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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古英语

33. 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对英语产生了实质影响的第一个重要历史事件,即日耳曼部落定居不列颠。随后我们将陆续处理的其他重要事件有斯堪的纳维亚入侵、诺曼征服和文艺复兴。今后史学家一定还会再加上英语在美洲、澳大利亚和南非的传播。但它们在重要性上无一可与英格兰人第一次征服不列颠相提并论,这一事件对世界的未来寓意深长,影响之大或许前所未有。遗憾的是,我们对入侵者及他们入侵时当地事物的状态,知之甚少。我们不知道入侵具体是 什么时间 开始的,通常依据史学泰斗比德(Bede)将时间假定为公元449年,但比德做如此推定时,该事件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三百年,在如此之长的时间里,很多事可能已遭遗忘。许多因素似乎表明,应将日期大幅度提前 [24] ,然而不难想象入侵者并非一拥而入,而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有游牧部落陆续到来,因此日期问题无关紧要,如果我们说经过耗时久远的一系列日耳曼入侵之后,在公元5世纪下半叶,不列颠大部已在其掌控之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34. 这些入侵者是 什么人 ,从哪里来?这个问题也颇具争议 [25] 。据比德说,入侵者属于盎格鲁、撒克逊和朱特三个部落。就英语有三种方言——或者说是三个方言群——而言,语言史证实了这一陈述:位于北部的是盎格鲁方言,可分为诺森布里亚(Northumbrian)和麦西亚(Mercian)两大分支;位于南方大部的是撒克逊方言,其中最重要的是西撒克斯(西撒克逊)方言和肯特方言,肯特自古以来一直是朱特人的定居地,这些人与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在语言上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不像各个历史时期的日德兰半岛居民那样讲丹麦语方言。尽管撒克逊人口比盎格鲁人口多,但后者的影响举足轻重,以至于他们的国家被称为英格兰(〈古英〉Englaland[盎格鲁人的土地]),他们的国民被称为英格兰人(〈古英〉Englisc[盎格鲁人],Engliscmon[盎格鲁人],亦可比较Angelcynn[盎格鲁族],Angelþeod[盎格鲁人]),他们的语言被称为英语(〈古英〉Englisc[盎格鲁人的语言],Englisc gereord[盎格鲁人的语言])。与英语相似性最高的欧洲大陆语言是弗里斯兰语,有趣的是,弗里斯兰语分别与肯特方言、盎格鲁方言有共通之处,甚至与分布在最北端的盎格鲁方言分支也有共通之处,而这些共通之处恰恰是这些古英语方言与文学语言西撒克逊语的不同之处。肯特方言与西弗里斯兰语尤其相似,盎格鲁方言与东弗里斯兰语尤其相似 [26] ,这些事实使我们有理由将弗里斯兰人看作英格兰人从欧洲大陆向其他地区移居之前的邻居和亲戚。

35. 这些殖民者抵达不列颠时,听到的是哪一种或哪几种语言呢?不列颠的原住民说凯尔特语,但罗马征服产生了哪些影响呢?罗马人统治这片土地已有几个世纪,难道他们没能复制在西班牙和高卢的成功,让原住民学会拉丁语吗?若干年前,波加切尔(Pogatscher) [27] 曾提出以下观点:统治者成功地推行了他们的语言;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听到的是一种处于全盛时期的布立吞—罗马方言。他赞同赖特(Wright)的观点,认为如果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从未来过,我们现在应该操着一口与法语十分接近的新拉丁语。但此观点遭到了洛特(Loth) [28] 的猛烈批评,波加切尔不得不在随后的文章里 [29] 撤回前言——即使不是完全撤回,也是做出了很大程度的让步。他不再主张拉丁语曾经是不列颠的 语,不过他也不认同洛特的极端观点,即罗马军队撤离后拉丁语就从不列颠消失了。可能的情况是,生活在乡下的人说凯尔特语,而生活在城里的人(或者部分城里人)说拉丁语。无论实际情况如何,既定事实是:英格兰人登陆不列颠时发现,当地人与他们语言不通。他们自己的语言是否因此受到影响?以何种方式?程度几何?

