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侧重公共文化领域,这正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对乡村文化振兴重点提出的内容。本书依托“中国知网”(CNKI)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和中国学位论文(含博士和硕士)全文数据库为统计源,以“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关键词展开检索,检索时间为2016年6月,发现文献1 593篇。对相关文献进行计量分析,可以发现如下几个研究趋势。
一是,从时间维度来看,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最早出现于2005年,2007年开始快速增长,2011年后迎来爆发性增长,2015年开始增长速度有所减缓(参见图2−1)。事实上,这与党和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的出台时间基本上是吻合的:2002年中共十六大首提“公共文化服务”、2005年首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6年我国“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对“公共文化服务”展开专章论述、2007年中共十七大再次强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中共中央出台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此后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进入全面、加速的体系构建阶段。表明,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具有紧跟党和国家政策的内在逻辑,服务于党和国家文化战略是公共文化服务研究的重要导向。
图2—1 “中国知网”中关键词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文献发表年度趋势(2002—2020年)
二是,从空间维度来看,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存在两个明显的热点地区:一个是中部地区的武汉市,仅华中师范大学和武汉大学两所高校的发文量占比就达到8.3%;另一个是东部地区的北京市,仅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国家图书馆五个机构的发文量占比就达到4.5%。两个地区发文量占比超过总量的10%(参见图2−2)。
图2—2 “中国知网”中关键词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文献发表机构分布(2002—2020年)
三是,从关键词共现网络来看,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的文献中,存在三个明显的网络节点:第一个是“文化馆”,出现91次;第二个是“公共图书馆”,出现76次;第三个是“农村”,出现41次。表明,现有公共文化研究文献中以文化馆和公共图书馆研究最多,其次是农村公共文化研究,而公共图书馆研究中,“图书馆建设”和“均等化”最受关注,出现频次均超过80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和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也受到较大关注,出现频次均在三十次左右;农村公共文化研究中,农村的公共文化建设对策最受关注,其次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体系建构,再次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在相关研究中,文化治理、博物馆文化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受到的关注程度也较高。另外,三个网络节点中,“文化建设”与“公共图书馆”通过“免费开放”关联,“农村”与“公共图书馆”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联,但“农村”与“文化建设”并没有直接的关联,表明在研究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中,研究最多的仍然是农村图书馆建设,关注的焦点还是建设策略、服务体系构建和服务供给等浅层次的问题,农村文化产业、农村文化治理、农村文化创新等前沿性研究仍然十分薄弱(参见图2−3)。
图2—3 “中国知网”中关键词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共现词分布(2005—2020年)
四是,从关键词的研究领域分布来看,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研究文献大量集中于文化学和图书情报与数字图书馆学研究两大领域,这两大领域在总文献中占比达到48.8%。其次是文化经济学、行政学与国家行政管理、政党与群众组织和档案与博物馆学四个领域,这四大领域在总文献中占比达到28%(参见图2−4)。
图2—4 “中国知网”中关键词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领域分布
上述分析清晰表明,当前学术界对我国农村文化服务保持了较高的关注度,但研究层次还较为浅显,仍然停留在建设策略、服务供给、服务体系构建等基本问题上,这无疑是当前农村文化服务建设所处阶段的真实写照: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早已不是问题,但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仍然存在不足;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较为完善,但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仍未完成。这无疑引发了部分研究者对于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差距的关注和担忧,但遗憾的是,现有文献围绕“乡村文化服务”展开城乡关联性研究的并不多见。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乡村/农村”的关键词并词搜索,发现当前研究文献仅有101篇,而且其研究中心在于乡村公共文化的“均等化”研究,城市与乡村公共文化的融合发展研究还很少。围绕着“均等化”,文献主要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跨系统区域图书馆联盟、路径、供给视角等,研究区域主要集中于江苏、安徽、京津冀等地(图2−5)。
图2—5 “中国知网”中关键词为“公共文化服务+乡村/农村”的共现词分布
以上计量分析充分表明,乡村文化发展研究仍然是一个亟待加强而且研究空间非常广阔的领域。
理解“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厘清清本书中乡村文化概念的基础,通过相关文献的研读,本书发现,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内涵的解析,学界大致从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文化权利和文化治理这四个角度予以诠释。
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这一概念由莱昂·狄骥提出。他把公共服务定义为与实现和促进社会团结不可分割的活动,因此必须由政府进行管理和控制;没有公共干预,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继续从法律学角度出发,对公共服务的内涵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并认为,公共服务实质是一种以公共设施、公共部门和社会公共资源等为依托所进行的政府活动,其目标是为了满足公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需求,政府则是其供给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一些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也对公共服务的内涵进行了探讨,比如保罗·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进行了阐释,并认为任何人消费这种物品(公共服务),都不会致使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即公共服务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本质属性。
毛寿龙等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解,与保罗·萨缪尔森的观点较为接近。他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实质是一种非营利性的资源配置活动,其终极目标是提供没有竞争性,也没有排他性的文化产品,虽然公共文化服务讲求经济效益,但主要追求的目标是社会效益 ;张晓明等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可从狭窄层面和宽泛层面去理解,其中,狭窄层面上的理解指的是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部门提供的文化公共品,而宽泛层面上的理解还包括了政府提供的文化管理(如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等) ;牛华等则基于管理学视角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也是一种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并无不同,只不过提供的内容是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
