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岁这年,大诗人白居易终于买房了。
自从二十九岁考中进士、三十二岁参加工作以后,白居易一直在大唐长安城租房居住,属于典型的“京漂”一族,没有房,老婆也不好娶。一直到三十七岁那年,白居易才娶上了媳妇。
当年老白刚参加工作时,担任“校书郎”,这是一个正九品官职,月薪一万六千钱。那时还是快乐单身的老白在长安东郊租了四间茅屋居住。由于离皇宫远,他又买了一匹马代步,另外还雇了两个保姆,如此一来,每月的开销大约是七千五百钱,每月老白大概可存八千五百钱。
尽管如此,他存的钱还是不足以在当时的超一线城市长安城里买一套房。
家里人抱怨,白居易很是苦恼,为此他写诗道:
游宦京都二十春,
贫中无处可安贫。
长羡蜗牛犹有舍,
不如硕鼠解藏身。
是啊,就连蜗牛都有一个硬壳当作家呢,老白却还在帝都长安“漂”着。无奈之下,大唐长庆元年(821年),白居易跑到长安的郊区下邽,也就是今天的陕西渭南市下邽镇买了一套房子。平日里,他就在京城上班,休假时再回渭南。
不管怎么说,住不起城区,就只能住城郊啦。
古代中国地广人稀,在广大乡村地带,从地主到贫民都可以在私有土地上自行盖房,因此买房行为主要集中在城市。
以东汉时期陕西汉中为例,当时汉中城内房舍最便宜的只需要一万钱便可买到一套,七万钱便可以买到一套不错的住房。当时,东汉帝国境内,即使是等级最低的公务员(佐史),每年也可以领到相当于九千六百钱的俸禄。一般来说,只要省吃俭用,东汉的公务员奋斗三四年,在像汉中这样的二线城市里买一套小房子问题不大。
东汉灭亡后,历史进入了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9年)。长达三百多年的大乱世,使得中华大地上四处混战、南北割裂,商品经济也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城市里贫民密布。《南齐书》就记载,南齐时期(479—502年),“其民资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意思是说,当时南齐境内的大概一半普通百姓连三千钱的资产都没有,极度贫困和商品经济的困顿使得房地产贸易成为无源之水,非常少见。
实际上,房地产买卖主要受人口、土地、商品经济等变量的影响。589年,隋朝攻灭南陈,再次实现大一统,中国的经济开始蓬勃发展。
帝国统一,商品流通,经济发达,老百姓手里有了钱,房产买卖就开始红火起来,尤其在隋朝和唐朝的首都长安城,房价更是高到连大才子白居易都买不起。
这是为什么呢?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当年整个大唐帝国的人口统计是五千二百九十一万人,其中居住在长安的人口超过百万人,当时,大概每五十二个唐朝人中就有一个人居住在长安。按这种比例来算,以整个国家的人口分散集中度来说,盛唐时期的长安城,人口密度堪比今天的北京。
安史之乱(755—763年)以后,尽管大唐帝国的整体人口有所下降,但长安城的人口密度仍然非常高,这就导致帝都长安的房价始终居高不下,这才逼得大才子白居易只能跑到城郊买房。
经济越发达,核心城市的房价就越贵,对于这一点,宋朝人深有体会。
尽管武力不行,但两宋时期的商品经济达到了历史的巅峰水平,与大唐长安城一样,北宋开封城中也聚集了超过百万的人口。
当时的开封城中也蜗居着无数百姓,这其中就包括后来“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欧阳修二十四岁高中进士,二十五岁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滁州知州、扬州知州等官职,相当于今天市长级的人物。
但即使这样,欧阳修在首都开封城也买不起房。他一直带着寡母和妻儿借住在“政府大院”里,在外面也只能租住破旧的民宅。这种无根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四十二岁那年,他才终于在阜阳买了一块地盖了房子,而这时已经是他参加工作的第十七年了。
对于自己长期漂泊在开封,连个房子都没有这件事,欧阳修在写给友人的信中慨叹道:
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
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
欧阳修工作了十七年之后,才在二线城市阜阳买了房子,他的门生苏轼也没好到哪里去。
由于开封城房价太高,苏轼二十六岁参加工作后,在首都一直买不起房。等到他儿子要结婚的时候,在开封连个容身之所都没有,搞得老父亲苏轼焦头烂额,最后没办法,还是跟朋友借了一套房子才给儿子办了婚事。
恩师欧阳修四十二岁才买了房子,苏轼就更惨了。一直到五十岁那年,苏轼凭着一点工资,加上从亲友那里东拼西凑了一些钱,才在江苏常州买了第一套房。此时已经是他工作的第二十四年。
与哥哥苏轼一样,苏辙也是工作了大半辈子还买不起房,对此他写诗自嘲道:“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意思是说,我的头发都白了,却连片瓦尺椽的房子都没有,惭愧啊。
