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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应用伦理学及其工作方式

万俊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学位办便字20211202)中,将“哲学类”的一级学科由原来的一个增加为两个:“哲学”和“应用伦理学”。新增“应用伦理学”为哲学一级学科似乎出乎多数哲学界教育人士的预期,可仔细想来确乎又在情理之中。

我曾受北京大学哲学系老领导的指示,于1993—1994年在哈佛大学访学期间对美国常春藤大学的哲学系(所)及其哲学教研情况做了一个大致的调研,结果我发现了一个让自己感到吃惊的“实际”:多数哲学系(所)都呈现我概括为“两极用力”的情形,或聚焦于分析哲学和古典形上学理论,或用力于以政治哲学、伦理学(尤其是应用伦理学)为主的哲学实用领域。比如,在当时仅有17位教师的哈佛大学哲学系,半数以上的教师都在做政治哲学和应用伦理学。回国后,我在给领导汇报时特别强调了一点:在现时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哲学教研中,哲学这一古老而抽象的学科至少有两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生长点,即政治哲学与应用伦理学。易言之,应用型“实践智慧”的现实应用将是哲学立足当代并走向未来的两只“长足”。几年后我陪同清华大学领导考察了15所美国一流大学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群,哲学学科的情形再次印证了我的上述判断。十余年后,我以富布赖特访问教授的身份第三次回到哈佛大学哲学系时,这种“两极用力”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关于政治哲学的现当代复兴议题,我有过一些说明,有机会还会专门给予详细解析,先按下不表。在此,我只想谈谈应用伦理学及其工作方式的问题,而话题的起因则来自南京师范大学的“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工作坊”的一群勇敢活泼而又机智敏锐的青年伦理学者。他们卓尔不凡的工作和工作方式激发我再一次思考应用伦理学之于当代中国现状的普遍意义,而他们着力标举的“工作坊”则促使我更加关注应用伦理学的工作方式问题,后者恰恰是迄今为止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重要问题。

如所周知,日常“应用”是作为体现哲学之“实践智慧”特征的伦理学的根本特性(“status”,即“身份”)之所谓者,为何还需要另外分立一个“应用伦理学”概念?所谓应用伦理学,当然是指伦理学之基本原理(原则)的具体应用。它是一个现代性概念,或者说,应用伦理学本身乃现代社会的产物,其得以成立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原理或原则之“具体应用”至少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专业领域分化;二是专业技术运用。也就是说,作为现代性概念甚或现代性事件的应用伦理学,不仅仅是伦理学之“实践智慧”特性的一般表述,而且是且更根本的是,作为“实践智慧”的伦理学实际应用,已然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本身的多元分层与多元领域分化而形成诸领域分割,且不同领域都呈现对不同或特殊的专业科技知识的依赖和援用。这两个特点共同构成了现代应用伦理学及其前沿发展的基本学术样态和工作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说,越是趋于前沿地带,这两个特点越发凸显。就此而论,标举“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工作坊”不单合乎时宜,而且彰显该工作坊的创设者和参与者先进的前沿学术自觉和敏锐的前沿问题意识,值得鼓励和点赞。

据我极为有限的了解,我国的应用伦理学研究早在20世纪后期便已展开。20世纪80年代伊始,伦理学的教学研究得以恢复,其时,以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大学哲学系创设伦理学教研室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创立伦理学研究所,以及1981年中国伦理学学会的成立为基本标志,随后,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大学和研究机构相继开设伦理学教研机构和伦理学课程系统。数年后,应用伦理学开始进入许多大学的哲学、伦理学课程体系,并出现一批专业于应用伦理学的伦理学者,甚至出现专门的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和北京大学哲学系等单位都先后成立了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洎至今日,应用伦理学的学术研究机构、学术团队和学术成果已经蔚然成势,初露繁荣景象。然而实事求是地说,直接标举以“前沿问题”为目标的学术工作坊,南京师范大学称得上是百舸争游第一家。重要的是,该学术工作坊不单高标其名,而且深得其实。

我仔细看过《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工作坊· 第1辑》所编集的十期工作坊主题和内容,深感其“前沿”捕捉的“问题”意识之敏锐,主持者与参与者的探究力度与广度亦相当出色,从言辞逻辑到论辩析理都让人印象深刻。比如,围绕秋菊打官司的困惑,对当今中国乡村社会治理中的“礼”“法”纷争展开深入多维的理论辨析;以“孤独大臣”为话题引发当今虚拟(网络)社会与群体性(注意:不是个体性!)孤独的伦理探讨;关于代孕、护理机器人、安乐死等生命健康伦理议题的伦理学诊断;关于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老年人幸福生活的专题讨论;透过“活熊取胆”案例而展开的动物伦理探讨;对当今大数据时代的私德与隐私的问题分析和无人驾驶可能带来的道德伦理风险分析;等等。该工作坊对这些问题的专门探讨几乎都显示出当今应用伦理学的新特点:聚焦某一特殊生活领域或应用伦理学的前沿“问题域”展开深入、细致而专门且专业的讨论,或援用当代科技的前沿知识资源,在“伦理学+”的跨学科跨领域的开放性融合视阈中,讨论那些带有较高技术内涵的科技伦理问题,让当今应用伦理学前沿的特殊专业领域化与高度复杂之技术化特点得到充分展示,所谓“前沿问题工作坊”名副其实,引人注目深思。