闫平认为,公共文化是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为支撑,服务目标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牛华等认为,公共文化是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物质外延和精神内涵的双重性特征。就物质外延层面而言,公共文化以公共物体的实体存在为主要表现形式(如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在精神内涵层面,公共文化则以人民群众的精神领域(如传统习俗、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等)为主要内容。
公共文化视角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政府主导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所提供的文化服务,这种公共文化服务往往依托一些物质性载体来实现,比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文化设施;二是,通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过程实现公共文化的再生产,即培育群体认同感和归属感并增强群体凝聚力。总而言之,公共文化服务既包括公共文化机构的文化服务,也包括公共文化再生产的服务,服务的目标既要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又要实施对公民的共同价值观培育,尤其是核心价值观塑造,因此,公共文化服务过程本身就是凝聚公共文化精神、形塑社会共同价值观的过程。
对文化权利的定义大多见于各类政府文件或报告之中,既有国际上通行的文件(如联合国的《人权宣言》),也包括了各个国家根据自身情况而做出的因地制宜的解释(如我国的“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十七大报告)。简而言之,政府文件中大都将文化权利视为与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并列的一项公民权利。与此同时,学界对文化权利的研究也颇为丰硕,比如罗道尔夫·斯塔文哈根认为,文化权利是指公民获得累积文化资本的权利 ;艺衡等认为,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自由开展文化活动的权利、均等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文化专利权和知识产权四个维度的内涵 ;蒋永福则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质是政府对公民基本文化需求的有效供给 。
“文化权利观”认为“文化权利”是公民与生俱有的人权之一,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实质则是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 进而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出发点是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以公民“文化需求”的满足为其基本任务。
在“文化权利观”中,维戈达 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认为,公民的“文化权利”掌握在自己手里,公民对于“文化权利”具有主动性,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公民不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顾客”而是“伙伴”,公民角色的转换对于公共事务决策过程的民主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当然,若无一定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的规约,如果公民过于强调自己的“权利”就很容易忽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就会适得其反 ,也会带来一些现实问题,诸如民众对公共文化资源的浪费和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破坏等 。
“文化福利观”认为,公共文化服务是传统福利在文化领域的延伸,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质是一种“文化福利”。 这一观点体现了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责任,然而遗憾的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福利观”如果被付之于实践,也很容易使公共文化服务陷入“行政任务”的层层传递,任务式的供给很容易导致民主参与的缺失,造成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与民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相错位,甚至产生脱节的现象。
“文化治理观”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质就是在全社会建构共同价值观、凝聚社会公共精神;公共文化服务既是文化治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文化治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除提供文化性公共服务(产品)以外,还强调多元主体参与的作用,关注服务的过程对培育公民精神、促成文化认同的作用。
客观而言,以上四种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界定各有其合理性:文化的公共服务观点事实上强调的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公共职能之一,指明了政府对免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责任无可推卸;公共文化的服务观点强调公共文化的公共性,指明了政府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和引导公众共同价值观形成的双重责任;文化权利观点强调公众的文化权利的主动性和申索性,指明了公众的公共文化需求应该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点和出发点,公共文化服务必须建议以需求为中心的供给;文化治理观点强调的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供给和社会广泛参与,指明了政府主导下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取向,有助于激活公共文化服务的应有活力和提高服务效率。相对而言,文化福利观点也强调政府的免费供给责任,但相对于文化的公共服务观而言,对政府的责任还没有上升到政府职能的强制性高度;相对于文化权利观点而言,对政府的责任还没有上升到公众可以要求政府提供的高度,把是否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文化服务主动权完全交给了政府。因此,它只能是我国早期的部分学者的不成熟认识,在学术界的影响并不大。当前,我国一般意义上的公共文化服务既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之一,又是公共文化治理的重要方式和重要内容之一;既强调政府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动保障责任,又强调以民众的公共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对接;既强调社会共同价值观和公共精神的塑造,又强调适应公众的个性化公共文化需求。因此,当前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认识已经相对成熟,属于以上各种观点的优点集成,又避免了各种观点的缺陷。
鉴于公共文化服务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在参考前人研究基础之上,本书同意将公共文化服务分为纯公共文化服务和准公共文化服务两类。其中,纯粹的公共文化服务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双重属性,而准公共文化服务则只有两种属性中的一种。具体内容构成的阐述如下。
纯公共文化服务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与国家文化主权、社会稳定和民族文化传承相关的公共文化服务(如法律、法规、政策等),这种类型的纯公共文化服务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文化安全和公民的文化权益,其“公共性”的特征非常明显,因而只能并且必须由政府统一供给;另一种则是具有纯粹公益性质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这类型的公共文化服务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不具备排他性或排他性不明显,其一旦出现便以公共产品的形式存在,无法成为私有物品。
当前,与民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多数公共文化服务,民众在享受这类服务时需要支付一定的报酬(如旅游景区、电影院、有线电视等),其通常介于纯公共文化服务和纯私人文化服务之间,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的特征并不明显,故可将其视为准公共文化服务。准公共文化服务的属性比纯公共文化服务更复杂多样,这也为准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供给和多样化生产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学界的相关研究也印证了这一观点,比如加里斯·迈尔斯认为,准公共文化服务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由政府和私人混合提供。