老爸买不起房,儿子们都心生抱怨,苏辙又写诗:“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因为没房,他觉得在儿子们面前抬不起头。
实际上,北宋在缔造出中国历史上的经济巅峰盛世的同时,也在大城市里创造出了高房价。早在北宋初年,大学士陶榖就写了自己在开封城中所见的情景,当时的开封城中,“四邻局塞,则半空架版,叠垛箱筥,分寝儿女”。
今天,我们可以从北宋画家张择端的传世名画《清明上河图》中看见北宋的城市格局和房屋分布。然而在这些繁荣景象的背后是像陶榖所写的,很多平民百姓由于房子太小,非常局促,以致只能在房子的天花板和地板中间硬生生隔一块架板,从而多睡几个人。卧室太小,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摞起来,让孩子们躺在上面睡觉。
宋代张仲文写过一本书,叫作《白獭髓》,里面就写了当时江浙一带买房后成了房奴的百姓,由于手中资金所剩无几,这些房奴“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意思是说,房奴们太穷了,妻子儿女衣衫褴褛赤着脚,甚至连被子都买不起,只能去租被子来盖。
宋代城市买房难的这种情况,即使在后世也没什么改善。明代著名书画家徐渭(徐文长)曾经做过浙闽总督胡宗宪的幕僚,按理说,作为省部级领导的高级秘书,工资应该还可以,但即使是这样,徐渭也买不起房。
一直到明朝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胡宗宪在杭州建成了镇海楼,让当时已经四十岁的徐渭写文纪念此事,徐渭一挥而就写成《镇海楼记》。胡宗宪见文大喜,他听闻徐渭这些年一直买不起房,就把会计叫来,让他取银二百二十两作为稿酬,赠予徐渭买房。
只是省城杭州的房子也很贵,所以徐渭用这笔钱在浙江的二线城市绍兴城郊买了一套二手别墅。因为是用稿费买的,所以徐渭特地给别墅取名“酬字堂”,包含着对胡宗宪酬谢的感恩之意。
但是,一如徐渭一般拥有天赋才华,又拥有胡宗宪赏识慷慨赠金的人只是极少数,大部分人在古代的核心城市还是很难买得起房的。
到清朝光绪年间,北京城里的很多人仍然买不起房,当时有首竹枝词这样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意思是说,即使买了房,也不知道身后背了多少债啊,一把辛酸泪。
当然,房子贵不贵也跟时段、城市、地段有很大关系。以盛唐时期唐中宗时代为例,当时河西走廊的敦煌地区有个居民名叫沈都和,沈都和要卖房子,根据他的卖房合约我们获悉,他的房价规定为每尺两硕(计量单位,用法同石)五升,折算为今天的价格,大概是每平方米一千五百元。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古代土地私有,其实古代的房价都包含了地价。
而当时敦煌地区的普通百姓月收入大概是两石小麦,折合为今天的价格,大约是三百元,因此,一年的收入也就是三四千元,这么来看,盛唐时敦煌地区的老百姓要买房也得攒钱几十年。
但是唐朝安史之乱后,唐僖宗在位期间(873—888年),由于河西走廊长年战乱,敦煌地区的房价从盛唐时期的每平方米约一千五百元暴跌到了每平方米约二百五十元(折合今价)。
因此,同样一个地方,由于政治动荡和战争导致人口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房价暴跌83%,由此可见,必须从一个更广阔的角度去看古代房价的高低起落。
以明朝北京城为例,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年),当时北京城内有一个太监卖掉了自己的住宅,这房子门面七间、五进院落,总共卖了一千三百两银子。
当时,北京城内百姓打工一年大概可以赚到八两银子,虽然一辈子都买不起这种五进院落的豪宅,但是买一个普通房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再看清代华中地区的武昌,晚清光绪三年(1877年),当时武昌府(在今湖北武汉市)有人买卖一套“占地长五丈二尺、宽三丈二尺,计有三间正屋、一个套房、一个天井、两个厢房”的房子。这套房子约合今天的一百八十五平方米,位处湖北省城武昌府的核心地带,当时成交价是五十两白银,按照武昌府普通百姓的收入水平,七八年的收入可以买到这样一套房子。
我们今天说古代房价时必须注意到,由于土地私有,地广人稀,加上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便宜,目及唐宋元明清历代,除了当时的首都和各地州府、省会,其他各地的房价相对当时普通百姓的收入,算不上特别昂贵。
除此之外,中国历朝历代的中央政府也一直在出台各种措施管控房价。以西汉为例,西汉建立后,当时朝廷就给官僚阶层搞了一次分房分地运动。
汉代的爵位分为二十等,王以下最高的爵位为彻侯,最低的爵位是公士。按照当时的分配规则,彻侯可以分到三百亩地(约合二十万平方米),最低一级的公士,也可以分到一块大约三亩(约合两千平方米)的土地盖房子。
