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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緒論
《高麗史》版本源流、編纂體例和史料價值

《高麗史》,舊題鄭麟趾撰,爲朝鮮王朝官纂紀傳體史書,總計一百三十九卷,含目録二卷。其倣中國正史體例,以紀傳體記述了高麗王朝一代的治亂興衰和典章文物,體例嚴謹,繁簡適宜,其中《高麗史》所保存的中韓之間交涉的表箋、奏章等大量珍貴的史料,不僅可以彌補中國所編纂的《宋史》《遼史》和《金史》《元史》等正史之不足,而且《高麗史》所載高麗與宋遼金元明初以及日本關係之史料,對於探討十至十四世紀中韓、日韓關係以及東亞區域史之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因而,《高麗史》歷來被譽爲高麗之“良史”。迄今爲止,國内外學界關於《高麗史》的編撰過程和《高麗史》世家、志和列傳部分進行了一系列研究,其代表性學者主要是中國學者楊軍、王小盾和韓國學者李基白、邊太燮、金庠基、朴龍雲、金光哲、韓永愚等,其於《高麗史》之編纂以及《高麗史》體例等進行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但見仁見智,尤其是《高麗史》乙亥字本之刊印,仍然衆説紛紜。此外,國内楊渭生和魏志江等學者較早利用《高麗史》的史料,對宋遼金元史時代的中韓關係史進行了較爲系統的考證與研究。 日本學術界則主要是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由所謂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組織一批“滿鮮史”研究的學者,主要是白鳥庫吉、稻葉岩吉、池内宏、箭内亘、津田左右吉、松井等致力於遼金元與高麗關係史之研究,其研究成果多載於二十世紀初期《滿鮮地理歷史研究報告》 系列叢書。戰後主要是中村榮孝、旗田巍、三上次男、武田幸男等學者致力於高麗史或高麗時代東亞國際關係史之研究,成果較爲豐碩。但是,上述學者對《高麗史》的版本、體例結構及其史料價值却少有專文論析。因此,筆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特撰此文對《高麗史》的編纂和版本源流、體例結構以及史料價值等加以論析,以收抛磚引玉之效,冀中外學術界進一步關注和加强對《高麗史》的研究。不當之處,敬請教正!

一 關於《高麗史》的編纂經過與版本源流

(一)《高麗史》的編纂經過

《高麗史》的編纂,前後經歷朝鮮王朝太祖、定宗、太宗、世宗、文宗等五朝,於文宗元年(一四五一)八月最終完成。太祖元年(一三九二)十月命右侍中趙浚,門下侍郎、贊成事鄭道傳,藝文館學士鄭摠、朴宜中,兵曹典書尹紹宗等修纂前朝史。 太祖四年(一三九五)七月,判三司事鄭道傳、政堂文學鄭摠等撰前朝史自太祖至恭讓王三十七卷以進,即爲《高麗國史》。但此書未能流傳下來,僅能根據鄭摠的《高麗國史》序文 、鄭麟趾等《進〈高麗史〉箋》及《太祖實録》中對鄭道傳、鄭摠二人褒奬記録等論證太祖編纂該書的目的,主要是爲了彰顯朝鮮王朝建國的正當性,其編纂過程中使用了《高麗王朝實録》、高麗末期“史草”及閔漬的《本朝編年綱目》、李仁復李穡《金鏡録》、李齊賢《史略》等史料文獻。

太祖七年(一三九八)八月,朝鮮王朝内部圍繞世子册封爆發王子之亂,《高麗國史》的作者鄭道傳一黨在事變中被誅殺,《高麗國史》的編纂也受到非議。朝鮮太宗十四年(一四一四)五月召領春秋館事河侖,稱“予觀《高麗史》末紀太祖之事,頗有不實” ,命竄定《高麗國史》。同年八月,太宗召見河侖、監館事南在、知館事李叔蕃、卞季良等人稱:“恭愍王以下,事多不實,宜更竄定” ,命令改修《高麗史》。其原因有二:一是《高麗國史》中恭愍王之後,特别是禑王、昌王時期的記録與史實不符;二是《高麗國史》以士大夫爲中心叙述,削弱了太祖李成桂在朝鮮王朝建國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根據太宗的要求,春秋館事河侖與知館事韓尚敬、同知館事卞季良將《高麗國史》以忠定王爲分界,以前時期内容由三人分覽改修,恭愍王之後内容則由三人共同審閲重新修纂。太宗十六年(一四一六)冬,河侖去世,《高麗史》改修工作隨之擱淺。

朝鮮世宗即位年(一四一八)八月,世宗亦不滿鄭道傳所撰《高麗國史》,認爲其任意添加删减恭愍王之後記録,不符合史臣所做“史草”之處頗多,甚至直接表示“不如無也”。卞季良、鄭招曰,“若絶而不傳於世,則後世孰知殿下惡道傳增損直筆之意乎?願命文臣改撰”,上曰:“然。” 故世宗元年九月,世宗在御經筵中謂尹淮曰:“近日覽《高麗史》,多牴牾處,宜改修。” 次日,即命藝文館大提學柳觀、議政府參贊卞季良等改修鄭道傳所撰《高麗史》。 隨後世宗在御經筵中數次提及《高麗史》改修方法,並詢問改修進展。世宗三年(一四二一)一月,柳觀、卞季良等完成改修本呈上。這次改修主要改正了《高麗國史》中與史臣本草不同之處以及語涉僭逾之處,特别是高麗僭稱“制”或“勑”以及“太子”等稱謂問題。