从上述研究不难看出,以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文化权利和文化治理这四个视角对公共文化服务内涵的界定与阐释,虽然在政府如何供给、供给什么、在多大程度上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略有差异,但都明确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体。鉴于公共文化服务包含了纯公共文化服务和准公共服务两大类型,并且准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本书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可引入适当的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故在此基础上,将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构成划分为完全政府供给、完全市场供给和公私合作伙伴三种类型。具体阐述如下。
理解公共文化服务“完全政府供给”类型,首先需要厘清“政府”这一概念。一般而言,“政府”大致有三个层面的含义:一、负责制定规则、提供服务和治理国家的政治机构,这是“政府”最广义层面的概念;二、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泛称;三、代指中央行政机关的核心部分,这是“政府”最狭义层面的概念。需要指出的是,本书中“政府”的概念介于广义层面和狭义层面之间,即“政府”第二层面的含义。
所谓公共文化服务的“完全政府供给模式”,顾名思义,就是指公共文化服务当且仅当政府这个唯一的主体来供给,其他主体不能供给公共文化服务。萨瓦斯(Savas)认为,在公共文化服务“完全政府供给模式”中,政府是集“生产者”和“安排者”功能于一身的结合体。 其目的在于,通过政府职能,利用公权力的行使和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最终达到保障居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目的。
一些学者从文化权利角度出发认为,公民的文化权是人权的一项基本要素,向公民提供并使其能够自由地参与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的义务和职责所在 ;一些学者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完全政府供给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其能够短时和充分地动员公共资源为公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但是,面对公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公共文化服务的“完全政府供给模式”也逐渐面临资金不足,从而导致出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均衡的局面 ;一些学者则对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上政府的“适度介入”进行了探讨,并指出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领域的主要职责,即提供法律保障文化产业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等 。
与公共文化服务“完全政府供给模式”相同,厘清“市场”这一概念,是理解公共文化服务“完全市场供给模式”的基础。首先,“场所说”认为,“市场”就是买者和卖者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人们头脑中商品交换的观念则是其最重要的环节,这是“市场”最直接的定义 ;保罗·萨缪尔森等则从“机制说”的角度入题,认为“市场”是一种交易机制,在这种交易机制下,商品(劳务)的价格和交易数量由买卖者双方的力量共同决定,并不能由单方面决定。 就本书而言,将“市场”理解为商品交换的机制比较妥当。
所谓公共文化服务的“完全市场供给模式”,顾名思义,就是在市场经济制度之上,将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完全依照市场规律来运作,交由私人全权负责。由于市场化机制有助于优化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成本 ,因此,“完全市场供给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其能够高效地对公民公共文化服务的新需求做出灵敏的反应 。
学界对“公私合作伙伴”(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含义的理解较为统一。萨瓦斯认为,公私合作伙伴是企业、社会和政府为改善城市状况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是一种多方参与并民营化的基础项目 ;马修·弗林德斯认为,公私合作伙伴是指公—私部门在为实现一个公共政策结果的共同愿景下,所形成的一种风险共担方式的合作关系 ;约翰·弗雷尔则认为,公私合作伙伴是政府与私营部门共担风险的一种动态协议,其中,私营部门参与了原本只有公共部门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生产 ;达霖·格里姆赛等则认为,公私合作伙伴的本质在于公共部门购买的是一整套服务,而不是一项资产,这一特点是公私合作伙伴模式得以立足的关键所在 ;邹昱昙则认为,公私合作伙伴模式介于政府采购和完全私有化之间,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 。
应当说,现在的共识是,完全政府供给模式和完全市场供给模式均不可取。因为完全政府供给模式容易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行政化和官僚化倾向,忽视公众真正的公共文化需求,从而容易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供需不衔接和服务效能低下;完全市场化供给模式容易导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政府缺位倾向,忽视政府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体性责任,市场的逐利本质也会导致公共文化服务过度偏向经济效益而损害社会效益,而且完全依赖市场也未必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效率,从而不利于国家公共文化治理目标的实现。我国在这两个方面都走过弯路,也有过诸多教训,因此,中共十八大以后,在强调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主导基础上,尝试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私合作伙伴模式,其实质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和市场化补充机制,是对当前我国近乎“完全政府供给模式”的一种优化,即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生产、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手段,将公共文化服务交给社会组织、文化企业或个人经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打破公共文化服务的体制内循环,解决政府完全供给的种种弊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种供给方式不仅可以缓解政府作为单一供给主体带来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不足问题,而且可以推动社会组织、文化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不仅如此,这种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私合作伙伴模式还可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的相互融合,促进中国新阶段公共文化服务业的发展和实现公共文化治理目标。
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经济结构是伴随着我国工业化过程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始终未能走出城乡二元结构,也正是城乡二元结构格局制约了经济发展。高善春认为,城乡二元结构不仅表现在经济建设方面,更表现于文化方面,具体表现在农村文化发展和城市相对割裂、自成体系等方面。 徐学庆、周新辉等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几乎使所有高质量的文化设施、人才、资源和活动都聚集在城市,和城市文化日益发展相比,农村文化体系逐渐被边缘化。 石力月、何馗馗指出,城乡二元结构已对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影响。 卢婷婷、翟坤周提出,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城镇化、工业化推动下的现代文明产生的激烈冲击,对打破城乡文化结构提出了迫切要求。 蒋建国认为,在当前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中,以城带乡和城乡联动是拓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和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 在此背景上,我国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胡税根、李倩认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工作于1998年发布《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后开始受到重视。 此后,多个部门又相继出台多项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政策意见。这些政策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文化设施、文化队伍、重大工程等都提出具体要求。此外,针对民族地区,李桃、索晓霞指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尤其是构建城乡一体化服务体系对于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非常重要。
