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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INGENIUM”与WIT

深入研究这个问题之后我才发现,这两个词的联系比我之前想象的要紧密得多。

这两个词几乎一直互为翻译对应词。波爱修斯所说的 ingenii gloriam 131 在J.T.版(1609)中被译为“glory of wit”(理智的荣耀)。我刚刚提到卢克莱修吹捧伊壁鸠鲁,说他的 ingenium 超过全人类,伯顿 * 将这句话译为“Whose wit excelled the wits of men so far”(他的智力超过了古往今来所有人)。 132 贺拉斯写道:

Ingeniis non ille favet plauditque sepultis

Nostra sed impugnat 133

字面意思就是“他并非赞美推崇早已入土的 ingenia ,只是抨击我们自己的ingenia”。德莱顿将其译为“He favours not dead wits but hates the living”(他并非中意已故的才智,只是厌恶生者)。 134 莎士比亚提到“the wits of former days”(往昔的才俊)(十四行诗第59首),也是这个意思;就是指他之前的那些有天赋的活跃作家。

wit 这个词不止是作为 ingenium 的翻译出现;两个词都与其他词形成了传统的对立关系。

塞内加在《论心灵的宁静》(XVII,4)中写道: Nullum magnum ingenium sine mixtura dementiae ,字面意思就是所有伟大的 ingenium 都包含疯狂的成分,德莱顿将其译为“Great wits are sure to madness near allied”(伟大的天才必与疯狂联盟)。

“You get what is called affectation( kakozelon )when ingenium lacks judicium ”(空有 ingenium 却缺乏判断力,就会变成所谓的假装虚饰)。 135 “It is a bad sign when a boy's judicium gets ahead of his ingenium ”(当一个男孩的判断力胜过他的ingenium,这是不好的预兆)。 136 这组形成对比的句子对于新古典主义批评的读者来说应该都不陌生。考利 * 的颂诗(第13节)中写到,哈维(Harvey)有着“so strong a wit as all things but his Judgment overcame”(如此强大的才智,可以战胜除了他自身判断力之外的一切)。“Wit and Judgment often are at strife”(文才和判断力常常是冲突的),蒲柏这样说。 137

“The poem of Lucretius has many flashes of ingenium ,but also much art”(卢克莱修的诗中常常闪耀诗人的 ingenium ,但也不乏艺术)。 138 蒲柏说某一作品中“Wit and Art conspire to move your mind”(才智与艺术相融合,打动人心),同样是将二者置于对立的地位。 139

一个作者可能会过于沉迷于自己的ingenium, nimium amator ingenii sui (太爱自己的天赋)。 140 蒲柏在他所写的一个对句中再现了这种观点,以及 ingenium judicium 的对立:

Authors are partial to their wit,‘tis true.

But are not critics to their judgment too.

(作者偏爱自己的才智,此言不假。

但批评家不也偏爱自己的评判吗。) 141

这里的困难在于,我们如何找到一个词来清楚表达 ingenium wit 的意思。如果把它称为“talent”(天赋)或“genius”(天才),就是给古罗马和英国作者的作品强加了一种很晚才出现的、浪漫主义的意味;何况“genius”这个词还没有合适的复数形式。不过,尽管这种含义很难表达,理解起来却并不难。这里所说的是一种在最高点近乎于疯癫的东西;一种具有生产力的意义重大的(现在一般叫“创造性的”)东西,和判断力所具有的批判性质截然不同;一种源于天性、无法通过技巧( ars )获得的东西;一种一旦拥有便可能极其偏爱、使用无度的东西。正是这种东西将杰出的作家,尤其是诗人,与普通人区别开来。因此,它和“想象力”非常接近。事实上,确实有这样一段拉丁语文字,其中的 ingenium 只能用“想象力”来翻译。这段话出现在西塞罗《论法律》的开篇。阿提库斯(Atticus)环顾四周,见到了西塞罗在《马略》一诗中提到的那棵橡树,问起这棵树是否还活着。“Yes,it is,and always will be,for it was planted by ingenium. ”(是的,它还活着,并且还将永远生长下去,因为它是ingenium种下的。)这是一棵幻想之树(I,i)。

既然英语里找不到合适的词,接下来我们也不会再用到拉丁词,所以在这一章剩下的部分我就把目前讨论的 wit 的这一义项称为“ingenium义项”或“wit-ingenium”。在我看来,正视这一义项并将其牢牢记在脑中是绝对必要的。在阅读新古典主义作家时,一旦放任更加熟悉的、虽然不一定更晚出现的含义影响我们对 wit 的理解,就会陷入无可救药的混乱。

我想有一位为世人贡献了宝贵 ingenium 的批评家也曾犯过这个错误。在《复杂词的结构》一书中(87页),燕卜荪教授谈到蒲柏《论批评》中的 wit 一词,曾这样说:“全文用到这个词的地方没有一处不包含戏谑,事实上我觉得全文的思路都以此为基础展开。”而我现在认为,很多段落里 wit 一词就是“ wit-ingenium ”,毫无戏谑意味。“Great Wits may sometimes gloriously offend”(杰出的wits时可精彩逾矩)(l,152)。这里说的自然是了不起的ingenia,可以不受规则束缚(l. 144),亦可超越技艺(l. 154)?这是一种“无名的优雅”(l. 144),唯有“大师高手”(l. 145)方可获得;一种古人的特权(l. 161),与君王的特权十分相似(l. 162)。运用这种才华的结果令人愉悦,但又并非寻常愉悦,倒像是“奇形怪石,悬崖峭壁”(l. 160),蒲柏这样说显然不是在调侃。在我看来,他这里说的事实上近乎 locus communis (老生常谈)。贺拉斯曾引用德谟克利特的话, ingenium 比“痛苦”或“不幸”的艺术更幸福。 142 弥尔顿或许是记住了“不幸”这个词,才会说莎士比亚“和谐的韵律”有沦为“费力艺术的遗憾”。和蒲柏的看法最接近的是布瓦洛 * (Boileau)所说的:

