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 wit 现在通用的含义是指一种头脑的敏捷或曰头脑体操,而语言正是头脑体操馆的首要装备。此处的“语言”当取广义,包括存在于日常琐碎对话中的习语和几乎与习语相当的引语。因此,那位法国人对慕尼黑协定的评论( ce n ' est pas magnifique,mais ce n ' est pas la guerre [这很伟大,但这不是战争]) * 或者桃乐茜·内维尔夫人 * 对厨师的抗议(“你不能同时上鳕鱼和鲑鱼”)都是 wit 的体现,因为熟悉的格言( gnomae )经过适当改动后,成就了其被言说的整个语言情境的一部分。双关、半双关、谐音、现代意义上的隽语以及被篡改的习语或引语都是 witty (机智的)。因此,文章的种种妙处,唯 wit 最难翻译。这就是 wit 的 危险义项 ,下面我就都称之为 wit ( d.s .)。但是除了 wit ( d.s .)和 wit-ingenium ,我们还需要给这个词最早的义项一个名称,即表示“头脑、理性、明智”义的 wit 。我称其为 wit (古义)。
毫无疑问, wit 的危险义项在十七世纪已经流行,然而要精准确定这一含义产生的时间是不可能的。这种“不可能”的原因再清楚不过。一个人的智慧( wit [古义])如果展现在对话中,最容易使别人印象深刻,也最容易为人称道。而对于听者来说,对话中的展示,没有什么能够像巧辩、隽语和整体的灵巧—— wit ( d.s. )那样明显和吸引人。因此,人们认为某个人有 wit (古义),常常是因为他在对话中表现出的 wit ( d.s. )。当 wit ( d.s. )在语言中取得了明确地位之后,一个非常仔细的说话者才可能区分对话中展现的特质,以及由此推断出的总体智力水平。然而一千个说话者中也不会有一个人在乎这种事情,直到这里的“特质”有了一个名字,上述区分才能由语言轻松表达出来。因此,在一段时间内,像“My lord showed prodigious wit in his discourse today”(大人今日的言谈展现出惊人的wit)这样的话始终具有歧义。它的意思到底是“大人言谈中的 wit ( d.s. )(机敏)惊人”还是“大人的言谈显示(证明)他具备惊人的wit(古义)(智慧)”?说话人不会知道答案,也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我们听说过班奈迪克与碧翠丝“never meet but there's a skirmish of wit between them”(一见面就唇枪舌战,互不相让)。 148 没有人会质疑他们展现出来的 其实 是 wit ( d.s. )。然而说话者到底是用了这个词的危险义项,还是说他们绞尽脑汁,靠 wit (古义)来争论?
福斯塔夫的“I am not only witty myself but the cause that wit is in other men”(我不仅自己 witty ,也把 wit 借给别人) 149 也是如此。只要 wit 还保有古义, witty 当然是睿智的意思;就像在《帖木儿》(I,iv,686)中,“Are you the witty king of Persia?”(您是波斯的英明国王吗?),虽然带着嘲弄的意思。福斯塔夫是说自己睿智( wise ),还是风趣( spirituel )呢?他人展现出来的wit,根据上下文,是指能够“发明”“笑料”。这里的 wit 同样可能不止一种含义。
毫无疑问,福斯塔夫的 wit 是它的危险义项(机智),而这种他指的机智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他称自己为witty(睿智)的基础,这也几乎没有疑问。但这并不意味着 wit 在他的语言中已经有了危险义项。
或许我们可以用一个类似的例子来解释这种情况。在这个例子中,一个词的两种含义有不同的拼法。一位女士可以通过行屈膝礼(curtsy)来表明她有礼貌(courtesy);更简单来说,是通过屈膝礼展现礼貌。之后有人在特定情境下说起她的礼貌,在这些情境中,她的礼貌完全包含在屈膝礼中(她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只行了一个屈膝礼),但这并不表明说话者认为礼貌(courtesy)一词意味着屈膝礼(curtsy)。这是我们对词语意思与说话者意思的区分。从一方面来看,说话者在说起“她的礼貌”时,就是指她的屈膝礼。但在他的语言中,这并不是 courtesy 的含义,甚至都算不上是一种含义。同样,莎士比亚的角色们指的也许确实是 wit ( d.s. ),这一含义当时变成了说话者的意思。然而它不一定就是这个词的意思。
但很明显,它很快就会成为这个词的一种含义。如果那个我们现在称为屈膝礼(curtsy)的特殊姿势成为每位女士进屋时显示她们礼貌的必要方式——以至于那些忘记行礼的女子会被母亲或保姆提醒“别忘了礼貌”(courtesy)(即“你的教养”)——那么改或不改拼写, courtesy 仅指这一姿势的新含义已然呼之欲出,而它与 cortesia (礼貌)的联系也许就被淡忘了。类似地,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称赞一个人的 wit ,实际上是指他的 wit ( d.s. )(机智),那么这种含义注定会成为这个词一种新的并且是可区别的义项。因此,莎士比亚文字的模糊性是可以预见的。一个新义项第一次从主干中抽发出来,而我们就在此刻遇到了它。