新时期的农村文化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凝聚农村精气神、打造农民精神家园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其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有利于满足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基本需求。刘文俭、曹爱军、方晓彤等认为,通过开展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满足农民群体的精神需求,有利于提高农村社会农民的文化修养和精神状态。 冷稼祥基于图书馆城乡一体化发展视角指出,构建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以不断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其二,有利于保障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王建云指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利,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周芝萍表示,在农村着力建设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改变原有的农村服务理念、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利、创新农村治理方式具有深刻意义。 马玉玲强调,我国文化事业的基础是农村文化,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才能真正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其三,有利于加强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阮荣平、郑风田等人通过研究农村公共文化供给与农村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发现,公共文化供给增加能够降低村民的信教比例和农户的宗教参与程度。 巩村磊指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国家政治动员的重要手段、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 此外,李少惠、王苗提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是当前农村社会转型的关键。 高善春等综合性地梳理了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意义。
毋庸置疑,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存在诸多问题,现有文献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大量研究。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展开。
一是体制的制约导致文化设施和文化资源配置不均衡。第一,现行体制导致文化资源条块分割,难以统筹利用。我国“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框架尚未建立,多头管理,条块分割,有关部门职能重叠,资金方面难以集中投入,相关部门尚未就公共文化资源建立统筹体系,综合效益难以发挥。分割管理导致不同层级政府部门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量问题,公共合力无法形成,势必造成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低下、活力不足问题。 张楠从公共文化发展机制入手,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效率低下和发展机制不持久等问题,提出应从法律、政策、制度、法规这四个层面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保障体系”。第二,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公共文化服务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安彦林运用实证手段发现,我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着财政投入不均衡和基础设施投入不均衡的现象,而且农村居民从公共文化服务中获得的效用明显低于城市。第三,公共文化精神在全社会尚未形成。目前,健康优雅的得到全社会共同认可的公共文化精神还没有确立。即使是社会精英人士,对公共文化事务也热情不足。因此,引导公民的文化品位、形塑公民的公共精神尤为重要和紧迫。究其原因,正是由于社会文化观念和服务意识的淡薄、公共规则制定和公共行为监督的缺失、强势政府模式的习惯越位导致了政府公共职能的异化、错位与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滞后。这种异化、错位和滞后成为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原因。
二是当前我国文化服务机构中存在着严重的供需不对称问题。一方面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与群众精神需求的不对称。个别地方的文化管理部门对真正的群众文化需求没有充分了解,造成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错位理解,使公共文化设施的完善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沦为简单的“文化暖心工程”,导致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效益被大打折扣。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共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有效地满足群众对公共文化的需求。例如,我们只能衡量文化产品的数量和类型,但文化的精神需求难以量化。如果要通过量化的标准来衡量群众的需求,公共文化服务供求的错位就会非常容易。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不仅在于使公众享有基本的文化娱乐权利,还要积极地引导社会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偏离人民文化的精神需要,不仅造成巨大的财政浪费,甚至可能导致人们价值观念和社会行为规范的扭曲。 另一方面,服务供求结构之间对接并不完善。杨泽喜在农村文化调研中发现,针对基层地区推广“一村一月一电影”虽然不难实现,但观众寥寥,很多基层工作者没有考量到村中现有公众的实际文化需求,不少农村地区的青壮劳动力都外出工作,并且青少年一般上学,只剩下对电影并不感兴趣的老年人,电影放映的参与力度十分低下。 李少惠、余君萍也认为,供需信息不对称导致文化活动开展与实际需求的脱节问题不仅会造成国家文化资源的浪费,而且造成公众文化需求在形式上满足而实际上并未满足,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十分低下。 另外是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低下问题。当前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高是公认的事实,提升服务效能的任务十分紧迫,国内媒体舆论和专家学者对服务效能也给予了重点关注。刘晨曦发现,我国乡镇、社区等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群众的需求考虑得较少,也并不知情,大多为单向供给的模式。在传统的文化体制影响下,所有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一手包办,行政权对公共文化事业的过多干预和影响使公共文化服务的本质错位,导致公共财政压力剧增和民间文艺团队萎缩。 刘洋发现,基层的公共文化设施存在这样的状况:按照国家标准,公共文化服务馆舍数量并不少,而且文化设施也较为齐备,但由于文化服务的吸引力严重不足,很多设施无人问津,使用率很低 ;孔进运用数学模型——因子分析法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政府更重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数量建设而不是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和群众对文化活动的参与率 。对此,文化部时任部长蔡武在2013年表示认同,指出,“以往我们只看到只注意到文化的教化功能,忽视了满足需求的功能,结果把老百姓最喜欢的东西给搞丢了” 。