36. 在《学生用英国史》第31页,作者加德纳(Gardiner)采用弗里曼(Freeman)的观点写到:“若真有古不列颠凯尔特词进入了英语,应该是像gown(长袍)或curd(凝乳)这样的女性常用词,或者cart(大车)或pony(小型马)这样的农业劳动者常用词。那么,该语言证据可以用来支持以下观点:很多女性和农业劳动者未受到征服者的影响。”此处似乎存在可从中得出重要历史推论的凯尔特影响。然而,不幸的是,其所举之例无一可起证明之用。gown一词并非古凯尔特语,乃14世纪取自法语(中世纪拉丁语gunna);curd同样也只能追溯至14世纪,若乃古时从凯尔特语引入,其定会出现在古文本中;“凯尔特语词汇与英语词汇之间,就算有关系,也无从确定有何关系”(《新英语词典》[NED])。cart可能是英语本族词,虽然出现在凯尔特诸语中,但“于其可能是外来语”(《新英语词典》),系借自英语。最后,pony [30] 来自低地苏格兰语powney,后者来自古法语poulenet,意为“小马驹”,即poulain“马驹”的指小词。同样地,其他被说成是凯尔特语的词汇,大多是凯尔特人从英语借入的日耳曼语或法语,否则的话,其在英格兰的使用时间不会超过一二百年。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对于帮助我们了解一千五百年前这两个民族之间的关系,都无济于事 [31] 。现代调查研究的最终结果是,(除众多地名之外)从不列颠土著语进入英语的词大约只有十余个(其中包括ass[驴],bannock[大麦饼],binn[容器],brock[獾])。数量如此寥寥,该作何解释呢?该如有些作家所言将之归结于残暴的征服吗?——凡是没躲进深山的布立吞人(Britons)都被英格兰人给杀死了?然而,这种大规模屠杀假设已被萨克里松以地名中的凯尔特语元素和在盎格鲁—撒克逊人中经常出现的凯尔特语人名为据推翻了。布立吞人不是被灭绝了,而是被他们的撒克逊征服者吸纳了。其文明与语言消失了,但其种族存留了下来。另一方面,仔细考察语言间发生词语借用的基本条件将会为解开该谜团提供线索 [32] 。从某个角度看,整部英语史可以用一连串借词来描述,因此,有必要先对这个一般性问题稍加思考。

37. 温迪施关于混合语的整套理论都指向以下定则:不是某民族学习的外语被变成了混合语,而是本族语在外语的影响下变成了混合语。当我们学外语、讲外语时,不会将其与本族语混杂在一起,而总是会尽可能地保持其纯粹性,我们会痛苦地意识到自己在另一门语言中夹杂的每一个本族词。但讲外语时极力避免的事,在讲母语时却经常发生。温迪施举了一个18世纪德国的例子。当时是模仿法语热潮的巅峰时期,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颇以能说、能写流利的法文为傲。在他的法语文章里找不到任何德语单词,但当他用德语写作时,句子里却充斥着法语单词和短语,因为人们认为法语更优雅、更考究。同样地,在康沃尔语(Cornish)——已灭绝的康沃尔郡古凯尔特语——的最后遗墨里,出现了无数英语借词,但英格兰人却没将任何康沃尔语混入自己的语言,而母语为康沃尔语的康沃尔郡居民自己在讲英语时也会自然而然地避免使用康沃尔语词汇,因为:首先,他们认为英语更高一等,是代表文化和文明的语言;其次,英格兰人不懂康沃尔语词。同理,在今天的布列塔尼半岛(Brittany),人们说布列塔尼语时会夹杂法语单词,而他们的法语却纯正无瑕,不含任何布列塔尼语词。现在我们明白为什么引入英语的凯尔特语词汇这么少了 [33] ——没什么可以诱使统治阶级去学习下层原住民的语言。不时夹杂凯尔特语单词以显示自己对鄙视之语的熟巧,这永远不会变成一种时尚。而另一方面,凯尔特人不得不学习主人的语言,还必须要学好——他们无法想象用对主人而言不知所云、莫名其妙的母语与其讲话的情景,即便第一代没学好英语,第二代或第三代也会学好;而他们对英语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毫无疑问,温迪施的理论整体看来是正确的,但稍后我们会看到一些该理论必须带有限定性条件才能适用的情况。无论如何,以上已足以解释为什么进入英语的凯尔特语词汇寥寥无几了。

38. 大约在公元600年,英格兰完成了基督教化,皈依基督教对其语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虽然前基督教时代未留下文学遗著,但在伟大史诗《贝奥武甫》中我们看到异教元素和基督教元素不可思议地混合在一起。新教义的吸收耗时长久;事实上,大部分异教风俗以各种迷信的形式保存至今。另一方面,不要以为人们在皈依基督教之前对其一无所知——语言证据表明他们有所了解,并早在变成基督徒几个世纪之前,就已借入了最显著的基督教现象的名称。该领域最早的借词之一是church(教堂),来自〈古英〉cirice,cyrice,后者来自希腊语kuriakón“上帝之(屋)”,确切地说,是来自其复数kuriaká。有人评论得好:“德国本土完全不必存在过任何教堂。从公元313年开始,基督教堂的圣器和装饰物就是德国人侵入罗马帝国时的重点掠夺对象:只要这些人碰到的第一个教堂——无论位于哪里——被称为kuriaká,就足以解释他们为什么熟悉这个词。” [34] 他们对这个词如此了解,以至于成为基督徒后他们没有采用拉丁教会和罗曼诸语的普遍用词(ecclesia,église,chiesa,等等),英格兰人甚至将church一词的意义从建筑扩展至教堂会众、全体基督教徒。minster(修道院的附属教堂),〈古英〉mynster,来自monasterium(隐修院),也属于最早期的借词。其他早期采用的词有:devil(魔鬼),来自diábolus,希腊语diábolos;angel(天使),〈古英〉engel [35] ,来自angelus,希腊语ággelos。但是,大多数基督教专门术语是在皈依之后才进入英语的。

