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曹刚
主持人/评议人:王露璐
与谈人:张燕、刘昂、王璐、史文娟、吕雯瑜、侯效星、陈佳庆、
王天呈、陆玲、范向前、张晨、刘壮、杜明钰
《牛津英语词典》把“后真相”选为2016年年度词语,这同当年发生的两件政治事件有关,即英国脱欧和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在这两件事上,扯淡的政客都获得了胜利。他们胜利的秘诀在于,诉诸情感和信念比诉诸真相更能影响公共舆论。2016年《时代周刊》刊登了一篇专栏文章,题目是《“扯淡”问题专家认为特朗普就是在扯淡》(Donald Trump is BS, Says Expert in BS)。在法兰克福(Harry G. Frankfuet)看来,扯淡是指既不是实话实说,也不是撒谎,扯淡是无意义的叙述,其本质属性是对真相的漠不关心。那么,扯淡会对社会有什么影响呢?关键是,扯淡的特朗普赢得了选举,因为选举的逻辑发生了改变。选民投票的逻辑不再是“依据事实→作出判断→确立立场”,反而是立场在先、事实在后。在一定意义上,特朗普的当选开启了后真相时代,而后真相时代的世界实质上是个扯淡的世界。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第一,我们是在什么语境中谈论后真相时代?“后真相”到底是指什么?第二,“后真相”的出现带来了哪些伦理问题?第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通过背景介绍我们可以发现,“后真相”核心的内容就是扯淡,这两者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含义——不重视真相。也就是说,相对于人的情感、立场、信念而言,真相已经不重要了。其实无论是扯淡,还是后真相,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现象,它们并不是近些年才出现的,而是自古有之。法兰克福早在1986年就写了一篇名为《论扯淡》(On Bullshit)的论文(后于2005年被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印成一本精致的小书发行),从哲学层面严肃考察了扯淡问题,充满洞见。鲁迅《野草》里的《立论》一文,也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扯淡的特征。而且在以前,包括政治家在内的许多社会人士,他们也都在扯淡。那为什么直到2016年,扯淡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后真相”这个概念才被发明出来并入选年度词语呢?我认为,这与传播生态的改变有直接的关系,即新媒体(或者说互联网)出现。也就是说,后真相也好,扯淡也好,它们作为一个时代的表征,是在新媒体的语境之下产生的。而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传播伦理,也主要是指新媒体的传播伦理。这既是我对今天工作坊题目的解题,也是对让同学们提前思考的第一个问题——“我们是在什么语境中谈论后真相时代”的一个基本回应。
接下来我们思考一下,我们所说的后真相到底是指什么?刚才我提到,我们是在新媒体(或者说互联网)世界里面谈论“后真相”问题,那么我们首先需要思考的就是,在新媒体世界里面的“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样的?在新媒体(或者说互联网)世界里面,真相为什么会滑向后真相?
具体来看,新媒体(或者说互联网)世界里面的事实是一种“表述的事实”,是从认识论意义上而言的事实。如果说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谈论事实,那么它类似于康德所说的物自体,也就是无论你是否谈论它、是否认识它,它都存在于那里。我们今天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讨论的“表述的事实”,具有三个不同于本体论意义上事实的特征:
第一,“表述的事实”受制于主体的认知。举一个“盲人摸象”的例子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在盲人摸大象的过程中,他摸到的只是大象的一部分,如鼻子、耳朵、躯干,他所得到的关于大象的真相也只是由他所摸到的那头大象的身体的一部分定义的。他摸到的都是大象的真相,但都不是大象的全部真相,因此他得到的只是部分真相,而非全部事实。由此引申,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经验、知识储备、能力和立场,所以我们总会受到这些条件的限制而只能从某一个角度去认知一个事实,进而只能看到真相的一部分。同时,这种认识的局限性有可能会变成扯淡,因为当一个人去分析和谈论超过了他认知能力范围的事件的时候,就会变成在扯淡。