然而,世宗並不滿意柳觀、卞季良所改修的《高麗史》,認爲“此書無綱目之分而不直書,則後世何自而見其實乎”? 遂於世宗五年(一四二三)十二月,命知館事柳觀、同知館事尹淮,再次改修《高麗史》。同知館事尹淮按照世宗“據事直書”的要求着手修改,將“元宗以上實録,比較新史,如改宗爲王、節日爲生日、詔爲教、朕爲予、赦爲宥、太后曰太妃、太子曰世子之類” ,於世宗六年(一四二四)八月改修完成,此書即爲《讎校高麗史》。由於參與改修的卞季良强烈反對直書,認爲其違反義理,故世宗不得已,姑從卞季良之言,並未頒佈此版高麗史。 《高麗史》改修也就此暫時告一段落。

世宗十三年(一四三一),《高麗史》改修再次重啓。一月二十五日,世宗在經筵中提到“修前朝史者,改宗稱王之非,明矣”!要求金宗瑞修《太宗實録》之後,改修前朝史。 十四年(一四三二)年八月,其又與春秋館史官就修纂方法進行討論,孟思誠、權軫、申穡、鄭麟趾、金孝貞、偰循等提議“大扺《史記》有編年,而後有《綱目》”,世宗曰:“予意亦然,以編年撰之。寧失於煩,毋令疏略没實”。 世宗二十年(一四三八)三月,史官又對《高麗史》的編撰方法進行討論,有史官傾向於採用紀傳體。許詡向世宗啓曰,“臣(常)〔嘗〕爲編修官,竊見本館所撰《高麗史》體例,恐有未安”,並提議“乞依班、馬,更作紀傳表志,以爲本史,仍將尹淮所撰,以爲史略,則庶合古人作史體例” 。同年七月,關於禑、昌稱謂,春秋館啓曰:“依魏帝曹丕、晉帝奕例,稱廢王禑、廢王昌。至叙在位時事,則依蒼梧王例,因當時臣民所稱史氏所書,或稱王或稱上” ,世宗同意了春秋館的建議。

世宗二十四年(一四四二)年八月,監春秋館事申概、知春秋館事權踶等完成《高麗史》改修,此版《高麗史》即爲《高麗史全文》,又稱《權草》《紅衣草》等。 世宗仍不滿意,指出此版本中存在史實遺漏,且對朝鮮王朝始祖“行事之迹”記載不够,决定推遲頒佈。二十八年(一四四六)十月,世宗謂集賢殿直提學李季甸、應教魚孝瞻曰:“《高麗史》初撰甚略,後更添入,然多有遺漏之事。遼賜高麗世子冕服之事,尚不書之,可知其餘矣。今可更校。且桓祖以萬户赴朔方,臺諫請止之事,因《龍飛詩》添入;太祖昇天府接戰之狀,雖有諺傳,不載於史。以此觀之,必有遺漏。爾等與諸史官詳考史草,上自度祖、桓祖至於太祖行事之迹,搜索以啓。”

根據後來的《成宗實録》記載,世宗三十年(一四四八)曾下令鑄字所刊印《高麗史》,但隨即叫停了頒賜。 根據世宗三十一年(一四四九)二月,傳旨吏曹,指責權踶在改修《高麗史》的過程中“任情减削,或聽人請囑,或自己干係緊關節目,皆没其實。安止與踶同心贊成,泛濫莫甚。其追奪踶告身及謚,亦奪止告身,永不叙用。郎廳南秀文專掌史事,阿附堂上,其罪亦同,並追奪告身”一文,可知此版《高麗史》未能頒賜的原因仍在於“修史不公”。

世宗三十一年元月一日,傳旨春秋館曰:“前撰《高麗史》,失於疏略,令更撰之。遼賜世子冕服之事,又逸焉。今復讎校,雖一字一事脱漏而可改者,立皆付標以啓。” 一月二十八日,又召集賢殿副提學鄭昌孫,商議改撰《高麗史》,並傳旨春秋館曰:“《高麗史》,頗失疏略,今更考閲,備悉添入。” 遂命右贊成金宗瑞、吏曹判書鄭麟趾、户曹參判李先齊及鄭昌孫監掌之。在這個過程中,修史方法及禑王、昌王記録問題,再次成爲重點討論的問題。世宗三十一年二月五日,春秋館議改撰《高麗史》,議論不一。史官辛碩祖、崔恒、朴彭年、李石亨、金禮蒙、河緯地、梁誠之、柳誠源、李孝長、李文炯議曰:“作史之體,必有紀傳表志,備載事迹,各有條貫,遷、固以來,皆襲此體,無有改者。若編年之法則檃栝本史,以便觀覽耳。今不作本史,乃於編年,欲令備載,鋪叙甚難,至别有世系地理,贅莫甚焉。且凡例内,如朝會、祭祀、街衢經行、春秋藏經道場、生辰受賀、王子誕生、賜教禮物、人日頒禄、燕享中國使臣之類,皆以常事,略而不書,只書初見。若有本史而作編年則可也,今無本史而略之如此,殊失史體。乞依歷代史家舊例,作紀傳表志,無遺備書,然後就令已撰編年,更加删潤,别爲一書,與本史立傳,庶合古人修史之體矣。或以爲高麗事迹,本多疏缺,欲爲紀傳表志,難以就緒,然前史列傳,有一人之事,只書數行,亦有當立傳而史失行事,不得立傳者。事迹不備者,雖闕之,亦未爲害,苟製作得體,事之難易遲速,不必復論”,即主張以紀傳體改撰《高麗史》。而魚孝瞻、金系熙、李勿敏、金命中等人則主張以編年體《高麗史》,議曰:“作史之體,必立紀傳表志,固是常例,但恐功不易就,非數年之内所可必成。又體例闕略,不似古人之作,雖或成之,反不堪觀也。以宋朝之事觀之,本史之外,有全文,又有續編。乞依《宋史》全文之例,今撰《高麗史》,更加校正,仍舊頒行。其記傳表志之作,如不得已,姑(得)〔待〕後日。”知館事金宗瑞、鄭麟趾將這兩套意見啓奏世宗,世宗贊同魚孝瞻等議,同意繼續以編年體改撰《高麗史》。而後金宗瑞、鄭麟趾入見東宫曰:“欲於編年,備記時事,例多不通,願從碩祖等議。” 東宫入啓,世宗又命以記傳表志改撰。四月六日,春秋館啓奏世宗曰“乞於今修《高麗史》,禑、昌父子,悉依《漢書》王莽例,以正名分,以征亂賊,以嚴萬世之法”,即借鑒《漢書》中將王莽編入列傳的方法,處理禑王、昌王的記載問題,世宗從之。