39. 随基督教引入的新思想和新事物相当多,有趣的是英格兰人如何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达他们 [36] 。首先,他们在接纳新思想时一并接纳了大量的外来词。这样的词有apostle,〈古英〉apostol,disciple,〈古法〉discipul,后者在英语里的宗教意义比在其他语言中更强,在其他语言中它具有更笼统的拉丁语意义“门生”或“学生”,而在英语中它被或多或少地局限于耶稣的十二门徒或类似的用法。再者,教会全体显要人物的名称,从Pope(教宗)〈古英〉papa,向下到archbishop(大主教)〈古英〉ercebiscop,bishop(主教)〈古英〉biscop,到priest(神父)〈古英〉preost,monk(修道士)〈古英〉munuc,nun(修女)〈古英〉nunna,加上provost(修士长)〈古英〉prafost(præpositus)和profost(propositus),abbot(男修道院院长),〈古英〉abbod(d来自罗曼语形式)和其阴性形式〈古英〉abbudisse。同属此类的还有以下废词:sacerd“祭司”,canonic“教规”,decan“教长”,ancor或ancra“隐士”(拉丁语anachoreta)。人名之外还引入了为数不少的物名,例如,shrine(圣地)〈古英〉scrin(scrinium),cowl(蒙头斗篷)〈古英〉cugele(cuculla),pall(圣杯的罩布)〈古英〉pœll或pell(pallium);regol或reogol“(苦行)规则”,capitul“章”,mæsse“弥撒”,以及offrian——在古英语里只作“献祭,供奉祭品”之意使用,其在“he offered his friend a seat and a cigar”(他请朋友坐下,给他敬了根烟)中的现代用法,是后来从法语进入英语的。

40.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借词大都是长度与本族词吻合的短词,词形易于进行屈折变化,各方面皆可像本族词一样看待。其中最长的一个是ercebiscop(大主教),但从构词上也很容易被当成本族语。虽然也有discipul(门徒)、capitul(教务会)或者exorcista(驱魔师)和acolitus(助祭)这样的长词,但他们从未流行过,而anachoreta(隐修士)是在被缩短到便捷的ancor后才流行起来的。

41. 然而,在本章所涉及的语言史中,我最感兴趣的不是那些被借用的词,而是那些未被借用的词。英格兰人学了一些与新信仰相关的拉丁语词汇,这并不稀奇。令人惊异的是——尤其是对比后人所为时——他们竟然将本族语资源有效利用到了如此程度。有效利用通过三种方式得以实现:通过在外来词上运用本族语词缀的方式构成新词;通过修饰现有英语词的意义;最后,通过本族语词根构建新词。

在那个时期,英格兰人不怯于将本族语词尾附加在外来词之上,于是有了很多-had(〈现〉-hood)结尾的词:preosthad“牧师职位”,clerichad(神职人员),sacerdhad(祭司职位),biscophad“主教职位”,等等。还有biscopsetl“主教圣座”,biscopscir“主教教区”这样的复合词,和同一词尾的profostscir“教士长教区”,以及有趣的scriftscir“堂区告解神父的区域”,其乃scrift“告解”的派生词,后者来自scrifan,〈拉丁〉scribere,取“使悔罪,听忏悔”之意。还需注意以下各词:cristendom“基督教世界,基督教”(也作cristnes),cristnian“施洗”——更确切地说是“使教徒为洗礼做准备” [37] ,和biscopian“施放坚振”及其名词biscepung“坚振礼”。

42. 有大量既存本族词,其意义被稍加修饰后,便被用来表达基督教思想了。其中首屈一指的是God(上帝)一词。同属此类且存留至今的还有:sin(罪),〈古英〉synn;tithe(什一税),〈古英〉teoða,古序数词“第十”。easter(复活节),〈古英〉eastron,原本是一个古老的异教徒春节的名字,以春之女神的名字Austro [38] 命名。这些经调整以适应基督教用途的本族词,后来被拉丁语或法语术语所取代。现在用法语saint(圣者)的地方,以前用的是halig(〈现〉holy),其在All-hallows-day(诸圣日)和Allhallow-e’en(万圣夜)中被保留了下来;拉丁语的sanct很少用到。scaru,来自动词scieran“剪,割”,被tonsure(剃发)取代;had被order(神品)取代,hadian被consecrate(使就圣职)和ordain(授…以圣职)取代,gesomnung被congregation(会众),þegnung被service(礼拜),witega被prophet(先知),þrowere(来自þrowian“遭受苦难”)被martyr(殉教者),þrowerhad或þrowung被martyrdom(殉教),niwcumen mann (“新手”)被novice(见习修士[或修女]),hrycghrægel(来自hrycg“背部”和hrægel“装饰”)被dossal(背上的饰布),ealdor被prior(小隐修院院长)分别取代。由最后提到的这个古英语词构成的复合词也被运用到与新兴宗教相关的事物上,例如,teoðing-ealdor“教长”(十修士之首)。ealdormann为本族词,原指总督,后被用来指犹太教的大祭司以及法利赛人。〈古英〉husl,〈现〉housel“圣餐” [39] ,是一个古老的异教词,表示献祭或祭品,其更古老的形式可见于哥特语的hunsl。表“祭坛”的古英语词weofod是个有趣的异教幸存词,其历史可追溯至复合词wigbeod“偶像供桌”,可能单单因为语音变化,其与wig“偶像”的关联变得模糊了,才使其作为基督教专门术语得以沿用。