第二,“表述的事实”体现了主体的立场和态度。一件事情的真相是由各个环节、不同方面的信息所组成的。但是,当我们在新媒体世界去建构和表述一个真相的时候,我们总会对这些繁杂的信息作出取舍。而这个取舍的标准就是我们做这件事情的目的、立场和态度。可以说,有不同的目的,人们就可能表述不同的事实。举一个战争的例子,在科索沃战争中,克林顿表示:我们不是为土地而战,而是为价值观而战。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人权是高于主权的,所以他所发现的事实全部都是反人权的事实。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如果说这种“表述的事实”总是与表述者的目的、立场、态度相关的话,就很容易滑向“扯淡”、滑向后真相,因为人们总是会过分注重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而不顾及事实。
第三,“表述的事实”与语言密切相关。这很容易理解,事实总是需要用语言表达出来,这种语言可以是文字形式的,也可以是音频和视频形式的。在新媒体(或者说互联网)世界中,语言的表达有三个主要的特点:第一,碎片化。社交媒体短小浓缩的“微文本”只能以碎片化的方式呈现事件的面貌,几行字、数个符号、多个表情,传递了关于事件的局部信息,却无法展现事情的整体性面貌。第二,即时性。尤瓦尔·赫拉利(Yuval Noah Harari)在《未来简史》(Homo Deus: A Brief History of Tomorrow)中写道:“现代的新座右铭是:‘如果你体验到了什么,就记录下来。如果你记录下了什么,就上传。如果你上传了什么,就分享。’” 一键分享、即时上传式的传播,消除了事件本身和描述事件的时间差,这使得真相要在不断的新闻反转中才能显露,但新闻反转本身又让人不敢期待真相。第三,情绪化。情绪化传播诉诸情绪化的力量,而不是诉诸逻辑的力量。不讲逻辑是网络传播的一大弊病。表情包代替一切,情绪的发泄代替了对真相的追求。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其立场,可能支持或反对某个主张,但支持或反对都是要有理由的,是要有证据的,证据就是能证明事实的信息。然而,网络传播更多的是通过煽情式的表达,激起你心中的各种欲望和感觉,尤其是哀伤、不满、厌恶等负面情感,让你情不自禁地相信他的观点。
综上所述,“传播”最根本的伦理性规定或者说道德规定就是传播真相。但是,在新媒体传播中,这种真相是一种“表述的真相”,这样一种表述的真相会受到表述主体自身认知、态度和立场的限制,也会受到表述手段和语言的限制,从而使得新媒体(或者说互联网)世界的真相很容易变成一种后真相,也就是变成情绪和态度的宣泄,而真相不再重要。
我们继续看我让大家提前思考的第二个问题,即“‘后真相’的出现带来了哪些伦理问题”。在我看来,后真相时代的到来、扯淡文化的泛滥带来了很多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伦理方面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社会信任遭到破坏。如果我们把社会视为一个合作体系,那么信任则是这个合作体系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也可以说是道德条件。然而,后真相时代的到来、扯淡文化的泛滥,对社会的普遍信任、专家信任和政府信任都造成了极大破坏。首先是社会的普遍信任方面,法国学者阿兰·佩雷菲特(Alain Peyrefitte)提出“信任社会”与“疑忌社会”的概念,扯淡的世界无疑是个疑忌社会。在这个社会里,阴谋论盛行,人们普遍持一种怀疑主义的态度,不知道应该相信什么,于是,反过来通过扯淡的方式来表达一种对现实社会的抗拒和不合作姿态。其次是专家信任方面,现在越来越多的专家开始接受各种各样的访谈,他们经常谈论一些超过他们专业知识领域的问题。这种谈论其实就是一种扯淡,久而久之,大众就会对这些专家失去信任。最后是政府信任方面,政府信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枢纽,但扯淡的政客破坏了政府公信力,其最恶劣的结果便是所谓的“塔西佗陷阱”,即无论政府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做好事还是做坏事,老百姓都不愿意相信。特朗普的扯淡动摇的是美国民主制度的信用,中国的主要问题是,基层政府官员因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扯淡而引发的信任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
第二,价值共识被消解。后真相是如何消解社会的价值或者说道德共识的呢?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真相对于道德判断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它是道德判断的前提。譬如,俄乌战争以来,我们常听到外交部发言人说:我们在乌克兰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中方一向按照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这是一个道德判断的过程,即道德推理。第一步,了解事情本身的现实情况,即事情真相,在这里是指俄乌战争的来龙去脉,这是道德判断的前提。第二步,依据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对事情作是非曲直的判断。在这里是指依据国际法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对俄乌战争事件作出道德判断。