在《高麗史》的數次改修過程中,此次“更撰”意義不在簡單的“讎校”,而在於改撰,即將原本按照編年體方法編撰的《高麗史》按照紀傳體方法重修編撰,並將禑王、昌王等列入“列傳”進行記載。文宗元年(一四五一)八月二十五日,知春秋館事金宗瑞等進新撰《高麗史》。新撰《高麗史》分爲世家四十六卷,志三十九卷,年表二卷,列傳五十卷,目録二卷,共一百三十九卷,較編年體《高麗史全文》的三十七卷,卷數幾乎增加了三倍。文宗曰:“春秋館撰史非一、二度,未有如卿等之速成也。如此大典,曾未數歲,善撰以進,予甚嘉之。”遂命饋之。但仍謂金宗瑞等曰:“春秋館事,已畢乎?”金宗瑞等啓曰:“此全史也。當節其煩文,編年紀事,庶可便於觀覽耳。”文宗曰:“然。其速纂修。” 文宗二年(一四五二)二月二十日,春秋館編撰完成編年體《高麗史節要》。

如上所述,《高麗史》編纂從開始到完成大體過程如下:太祖四年(九二二),鄭道傳、鄭摠編撰《高麗國史》後,太宗十四年(一四一四),河侖、南在、李書藩、卞季良等對此書進行了改修。世宗即位後,數次改修高麗史:柳觀、卞季良於世宗即位年至世宗三年,柳觀、尹淮於世宗五年至六年改修《高麗國史》爲《讎校高麗史》,權踶、安止、南秀文等則從世宗十三年開始,在《讎校高麗史》基礎上繼續改修,於世宗二十四年修成《高麗史全文》,此後幾經改修,於世宗三十年鑄字刊印,但並未頒賜。世宗三十一年,金宗瑞、鄭麟趾、李先齊、鄭昌孫等人改修《高麗史全文》,並於文宗元年(一四五一)以紀傳體的方式,重新編撰完成《高麗史》,文宗二年(一四五二)編年體《高麗史節要》問世。

(二)《高麗史》的刊印和版本源流

由於《高麗史》初刊甲寅字本及刊記均已失傳,故只能通過以下相關史料推測考證《高麗史》初刊完成時間。文宗元年(一四五一)二月,監春秋館事金宗瑞進新撰《高麗史節要》啓曰:“他國之史,尚且求見,况我國之史乎?大臣頗有求觀者,宜速印之,頒諸中外。且本史,雖未悉事迹,然捨此則他無可考之文。倘不速印,則恐至蠱損,亦宜速印藏諸史庫。”上曰:“史者,欲示後世,以爲勸懲,不可隱諱,當印而頒之。”文宗二年(一四五二)六月,文宗病死,端宗即位。端宗即位年(一四五二)十一月,春秋館史官啓請刊印《高麗史》,端宗從之。 然是年十一月是否完成《高麗史》之刊印,尚缺乏具體史料證明。不過,根據《高麗史節要》初刊本尾頁末行題有“景泰四年四月日印出” 判斷,《高麗史節要》端宗元年(一四五三)四月已經刊印,故是年七月,侍讀官成三問於經筵啓曰:“臣聞命頒《高麗史節要》,登名頒賜記者,皆已知之,昨日還收頒賜記,削其五十餘人。” 可見,到端宗元年七月《高麗史節要》已經進入了頒賜階段。而比《高麗史節要》成書更早的《高麗史》,亦當於此時前後刊印,即《高麗史》最早刊印當從端宗即位年(一四五二)十一月,春秋館史官啓請刊印《高麗史》,到端宗元年(一四五三)十月癸酉靖難之間,其最早刊印的版本當爲以金宗瑞領銜擔當總裁官的甲寅字本《高麗史》。但是,由於甲寅字本《高麗史》只是“少印,只藏内府” ,故癸酉靖難後,成宗時刊印《高麗史》時,方得以删除了金宗瑞等的題名,是爲乙亥字本《高麗史》,而《高麗史節要》或由於刊佈稍早,且已經頒賜群臣,修纂史官方得以保留金宗瑞的總裁領銜署名。因此,可以推測《高麗史》應在端宗即位年(一四五二)十一月,春秋館奏請刊印《高麗史》,到端宗元年(一四五三)十月癸酉靖難之變以前完成刊印。蓋端宗元年十月,即世祖即位年,鄭麟趾作爲擁護首陽大君發動政變的大臣,癸酉之變後成爲領議相,而支持端宗的以金宗瑞爲首的所謂朝臣政變後被誅殺,故《高麗史》的修纂總裁改題爲鄭麟趾撰,而《進〈高麗史〉箋》亦改爲以鄭麟趾署名領銜了。但是,《高麗史》之刊印時間,雖或稍晚於《高麗史節要》之刊印,然其版本應該是與《高麗史節要》一樣,均爲甲寅字本,而非現存的乙亥字本。