在汉代,基于保障乡土社会稳定等需要,朝廷还规定,购房只能买邻居家的房子,“欲益买宅,不比其宅,勿许”。
这种对于房屋买卖的限购,实际上是农业社会里中央政府为了保障乡村社会稳定而实施的一种措施。从今人的角度来看难以理解,但是在古代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限购也导致房屋买卖很难兴盛起来。
这种规定也沿袭到了后世。到了唐代,官方也规定,出售房屋必须首先征询亲属和邻居的意见,亲属不买,再问邻居买不买,如果亲属和邻居都不买,这房子才能卖给外人。
进入宋代后,政府规定,买卖房子时必须“问账”,要写好文件,上面标注自己卖房的原因、计划出售的价格,再拿着这份文件去征询亲友邻居的意见,并让他们写上想买或不想买、想买的话愿意出什么价格、同意卖或者不同意卖等表态性意见,然后才能出售。
实际上,这种卖房子必须首先征询亲属、邻居的做法,即使在今天的乡土社会,也仍然有一定程度的沿袭。
这是因为传统社会,尤其是乡村社会,本质上是建立在农业文明和宗族社会之上的,这种农业社会和宗族血缘社会决定了乡民的安土重迁。所以这种征询意见制有相当的合理性。
今天中国城市社会之所以出现了房地产的自由买卖,本质上是因为工业社会的周边邻居大多没有宗族血缘关系,这种陌生人社会极大程度地影响了后世的房地产销售规则。
另外,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古代一些社会还对房产面积进行了限制。
唐代社会本质上是一个贵族社会,豪门贵族所住的宅院动辄几万平方米。
例如,参与平定安史之乱并立下大功的名将——汾阳郡王郭子仪,他在长安城中的住宅面积,按现在的算法,约有十四万平方米,家中妻儿子孙、奴仆、杂役等一共住有三千多人。由于宅院太大,以致郭子仪的家人在宅院内彼此往来经常要乘坐车马。
除了贵族,属于普通百姓的“良口”,即士农工商,“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另外,奴婢、杂户等“贱口”,则“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
通过普通人家的“良口”和更次一等的“贱口”,我们便可以看出这种限制比较严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地产的市场交易。
普通百姓参与授田、买卖房产受到限制,那么如何制衡权势阶层呢?
到了北宋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当时宋真宗下诏令:“现任京朝官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购置产业。”意思是说,在京城开封当官的,除了自己住的房子,不得再在城内另外买第二套房。这样做的目的,一是通过限购防止兼并;二是有利于调控开封城内居高不下的房价。
但社会贫民还是很多,绍圣五年(1098年),北宋官府开始施行救济,在各个州府设立“居养院”,为那些“鳏寡孤独贫乏不能自存者”提供公共住房,“月给米豆,疾病者仍给医药”。
明朝建立后,做过乞丐、和尚,贫民出身的朱元璋对于住房问题感怀很深,当时他下令在首都南京城内盖了二百六十间公共住房来收容那些“鳏寡孤独废疾无依者”。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代的城市房价开始一路高涨,以致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到了晚明时期,连身为浙闽总督胡宗宪高级秘书的大才子徐渭,在省城杭州也买不起房,最后还是胡宗宪给特例支援,这才解决了他的安家问题。
为了解决城市房价日益高涨问题,到了明清两代,官府开始实行“找房款”制度,意思就是卖家的房子卖出后,如果房子升值了,允许卖家向买家追讨一次差价。
清朝咸丰元年(1851年),浙江山阴县有一个名叫高宗华的人以十八块大洋的价格卖了自己的六分地,但过了三个月,高宗华就以“契内价银不足”、房子升值为由,让中介向买家追要了七块大洋。
在今天看来,这种行为很不合理,如果双方订立了契约并且进行了交易,岂有反悔且追索差价的道理?
但是在明清,官方是允许卖家进行一次这种“找房款”操作的,虽然只有一次机会,但是这种做法显然遏止了许多投机者入市,确实够狠。
时间回到一千年前,苏轼的弟弟苏辙七十岁那年终于买到房了。只是他仍然买不起首都开封府的房子,因此只能选择在开封附近的二线城市许昌买了一套住宅。
不管怎么说,总算有自己的宅院了,苏辙特别高兴,他拿出平生积蓄,又卖掉了一批珍贵藏书,然后陆续扩建起了自己的宅院。几年后,他的房子扩大到了一百多间,终于可以容纳祖孙几代人居住了。
为此,苏辙写诗自嘲道:
我老不自量,筑室盈百间。
旧屋收半料,新材伐他山。
盎中粟将尽,橐中金亦殚。
……
堂成铺莞簟,无梦但安眠。
为了买房,苏辙几乎倾尽家财,但不管怎么说,有了自己的房子,他终于悠然自得,能够“无梦但安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