第三步,根据判断的结果决定自己的立场。判断结果是善的、应当的,就支持和鼓励;判断结果是恶的、不应当的,就反对和禁止;判断结果无所谓善恶、应当与否的,就持中立和不干涉的立场。当然,实际的判断结果总是有好有坏,这就要辩证对待。可见,在一个合理的道德判断中,真相是判断的前提,逻辑上在前,立场取决于判断后的结论。但是,在后真相时代,人们总是根据立场挑选事实,而不是依据事实决定立场。换言之,对同一件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态度、立场和观点。人们总是先站队,再看事实,再讨论是非,这也是后真相的实质。因此,关于事实的基本共识被消解了,许多人抱着基于立场选择的那些碎片化的事实,执着于由此得来的价值判断,在社交传播和算法个性推荐的加持下走向群体极化,从而丧失了通过理性对话获得共识的动机和兴趣。有个流行的段子说的也大体是这个意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你面前,而你却在微信里。”
第三,怀疑主义流行。美国学者拉尔夫·凯伊斯(Ralph Keyes)的《后真相时代:现代生活的虚假和欺骗》(The Post-Truth Era: Dishonesty and Deception in Contemporary Life)一书在2004年出版,书中认为人们生活在“后真相时代”,同时也处于伦理的灰色地带。伦理灰色意味着善恶不辨、对错不分,意味着道德相对主义,意味着怀疑主义。
讲到这里我插一个题外话。我们今天的工作坊是应用伦理学的工作坊,在我看来,应用伦理学就是伦理学的当代形态。其原因在于,应用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当前社会中出现的伦理道德问题。如果说,我们根据传统的道德的核心范畴和基本概念的定义、道德推理的有效性路径来看待当前社会出现的道德问题,那么就很难对这些道德问题作出合理阐释,因此我们应用伦理学需要重新定义一些最基本的道德范式,重新对道德推理的有效性问题进行反思。同理,我们这里说的新媒体传播所带来的许多问题,也是传统道德规范体系难以调整的,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新的规范体系。
既然提到了应用伦理学,我想再多讲一点。我们中国人民大学有一个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作为中心主任,我在谈到中心的使命、定位的时候,经常会问大家:“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这12个字里面,哪个字或者说哪个词是最重要的?有人会说“伦理学”是最重要的,这样我们基地的定位可以是进行伦理学理论的创新。有人会说“道德建设”最重要,因为我们基地的使命是进行社会道德建设。这些都是有道理的,但是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字是“与”,因为如果纯粹做伦理学理论的研究,那么伦理学的初衷和使命是难以实现的。伦理学是一门实践的学科,一个学习伦理学的人如果不能对社会的现实问题进行透彻的分析、理解和解读,不能给出合理的道德解决方案,那么他可以去学逻辑学、外国哲学。但是,如果仅进行“道德建设”也不行,因为寺庙等宗教场所、精神文明办等政府单位以及高校(辅导员)都在做道德教化、道德建设的工作。由此,“与”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我们中心的定位是伦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因此我想说,我们做伦理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就是,面对不同的社会现象,我们要从伦理学的视角去解读它,并提出具有道德意义的问题。我上面讲到的社会信任遭到破坏、价值共识被消解以及怀疑主义流行就是我从“后真相”的各种社会现象中提出的一些具有道德意义的问题。
下面我们回到正题,讨论完后真相的出现带来了哪些伦理问题之后,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我的思考方向大致是这样的:后真相、扯淡文化都是在新媒体传播这一土壤中生发出来的,那么我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后真相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就必须对土壤进行改良,而对土壤进行改良的前提是深入了解该土壤的特性。在我看来,新媒体传播这一土壤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性:
第一,传播门槛低。在视频节目《圆桌派》里,窦文涛曾说:后真相时代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越来越多的新闻专业机构、专业从业人员,会逐渐被社交媒体取代,舆论将成为主导。确实如此,由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现在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一部智能手机拍摄短视频并在短视频平台传播信息,从而打破各种地理的限制、平台的限制、阶层的限制、知识的限制,拉近草根与精英的距离,形成全员交互的局面。同时,以前那些报纸的读者、广播的听众、电视的观众等被动的受众,现在摇身一变,由信息接收者的单一角色发展成为既可以接收信息,也可以传播信息,甚至可以生产信息的多元角色。由此,如何培养每个网络公民的媒介素养,让其理性地消费信息、有责任地传播信息、有质量地生产信息,是我们解决后真相带来的伦理问题的重要途径。