朝鮮王朝前期使用的鑄字版本主要有癸未字、庚子字、甲寅字等。癸未字鑄字倉促,製字未精,庚子字字體偏瘦,閲讀頗爲不便,故世宗十六年(一四三四)七月命集賢殿直提學金墩,直殿金鑌、護軍蔣英實、僉知司譯院事李世衡,舍人鄭陟,注簿李純之等人以經筵所藏《孝順事實》《爲善陰騭》《論語》等書爲字本,其所不足,命晉陽大君瑈書之,鑄二十有餘萬字,此次鑄造的鑄版即爲甲寅字版。甲寅字爲銅鑄版,字體之明正、功課之易就,比舊爲倍,一日所印可至四十餘紙。成宗十三年(一四八二)二月,南原君梁誠之上疏曰:“世宗戊辰,下鑄字所印出,命臣監校。印畢,世宗聞修史不公,命停頒賜,秉筆史臣,以此得罪。” 雖然世宗三十年刊印的《高麗史全文》並未頒賜,但三年後,即端宗元年(一四五三)以後再印《高麗史》與《高麗史節要》時,重新使用這批鑄字的可能性很大,因此,亦可考證《高麗史》鑄字初版本,應與《高麗史節要》初刊一樣,同爲甲寅字本。

然而,甲寅字本《高麗史》印刷量極少,主要收藏於内府,全國其他藏書機構有少量頒賜。端宗二年(一四五四)十月十三日,檢詳李克堪將堂上議啓曰:“《高麗全史》,人之是非得失,歷歷俱載。皇甫仁、金宗瑞懼《全史》出,則人人皆知是非,故但印《節要》頒賜,而《全史》則少印,只藏内府。吾東方萬世可法可戒之書,莫如《高麗史》,請印《全史》廣佈。” 癸酉之變,端宗被迫讓位於其叔父首陽大君。世祖即位後,志在編撰刊印“合三國、高麗史作編年書,令旁採諸書,纂入诸年之下” 的《東國通鑒》,故世祖並無意再次刊印《高麗史》,《世祖實録》雖有臣僚奏請進講或頒賜《高麗史》之奏議,然並無刊印《高麗史》之明確記載。故世祖時,雖鑄有乙亥字,只是用以刊印佛經、兵法等書,则《高麗史》並未得到刊佈 。直到成宗時期,《高麗史》之重新刊印,才得以再次提上日程。成宗五年(一四七四)十一月,同知事李承召啓曰:“嘗聞世宗欲盡印諸史,而《史記》《前漢書》則印之,其餘史則未畢而罷。故《史記》《前漢書》則今士大夫之家稍有之,其他諸史,則僅藏於秘閣,而民間絶無。故學者不得覽焉。請印頒《後漢書》等諸史。”成宗謂右副承旨金永堅曰:“今用何鑄字印書?”金永堅曰:“甲寅、乙亥兩年所鑄字也。然印書莫善於庚午字而以瑢之所寫,已毁之,命姜希顔寫之而鑄成,乙亥字是也。” 成宗遂命金永堅印頒諸史。成宗十三年(一四八二)二月,南原君梁誠之上疏曰:“臣竊觀春秋館,有一件《高麗史》,或稱“權草”、或稱“紅衣草”,或稱全文。世宗戊辰,下鑄字所印出,命臣監校,印畢,世宗聞修史不公,命停頒賜,秉筆史臣,以此得罪。至戊寅年,世祖御思政殿,臣與權擥入侍,親禀上旨,改正本蒿,仍署擥與臣名,至今可考。右《高麗史》,實《麗史大全》也。誤錯之處,今則改正。伏望命春秋館搜出本稿,下典校署印頒,幸甚。” 中外學術界一般據此認爲《高麗史》乙亥字本刊行於成宗十三年(一四八二),實爲誤解。蓋梁誠之疏中所言《高麗史》,當爲世宗三十年鑄字刊印,但未頒賜的《高麗史全文》,亦即權踶等修撰之編年體《高麗史全文》,或稱“權草”“紅衣草”者,其爲金宗瑞、鄭麟趾修纂《高麗史》和《高麗史節要》之藍本。但典校署並未接受梁誠之的建議,故“李世佐、閔師騫啓曰:‘梁誠之上疏,請刊《高麗全史》紅衣草,而該曹請勿令舉行。臣觀其書,至爲詳密,可刊行也。’上曰:‘其書何如?’宋軼對曰:‘誠之,臣之妻祖父也。誠之嘗與臣言:世祖重其書,命權攬與誠之刊行,旋命停之。其書比今《麗史》頗詳矣。’上曰:‘取其書以入。’” 梁誠之建議典校署頒賜《高麗史全文》而非《高麗史》,並認爲比當時流佈的紀傳體《高麗史》更爲詳盡。因此,成宗十三年以前,乙亥字本《高麗史》應該已經刊印。雖然上述成宗五年(一四七四)十一月,李承召所言“其餘史”、成宗所印頒“諸史”,是否包括《高麗史》,尚無確鑿證據,但是,據《朝鮮王朝實録》記載,自成宗五年十月開始到成宗十三年閏八月,御夜對或御夕講中出現“講《高麗史》”的記録高達一十七次 ,而之後中宗九年四月到中宗十七年十月間“講《高麗史》”記録也高達一十六次 ,由此可以推測《高麗史》乙亥字本刊印與頒賜時間,絶不應該晚於成宗五年(一四二四),故學界流行的所謂成宗十三年刊印乙亥字本《高麗史》之説,實際上混淆了金宗瑞、鄭麟趾所撰之紀傳體《高麗史》和權踶、南秀文等所撰之《高麗史全文》,亦稱《高麗史》“紅衣草”或“權草”的區别。