这里有两段比较清楚的文本可以用来说明这个词在不知不觉中远离古义,走向 wit ( d.s. )的过程。“Sharp and subtle discourses of wit”(犀利而巧妙的机智演讲),胡克说道,“procure great applause,but being laid in the balance with that which the habit of sound experience plainly delivereth,they are over weighed”(获得热烈的掌声,然而比起因成熟经验而习惯自然的演说,前者便相形见绌)(V,vii,I)。伯顿将 wit 定义为“敏锐或巧妙,创造的犀利性”。两者都算不上什么。但是不论是胡克认为的轻浮或是伯顿定义中的犀利,或许都有些微的重要性。 wit 不再像智力(intelligence)一词那么固定静止。
在十七世纪后半叶,我们才找到最为丰富和有趣的证据,证明这个词的词义漂向了它的危险义项;说这些例句有趣,是因为它们几乎全是反例。每个人都开始告诉我们这个词不是什么意思;而这恰恰证明它开始有了这个意思。
1650年:戴夫南特 * 叙述一些“被认为是,但实际上还不是wit”的东西,包括“通常说的 Conceits (别出心裁的措辞),听上去像平庸的讽刺诗人的技巧或手段”。 150
1664年:弗莱克诺 * 提醒我们,wit一定不包括“双关、诡辩、重复以及诸如此类的雕虫小技”。 151
1667年:德莱顿告诉我们,wit不在于“带来刺激或促动的警句,也不在于似是而非的劣质对偶……亦或更为劣质的吵闹的近音双关语”。 152
1668年:沙德韦尔纠正无知的人们,他们认为“戏剧中的wit在于让台上的两个人互开玩笑,来回打太极,所谓的‘巧辩’是也”。 153
1672年:德莱顿将“双关”归类为“最低等卑劣的wit”。 154
1700年:德莱顿说“粗人……才会把讨巧比喻和铿锵短诗叫作 wit ”。 155
显然他们所否认的 wit 所指,或者只承认是“最低等和卑劣”的 wit 含义,正是 wit ( d.s. )(机智)。而这种情况,就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证明 wit ( d.s. )正日益成为其通用词义。毫无疑问,德莱顿提到的“粗人”以及所有此类批评者的语言可能让我们觉得,一群文化人正在捍卫他们自己对 wit 这一词的使用,以对抗“几乎没有经过规范教育”的平民群体。但事情根本不是那样。他们自己也在使用被他们拒绝的 wit 含义。德莱顿在思考这个词时的警惕性,到真正使用它时却放松了,请看下例。
“As for comedy”(对于喜剧),他说,“repartee is one of its chief graces; the greatest pleasure of the audience is a chase of wit,kept up on both sides and swiftly managed”(巧辩是其主要魅力;观众们最大的欢乐就是对机智的追寻,跟上两边的思路并迅速作出反应)。 156 又或者,“They say the quickness of repartees in argumentative scenes receives on ornament from verse. Now what is more unreasonable than to imagine that a man should not only light upon the wit,but the rhyme too,upon the sudden”(他们说在辩论情境中,巧辩的敏捷性通过诗的形式得到更好的展现。想象一下,一个人不仅要在一时之间发现其中的风趣之处,还要找到韵脚,这简直太没道理了)。 157 奥维德的“wit”(才思)如此“丰富”,以至于他“在有的话题上时常太过犀利”。 158 在这类语段中, wit 除了危险义项很难有其它意思。德莱顿所相信的自己对这个词的用法,同时肯定也希望他人所相信的,这并非实情。“离开了学校”,他也常常像个“粗人”般说话。
wit-ingenium 和 wit ( d.s. )虽不总是,但也常常是德莱顿用词中两个平等的组成部分;因此,我猜想 wit (古义)也是如此。这种情况再平常不过了。你和我在某个早晨的九点,盯着一张由佣人拿出的铅笔写的洗衣单,抱怨说“我看不清最后一个figure(数字)”。十点,在导师指导期间,我们提到了一个figure(修辞手法)。十一点的时候,我们跟一个朋友说起刚刚离开酒吧的那个女人figure(身材)不错。那么同理。德莱顿在去咖啡屋的路上碰到一位年长的朋友,被问及克拉兰顿勋爵是否是一个很有 wit 的人,他会马上反应过来这是 wit (古义)(智慧)。一小时后,他坐在一群圣殿骑士和诗人中间,讨论诗歌的本质时,他会使用 wit-ingenium (才智)。不过在讨论开始之前,要是有伶俐的年轻人用精彩的妙语取悦了大家,德莱顿或许会称赞那个年轻人的 wit ( d.s. )(机智)。不经意间,他就在不同的词义之间游走。直到其中一个词义在某场论战中具有了战略重要性,这种寻常与安逸才会消失。接着就会产生一个糟糕的语言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