第二,算法逻辑。在新媒体传播的平台之上,有两种主要的传播形式。第一种是社交媒体(微信、微博)的传播模式,即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等途径进行传播。第二种是智能化传播模式,即平台(抖音、快手)根据大数据通过算法进行个性化传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当我们打开抖音浏览视频,只要我们点赞或收藏了某个视频,抖音平台就会立刻根据我们的喜好进行画像,并通过算法将大量的同质化信息推送给我们。但问题在于,平台的这种推送是建立在我们没有经过反思而作出的选择的基础之上的,并不利于我们自身的发展和进步。然而,在传统的“信息—编辑—受众”的大众传播模式之下,总会有一个信息编辑扮演着“把关人”的角色。编辑会从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的价值及传播的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权衡,以确定是否对信息放行。我们前面提到的社交媒体(微信、微博)的传播模式是“信息—受众—受众(N个)”,在新媒体这里,类似编辑的“把关人”角色退席了。与此类似,智能化传播模式是“信息—算法—受众”,基于算法的智能推荐或分发,是根据受众兴趣和需求进行的个性化推荐或分发,这里的“把关人”角色依然是缺席的。在《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Blur: How to Know What's True in the Age of Information Overload)一书中,罗森斯蒂尔(Tom Rosenstiel)就写道:“在一个没有编辑把关、充满倾向性报道的新闻界,谁的嗓门大,谁的声音甜美,谁就可以获胜,首先被牺牲的是真相。” 可见,“把关人”的存在是确保传播真相的可靠机制,因此,有必要确立平台作为把关人的角色。
第三,资本属性。现在的网络传播平台都具有资本属性,它们对用户进行信息推送时,遵循的是“流量”,即注意力经济、粉丝经济,所以它内在的逻辑其实是资本的逻辑,即利润最大化的逻辑。这个时候,对于平台来说,真相并不重要,挣钱是第一位的。因此,要想解决后真相时代的伦理问题,关键在于处理好平台的公共属性与商业属性的矛盾问题,要在为资本划出红线的同时,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并通过国家法治、行业自治和业者自律等多元治理方式,确保平台不但要把好价值观审查的关,也要建立创新机制,并把好基本事实核查的关。
我就先讲到这里,下面把时间交给同学们吧。
范向前: 我主要想谈一下对曹老师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的理解,即“我们是在什么语境中谈论后真相时代?‘后真相’到底是指什么?”首先谈一谈“后真相”,这个词主要是指情绪、信仰的重要性超过了事实本身,其本质是:成见在先,事实在后;情绪在先,客观在后;话语在先,真相在后;态度在先,认知在后。在后真相时代,个人的观点显然走在了事实之前,情感占领了理智的高地。我认为,可以将后真相时代的主要特征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信息的碎片化。后真相时代主要表现为人们对信息的处理轻脉络、重细节,传播的信息难以追根溯源。第二,信息的去中心化。后真相时代的文本、特征、符号都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对它进行无限解读,事实的呈现也有无限可能。第三,信息的部落化。后真相时代,人们为了追求情感的共鸣,必然需要抱团取暖。第四,信息的情感化。在后真相时代,人们追求的是自己内心的情感满足,相对于真相,个体的情感满足更为重要。第五,信息的偶像化。在后真相时代,人们总是根据“是谁说的”来决定是否去相信该信息,“是谁说的”比“说什么”更重要。
其次,对于“我们是在什么语境中谈论后真相时代”,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进行论述。第一个层面是哲学语境。从历史和哲学的宏观视角来看,“后真相”符合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演进趋势。现代主义哲学认为,文本只能有唯一的、准确的、权威的定义;而在后现代哲学看来,文本具有无限多样的解读的可能性。现代主义兴盛的时代,事实是至高无上的,报纸、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都拥有转述事实、阐述意义的绝对权威。然而,在后真相时代,新闻与事实之间出现了断裂。在众声喧哗的社交媒体中,事实逐渐让位于情感、观点与立场,大众传媒不再拥有阐释意义的权威,这种解释权被让渡给个体。第二个层面是传播环境与技术方面的语境。互联网与社交媒体的兴起,使得海量信息涌入日常生活,造成信息超载、鱼龙混杂,公众认知事件的真相变得越来越困难。再加上个体认知能力的局限性,人们并不能有效地处理所有信息,因此对于事件实质性内涵的解读就显得力不从心。同时社交媒体也造成了“信息茧房”“过滤气泡”等现象,也就是曹老师所说的每个人都只能得到自己想要知道的东西。因此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成为信息主渠道的今天,海量化和碎片化的信息使得随意重塑某一“现实”变得轻而易举。