朝鮮宣祖二十五年(一五九二)四月十三日,壬辰倭亂爆發。次日,都城宫省火,歷代寶玩及文武樓、弘文館所藏書籍、春秋館各朝《實録》、他庫所藏前朝史草(修《高麗史》時所草)、《承政院日記》皆燒盡無遺。 戰亂不僅造成了書籍失散,還造成了許多鑄字遺失,無法啓動刊印。宣祖三十六年(一六〇三)五月,春秋館啓曰:“校書館見存鑄字,乙亥字厥數稍優,不大不小,正合《實録》印出。而字多消融欠缺,非及補刻,則恐未易就緒。校書館近無印書之事,絶乏黄楊木,猝備爲難。”爲了解决書籍印刷問題,春秋館建議“黄海、平安、江原等道産出之處,各擇大四十,隨便斵取,急速上送,下諭於各道監司何如”?宣祖傳曰:“似多平安道,則雖勿爲,不妨。” 根據朝鮮光海君二年(一六一〇)四月李恒福上疏“校書館寫字印板,無异於材木之害” 之言,可知刊印採用的是木板雕版,而非木鑄字活字。

光海君二年(一六一〇)閏三月,傳旨校書館:“東國書籍,全秩絶無。其中如《龍飛御天歌》、《内訓》、《書傳》、《詩傳》諺解、《儒先録》等册,待《左傳》畢印後,即爲繼印事。” 在衆多亟需刊印的書籍中,光海君特别强調了《高麗史》的重要性。同年十二月,光海君傳曰:“《高麗史》即爲下送,使之急速精印訖,與原本册立爲上送事,令校書館各别分付。” 光海四年(一六一二)六月,校印都監啓曰:“姑先以《高麗史》《龍飛御天歌》《輿地勝覽》等書,分刊於京外,故未及此書,今當更爲聞見,得其完本後,印出何如”?傳曰:“允。” 根據首爾大學奎章閣所藏八十五册《高麗史》中的内賜記“萬曆四十一年九月*日,内賜高麗史一件。太白山史庫上”一語,可以確證木板本《高麗史》初刊本刊印時間應爲光海君五年(一六一三)。

此後雖有大臣建議再印《高麗史》,但史料中並無再刊的記載。朝鮮王朝爲何不願廣佈《高麗史》?睿宗元年(一四六九)六月工曹判書梁誠之的上疏“《高麗史》記前朝之治亂,爲後世之勸懲,不可一日而無者也,若以爲有逆亂之事,則所爲逆亂者,歷代史皆有之,豈獨前朝史而有之哉?若以爲有僭稱之事,則前朝太祖一統三韓,改元稱宗,金人推之爲皇帝,高皇使自爲聲教,是何嫌於僭稱哉?所謂蕃國也,非畿内諸侯比也。若以爲近代之事,不可流傳,則今大明亦行《元史》,何計其耳目所及乎?若以爲有可諱之事,則削而行之可也。非徒行之境内,使如《史略》,傳之中國,傳之日本,亦可也。此非爲一時計也,爲萬世無窮計也。” 由此可知由於《高麗史》中載有前朝逆亂之事、僭稱之事、近代之事,朝鮮王朝不願廣佈。

《高麗史》甲寅字本,由於刊印規模有限,起初僅藏於春秋館等少數機構,由於戰亂等迄今已蕩然無存。乙亥字本《高麗史》刊印後,成宗七年被納入“經筵要切之書” ,禮曹等機構製定官職時,也均參考《高麗史》中的官職, 英祖曾下令儒臣持入《高麗史》,讀奏帝王紀贊, 可見當時《高麗史》已在朝鮮君臣中流行開來。燕山君時期,《高麗史》由金輔傳至明朝,當即爲乙亥字木板覆刻本。 正祖十四年(一七九〇),爲慶賀乾隆皇帝八十壽辰,正祖特派遣專使進賀。進賀使團副使、禮曹判書徐浩修與時任禮部尚書的紀昀對席,紀曰:“貴國鄭麟趾《高麗史》,極有體段,僕藏庋一部矣。” 紀昀所言此版本是否是燕山君時期金輔所傳版本,無從考證,但足以證明此時《高麗史》已流傳至中國。

隨着印刷技術的提高,近代曾數次刊印《高麗史》。一九〇八年日本國會刊行會刊印活字版《高麗史》後,一九四八年國際新聞社以首爾大學奎章閣所藏光海君覆刻木板本《高麗史》爲底本,刊印了影印本《高麗史》世家部分。這兩個版本刊印數量不多,存世甚稀。除此之外,日本殖民時期,流亡至中國的獨立運動家金澤榮以民族史觀對《高麗史》進行改編,於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在南通翰墨林書局出版《新高麗史》一書。一九四五年朝鮮半島光復以後,韓國延世大學東方學研究所於一九五五年以延世大學所藏崔漢綺手鈔本《高麗史》爲底本,以首爾大學奎章閣藏本爲補充本,影印了覆刻木板本《高麗史》(景仁出版社,一九五五)。一九七二年,亞細亞出版社以首爾大學奎章閣所藏《高麗史》乙亥字奎五五五四本爲底本,影印出版乙亥字本《高麗史》(亞細亞文化社,一九七二),殘缺卷數,則以木板覆刻本增補之。 目前,韓國國内廣泛使用的爲東亞大學古典研究室以韓國語翻譯注釋的《譯注高麗史》(東亞大學出版社,一九七一年版,二十一世紀初期重新加以注釋再版)版本,該版本爲光海君五年(一六一三),以乙亥字本爲藍本而初刊覆刻木板本的後印本,其與首爾大學奎章閣所藏太白山史庫本均爲現存乙亥字爲藍本木板覆刻本的全本和善本。

如上所述,朝鮮王朝時期曾數次刊印《高麗史》,端宗年間刊印的《高麗史》應爲《高麗史》初刊,採用甲寅字鑄字,故稱甲寅字本,惜已蕩然無存。成宗年間刊印的《高麗史》爲乙亥字本,其與甲寅字本同屬於銅活字鑄字本,僅首爾大學奎章閣、首爾城庵古書博物館等機構藏有數册,亦殘缺不一,暫未見原完本。光海君五年刊印的《高麗史》,實爲以乙亥字本爲底本,使用木板雕版刊印完成,並非木活字本,在《高麗史》諸版本中,亦爲最早可以確認具體刊印年份的版本,是《高麗史》最初的木版覆刻本。此外,《高麗史》還存有多套鈔本,近年發現的英國劍橋大學藏本爲流佈海外的手鈔本全本。