43. 第二类与第三类——以前并不存在的、通过现有本族语材料构建出来的表达异教徒世界之外的思想的词汇——不太容易区分。这一类词利用复合法以及其他构词手段——有时就是将希腊语或拉丁语构词元素的译文拼接在一起,例如,希腊语euaggélion被译成god-spell(原为good spell,后随着第一个元音缩短变为godspell,意为上帝之“语”或消息),〈现〉gospel;由其派生的godspellere现在被外来词evangelist(福音传道者)取代。关于heathen(异教徒),〈古英〉hœðen,普遍接受的理论是该词来自hœþ“heath”(荒野),是对拉丁语pagus派生出的paganus“乡下地区”的紧密模仿。另,关于trinity(三位一体)一词,可比较þrynnes或þrines(“三重性”)。

44. 但大多数情况下,外来词并不采用字面直译,而是译得文思巧妙措辞精当,仿佛译者从未听过同一概念的外文表达——可能某些情况下他们确实没有。有一些译得独出匠心:新约里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被称为boceras(抄写员)(来自boc“书”)和sunder-halgan(圣洁的分离)(来自sundor“不在一起,分开,分离”),在北方后者也被称为œlarwas“律法师”或œldo“长老”;主教被称为heahfœder“天父”或ealdfœder“旧父”;东方三贤被称为tungolwitegan,来自 tungol“星”,witega“智者”;“chaplain”(特遣牧师)被译作hand- preost或hiredpreost(“家庭牧师”);“acolyte”(辅祭)有不同的译法,分别表明其几大职责:huslþegn(“圣餐侍者”),taporberend(“持细烛者”)和wœxberend(“持蜡者”);ercebiscop(“大主教”)被译作heahbiscop或ealdorbiscop;“hermit”(隐士)曾被译作ansetla和westensetla(“独居者”,“沙漠定居者”)。“Magic art”(魔术)曾被称为scincrœft(“幻术”);“magician”(术士)被称为scincrœftiga或scinlœca,scinnere;“phantom”(幻灵)或“superstition”(迷信)被称为scinlac。关于基督的门徒,除了上文提到的discipul以外,其英文译法至少还有十种(cniht,folgere,gingra,hieremon,lœringman,leornere,leorning-cniht,leorning-man,underþeodda,þegn) [40] 。“baptize”(施洗礼)被称为dyppan“浸”(比较〈德〉taufen,〈丹〉døbe),或者更多时候被称为fulwian(来自ful-wihan“使完全神圣化”);“baptism”(洗礼)被称为fulwiht,或者发音时将最后一个音节模糊化为fulluht,圣洗者约翰则被称为Johannes se fulluhtere。

45. 这些利用本族语成分构成的新词数目众多,若要充分领略其才智与魄力,最好把含God(神)的重要复合词都看一遍:godbot“向教会赎罪”,godcund“神的,虔诚的,神圣的”,godcundnes“神性,神品”,godferht“虔诚的”,godgield“偶像”,godgimm“神圣宝石”,godhad“神性”,godmœgen“神力”,godscyld“不敬”,godscyldig“不敬的”,godsibb“教父或教母”,godsibbrœden“教父母的义务”,godspell (比较§43),godspelbodung“福音传道”,godspellere“福音传教士”,godspellian“布讲福音”,godspellisc“福音的”,godspeltraht“福音诠释”,godsprœce“神谕”,godsunu“教子”,godþrymm“神威”,godwrœc“不虔诚的”,godwrœcnes“不敬”。上述词及其现代译法表明,旧的命名系统和现代系统之间存在一道鸿沟,前者只包含本土事物,因此对未受过教育的人而言也极易懂,后者几乎总是用古典语词根来表达思想,哪怕是最简单的思想;注意,虽然gospel(福音)被保留了下来,但由其派生的简单的、次要的词,却被学术性词汇取代了。除宗教词汇外,基督教也推动了对其他领域智力成果的认知,因此,我们看到了以下科学术语:lœce-crœft“水蛭术”,指医学;tungol-œ“星法”,指天文学;efnniht,指二分点;sunn-stede和sunn-gihte,指至点;sunnfolgend(太阳追随者),指天芥菜;tid“潮汐”和gemet“衡量”,指语法中的时态和语气;foresetnes,指介词,等等。简言之,我们看到了许许多多土生土长的科学术语,就数量而言,日耳曼诸语中只有冰岛语可以与其相提并论 [41]