侯效星: 我想针对“新媒体传播为什么会导致后真相”谈一谈自己的看法。从新媒体传播的视角出发,“后真相”的出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新媒体环境。新媒体传播门槛低,受限较少,相对而言会缩小阶层之间的距离。且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碎片化会导致人们只能看到一个局部的事实。这些情况造成了信息失真现象,进而导致后真相的出现。第二,面对铺天盖地的新闻,人们的感性思维战胜了反思性、辩证性的思维。新闻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总是想尽办法煽动主体的情绪、调动人们的同情心。这就导致情感战胜事实,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会先从感性去思考事实,而放弃了以往先认识事实,再去产生情感的一种逻辑理路。人们的反思和辩证思维能力处于被搁置的状态,进而也就难以保证对于这种事件的客观性反思。第三,在新媒体这样一种相对自由、人人都有话语权的传播环境和背景下,个体价值被过度释放。在价值多元化的时代,人人都追求新颖、追求自由、追求释放、追求自身利益,每个人似乎都可以无责任、无包袱地表达态度和立场。这种不受控的现象很容易拉低新闻的正向引导价值,进而导致后真相的出现。
王璐: 我认为新媒体、大众传媒的出现推动了人们对于真相的发掘。先前我们对传统新闻媒体输送的信息抱有极高的信任度,不会深究其真实与否。但是随着新媒体和大众传媒的出现,公众有机会直接参与到新闻事件的讨论当中,这时大众便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挖掘相关信息并公布出来。这些信息可能是对官方信息的补充,也可能与官方报道相左。当大众公布的信息与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不一致时,人们便会对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当更多的信息被大众挖掘和公布之后,人们便会选择性地依据自身的刻板印象去相信部分信息并作出判断,从而出现所谓的后真相,即一种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立场去判断、去选择进而去相信的真相。我认为这充分体现了新闻媒体利弊兼存的现状,它一方面推动了大众对真相的发掘,另一方面又导致后真相的出现,让真相变得不那么重要。
王天呈: 新媒体和网络平台使得真相似乎成了“任人打扮的姑娘”,真相的显现在清晰和模糊之间具有张力。一方面,不少人借着对真相的探寻来发泄个人情绪,表明立场,寻找道合群体。我们能从这些立场中看出其背后社会各个势力的身影,这些势力使得旁人对事实的认识和了解从一开始就带有预设立场,同时其背后的内在逻辑也使得我们能够一窥当下人群的生存状况。而资本更是在其中兴风作浪,通过各种操作来为自己引流。另一方面,在更多自然事实未被揭露出来时,面对“有限的真相”,人们已经开始进行道德判断。而随着完整真相的揭露,面对更多的自然事实,已有的道德判断很可能发生反转。但是先前已有的道德判断可能已经导致了相关的行为,由此产生了更多的事件。因此我们是否能够做到“慢落锤”,在面对部分信息之时,“让子弹飞一会”?除此之外,面对复杂的事件,作为力量有限的个体,即便我们无法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我们也要尽可能知道哪些不是真的,如此,我们才有可能摆脱后真相的弊病。
陈佳庆: 我觉得谈论后真相时代的问题时,要坚持两个前提。第一是要相信有真相,第二是要相信公权力能给出真相。在道德领域,道德真相的客观性基础是公共意志,是来源于民众又超越于民众的意志。公共意志形成的前提是我们都是具有理性反思能力的人。只要我们运用理性去思考,就能得到一致判断。后真相时代的特点是情感主导真相、论点高于事实,我们被情绪、冲动控制去追求片面的真相,因而难以进行理性反思,这是产生问题的关键。辨别真相要相信公权力的判断,很多舆情事件最后的解决都是政府机关努力的结果,一定意义上政府和国家就是公共意志。如果大家都只相信自己,那争论就无法结束了。因此我认为,当面对后真相时代不断反转的舆论事件时,公权力需要及时介入调查并给出事情真相,才能解决矛盾与争论。
吕雯瑜: 当前社交媒体已经成为网民主要的新闻来源,而移动互联网与社交媒体的普及,使得“后真相”有了发展的空间。我认为,后真相时代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无反转不新闻。所谓无反转,就是整个事件在发生的过程中,细节逐步明朗化。公众将焦点逐渐转移,社交媒体也在不断地进行质疑或者驳斥。经过人们不断的挖掘,事实真相以一种过程性的状态逐渐呈现给公众,这很考验受众群体的分辨能力。