三是人才缺乏成为制约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的关键因素。当前,我国许多地方并不缺乏文化广场、文化设施,但缺乏文化能人和文化活动带头人、领头雁,文化活动方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文化活动内容陈陈相因、千篇一律,对群众没有吸引力,导致文化活动难以开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我国对公共文化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较低。李国新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尽管我国政府一直在加大对文化人才梯队建设的投入,但相比较于对教育和体育投入而言,对文化方面的投入力度仍然十分不够,在基层文化单位,财政资金的投入就更少,导致基层文化系统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较差,面临现有的队伍都很难维持的困境。另一方面,公共文化领域缺少完善的人才保障体制造成公共文化队伍难以不断壮大。王芳针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现状展开研究,发现河北省农村由于缺乏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和措施,导致文化人才,尤其是文化能人大量流失;由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文化人才本身数量不足、服务人员素质本身偏低,文化人才的流失造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更为困难,与大城市的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差距越来越大。 因此,建议加强基础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于培养群众文化人才,尤其是群众文化带头人,充分发挥文化机构的人才培养阵地作用和文化人才的带头作用。
当前,对于城乡文化统筹发展的路径研究文献比较多。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公共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网络化布局,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愿景;第二,文化产业的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第三,关于城乡文化资源的信息共享研究;第四,城乡文化资源的协调与融合。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城市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本书研究的重点。对此,学界展开了深入探讨,比如研究城市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以及一些具体的文化中心、图书馆、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建设。
合理配置图书馆资源是实现城乡文化综合发展、实现文化资源共享的有效、直接的途径。相关研究主要以个案研究为基础,研究案例涉及厦门、青岛、嘉兴等众多城市。比如陈娟基于厦门市图书馆的城乡统筹建设,提出了如何保证图书馆资源的城乡一体化问题,并提出建议。 罗永禄等基于青岛地区的县级市图书馆和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了青岛市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和利用过程中的文化设施数量少、建设水平低和建设力度小等诸多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朱福英分析了浙江省嘉兴市的案例,她认为,嘉兴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主导、多级投入、集中管理、资源共享”为主要特点,创造了对各级图书馆“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的“嘉兴模式”。 李超平也认为,以“三级投入,一级管理”为特点的“嘉兴模式”有利于形成紧密型总分馆制度,在图书馆总分馆模式中更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任闽华通过江西省的案例研究,提出了完善基层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梁琦综合各方面因素,提出了符合成都实际情况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模式(如“G—B—D”、农村图书流转、“一卡通”等模式)。 在借鉴嘉兴、苏州、成都、宝鸡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艾丽斯娜通过实地、网络和文献调研等方法,对安徽省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因地制宜地提出了相应建议和对策。 除此之外,蔡平秋结合攀枝花的实地研究,阐述了图书馆总分馆制的概念,并总结了实施图书馆分馆制的难点所在 ;基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农村基层图书馆长效发展问题,王元展开了研究并提出对策 ;陈洲对我国农村图书馆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并有效归纳了我国农村图书馆的发展特点,然后展开了对重庆市的个案研究,并针对农村图书馆的发展提出了相应建议 。
作为一项国家、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大型惠民工程,农家书屋的建设成效备受关注。对此,现有文献的研究重点探讨了农家书屋的管理机制、农村书屋的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典型文献,如在访谈、考察和问卷调查基础上,程文艳认为,河北省农村书屋建设、使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并就此提出其长效发展的机制构建策略 ;刘兰芬对农家书屋的建设建议更偏重于农家书屋的经费保障、农家书屋的图书资源调配、人才队伍建设、农家书屋的日常管理、人才培养等诸多具体方面 。
文化馆体系是群众文化工作的龙头,也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阵地和主力军。胡涌雪认为,文化馆体系建设对于促进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的意义十分重大。 具体而言,在文化馆的现状分析、文化馆建设意义的探讨、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作用的讨论、如何提升文化馆的服务能力和管理创新、如何加强文化馆队伍建设等方面均有数量不等的研究文献 ,也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
对于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研究,当前文献研究的重点是乡镇文化中心、综合文化站的文化职能如何创新问题和如何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有效发挥作用问题,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典型文献贡献者包括许定国、黄春燕、段佐川、郝弋、谢宝奎、潘育平 ,等等。
就城乡文化统筹而言,学界对于城乡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给予了较多关注,并提出了诸多政策建议,主要涉及几个方面:一是,城乡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 ;二是,加快小城镇文化产业发展 ,具体建议是加大对小城镇的文化教育投入、构建帮扶小城镇发展的长效机制,等等;三是,加大农村文化人才培养和文化消费市场培育 ;四是,通过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五是,发展农村休闲文化产业 ,并认为不断地探索乡村休闲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形式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的基本路径。
鉴于我国农村地区人口稀少、地域广阔,公共文化实体设施建设的城乡共享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并没有现实可行性,而数字信息远距离传输可以借助于原有的广播、卫星电视、网络等村村通信息化工程实现便捷的实时共享,因此,文化信息资源的城乡共享就成为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和可行路径,文化信息资源也成为学界关注的重点。
关于城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的现有文献主要集中在各层级共享资源建设的现状问题、实施成效、有效模式、实践经验和绩效评价等诸多方面。比如阎琼英 、殷建文 、周明艳 等分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现状问题主要在于农村地区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设备落后、技术人才缺乏、共享方式单一、共享资源内容不丰富、服务效能不高等,因此需要加大对农村文化的经费投入,更新信息化装备、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共享资源的利用和管理,等等。 还有部分学者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绩效展开研究,比如郝春柳等。