46. 那么,为什么盎格鲁—撒克逊人没有更多地采用现成的拉丁语或希腊语词汇呢?不难发现,此时的条件与上文论述凯尔特语时提及类似问题时的条件大不相同。那时的状态是真正的种族混合,讲两种不同语言的人共居一国,彼此往来。而此时的状态是,并无操拉丁语的民族或团体与英格兰人有过实际接触。尽管我们必须假定受传教士口头传布的影响,一些基督教术语已为部分英格兰人所知,但是,这些词最初一定是与其他词一起通过书面形式引入的,其情形与近期引入的拉丁语和希腊语词汇完全相同。那么,为什么古代人和现代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有一个原因显而易见,即当时人们对拉丁语的了解远没有后来多,所以即便引入了这些书卷用词,人们也无法理解。据阿尔弗雷德国王回忆,在他即将执掌政权之前,“亨伯河口湾的这一侧,能听懂他们用英语举行的(拉丁)仪式,或者能把一封信从拉丁语翻译成英语的人,凤毛麟角。我相信这样的人在亨伯河口湾以外的地方也不多。这样的人简直太少了,我记得登基时泰晤士河南岸这样的人一个都找不到……另外,神仆数量众多,但他们对经文知之甚少,因为他们什么也看不懂——这些经文不是用他们的语言写的。” [42] 即便是在令阿尔弗雷德不胜怀念的过去,那时“神职人员狂热地投入到教学中”——根据比德及其他证据来源,那时拉丁语和希腊语研究在英格兰得到成功开展 [43] ——我们也可以确信,懂得这些学术性词汇——倘若那时其已被借入英语——之人所占的比例也不大。因此,尽可能地创造大众化词语是有道理的。然而,我们提问的方式似乎有失公允——我们好像做了如下预设:一个民族,在其语言能够消化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采纳外来术语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某语言中的外来元素比现代英语少,则是出人意料的。但恰恰相反,一门语言利用其它语言之前先利用自己的资源才是顺理成章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只采用那些容易被本族语吸收的词汇——大部分是具体物品的名称,他们尽最大可能利用本族语词和词根,尤其是表达抽象概念时,这一原则可以看作语言和民族健康状况的表征:看看希腊语,它是世界上以母语为基础的抽象术语及科学术语增长最快、最强劲的语言——最高水平的文化和艺术活动与最大程度地利用本族语词、最小程度地引入外来语词,息息相关。因此,我们需要探究的事物的非自然状态,不是利用本族语词库的古英语系统,而是忽视本族语、引入外来语的现代英语系统。要说明这一点,一个恰当的例子将胜过连篇累牍的解释。

47. 为表“随时拿在手上的一本小书”之意,希腊人创造了egkheirídion一词,en“在…里”,kheír“手”,而后缀-idion表示“小”;罗马人的做法与之相似,用形容词manualis“与manus(手)相关的”,加上词义一目了然的liber“书”。那么,盎格鲁—撒克逊人依据自己语言的特征创造出复合词handboc(手册),岂不是再自然不过的事?该词尤指神职人员特别需要的一种小巧的书——内含罗马教会临时性和辅助性办事处信息的小册子。类似的复合词,其他同源语当然也用过并且还在用——德语handbuch,丹麦语håndbog,等等。然而,中古英语时期handboc被废弃,取而代之的是法语(拉丁语)词manual;16世纪时,希腊语词(enchiridion)也被引入英语。人们对陌生的外来词推崇备至,以至于当19世纪handbook一词重新出现时被看成了不速之客。《新英语词典》给出的复用该词的最早引文出自1814年出版的一本名为 A handbook for modelling wax flowers (《蜡花造型手册》)的佚名作品。1833年,尼古拉斯(Nicolas)在一本史学作品的序中写道:“德国人的叫法,若是我们的语言容许,将会是这部作品最恰当的标题: The Handbook of History (《历史手册》)”——然而,他并没敢用。三年后,默里(Murray)试探地将出版的指南命名为 A Hand-Book for Travellers on the Continent (《大陆旅行手册》),但直到1843年审核人都在为此而致歉。1838年,罗杰斯(Rogers)谈到该词时,称其为粗俗的创新,而特伦奇(Trench)在《英语古今》一书中(1854;1856,第三版,第71页)写道:“我们也许会对‘manual’感到满意,但不会容忍‘handbook’这个又丑陋又多余的词;其出现,我估计,也不过十或十五年。”虽然后来该词得到了认可,但我不禁要想:那时的语言状态太不正常了——如此简单、易懂、富有表达力的词,竟然没有被先进的社会文化立即接纳,却要历经如此艰难险阻。