第二,标签化。所谓标签化是指在对待整个事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观认知代替了理性思考。标签化完美地使主观认知代替了理性思考和严密的逻辑推演,使得受众不再将关注点放在事件本身,而更多地关注情感的共鸣与情绪的宣泄。
第三,碎片化。反转新闻可以用一个比喻来描述。英国伦敦大学哲学教授斯泰宾的著作《有效思维》(Thinking to Some Purpose)用了一个词语叫“罐头思维”:“我们非常需要有确定的信念作为行动的依据,而搜寻这样的信念应该拥有的证据是艰难的,因此我们很容易养成一种习惯,接受一些可以免除我们思考之劳的简明的论断。这样就产生了我称之为‘罐头思维’的东西。” 这样的思维模式表现出来的便是人为制造信息的不对称,屏蔽事实真相,省略论证过程,没有完整的推断过程,有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结论。有些新闻媒体一开始就带有倾向性地报道,隐藏部分事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现实社会新闻失实的放大,导致反转新闻不断上演,最终给社会造成危害。
后真相时代背景下的新闻传播具有怎样的特点呢?我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探讨,即受众、事实和意见。首先,情感共鸣掩盖了事实真相。受众在理解真相的过程中,非理性情感因素逐渐占据上风。其次,情绪积累加深了我们的刻板印象。新闻事件之所以能够吸引网民关注、引起全民聚焦,是因为这些事件与每个网民的切身利益相关,能够触碰到社会最深层次的矛盾,涉及社会的价值诉求。新闻事件本应针对事件本身,但被公众上升到群体意识后,非常容易引起群体共鸣,导致人们不再关注事件本身。最后,整个事件不是呈现单向传播过程,而是呈现多元化的动态传播过程。动态传播过程出现了复杂的综合体,即呈现出很多观点、很多声音,导致公众的意见更多元化,也更随意化。
刘壮: 我是从传播学的发展脉络去思考从“真相”到“后真相”的问题的。传播学始于20世纪20年代,是一个晚近的学科。一战、二战期间,国家对于宣传、舆论,民意测试等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传播学这门学科迅速发展。在拜读了“传播学之父”威尔伯·施拉姆(Wilbur Schramm)的《传播学概论》(Men, Women,Messages, and Media: Understanding Human Communication)之后,我认为传播其实就是一种交流。我们可以从传播的五重功能的定位说明后真相时代所遭遇的道德问题。第一,“交流是公共舆论的管理”,而在后真相时代,我们所面临的是道德共识的消解。第二,“交流是语义之雾的消除”,但是我们看到在一个重大事件爆发之后,人们会陷入一种彼此之间喋喋不休的争论之中。第三,“交流是自我城堡中徒劳的突围”,然而新媒体的算法将我们束缚在“信息茧房”之内。第四,“交流是他者特性的揭示”,现实却是对他者的猜忌。第五,“交流是行动的协调”,但在现实中由于难以达成共识,所造成的往往是行动的迟滞。
由上所述,我们面临的道德困境是一种所谓“熵”的混乱状态,而伦理学的使命是要做到一种“负熵”,降低这种混乱,寻求基本的共识。而无论是“真相”还是“后真相”都是追求真的一种努力,也正如《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所说,“爱智慧者的责任却首先是追求真” 。
史文娟: 许多媒体工作者或个人通过“投射”来获取所谓的“流量”,其获取“流量”的方式主要是在其发布新闻后,直接或间接引导大家通过文字等表达自己的情绪,而随着大家阅读、评论和转发量的增加,该媒体工作者或个人的影响力就会扩大。
当某些新闻媒体工作者由于私利报道虚假事实时,尽管已构成了欺骗,但由于我们未处在第一现场,且许多新闻并没有出现后续报道或后续报道被其他的新产生的新闻淹没,虚假的报道在传播的过程中会被许多人认为是真实的。因此,在后真相时代,我们获得的信息极易被污染,我们难以辨别它是否真实,这时不仅需要重新审视媒体工作者的职业伦理规范,更要通过制度路径加以约束。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家在互联网表达的欲望愈加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对于某一问题很难形成共识,就如赫克托·麦克唐纳(Hector Macdon- ald)在《后真相时代》(Truth)中通过讲述“双重论证”得出,“一个人的道德真理可能是另一个人的非主流思想”。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互联网社会秩序的混乱,即以相同的道德立场为纽带,我们作为群体出现时,由于道德立场不同,会形成对立局面,我们可能会面临一些新的道德困境。虽然我们没办法保证获得的每条信息都是完全真实的,但是我们作为看官或信息发布者,可以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身为看官,我们可以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三思且慎言;二是身为新闻工作者或者信息发布者,我们要遵守职业道德;三是我们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将信息传递出去。
