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 双胍类、磺脲类降糖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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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GFR,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妊娠分级:A级,在设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在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药物对胎儿产生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B级,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C级,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或尚无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尚未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物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X级,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而且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无益,因此禁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患者。
哺乳期用药分级:L1级,哺乳妈妈服用最安全,没有证实对新生儿有危害或甚微;L2级,比较安全,哺乳妈妈使用该级别药物有危险性的证据很少;L3级,中等安全,该类药物有很轻微的、非致命性的副作用,只有在权衡对婴儿的利大于弊后方可应用;L4级,有明确的危害性证据;L5级,禁用。
表1-2 磺脲类降糖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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