《高麗史》版本規格各異,即使同一版本,板框及半頁框廓等具體規格也不盡相同。由於分册方法不同,一套《高麗史》少則四十餘册,多則一百餘册。現甲寅字本已失傳,僅可通過同時期書籍(如《春秋經傳集解》《大學衍義》《前漢書》《國朝寶鑒》等)推測其具體規格。朝鮮王朝前期刊印的甲寅鑄字本書籍行款半頁均爲十行,行十七至十八字不等。甲寅字本《高麗史節要》與甲寅字本《高麗史》刊印時間相似,二者版本規格相同的可能性最大。如下圖一所示,《高麗史節要》甲寅字本(首爾大學奎章閣藏)半頁十行,行十七字,注雙行,字數加倍,白口,四周單邊,上下内向雙魚尾,板框长二十四点八釐米,宽十六点八釐米,版心鎸有“高麗史節要”五字及具體卷數。

圖一 《高麗史節要》甲寅字本(首爾大學奎章閣藏)

圖二 《高麗史》乙亥字本(首爾大學奎章閣藏)

《高麗史》乙亥字本與《高麗史節要》甲寅字本版本規格的明顯差異在於行款與大小。如圖二所示,《高麗史》乙亥字本(首爾大學奎章閣藏),半頁九行,行十七字,注雙行,字數加倍,白口,四周單邊,上下内向雙魚紋,板框长二十一点六釐米,宽十四点五釐米,版心鎸有“高麗史”三字及具體卷數。

如下圖所示,《高麗史》木板覆刻本的行款與乙亥字本相同,均爲半頁九行十七字,但板框略小。圖三東亞大學博物館藏本半頁框廓規格爲长十九点九釐米,宽十四点三釐米,圖四首爾大學奎章閣收藏太白山史庫藏本半頁框廓規格爲长二十点一釐米,宽十四点三釐米。

圖三 《高麗史》木板本(東亞大學博物館藏)

圖四 《高麗史》木板本(首爾大學奎章閣藏太白山史庫本)

《高麗史》鈔本版本規格不一,圖五劍橋大學藏本行款爲半頁八行,行二十字,四周單邊,字行之間以硃絲欄爲界,下向單魚尾紋。圖六首爾大學藏鈔本行款爲九行十七字,無板框,無界行,版心寫有“高麗史”三字及具體卷數。

圖五 《高麗史》鈔本(劍橋大學藏)

圖六 《高麗史》鈔本(首爾大學奎章閣藏)

根據韓國國立中央圖書館古典綜合目録系統(KORCIS) [1] 查詢結果,包括近代以來印刷的新鉛活字版、影印版在内,現存《高麗史》約五十餘種,分别收藏於韓國首爾大學、延世大學、高麗大學、東亞大學、城庵古書博物館、中國雲南大學、日本東洋文庫、法國法蘭西學院、英國劍橋大學、美國伯克利大學等多家海内外學術研究機構。現存《高麗史》多數藏本均爲散本或零本,全本僅存八種。韓國國内僅存六種全本,分别藏於首爾大學奎章閣(木板本二種,手鈔本一種)、高麗大學(木板本一種)、南平文氏仁壽文庫(木板本一種)、東亞大學博物館(木板本一種)。英國劍橋大學藏本爲海外收藏的唯一《高麗史》手鈔本全本。

韓國首爾大學奎章閣是《高麗史》收藏最多的學術機構,共藏有十七種《高麗史》藏本,其中乙亥字本二種、木板本十二種、手鈔本三種。奎章閣收藏的《高麗史》中共有全本三種,其中木板本全本二種,手鈔本全本一種。木板本全本爲編號奎貴三五三九與奎貴三五七九分别印有“宣賜之印”的太白山史庫與五臺山史庫藏本。全書共一百三十九卷八十五册,紙質細潔,字迹清晰,爲現存《高麗史》的最佳善本,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歷史價值。奎四七二〇爲手鈔本全本,部分謄寫於白紙之上,部分謄寫於印有版心與界限的樣紙上,然該藏本卷數分類有誤,將本應收録在第二册的卷六、卷七、卷八收録於第六册,本應收録於卷首的目録卷收録於第三册。此外,奎章閣所藏乙亥字本《高麗史》均爲殘本。 [2] 除奎章閣外,韓國其他學術機構也藏有多種《高麗史》藏本。高麗大學共藏有二十六種《高麗史》,其中乙亥字本一種(零本一册)、木板本二十四種,手鈔本一種。這些藏本中僅有一種木板本爲全本,其他均爲殘本或零本。 [3] 延世大學藏共有十種《高麗史》,均爲零本或散本,其中乙亥字本一種(三卷一册)、木板本八種、手鈔本一種,共計十種。 [4] 謹將《高麗史》的版本保存現狀整理如下:

