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结束后,日本政府认识到海上力量具有“左右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于1896年出台了《航海奖励法》和《造船奖励法》。两项法规的颁布和实施,表面上体现了日本政府对海运公司和海运行业的重视,更深层次地体现了日本“大陆政策”步伐往朝鲜和中国东北地区的步步推进过程中,日本政府意欲将由岛屿之国变为陆地国家的内在“动力”。日本海运业因甲午战争胜利和《航海奖励法》《造船奖励法》的实施,在19世纪末期出现了迅猛扩张的趋势。
甲午战争对海运业发展的影响巨大,也使日本的海运会社认识到发展海外业务的重要性。
我们在日清战役(甲午战争)的胜利,大大激发了国民昂扬的意志,而且海外发展的气运也逐渐成熟,迎来了新的局面。……日清战役(甲午战争)的经验,使我国痛感海运力量不足,而且认识到海运在国防上的必要性,更甚者,(发展海运)符合三国干涉引发的卧薪尝胆的国民感情。同时,海运发展的经济基础已经逐步确立。
以欧、美、澳三大远洋航路的开设为契机,其他各方面新航路纷纷开设。
以上材料所提到的“海运发展的经济基础已经逐步确立”,就包括两大会社船只运力的增加和国内铁路的修建。在日本邮船株式会社社史中有这样的记载:
当社运船船腹合计六十八只、达到十三万五千总吨,数量增加百分之五十,吨数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一十。而大阪商船会社拥有的船腹也从明治二十六年(1893年)末的四十九只、一万七千总吨增加到明治二十八年末(1895年)的五十五只,二万六千总吨。
铁道营业的里程数量已经由明治二十四年(1891年)的二千七百千米增加到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的三千八百千米。船舶依赖于国内交通运输的发展,随着铁路的普及,国内运输逐渐有依赖利用铁路的倾向。如前文所记,船舶增加,(货物)已经不能在国内彻底消化,(海运)必须进出于海外。
由此可见,甲午战争后,日本的船舶数量、铁路里程增加非常快。尤其以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和大阪商船株式会社船舶增加最为明显,日本邮船株式会社的运力增加了110%,大阪商船株式会社的运力增加了50%。铁路里程方面,日本国内铁路的里程增加了41%。这些都成为日本进一步扩张海运势力的物质基础,正如日本邮船株式会社社史所说“海外发展的气运也逐渐成熟,迎来了新的局面”,“必须进出于海外”。于是,日本邮船株式会社除1893年开辟的印度航线外,又相继开辟了日本与欧洲、美洲和澳大利亚的航线。
表3-1 甲午战争后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开辟的远洋航线
续表
资料来源:日本郵船株式会社“七十年史”、日本郵船株式会社、1956年、54—64頁。
19世纪末期,随着日本对朝鲜和中国扩张步伐的加快,具有“国策会社”背景的日本邮船株式会社也积极开辟了去往朝鲜和中国的航线。
在创设远洋诸航路的同时,在近海航路方面也努力扩张。(甲午)战后我国与清国、特别是北清方面的贸易呈现发达景象,近藤社长于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八月在货物课长岩永省一、大阪支店店长原田金之祐的陪同下,调查了以上地区。回国后,向内阁大臣提出建议书,劝说必须振兴东洋贸易。作为其方策,提出必须扩充东洋航路和开设日清之间的金融机构。于是,当社开设了以下新航路。
上文中的“近藤社长”指的是日本邮船株式会社第三任社长近藤廉平,他于1895年11月15日上任。之前曾在农商务省任书记官,曾在三菱会社和共同运输会社的合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创立后,在庶务课任职。近藤廉平在中国考察后所开辟的新航线有:上海—天津线、神户—北清线、神户—韩国—北清线、长崎—香港线等。 加上1896年开辟的台湾航路,航线的范围扩大到中国的东北、华北、华南地区。到1903年初,日本邮船株式会社的航线列表如下:
表3-2 日本邮船株式会社航线表(1885—1903年)
续表
(注:“递”为递信省补助、“东”为东京府补助、“北”为北海道厅补助、“台”为“台湾总督府”命令航路、“自”为自由航路)
资料来源:日本郵船株式会社“七十年史”、日本郵船株式会社、1956年、93—94頁。
由表3-2可以看出,到1903年为止,日本邮船会社共有4条远洋航线、4条近海航线和14条国内航线。航行范围涉及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朝鲜、海参崴、中国香港,还包括甲午战争中侵占的中国台湾,中国的天津、牛庄、芝罘等港口。清政府不断开辟新的通商口岸,日本轮船得以进入中国的华北和东北。此外,就当时的日本来看,横滨、神户是日本最重要的对内对外航运港口,北海道西南部的函馆和小樽、本州北端的青森是日本国内的主要港口。这不由使人想到幕末时期“海外雄飞论”代表人物佐藤信渊在其代表作“《宇内混同秘策》”中对日本侵略中国所进行的详细规划。佐藤信渊认为,中国东北地区是距离日本最近的首要侵略目标,“至于出兵顺序,第一为青森府,第二为仙台府”,可以从“青森与仙台出军船与人员,于虾夷诸岛操练水军战法”,乘船跨海,登陆中国东北地区,实现其吞并中国的设想。可以说,开辟和经营横滨、神户等日本中心港口到北海道西南部和本州北部的航线,和日本经略东北亚策略密切相关。
从表3-2还可以看出,到1903年,在日本邮船会社开通的4条远洋航线、4条近海航线和14条国内航线中,除了函馆—青森线是自由航线之外,其余航线都接受了来自政府的补助金——或者直接来自递信省,或者来自地方政府。如北海道道厅和“台湾总督府”的补助就属于地方补助金。取得政府补助的航线占所有航线的95%。一方面体现了日本政府该时期对航运事业的推动,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些航线的国家背景。这些航线或多或少地受到国家政策的左右,伴随着日本向中国东北、华北、华南和朝鲜半岛、台湾的扩张。回顾日本邮船株式会社成立的过程来看,这个有着“国家政策”内核的航运企业的确在日本推行东亚扩张、推进“大陆政策”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至于另一个重要港口大阪,大阪出发的航线则被大阪商船株式会社所垄断。19世纪末,大阪商船株式会社也扩充了到中国台湾、朝鲜和中国沿海的航线。
大阪商船会社所扩充的主要近海航线为:
一、台湾航路 明治二十九年五月
二、扬子江航路(上海—汉口线明治三十一年一月 汉口—宜昌线明治三十二年五月)
三、北清航路 明治三十二年九月
四、朝鲜航路 明治三十二年四月
大阪商船株式会社一改以经营日本国内航线为主业的方针,在甲午战争后,随着营业额的增加,又相继开通了到达朝鲜、中国台湾、中国北部沿海的航路。同日本邮船株式会社一样,大阪商船株式会社的航线也受到了递信省的补助金。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19世纪末,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和大阪商船株式会社纷纷开通了长江航运的航线,这源于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及1896年7月的《中日通商行船条约》的签订。 由于有这两个条约作为依据,日本航运会社开辟了长江航线,直接参与到与英国怡和洋行和太古洋行的长江航运竞争中,“打破了中英航商独占长江内河航线的局面” 。这一航线将在后文中加以论述。可以说,这是日本航运势力侵入中国内陆地区的标志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