杜明钰: 新闻学有一个说法叫“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新闻的真实可能更多偏向价值层面,因为新闻真实是很难达到的。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精神要求他们无限接近真相,但新闻报道很难将真相全部呈现。在我看来,反转新闻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个伪概念,反转新闻的本质是假新闻的证伪,是对一个事实在不同阶段的呈现。新闻本来就不是一次性完成的,马克思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论述道:“首先是由于这些问题本身的内容,因为一个报纸记者在极其忠实地报道他所听到的人民呼声时,根本就不必准备详尽无遗地叙述和论证有关这种呼声的一切细节、原因和根源。撇开时间的损失和进行这项工作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不说,一个报纸记者也只能把他自己视为一个复杂机体的一个小小的器官,他在这个机体里可以自由地为自己挑选一种职能。”“只要报刊生气勃勃地采取行动,全部事实就会被揭示出来。这是因为,虽然事情的整体最初只是以有时有意、有时无意地同时分别强调各种单个观点的形式显现出来的,但是归根到底,报刊的这种工作本身还是为它的工作人员准备了材料,让他把材料组成一个整体。这样,报刊就通过分工一步一步地掌握全部的事实,这里所采用的方式不是让某一个人去做全部的工作,而是由许多人分头去做一小部分工作。” 由此可以看出,在新闻真实和新闻时效之间,报刊对新闻事实的呈现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从点到面逐渐展现原貌,是一个横向的有机构成和纵向的时间过程。
反转新闻主要体现为两种反转,一种是修正补充更多新闻事实,另一种是公众情感态度发生极大转变。新闻很难呈现一次性的完成时,但只要坚持新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事实核查便有保证,也正因为如此,新闻的反转常常是难以避免的,反转新闻也不过是事实在不同阶段的呈现。而“后真相”所带来的危害在于背后隐含的解读实践的方式,“post-truth”中的“post”指超越,即真相变得次要,这是对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轻蔑。当每个人都在网络事件和舆情发酵中感知自我,情感主导的舆论风向自然难以把控。即使公众的选择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愿意”相信谁,而非谁说的是“真相”,但新闻生产实践中还是应当时刻警惕事实的主观化。
张晨: 对于曹老师提出的问题,我简单说一下自己的理解。首先,关于“什么是后真相”。我认为从哲学角度来看,后真相的实质是以主观建构的情绪性事实、想象性事实掩盖真相,让真相人为地缺场。目前,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倾向于对真相作共识论的理解,有学者主张后真相本质上是后共识。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似乎处在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所说的虚拟和超现实时代。此外,我想把后真相的“真”放在与“善”和“美”同一个层面的范畴中去理解,后真不与“真”对立,根本上是“善”“美”的缺乏。
其次,对于“新媒体的传播为什么会导致后真相”这一问题,我认为需要从供需关系出发来回答。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是一种供需关系,职业新闻传播主体需要向受众提供真相。在新媒体环境下,原有的受众对于真相的需求与媒体对真相的发布这一良性的供需关系被终结了。从职业新闻传播主体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服务对象不再是所有大众,而是某些特定的社会群体。如果从受众的角度来看,大家好像越来越不关心事实,只关心对自我认定的公平的追求。
最后,关于“后真相的出现所带来的伦理问题”,我认为主要是社会信任危机。后真相思维表现为对专家、主流媒体的不信任,进而导致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持续恶化。例如,社会上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信任一些不该信任的人或事,或者越来越多的人不信任应该信任的人或事。对于这种生存环境,我们应该提高警惕,并去反思我们的言行是如何影响别人的,从而避免使自己成为被谣言和网络暴力操控的施暴者。
总之,处于后真相时代,个体作为传播的一环,每个人都该尽力分辨真相与谎言,谨慎发声。在《真相》一书中,科瓦奇等学者希望一个公民能通过六个步骤来识别真相,即当我们看到一个新闻的时候需要依次思考:“1.我碰到的是什么内容?2.信息完整吗?假如不完整,缺少了什么?3.信源是谁/什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们?4.提供了什么证据?是怎样检验或核实的?5.其他可能性解释或理解是什么?6.我有必要知道这些信息吗?” 尽管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全然按照这六个步骤来思考,但是当我们发表言论时,最起码要做到对他人抱有善意和诚意,抱有诉求真相的态度。