当前,“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和“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已被各级政府有所重视,但城乡文化间差距明显的现实仍然不能被忽视。为此,高善春认为,城乡间的文化整合是城市化的应有之义 ;曾菊新倡导构建区域性“文化服务圈”,用以优化城乡文化空间,从而实现城乡文化整合和关联发展 ;王洛忠等则认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标准迫在眉睫 。围绕城乡文化资源的统筹与整合,现有文献主要从认识、体制和策略三个方面展开。
在认识方面,学界大多认为城乡文化“二元”分割的主要原因是我国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因此,需要在正确认识城乡文化差异、共性和个性的基础上,突破“城市中心论”和“经济优先论”的桎梏,切实采取措施调研城乡群众不同层面、不同对象的多样化文化需求,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文化建设方式和文化活动形式。 与此同时,应该树立起以“文化民生”为核心的公民文化权利理念。
在体制方面,王娟在梳理山东省诸城市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的具体做法。她认为,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进程,为实现公民个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二、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表达机制以及政府文化机构主动调研、感受和熟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有效机制(如发放问卷、基层走访、电话热线等),为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效率奠定基础;三、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外部监督和内部回应制度(如文化服务监督委员会)。
在策略方面,鉴于农村长期以来对城市建设的牺牲和贡献,大多学者认为,应该建立起城市对农村文化的反哺机制和援助机制,尤其是要帮助农村发展具有农村特色的文化,把“文化下乡”变成“文化种乡”。这就要求积极制定并实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的发展规划和长效机制。 具体而言,主要需要做到以下五点:一、在“三下乡”活动中,重要项目和产品采用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的形式直接对接农村,开展“零距离”的文化服务活动(如文化大篷车、流动文化车等),以此确保“三下乡”成为“长下乡”的民心工程 ;二、统筹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农村支教活动,并逐步使其制度化,从而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等化 ;三、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提高公民的科技素养,使其最终成为城市反哺农村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开展下派村支书工作,促使政策、资金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从而增强农村积极发展的后劲 ;五、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结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的同时,也锻炼了大学生自身的工作能力 。
城乡文化一体化的基础在于城乡规划一体化。由此,部分学者认为,当前应该以现有文化设施建设、文化管理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着力制定合理的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规划,并重点强调规划的落实。如农村文化发展政策上的倾斜,人才、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优惠等,必要时甚至可以成立“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推动城乡文化发展政策的落实,最终实现城乡文化的均衡发展。
正确理解城乡文化间的联系性、融合性和共同发展的必然性,随之将“农村—城市文化”纳入社会发展的全局考虑之中,是构建城乡文化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所在。 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城乡文化资源的统筹,并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推进城乡文化服务的一体化和均等化,这对现有的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尤其是要不断完善城市和农村间的文化援助机制、文化互补机制和解决阻碍城乡文化自由流通的体制型障碍和机制性问题,给农村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农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之所在,这一我国特有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了建立城乡文化的互动机制需要立足于中国城乡差异性的传统文化。对此,一些学者认为,在市场规律下,依托城市的文化体制,实现城乡文化体制和市场的接轨十分迫切。这就要求做到:一、及早对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性的整理、保护、发掘和利用(如传统民间艺术的抢救和推广、传统古村落的修缮和田园风光的复原等);二、在合理区分事业性文化与经营性文化基础上,对农村事业性文化应予以扶持,并发展农村经营性文化,最终实现农村文化生产的多样性和产业性转变。
当前,多数农村地区面临文化设施数量不多、密度不大、文化机构服务意识薄弱、服务效果差等诸多情况,难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广大农村群众文化需求。 为早日解决这一现实矛盾,一些学者认为可以依托城市文化资源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城乡一体的文化网络体系构建 ;与此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开展信息惠农服务,发挥城市文化反哺农村的机制也十分重要 。
公共文化服务说到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惠民、乐民和育民是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由此,一些学者认为,农民是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农村特色文化产品的创作者和使用者。因此,对农民的文化培养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 ;“教育扶贫”则是实现农民的文化培育的重中之重,因此,强化农村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和艺术教育十分重要,同时,还要加大力度以政策引导和鼓励大中城市的文化机构、文化人才和文化团队展开文化“下乡活动” ;在“教育扶贫”中,职业技能教育的强化则是关键环节。
城乡文化鲜明的异质性为城乡文化之间的互补和交流互动提供了多种可能和广阔的空间。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实现城乡文化互动的关键在于城乡文化活动的常态化,让城市文化有更多机会深入农村,以及农村文化能够更大胆地走向城市,并使之形成城乡文化相互激励机制。 具体而言,政府应加大组织“送文化”活动的力度并使之长效化,并探索如何更好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综合性文化需求。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农村乡土文化的艺术性宣传,建立行之有效的“通道”,把富有民间、民族特色的文化引入城市,并使之成为城市文化的另一道“风景线”。
首先,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城乡统筹的组织领导,由政府领导牵头,高规格成立“统筹城乡公共文化发展小组”,并由此贯彻和落实统筹乡村文化发展的各项举措,是一个可行路径。 其次,理顺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责权,创新协调机制和文化运行机制,在各部门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化工作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如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旅游发展部门、广电部门、体育部门等的资源和专业化优势,推动提升乡村文化发展工作的长效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乡村文化发展的贯彻和实现有赖其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首先,政府需要摆脱以国内生产总值为导向的政绩考核思维的桎梏;其次,逐步把乡村文化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以强化各级政府对乡村文化发展的科学认识。
