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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的两种态度

创作的态度有两种。

一种态度是以个人的想法为骨架,进而创作出自己想展现的作品。创作者依循个人的信念、价值观,追求令自己满意的作品。以此态度创作出的作品可能让人无法理解,也可能会花上无止境的漫长时间才能完成一部作品。因此,秉持这种态度创作时,必然不会考虑成本及产量多寡的问题。所谓的艺术家,指的就是朝此方向前进的人。

另一种创作态度则是将个人定位为社会的一分子进而从事创作。创作者意识到社会的需求与供给,看准现今社会希望创作者提供的方向,将自己置身在此方向中,自然就会以商业角度作为考虑。社会上大多数的专业人士都可归为此类。

身为一名音乐家,我所秉持的态度为后者,但这并不表示我纯从商业角度进行作曲,创造性当然是我最重视的。

要成为一名艺术家并非难事。姑且不谈作品内容,在这个社会上,艺术家只要自己说了算就行。即使得不到别人认同,能够说服自己就够了,可见有多么容易。从表示“我是位艺术家”的那一瞬间起,那个人就是位艺术家了。说得极端一点,就算没有任何作品也无所谓。

相反,若从商业角度从事创作工作,即使拼命表示自己是“此领域的专家”“具备专业的自信”,一旦接不到工作,或能力未获认同,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能得到“这家伙还蛮有趣的,让他试试”“做得还不错,好吧,就把工作交给他吧”这样的认同,就得在实际承接的工作中展现成果。至于接到的是不是好工作,有资格下结论的绝对不是你自己,而是发案的客户,或视社会的需求而定。创作的目的并不是要触动多少人的情绪,但仍必须不断意识到这点。创作者经常摆荡在创造性及需求的夹缝中,苦心思索自己能创造出怎样具有创意的作品。

无论是哪一个方向,创作者期望创作好作品的心情并没有不同。差别在于每个人在生命中对于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的认知不同。

年轻时,我曾有一段时间只从艺术的角度创作音乐。

从大学时期至30岁左右,我一头栽进现代音乐,大步朝着这条很难得到一般大众理解的路线迈进。

现代音乐的领域里,前卫艺术是我最想走的方向。例如约翰·凯奇(John Cage) 的作品《4分33秒》,演奏者上台后,坐在键盘前面什么都没弹就下台走人;或者是“偶然操作”(chance operation)在舞台上演奏格洛波卡(Vinko Globokar) 的乐曲时,同时也摔椅子。创作家在此领域追求着音乐的可能性,因此进行许多实验性质的尝试。

我当时创作的音乐属于“极简音乐”(minimal music),这类音乐将简短的乐句或节奏稍作变化,接着不断地重复。极简音乐有着古典音乐所丧失的节奏,也具备充满迷人调性的和声。第一次听到时,身体受到的冲击犹如电流通过,我立刻为之着迷。

但在离开音乐大学后,经过持续10年左右的创作过程后,我似乎走进一个死胡同,我重新开始思考从事音乐创作的意义。若要将自己在音乐上所做的实验合理化为前卫艺术,平日就得思考如何在音乐世界中以理论证明,或如何用语言推翻别人的逻辑;对我而言,这已经无法被称为音乐了。

我本来就不是样样精通、能够同时兼顾许多事的人。如同钟摆在大幅度地摆动时,不是向左就是向右。当时的我亦是如此。我舍弃将音乐视为艺术创作的这条道路,决心成为一名“街头音乐家”,尽可能创作出接受度高、可以拥有许多听众的音乐。

与现在相比,我年轻时更加死心眼,所以也就没想过街头音乐家与极简音乐创作可以并行。

就这样,接下来的项目我都不打算放过,抱着这种态度从事作曲工作时,我接到电影《风之谷》(宫崎骏导演,1984)的作曲委托工作。

我原本想成为一名追求极简音乐的艺术家,后来虽然在这条道路上暂时迷失方向,但在电影配乐的领域里,我却能以不同的形态,活用自己在极简音乐上的敏锐度。如果当初拘泥于艺术的角度,应该发展不出今日的风格吧。 8OIPWojmUDXnsaqUm/JaJadj7mIzknf2YJ8kaJojuiKMYjoGrA/vAWP1FQGhe9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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