48. 总之,古英语充满潜力,其使用者可谓幸运地拥有着一门能轻松而自然地表达一切事物的语言。倘若未受到外界干扰,这门语言无疑早已毫不费力地修复了自身存在的缺陷,因为,其丰富的资源足以为哪怕是基督教这样的对盎格鲁—撒克逊人而言充满着具体事物和抽象思想的新世界提供自然的、有表达力的词汇。诚然,古英语散文常给人拙劣、粗笨的感觉,但与其说那是语言本身的问题,不如说是文学作品的问题。无论在世界何地,优美的散文文体都是后来形成的,一代代的杰出作家最终成就了行云流水的书面散文。就尚存的古英语散文作品而言,其所处理的题材也不利于达到文学的最高水平。如果看一下与古英语关系密切的古诺尔斯语(Old Norse),我们会发现其发展出叙事散文文体的过程很快,众多萨迦(saga)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在我看来,这两门语言之间的差别并没有那么大,不足以让我们怀疑古英语不具有同样的可臻完美性。此外,我们确有几篇佳作可以证明,该语言作为文学媒介其力不可小觑——我指的是阿尔弗雷德在《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 The Anglo-Saxon Chronicle )中对觐见他的两位伟大的斯堪的纳维亚探险家奥赫特雷(Ohthere)和伍尔夫斯坦(Wulfstan)的几段记述,尤其是对伍尔夫斯坦布道长达数页的记述,可谓热情洋溢,令人称道。

49. 如果说古英语散文是处于落后状态的,那么古英语诗歌文学则十分丰富且别具特色,从气势磅礴的战争画面、与神秘怪物殊死搏斗的场景,到宗教诗、理想世界的田园牧歌,再到对悠悠之情的哀婉描绘,应有尽有。鉴于我们关注的只是语言,此处不宜详述这些诗歌的文学价值。但对任何煞费苦工——确乃苦工——去了解这些诗歌的人而言,其语言有一股与现代诗风截然不同的独特魅力。其节奏缓慢、从容,其格律不诱人匆匆前行,而教人三思后行,在每一行前徘徊,在转向下一行前迂徐。诗人的思绪并不十分轻盈,同样的事他喜欢反复讲两遍。原本一个“他”字即可,诗人却会给出下列描述:“勇敢的王子、机智的英雄,战功赫赫、热情活泼”,等等,这些描述虽不会为脑海中的形象添加新特征,却传递了美感,升华了情感,其作用与音乐中的重复和变奏非常接近。这些效果主要通过堆积同义词产生;古英语诗歌,尤其是某些有几百年历史的传统题材领域,同义词数量之巨,令人震惊。单《贝奥武甫》而言,表示“英雄”或“王子”的单词就有36个(œðeling,œscwiga,aglœca,beadorinc,beaggyfa,bealdor,beorn,brego,brytta,byrnwiga,ceorl,cniht,cyning,dryhten,ealdor,eorl,eðelweard,fengel,frea,freca,fruma,hœleð,hlaford,hyse,leod,mecg,nið,oretta,rœswa,rinc,secg,þegn,þengel,þeoden,wer,wiga);表示“战斗”或“作战”的词至少有12个(beadu,guð,heaðo,hild,lindplega,nið,orleg,rœs,sacu,geslyht,gewinn,wig);表示“海”的词有17个(brim,flod,garsecg,hœf,heaðu? holm,holmwylm,hronrad,lagu,mere,merestrœt,sœ,seglrad,stream,wœd,wœg,yþ),此外,其他诗歌中还可以再找出13个(flodweg,flodwielm,flot,flotweg,holmweg,hronmere,mereflod,merestream,sœflod,sœholm,sœstream,sœweg,yþmere)。表示“船”或“舟”的词在《贝奥武甫》里有11个(bat,brenting,ceol,fœr,flota,naca,sœbat,sœgenga,sœwudu,scip,sundwudu),而其他诗歌里至少还可以再找出16个(brimhengest,brimþisa,brimwudu,cnearr,flodwudu,flotscip,holmœrn,merebat,merehengest,mereþyssa,sœflota,sœhengest,sœmearh,yþbord,yþhengest,yþhof,yþlid,yþlida)。