至于主持者、主讲者和参与者的观点、立场如何,是否正确无误,我想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事实上,正因为问题的前沿性,俾使这些问题的解答具有开放性和不确定性,很难通过某个或某些人的一次甚或多次谈论而达成定见,恰恰相反,没有终极结论,只有基于相对合理性的道德伦理共识,很可能是这类前沿性应用伦理学问题及其探究的正常情形。职是之故,我们需要关注的不是每一次工作坊所给出或者暗示的某些结论,甚至也不是他们在辩谈中所申言的价值偏好或判断依据,而是他们所援用的理据、学术信息,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赖以分析判别、表达各自观点意见时所运用的方法,他们对这些问题形成各自看法并融贯表达这些看法的学术工作方式。

借此机会,我想特别强调现代应用伦理学的学术工作方式问题,因为此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代应用伦理学前沿研究如何可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可能,还关乎当代伦理学者自身的学识更新甚或学术资质预备问题,在更大一些的范围来说,该问题也是一个跨学科或学科交叉的知识融合问题。

如前备述,当代应用伦理学之特殊处,首先在于其专业领域的多元分化和专业性科技知识的诸多复杂装备与支撑,这是由现代社会生活本身的多层次、多领域之快速分化与各分化之生活领域的日益科技化两大基础性的现代化要素所决定的。道德基于生活,源于生活。人类生活实践的现代演进所带来的道德伦理挑战是结构性的、具有根本意义的,其中,专业领域化与科技现代化两大趋势日益强劲,给应用伦理学的具体研究提出了专业分化与科技装备两个基本要求,且日趋明显和严格。很难想象,一个不具备最基本的现代生物(命)科学知识和现代医学暨现代公共健康管理知识的人,能够从事生命伦理学和公共健康伦理的研究或管理;同样,一个对现代计算机科学或信息网络技术缺乏基本了解的人,是不可能真正从事诸如智能机器人的伦理问题研究的;即使是乡村民俗伦理、经济管理伦理、生态环境伦理、动物伦理……这类看似不太技术化的应用伦理学领域,如果缺乏必要的专业领域的技术知识装备或专业化工作方法——诸如,田野人类学考察,计量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统计学的方法,地球物理学知识,动物学或植物学知识等,相关的专门化应用伦理学研究也是不可能的。这似乎是一种无须论证的和毋庸置疑的当代学术资质条件。

明乎于此,我们便不难理解并承认,对于所有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应用伦理学研究的人来说,学习并掌握除一般伦理学知识原理以外的一门或多门相关专业知识,学会用跨学科或多学科的方法研究并解答(决)当代乃至未来将要出现的各种特殊、具体的应用伦理学问题,即便不是一个充要的学术条件(资质),也是一个最基本的必要学术条件(资质),非如此不足以进入现代应用伦理学的专业技术化和专门化的诸领域,更遑论建立跨学科或多学科的融合视野与交叉方法了。应该说,本书的主编和全体参与者对现代应用伦理学的前沿研究之工作方式早有自觉,也的确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令人信服的学术成果。作为该工作坊的首批研究成果汇集,本辑所展现的成果具有多领域、多维度、多进路或多方法、多新见的特点,总体上达到了该工作坊设定的学术目标,这无疑是值得庆贺的。西方人有句谚语,叫作“成功的第一步胜过半程”。作为全国最早的“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工作坊”,初心不凡,初步正直,初战成功,这本身已经让人十分快慰了。在西语中,first(“初者”)既曰之为初始、开始、最初或最早、首先……,也读之为“第一”。我想把这“一语双关”的词义学解释作为一段留言,赠送给“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工作坊”的全体伦理学同仁,以表达我的敬意与祝贺!

诚然,如同任何一项探索性研究一样,本书所达成的成果仍存在些许遗憾。譬如说,在我个人的了解中,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特别是其哲学系的伦理学同仁,在国内经济伦理研究方面一直执有先鞭,学术成果十分丰厚,堪称南京师范大学伦理学的主要特色。但有些让我意外的是,经济伦理前沿问题却没有进入首批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工作坊的课题目录。此外,在业已完成的十次工作坊的参与者中,伦理学以外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士,特别是一些既具有特殊专门化科技学养又具有强烈人文伦理关怀的“跨学科”或“两栖/多栖型”专家学者还比较少,若在后续的工作坊活动中注意弥补,定然更加完美。

我不谙应用伦理学的堂奥和法门,更缺少专门化的科技知识积累,本不是谈论应用伦理学问题的合适人选,更不用说对此类著述妄事月旦甚或冒昧序跋了。可偏偏有两个“道德理由”(moral reasons)让我面对邀请而无法坚辞:其一,承蒙不弃,我多了一个南京师范大学“鸿国讲座教授”的头衔,负有康德意义上的“应尽义务”;其二,我与南京师范大学的伦理学同仁们交谊久远深厚,而且该团队中还有我的几位门人,在第1辑所汇集的十次工作坊之参与者中也有好几位是我的学生。我曾经对我的学生们承诺过,对于作为导师的我来说,他们的要求具有康德之“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s)的意味,是我必须尽心尽力的,除非我力所不逮。

然则无论如何,以门外汉身份为此一序,仍然是件十分冒昧复冒险的学术工作,之所以胆敢勉力而为并自诩为“试序”,并非我刻意表达自谦之意,而或者主要是为了表达这样一种学术态度:对于一切我所无知或少知的事情,我都想了解且乐于学习弥补,对于应用伦理学——更遑论其前沿——更是如此。所以我只不过是抱以学习的心态和姿态,怯怯而试之,进而习之,以求尔后能够进之知之。我确信,此乃孔子之“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之首要教言之所谓者也!

试为序,所望焉!

急就于京郊悠斋
2022年1月25—27日 20+m0AdJHh5gb9r+DS0bL6s466vOrlbNJYrexdCdghpJzuOXB4Y+3C0s82z/S1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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