par quel transport heureux

Quelquefois dans sa course un esprit vigoureux,

Trop resserré par l'art,sort des règles prescrites,

Et de l'art même apprend à franchir leurs limites 143

(一位雄健的诗才,

当他逸兴湍飞时是怎样激昂慷慨,

艺术的束缚过严,便打破清规戒律,

从艺术本身学到放开手无拘无束)。

在所有这些语境中,燕卜荪教授的理解都不太可能成立。所谓活过一千年的“patriarch wits”(睿智的文坛长老)又怎么讲呢(II,479)?仅仅是指阿里斯托芬和琉善 * 吗?我倒认为是指荷马、索福克勒斯和维吉尔。

但关键还是在文本中去考验。对 wit 一词的解释唯有经受住以下这个对句的考验,才能真正被接受:

Some have at first for wits,then poets passed,

Turn'd critics next,and proved plain fools at last

(有些人先混充wits,再是诗人,

接着变身批评家,最后证明是十足的蠢货)。 144

很显然,除非我们能给这些关键词找到依次递减的词义,整个修辞结构都会崩塌;诗人必然低于 wit ,批评家又低于诗人,“十足的蠢货”再低于批评家。

麻烦的是,这里的 poet (诗人)和 wit 两个词都需要做进一步解释。时至今日,“诗人”已经成为了赞美而非描述的词汇,所以说一个人是“糟糕的诗人”在一些人看来几乎就是矛盾修辞法。如果我没记错的话,F.R.利维斯 * 博士曾给报纸写文章说奥登先生不是一个诗人。不过,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诗人,在这种含义下所有人,包括利维斯博士,都必须承认奥登先生就是诗人。当一位老师说“不对,不对,你把卢坎 * 和琉善搞混了,前者是拉丁诗人,后者是希腊语散文家”,他说的就是这种诗人。17、18世纪对诗人一词的用法,即便不是和这位老师完全一样,至少比起利维斯博士来,要更接近。约翰逊将 诗歌 定义为“有韵律的文字作品”,将 诗人 则定义为“创作者;虚构作品的作者;诗歌作者;用韵律写作之人”。如果我们把这个定义和《简编本牛津英语词典》中的定义作个比较,就能估摸我们已经走了有多远 145 。在给出一个和约翰逊非常相似的解释之后,《简编本牛津英语词典》不得不加上一句“诗作(或者典雅散文)的作者,拥有突出的想象力、洞察力、感受能力和表达力”。约翰逊的定义或许非常忠实于他之前那个时代。虚构和韵律是当时区分“诗人”的主要标志。因此,沙德韦尔 * 在《愠怒的情人》的“后记”中是位 诗人 ,在《阿尔萨斯乡绅》的“后记”中则是“我们的诗人”。在当时,称一个写诗的人为诗人并不能代表他有或没有我们所说的“诗歌天分”。这跟叫他建筑师或演员差不多。只是告诉你他从事什么职业;就像叫他“作者”一样。

以这一点为前提,再用 wit-ingenium 的含义去理解 wit 这个词(也只能这样去理解),蒲柏的对句不就一清二楚了吗?“有些人先混充天资过人者;再是作者(或者文学匠人);接着是批评家;最后证实是蠢人。”

基于此,德莱顿有两段文字仍需“耐心”(正如老牧师们所言)等待远比现有解读更重要的解读。在《论戏剧诗》中德莱顿告诉我们,本·琼森是“the more correct poet,but Shakespeare the greater wit”(更标准的诗人,但莎士比亚是更伟大的天才)。 146 在《论讽刺诗之起源与进展》中,他说“if we are not so great wits as Donne,yet certainly we are better poets”(即便我们不是约翰·邓恩这样的天才,我们仍然无疑是更好的诗人)。 147 我想这两处 wit 的含义几乎都和现代读者第一眼看到时的理解正相反。 wit wits 在用的都是 ingenium 的含义。德莱顿想说的是,尽管琼森是更加训练有素的工匠,莎士比亚却是更了不起的天才;尽管我们不像邓恩那样天资卓越,但我们掌握更多文字技巧。这种解读的佐证就是,他前文刚批评过邓恩在“用词”和“格律”上不够用心。一言以蔽之,德莱顿几乎(不完全)是在说,某种意义上,莎士比亚是比琼森更杰出的诗人,邓恩是比德莱顿自己还有其他同时代作者更杰出的诗人。

需要弄明白的是,我大胆怀疑燕卜荪教授的说法有误,并不是认为他犯了年代错误。他认为《论批评》微妙地展现了wit的一个义项,这种义项在蒲柏的时代当然存在,很久以前就存在。它最终注定要摧毁ingenium的含义。我和燕卜荪教授的分歧只在于,这种缓慢演进的趋势是否已经影响到了蒲柏对于这一词的所有使用。我相信并没有;语境的绝缘力仍然起到对词义的保护作用。接下来我们谈谈wit的另一个义项,就让wit-ingenium留在它高高在上却已摇摇欲坠的位置上吧。 MbZfrGG5vAI4pMdUxoBnhafO2z4PXzhCrPaFacck7W9sgMRC+Sqnzp1uoiuXhT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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