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由于胰岛素分泌和(或)作用缺陷引起的以血糖升高为特征的代谢病。根据病因学证据将糖尿病分为4种类型,即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特殊类型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糖尿病的治疗应遵循综合管理原则,包括控制高血糖、高血压、血脂异常、超重肥胖、高凝状态等心血管多重危险因素,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以提高糖尿病患者的生存质量和延长预期寿命。目前临床常用的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主要包括口服降糖药物和注射类降糖药物。口服降糖药包括:双胍类、胰岛素促泌剂磺脲类、格列奈类、胰岛素增敏剂噻唑烷二酮类、α-糖苷酶抑制剂、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抑制剂(sodium-glucose co-transporter 2 inhibitor,SGLT-2i)、二肽基肽酶Ⅳ抑制剂(dipeptidyl peptidase-Ⅳ inhibitor,DPP-4i)。注射类降糖药物包括胰高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ucagon-like peptide-1 receptor agonist,GLP-1RA)和胰岛素。GLP-1RA通过激活GLP-1受体以葡萄糖浓度依赖的方式刺激胰岛素分泌和抑制胰高糖素分泌,同时增加肌肉和脂肪组织葡萄糖摄取,抑制肝脏葡萄糖生成而发挥降糖作用。胰岛素是一种蛋白质类激素,是体内唯一降低血糖的激素,也是唯一同时促进糖原脂肪、蛋白质合成的激素。根据来源和化学结构的不同,胰岛素可分为动物胰岛素、人胰岛素和胰岛素类似物。根据作用特点的差异,胰岛素又可分为超短效胰岛素类似物、常规(短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类似物、预混胰岛素、预混胰岛素类似物以及双胰岛素类似物。
1 型糖尿病患者因自身胰岛素分泌绝对缺乏,完全或部分需要外源性胰岛素替代以维持体内糖代谢平衡和生存。基础加餐时胰岛素治疗是1型糖尿病首选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基础加餐时胰岛素替代治疗方法包括每日多次胰岛素注射和持续皮下胰岛素输注。胰岛素治疗方案应个体化,方案的制定需兼顾胰岛功能状态、血糖控制目标、血糖波动幅度及低血糖发生风险。
2 型糖尿病药物治疗的首选是二甲双胍,通过减少肝脏葡萄糖的输出和改善外周胰岛素抵抗而降低血糖。如无禁忌证且能耐受药物,二甲双胍应贯穿药物治疗的全程。有二甲双胍禁忌证或不耐受二甲双胍的患者,可根据情况选择胰岛素促泌剂、α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DPP-4i、SGLT -2i或GLP-1RA。如单独使用二甲双胍治疗而血糖未达标,则应加用不同机制的口服或注射类降糖药物进行二联治疗。二联治疗3个月不达标的患者,应启动三联治疗,即在二联治疗的基础上加用一种不同机制的降糖药物。如三联治疗中未包括胰岛素而血糖不达标,可加用胰岛素治疗;如三联治疗已包括胰岛素而血糖仍不达标,应将治疗方案调整为多次胰岛素治疗。
并发症和合并症是2型糖尿病患者选择降糖药的重要依据。推荐合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风险高危的2型糖尿病患者,无论其糖化血红蛋白是否达标,只要没有禁忌证都应在二甲双胍的基础上加用具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获益证据的GLP-1RA或SGLT-2i。合并慢性肾脏病或心力衰竭的2型糖尿病患者,无论其糖化血红蛋白是否达标,只要没有禁忌证都应在二甲双胍的基础上加用SGLT-2i。合并慢性肾脏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不能使用SGLT-2i,可考虑选用GLP-1RA。如果患者在联合GLP-1RA或SGLT 2i治疗后3个月仍然不能达标,可启动包括胰岛素在内的三联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