50. 该如何解释如此之多的同义词呢?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去掉那些代表同一个比喻不同变体的复合词,例如,船被称为海马,那么不同的表示海的词(sœ,mere,yþ)可以和hengest“公马”、mearh“母马”进行组合。但即便不算这类词,同义词的数量也大到需要做出解释。对说话人感兴趣的日常事物,语言总是有多种表达方式,因此斯威特说:“如果我们随意地打开一本阿拉伯语词典,不难预料会看到关于骆驼的词语:‘一头年幼的骆驼’,‘一头强壮的骆驼’,‘在第五天喂骆驼’,‘摸骆驼的驼峰来判断它的肥瘦’,这些词不仅是单纯词,而且是词根。” [44] 当我们读到(智利的)阿劳坎人(Araucanian)在他们的语言中仔细地区分了各种各样的饥饿状态时,正如甲柏连孜所说,我们的同情心被激发了 [45] 。然而,就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情况而言,我们从其拥有众多与海相关的词汇得出的结论不是他们是航海民族,而是这个民族 曾经 以航海为业但已经放弃了该生活方式,但他们对过往生活的回忆依然流连在想象里,因为这些词主要用于诗歌,而非散文。

51.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无法指出两个或多个词在意义上的区别,但绝大多数时候,我们可以假定,即便盎格鲁—撒克逊人感觉不到他们之间的区别,他们的祖先在用这些词时也不会不加区分。原始民族的特征是语言高度专门化,所以我们用一个通称就够了的情况,他们会用若干专门术语。塔斯马尼亚(Tasmania)的土著人给每一种橡胶树分别起了名字,但他们却没有与“一棵树”对等的表达。莫西干人(Mohican)用不同的词表示切割不同的物体,但却没有单独表示切割的词。祖鲁人有“红牛”“白牛”“棕牛”这样的词,但却没有表示“牛”的统称。在切罗基语(Cherokee)中,没有单独表示“洗”的词,不同的清洗对象用不同的词,“我给自己洗澡,——我的头,——别人的头,——我的脸,——别人的脸,——我的手或脚,——我的衣服,——盘子,——给小孩洗澡”,等等 [46]

52. 目前为止,我几乎未对古英语词汇在意义上的细微差别进行过考察 [47] ,但我确信,现在被不加区分地译作“剑”的若干个词,原本指的是不同类型的剑,其他情况亦然。从古英语对“洗”的表达上——有两个词,wacsan(wascan)和þwean——我们可以看出盎格鲁—撒克逊部落与如今的切罗基部落有几分相似,都具生机勃勃之象,尽管程度不及后者。如果我们把《盎格鲁—撒克逊语词典》中的所有例子都浏览一遍,便会发现þwean总是表示清洗人的身体(手、脚,等等),从不用于无生命的物体,而wascan专门表示洗衣服,但也用来表示清洗羊、(燔祭牲的)“脏腑”(《利未记》[Leviticus]第一章第9、第13节) [48] 。还需注意,(正如克卢格从-sk-所推断的)wascan原本只用于现在时——这是存在用词限制的一个清晰例证,其在语言早期阶段屡见不鲜,如今却显得格格不入了。

53. 总体上看,古诗歌与日常散文在选词、词形、以及句式上千差万别。阿尔弗雷德国王在散文中总是用het指hatan(给…取名,把…叫作)的过去式,但偶来兴致作诗几行时,则会用heht。这不足为奇——类似现象随处可见,而且诗歌与散文的措辞差异在古代或原始语言中比在高度发达的语言中更大。就英语而言,当然,诗歌语言与散文语言之间的差距在古英语时期远大于后来任何时期。在某种程度上,全英格兰的诗歌语言似乎都是一样的——多少可将其视为一种集全国各地诗歌语言形式和词汇于一身的人工方言,其形成过程与荷马(Homer)的语言风格在希腊的形成过程十分相似。我认为,上述假设在事实解释方面要优于时下理论:绝大部分古英语诗歌原为诺森布里亚方言写就,后被译成西撒克逊语,某些古盎格鲁语形式不经意间被保留了下来——翻译进行得如此彻底,甚至没有留下任何原文痕迹。纵使我们接受诗歌共通语(koinē)即古英语诗歌繁盛时期存在流行标准语的理论,现存的几小段古诺森布里亚方言诗歌也不难解释。只是该问题超出我能力之外,需由精通之士处理。

54. 古英语诗歌的外在形式,大体与古诺尔斯语、古撒克逊语和古高地德语诗歌形式相同。除明确的重音和音长规律外——规律实际上比乍看起来要多,但没有古典诗歌那么严格——每一行的主要词汇被通过押头韵联系在一起,即他们以相同的音开头,如果是sp,st,sc的话,那么确切地说,是以相同的音丛开头。其产生的独特效果可在下述段落中领略一二(我用斜体标记了押头韵的字母):

S træt wæs s tanfah, s tig wisode

g umum æt g ædere. G uðbyrne scan

h eard h ondlocen, h ringiren scir

s ong in s earwum, þa hie to s ele furðum

in hyra g ryre g eatwum g angan cwomon.

