙漠对于西班牙人来说是穷山恶水,但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则是衣食富足的家乡。布须曼人 能认出动物在沙地上留下的细微痕迹,能在卡拉哈里沙漠光秃秃的原野上认出很多特殊植物所生长的地方。尽管拥有不同文化的人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大大小小、千差万别,但它们都可以纳入一个共同的范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所在意的东西既不会太巨大,也不会太微小,比如说,我们会留心于灌丛、树林和草地,但不太会注意每一片树叶和每一棵小草;我们会看到一堆沙子,但不会看到其中的每一颗沙粒。人与动物之间会有情感,但是当动物小到一定程度,这种情感就很难建立起来了,例如鱼缸里的金鱼和孩子们玩的小乌龟。细菌和昆虫一般不会为我们所察觉,也就谈不上感同身受了。另一方面,我们能看见星星,但仅仅像看适当距离天花板上点点的灯光一样。作为抽象的理解,我们的思维能计算出星际间的距离,但是我们无法具体去想象100万千米到底有多远,甚至连想象1000千米有多远都很吃力。所以,无论一个人曾经多少次往返于美国东西海岸之间,他内心也无法对这段距离建立起感性的概念,他所能看到的不过是画在地图上的那条航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