a.甲寅字本

現已失傳。

b.乙亥字本

乙亥字本《高麗史》現僅存五種,分别藏於首爾大學奎章閣、高麗大學圖書館、延世大學學術情報院、首爾城庵古書博物館等韓國國内學術機構。首爾大學奎章閣藏有二種乙亥字本,一種爲奎三四六七、奎貴五五五三、奎貴五五五四、奎五八七四等藏本的合本,一種爲缺頁殘本。奎貴五五五三是現存卷數最多的乙亥字本,共收録有四十六册一百三十九卷,除第八册(卷一九、二〇、二一)、第二十六册(卷七三、七四)、第二十八册(卷八一、八二、八三)爲木板補寫本外,其餘一百三十一卷均爲乙亥字本。奎貴五五五四共收録有三十二册一百〇五卷,具體卷數信息如下:卷九—一六、卷二三—二五、卷二九—三五、卷四〇—五二、卷五六—七〇、卷七五—七六、卷七九—八二、卷八六—一二四、卷一二九—一三七。奎三四六七爲木板本、乙亥字本及手鈔本的合本,其中乙亥字本僅四册十卷:卷三、卷九(一—一九頁脱落)、卷十(一一—三八頁脱落)、卷四四(一—六、一一—二二頁脱落),卷四五、卷四六、卷五二、卷一一〇、卷一一五、卷一三五)。奎五八七四同爲木板本、乙亥字本與手寫本的合本,然乙亥字本僅收一册二卷,爲第三册(卷一三一、一三二)。令人遺憾的是奎章閣收藏乙亥字本《高麗史》無法凑成一套全本,缺失卷一九、卷二〇、卷二一、卷七三、卷七四、卷八三等六卷。奎二六六三七爲缺頁殘本,僅餘三頁,内容爲卷一一〇諸臣中的李齊賢部分。

此外,高麗大學圖書館藏有零本一册,此册《高麗史》與其他乙亥字本版本規格不同,半頁九行十五字。延世大學學術情報館藏有一册三卷。城庵古書博物館藏本共一册四卷,根據《青芬室書目》卷五(李仁榮,一九四四)記載:“《高麗史》殘本一卷一册,成宗朝乙亥字刊本,存卷三十一。” 李氏藏本刊於成宗年間,亦可以進一步證明上述乙亥字本《高麗史》刊行於成宗年間的結論。

c.木板本

木板本《高麗史》以乙亥字本爲底本覆刻而成,存世數量相對較多。目前可以確定的《高麗史》木板本全本共五種:首爾大學奎章閣二種、東亞大學一種、高麗大學一種、中國雲南大學一種。奎章閣編號爲“奎三五三九”(八十五册一百三十九卷)與“奎三五七九”(八十五册一百三十九卷)爲目前《高麗史》覆刻全本中保存得最好的善本。其中,“奎三五三九”含内賜記,載有“萬曆四十一年九月*日内賜高麗史一件,太白山史庫上”等字,“奎三五七九”亦含内賜記,載有“五臺山史庫上”等字樣,具有較高的版本和史料價值。東亞大學博物館藏本(七十五册一百三十九卷)亦爲全本,該藏本板框、版心、字形、錯字、漏字情况與“奎三五三九”基本相同,可基本判定其爲與“奎三五三九”相同版本 ,但藏本字面與界限紋理較奎章閣本“奎三五三九”粗糙,因此可以推斷其爲“奎三五三九”木板覆刻本的後印本, [5] 其與乙亥字鑄字本相勘正,訛誤處甚少,亦具有較高的版本和史料價值,而中國雲南大學圖書館收藏的木刻本《高麗史》,則頁面較爲模糊,字迹不够清晰,可能爲較晚出的木刻復印本。

d.手鈔本

《高麗史》手鈔本目前發現約十種,除韓國學術機構外,日本東洋文庫、中國國家圖書館、法蘭西學院、英國劍橋大學等各藏有手鈔本《高麗史》一種,其中劍橋大學藏本爲流佈海外的手鈔本唯一全本,計一三九卷。