S etton s æmeðe s ide scyldas,

r ondas r egnhearde wiþ þæs r ecedes weal;

b ugon þa to b ence, — b yrnan hringdon,

g uþsearo g umena; g aras stodon,

s æmanna s earo s amod ætgædere,

æ scholt u fan græg; wæs se i renbreat

w æpnum ge w urðad. þa þær w lonc hæleþ

o retmecgas æfter æ ðelum frægn:

“Hwanon f erigeaþ ge f ætte scyldas,

g ræge syrcan, ond g rimhelmas,

h eresceafta h eap? Ic eom H roðgares

a r ond o mbiht. Ne seah ic e lþeodige

þus m anige m en m odiglicran.

W en ic þæt ge for w lenco, nalles for w ræcsiðum,

ac for h igeþrymmum H roðgar sohton.” [49]

55. 极少数情况下,尾韵或谐元韵会与头韵同时出现。晚期古英语散文经常采用相同的艺术手法来强化效果,在伍尔夫斯坦的布道集里,有一些段落将音调和谐技巧发挥得淋漓尽致,例如:“in mordre and on mane, in susle and on sare, in wean and on wyrmslitum, betweonan deadum and deoflum, in bryne and on biternesse, in bealewe and on bradum ligge, in yrmþum, and on earfeðum, on swyltcwale and sarum sorgum, in fyrenum bryne and on fulnesse, in toða gristbitum and in tintegrum”,以及“þær is êce ece and þær is sorgung and sargung, and a singal heof; þær is benda bite and dynta dyne, þær is wyrma slite and ealra wædla gripe, þær is wanung and granung, þær is yrmða gehwylc and ealra deofla geþring” [50]

56. 英语对押头韵的短语钟爱不渝。现代诗歌里经常会看到头韵,只是此时它会从属于尾韵;常用短语里也经常会看到头韵:“it can neither m ake nor m ar me”(既不会成就我也不会损伤我),“ b usy as b ees”(像蜜蜂一样勤劳——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 The Cantebury Tales ]第五组第2422行),“ p art and p arcel”(不可或缺),“ f aint and f eeble”(虚弱无力),“ d ucks and d rakes”(打水漂)(有时也说:“play d ick- d uck- d rake”[挥霍,滥用]——史蒂文森,《快乐的男人们》[ The Merry Men ]第277页),“what ain’t m issed ain’t m ourned”(失去才知珍贵)(皮内罗,《行政官》[ The Magistrate ]第5页),“as b old as b rass”(胆大妄为),“ f ree and f ranke”(开门见山——卡克斯顿[Caxton],《列那狐》[ The Histoire of Reynard the Foxe ]第41页),“ b arnes are b lessings”(有孩子的人才是有福气的——莎士比亚,《皆大欢喜》[ As You Like It ]第一幕第三场第28行),“as c ool as c ucumber”(泰然自若),“as s till as(a) s tone”(稳如磐石——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第五组第121行),“as any s toon”(像块石头——第五组第171行),“he s tode s tone s tyle”(纹丝不动地站着——马洛礼[Malory],第145行),“over s tile and s tone”(跨过了石墩和围栏——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第二组第1988行),“from t op to t oe”(从头到脚)(“from the top to toe”——莎士比亚,《理查三世》第三幕第一场第155行),“ m ight and m ain”(全力),“ f uss and f ume”(大惊小怪),“ m anners m akyth m an”(人无力,无以立),“ c are k illed a c at”(多疑害死猫),“ r ack and r uin”(破败不堪),“ n ature and n urture”(先天与后天——莎士比亚,《暴风雨》[Tp.]第四幕第一场第189行; English Men of Science, their Nature and Nurture 《英国科学家——与生俱来与后天培养》,高尔顿[Galton]一部著作的名字),等等,甚至还有萨克雷的“ f aint f ashionable f iddle- f addle and f eeble court slipslop”(跟她朋友闲谈时髦场上和宫廷里的琐琐屑屑,都是些最无聊最浅薄的杂碎)。头韵有时可以修饰词义,比如当我们说“no ch ick or ch ild”(无子嗣)时chick指人类后代,当我们说“a l abour of l ove”(不求回报的付出)时没有赋予labour(劳动)其常有的区别于work(工作)的那层含义。foe(敌人)一词通常只用于诗歌或古体散文,但与friend(朋友)一词押头韵时则常用于普通散文(“Was it an irruption of f riend or a f oe?”[来者是友还是敌?]——梅瑞狄斯,《利己主义者》[ Egoist ]第439页;“The Danes of Ireland had changed from f oes to f riends”[爱尔兰的丹麦人已经从敌变为友]——格林[Green],《英国人民简史》第107页)。事实上,英国人对头韵可谓信手拈来俱天成,丁尼生说:“当我吟咏作诗时,词一出口就总是押头韵,有时要没完没了地去掉头韵。” [51] 短暂跑题后,让我们言归正传。 pw4zTV4lVPly40K6McItgBa5nMZHMpwfSLnPiB9ubKNBSKkov7yfeK/6Xu3xyF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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