首先,逐步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心往农村方向偏移;其次,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财政扶持力度,设立统筹乡村文化发展的专项资金,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事业资金来源的稳定提供保障 ;再次,通过完善公共文化的市场化购买和合同化代管机制以及促进民营文化企业繁荣的机制,畅通农村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渠道 。
综上所述,学界对于乡村文化发展的背景、意义、思路进行了多维探讨,同时根据我国乡村文化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策略。尤其是很多学者针对一些城市或地区展开的乡村文化发展情况调研获得的深入细致的经验总结,为我国乡村文化发展和文化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其他学者的公共文化服务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公共文化服务除了要考虑服务资源配置、服务机制选择之外,还必须充分考虑服务的空间机制问题。对此,目前文献主要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的空间差异、空间场域和空间配置三个方面展开,形成了诸多值得注意的研究成果。
现有文献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差异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国家差异、区域差异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的城乡差异上。
一是国家之间的差异。各个国家由于历史、国情等差异形成了不同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模式,但是现有研究对国家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模式差异的比较相对较少。苗美娟认为,可能因为“公共文化”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且国外没有严格对应的文化分类方式。 李少惠、余君萍归纳了西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的三种主要模式,分别是政府主导模式、民间主导模式和政府与民众组织的分权化模式。其中,法国和日本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加拿大、瑞典、美国为典型的民间主导模式;英国、澳大利亚为典型的政府与民众组织的分权化模式。 赵迎芳指出,这三种模式的共同点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参与主体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还有大量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即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的结构。 张金岭认为,国家责任意识强化了法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国家的主导地位,在现代治理理念的推动下,法国开始重视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参与,形成了多种主体参与的机制,不过中央集权仍然是其显著特征。 苗瑞丹对英国的模式做了进一步研究,在分权化模式基础上提出了共治的概念,指出英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在实践中形成管理体制上的分权和管理模式、资助方式、运营模式、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以共治为主要特色的发展模式。 反观我国,李山认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深受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行政性生产模式影响,不过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出现了从政府行政性生产到政府购买供给的转向。
二是区域之间的差异。对于东中西的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差异,现有文献主要采用计量分析,并在计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策略。比如李中和、高娟通过SPSS(统计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软件研究了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公共文化服务治理差异,发现我国公共治理水平由东向西逐步降低。 时涛、胡弢等人通过层次分析模型构建指标体系分析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总体趋势,进一步利用空间自相关分析研究其空间分布格局,研究结果表明,东部地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高于中、西部。 王洛忠、李帆通过测算我国三大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指数和基尼系数发现,东部地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且东部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不均等化程度更为明显。
还有文献对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区域差异展开研究。比如,韩增林等运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的空间格局进行研究,发现各省份城市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显著,空间分布为“T”形格局,并呈“东—中—西”阶梯状递减。 马慧强等分析了2006—2013年京津冀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时空格局演变特征,研究发现,京津冀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市际差异随时间演进呈缩小趋势,空间格局由低水平不均衡格局向高水平均衡格局演进的趋势,空间结构呈中心外围结构。
三是城乡之间的差异。根据我国各地农村文化服务的实践,吴理财归纳了“部门供给”“以钱养事”“以县为主”三种模式,大多数省份采取部门供给模式,即由政府部门自上而下单向决定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 我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结构失衡矛盾突出,毛雁冰、韩玉通过实证分析表明,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存在显著差异。 刘晓坷、孙浩以2008年数据为例说明,各级财政对农村文化的整体投入和人均投入远远低于同期的城市水平。 公共财政投入失衡是导致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差异的重要因素。于志勇通过2006—2009年城乡文化事业费用数据发现,四年间,农村文化事业投入费用占全国比例无较大的浮动,而城市文化事业投入费用是农村的2.5倍。 孙浩认为,制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的现实基础是失衡的结构。
另外,还有两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是:在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两者之间,哪一种差异更大?什么因素的差异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或供给影响更大?为此,部分学者也展开了相应的研究。比如,吴理财基于20省80县(区)的问卷调查数据发现,区域之间群众的文化需求基本趋同,而城乡之间的文化需求差异显著。徐双敏、宋元武基于H省农民的问卷调查数据发现,区域人均收入的差异,会直接表现为不同区域农民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文化设施项目的需求差异。
公共空间建设对于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 当前,多位学者认识到了空间场域建设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性。比如方坤认为,文化空间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基本场域、出发点和归宿以及重要工具。 郑迦文指出,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标准化、均等化等维度基础上,引入空间维度有助于公共文化服务在多个维度上运行。这里的空间场域有三层含义,一是传统意义上的物理空间,二是公共文化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三是抽象意义上的空间。 但在公共文化空间场域中的内容和结构方面,各学者的观点有一定差异。其中,陈杏认为,当前最活跃的公共文化空间是网络公共文化空间 ;江逐浪认为,“生活空间向文化空间转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智锋、杨乘虎建议,要注重物理空间、知识空间、文化空间的拓展与深化 。另外,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对于城市文化空间的重塑本身也具有“反哺”作用,如马树华就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对城市文化空间具有再造作用。