陆玲: 就当前社会而言,新媒体由主流媒体和自媒体两部分组成。我们经常能够在抖音、B站、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看到许多偏离真相的报道,这些报道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对立型的报道。对立型的报道会利用当事人之间的对立身份(如医生与患者的对立、富人与穷人的对立等)来激起群体之间的矛盾,进而引起社会层面的仇恨和敌对情绪。第二类是同情型的报道。例如许多媒体会大肆渲染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问题,博取公众的同情,进而获得流量与收益。由此我认为,在后真相时代,很多新媒体所传递的新闻更像是一种投射,他们只是为了传递一种态度以引起民众的态度表达,让大家表达一种情绪,进而通过情绪传播来扩大新媒体的力量。因此,新媒体更注重语言的运用,而且后真相时代最可怕的一点就是当谎言被普遍传播时就会被误以为是真相,从而使真正的真相被掩盖。
后真相时代还涉及“无知”,一方面是因为个人知识的缺乏使其难以更好地分析事物的本质,从而被舆论的力量影响。新媒体的发展让大家表达欲望增加,从而使得道德相对主义的影响扩大,所以在同一新闻下会看到矛盾与对立的评论。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没能获取真相,或者说由于信息污染、混乱,我们难以分辨真相而被迫“无知”。尽管我们可能无法确认所获取的新闻的客观真实性,但是我们可以选择独立思考,新闻工作者可以选择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刘昂: 我从“什么原因造成了后真相”这个角度来思考后真相。在我看来,后真相的出现与个体价值的膨胀和公关意识的萎缩具有重要关联。随着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个体更加容易根据自身情感取向,选择性接受客观事实,甚而以自身情感取向作为道德判断的标准,从而忽视了公共价值要求。我们想看什么、想知道什么,或者说我们能够在自媒体时代获取什么样的信息,其实都是个人喜好或者说是个体价值判断的彰显。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对后真相时代保有审慎的乐观。后真相毕竟是基于“真相”的判断,反转也是向真相的趋近。这一方面意味着真相依然是人们普遍追求的善,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具有认识真相的能力和可能,而新媒体的信息传播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真相的呈现提供一种倒逼机制。
张燕: 当前,传媒业正在经历着结构性的变化,也就是曹老师刚刚讲到的传播生态的改变,传媒学界把这种现象叫作传媒的“液化”。所谓“液化”,主要是指原有边界的消融,也就是传统媒介的形式、发布主体、发布方式、发布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谓是“万众皆媒,万物皆媒”。刚刚曹老师所讨论的“后真相时代”的语境,主要是针对受众而言的,与之相对,“传媒的液化”这一现象,主要是针对传播者而言的。
在我看来,尽管传媒的形式或者传播的内容一直在变,但是新闻的本质和传媒的社会功能始终是不变的。而我们作为青年伦理学者应该思考的是:在传媒液化的时代,我们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如果要对这两个问题作出回答,我想就是要像曹老师这样用专业的力量去分析、去守护传媒的社会责任和伦理价值。这是我们青年伦理学者能够做的事情,也是应当去努力的一个方向。
曹刚老师的报告为本学期的“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工作坊”提供了一种极好的参照。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的研究和阐释不能停留在或是将过多篇幅放在案例本身的呈现上,而应当更加注重案例背后的深度学理分析。曹刚老师关于“后真相时代的传播伦理”这一问题的分析,从解题、语境,到诊断、解决,无论是概念的分析还是问题的阐释,都体现了严谨的逻辑,不仅给大家提供了后续工作坊的示范和参照,也展现了什么叫作真正意义上的应用伦理学思考。
今天曹刚老师所提到的关于“应用伦理学是伦理学的当代形态”以及伦理学与道德建设之间关系的阐释,对于我们理解应用伦理学和伦理学理论之间、应用伦理学与道德建设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引导。在当今复杂多变的世界中,我们面临着各种道德难题,应用伦理学既具有传统伦理学理论和现实道德建设活动的不可替代性,又与传统伦理学理论和道德建设活动不可分割,这也正是应用伦理学研究的学术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