就具体的公共文化场域而言,当前文献主要集中在特定的设施如图书馆这一具体的公共文化空间研究、特殊群体需求的公共文化场域研究和针对城乡的公共文化空间分析。
一是针对公共图书馆的文化空间分析。多位学者从文化空间角度论述了图书馆的核心价值。如王晴认为,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空间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表现出伦理性、社会性、人文性等价值 ;肖希明指出了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 。陈萍论述了图书馆作为公共空间的社会价值,探讨了图书馆如何巩固自身的社会价值。 彭一中、余峰阐述了图书馆对增强公民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的社会价值。 学者也分析了各地将图书馆打造为公共文化空间的实践和路径,如肖永钐列举了国内外公共图书馆创新服务的诸多案例,从提升服务价值、提供针对性服务、开发特色馆藏等方面探讨图书馆如何打造公共文化空间 ;陈碧红等以宝鸡市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制度创新为例,探索西部地区构建区域公共文化空间的路径 ;张素红分析了微博在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效用,认为通过微博平台可以更好地实践公共图书馆的文化空间功能 。
二是针对特殊群体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分析。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集中于城市和乡镇、社区等基层,处于城乡之间的接合部、城中村和农民工集中地是公共文化服务最为薄弱的地区,因此也成为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的盲点区域。 对此,景晓芬建议,将农民工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文化空间的交往功能 ;姜晓婷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指出其和往代农民工相比对城市文化空间的要求更高,而加强图书馆建设可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
三是针对城乡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分析。在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研究方面,何兰萍指出,农村公共文化生活空间日益衰弱,为此必须重构农民的公共文化生活空间。 为此,学者们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展开了重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政策建议。其中,在理论方面,吴理财提出了“嵌入论”和市场化的解决思路 ;傅才武、侯雪言借鉴场景理论的维度体系和分析框架,对我国农村公共文化空间进行了维度设定和场景分析 。在实践方面,李志农、乔文红以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奔子栏村“拉斯节”为个案,认为传统村落公共文化空间对村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陈杰、黎相宜以海南冠南侨乡公共文化空间的变迁为例,剖析了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侨乡范式” ;章丽华以浙江富阳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为例,认为农村文化礼堂是农村公共文化空间重构的重要载体 。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研究方面,黄静考察了都市背景下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上海书展”,对其权力结构、内容特征、符号意义进行解析。 王丽娜以南京“1865创意产业园”为例,探求基于城市记忆构建新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 盖琪以北京“706青年空间”为样本,利用场景理论分析了我国城市青年公共文化空间构建的路径和意义 。
一般而言,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和规划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状况最直接的表现,对此,段成荣、谭砢提出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标准。 同时,公共文化设施的布局对其运行效能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如田蕾、唐鑫指出,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空间错配使服务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空间配置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公共文化设施的空间分布。主要研究方法有核密度分析法 、空间自相关分析 、潜能模型 、访谈 、问卷调查 等,研究对象主要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其中,高君波和李倩、甘巧林等探讨了广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特征并分析其形成机制 ;何丹、张景秋等 和李玏、宋涛 对北京市的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类型、分布等方面展开了分析。还有部分学者针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的非均衡分布展开研究。比如,李新市 、徐学庆 等多位学者通过研究指出公共文化设施分布存在区域、城乡不平衡的问题。詹娜研究发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分布更集中于精英人群集中地区,恰恰远离最为需要的低收入群体。 就其原因而言,琼斯认为,公共资源总量、居民需求等因素对这种不均衡性有重要影响。 还有学者对公共文化设施的时空演变进行了分析,如杨云鹏、张景秋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北京市级以上的博物馆的时空演变,并探讨影响分布特征的主要因素 ;魏宗财等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文化设施的时空演变 。
二是图书馆、博物馆等具体设施的空间布局。杨全、王诺等通过构建数学模型为社区图书馆全新选址和补充性选址提供了合理的社区图书馆网点布局参考。 吴正荆等分析了长春市主城区图书馆布局和文献资源情况,结合基尼系数和洛伦兹曲线评价长春市主城区户籍人口享有文献资源的公平性 。还有学者从国家层面对图书馆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服务水平 、服务效率 进行了空间特征分析。
现有文献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效率研究不多,且基本上都是针对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效率的研究。但由于对公共文化内涵的理解不同,各研究文献所涵盖的公共文化范围并不一样。如刘鹏、邓凯文 和涂斌 的研究涵盖了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杨林、许敬轩 的研究涵盖了图书馆、文物业、艺术表演业、群众文化机构;黄扬、李琴 的研究涵盖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电影与艺术表演业等。由此,各研究文献采用的投入产出指标差异也很大。比如,研究公共文化支出效率的产出指标,刘鹏、邓凯文采用的是文化产业人员规模、文化事业单位数、文化产品消费水平;赖作莲 采用的是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所惠及的人次数等十项指标;孟巍 采用的是人均艺术表演团队演出场次等四项人均指标。就研究方法而言,大多数研究采用DEA—Tobit两阶段分析方法,如赖作莲、钱勇晨 、许敬轩、杨林、涂斌,等等。还有一些采用了其他DEA组合方法或其他方法,如吴建军、周锦、顾江等 采用Bootstrap—DEA模型;余冬林、谭海艳 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方法;刘鹏、邓凯文同时运用参数SFA方法和非参数DEA方法;王银梅、朱耘婵 采用DEA—Tobit和Malmquist指数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孟巍综合采用超效率DEA模型、泰尔指数、核密度函数估计方法与空间动态面板杜宾模型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文化支出效率的地区差异及影响因素,认为提高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文化支出效率必须将时空的影响考虑进来。
不过,目前文献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效率的研究主要还局限于区域差异层面,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差异还没有展开分析。事实上,由于人口密度、人口素质、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效率可能会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是什么因素在影响这种差异、如何消弭这种差异就成为未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