二 關於《高麗史》的編纂體例

《高麗史》自鄭道傳、鄭摠編纂《高麗國史》,歷經太宗時河侖等“竄定”,世宗時命柳寬、卞季良、尹淮等“雠校”至權踶等改撰《高麗史大全》,均採用編年體,所謂“初,太祖開國,命鄭道傳撰《高麗史》,道傳以所掌事多,委之僚屬,由是脱漏甚多。太宗命河侖讎校,世宗命尹淮改撰,比鄭草稍詳。同知春秋館事金孝貞以爲:‘尹淮所撰又失於脱略,不可傳示後世。’乃命權踶撰之。踶與安止、南秀文撰録裒集,詳於二家,然任其好惡,筆削不公”。 不過,權踶改修《高麗史》時,已有史官提出以紀傳體改修《高麗史》,參與修史的南秀文即提出“處欲倣司馬遷撰史,爲衆論所抑,不果”。 許栩亦提出以紀傳體改修《高麗史》,而以尹淮等所撰《雠校高麗史》爲藍本,增修編年體《高麗史略》。“上御經筵,承旨許栩侍講。栩啓曰:‘臣常爲編修官,竊見本館所撰《高麗史》體例,恐有未安。自古作史有二體,左氏年經國緯,班馬國經年緯。歷代作史者,皆倣班馬,獨温公依左氏者,以其有本史也。高麗李齊賢修國史,名曰《史略》,乃略述理亂興衰之大概,欲爲當世之龜鑒耳。然具篙(稿)而書未成。至國朝,鄭道傳、權近、河侖、尹淮等相繼撰修,皆襲齊賢之舊,失於竦略,故更命增添。然猶未免竦略之弊,且不似歷代修史體例。乞依班馬,更作紀傳表志,以爲本史。仍將尹淮所撰以爲史略,則庶合古人作史體例。’上即召知館事權踶問曰:‘許栩所言何如?’權踶對曰:‘栩所言,臣亦嘗聞。但麗史本草竦略,若分於紀傳表志,則殊不似《史記》體例。’” 故權踶改修《高麗史》仍以編年體修撰,只是史料比前述鄭道傳、尹淮等改撰“詳於二家”。 儘管權踶等增補了大量史料,然終因其改修時“任情削减,或聽人請囑;或自己干係緊關節目,皆没其實” 被世宗問罪。於是,世宗三十一年(一四四九),以金宗瑞、鄭麟趾等重修《高麗史》時,究竟採取編年體,抑或紀傳體,史官們再次展開論辯。史官辛碩祖、崔恒、朴彭年、李石亨、金禮蒙、河緯地、梁誠之、柳誠源、李孝長、李文炯議“春秋館議改撰《高麗史》,議論不一。史官辛碩祖、崔恒、朴彭年、李石亨、金禮蒙、河緯地、梁誠之、柳誠源、李孝長、李文炯議曰:‘作史之體,必有紀傳表志,備載事迹,各有條貫,遷、固以來,皆襲此體,無有改者。若編年之法則栝本史,以便觀覽耳。今不作本史,乃於編年,欲令備載,鋪叙甚難,至别有世系地理,贅莫甚焉。且凡例内,如朝會、祭祀、街衢經行、春秋藏經道場、生辰受賀、王子誕生、賜教禮物、人日頒禄、燕享中國使臣之類,皆以常事,略而不書,只書初見。若有本史而作編年則可也,今無本史而略之如此,殊失史體。乞依歷代史家舊例,作紀傳表志,無遺備書,然後就令已撰編年,更加删潤,别爲一書,與本史立傳,庶合古人修史之體矣。或以爲高麗事迹,本多疏缺,欲爲紀傳表志,難以就緒,然前史列傳,有一人之事,只書數行,亦有當立傳而史失行事,不得立傳者。事迹不備者,雖闕之,亦未爲害,苟製作得體,事之難易遲速,不必復論。’魚孝瞻、金系熙、李勿敏、金命中議曰:‘作史之體,必立紀、傳、表、志,固是常例,但恐功不易就,非數年之内所可必成。又,體例闕略,不似古人之作,雖或成之,反不堪觀也。以宋朝之事觀之,本史之外,有全文,又有續編。乞依《宋史全文》之例,今撰《高麗史》更加校正,仍舊頒行。其紀、傳、表、志之作,如不得已,姑(得)[待]後日。’知館事金宗瑞、鄭麟趾將二議以啓,從孝瞻等議。宗瑞、麟趾入見東宫曰:‘欲於編年備記時事,例多不通,願從碩祖等議。’東宫入啓,上命以紀傳表志改撰”。 雖然世宗本意傾向於以君王紀事爲中心的編年體,“上嘗覽《高麗史》,傳旨春秋館曰:‘以綱目法修撰,則於小事重叠,難以悉記,然便於觀覽;以編年法修撰,則觀覽雖難,叙事則詳。何以處之?孟思誠、權軫、申穡、鄭麟趾、金孝貞、偰循等議,啓曰:大抵史記,有編年而後有綱目。’上曰:‘予意亦然。以編年撰之,寧失於煩,毋令疏略没實。’”

但是,由於知春秋館事的金宗瑞、鄭麟趾主張採納史官辛碩祖等人的意見,以紀傳體改修《高麗史》,即“宗瑞等以爲編年難以詳備,乃從紀傳之法,分科責成,令崔恒、朴彭年、申叔舟、柳誠源、李克堪等撰列傳,盧叔仝、李石亨、金禮蒙、李芮、尹起畎、尹子雲等分撰紀、志、年表,宗瑞與麟趾、許栩、金銚、李先齊、鄭昌孫、辛碩祖等删潤之。時踶、止、秀文新得重罪,史官皆局促,不得删削,頗有煩亂冗長處,然史家體例始備” 。故金宗瑞、鄭麟趾即入見東宫世子,“願從碩祖等議”,世子即向世宗“入啓”,世宗終同意以紀傳體改修《高麗史》。文宗元年(一四五一)八月,紀傳體《高麗史》修撰完成;金宗瑞等又以此爲基礎,以尹淮等《雠校高麗史》爲藍本,以編年體加以改編,至文宗二年(一四五二)二月“監春秋館事金宗瑞等,將新撰《高麗史節要》以進” 。《高麗史節要》,全文三十五卷,乃《高麗史》撰成半年後“節其煩文,編年紀事”,以“别爲一書” 。然《高麗史節要》增補了大量高麗臣僚的奏疏,並增添了有關大臣事迹,故其雖爲編年體,然其史料價值並不遜色於《高麗史》。

《高麗史》以名分論和正統論爲編纂的基本原則,其《進〈高麗史〉箋》謂:“避本紀爲世家,所以示名分之重;降僞辛於列傳,所以嚴僭僞之誅。” 故《纂修〈高麗史〉凡例》開宗明義即謂:“按《史記》:天子曰紀,諸侯曰世家。今纂《高麗史》,王紀爲世家,以正名分。其書法準兩《漢書》及《元史》,事實與言辭皆書之。” 《高麗史》比照《纂修〈元史〉凡例》的順序,分别設立世家、志、表、列傳,並以《元史》不作論贊,惟世家舊有李齊賢論贊,仍保留之。文宗元年(一四五一,明景泰二年)八月,金宗瑞、鄭麟趾等纂成《高麗史》,計世家四十六卷,志三十九卷,表二卷,傳五十卷,目録二卷,通計一百三十九卷,以“稽遺迹於前代,僅能存筆削之功;揭明鑒於後人,期不没善惡之實” 。以下就《高麗史》有關體例略作論析如下:

1.世家:《高麗史》世家四十六卷,相當於中國正史紀傳體之本紀,唯以名分論,高麗國王比照諸侯名分,降爲世家,然高麗諸王從太祖王建至恭讓王,凡三十四代國王,世家唯紀三十二代,故以辛禑王和辛昌王非正統故,降而爲列傳。蓋反映了朝鮮初期,隨着對明朝“事大”外交的確立,儒家性理學已經成爲主流社會思潮,不過,《高麗史》雖曰重名分,然“凡稱宗、稱陛下、太后、太子、節日、制詔之類,雖涉僭逾,今從當時所稱書之,以存其實”。顯然是受到世宗國王的影響,世宗國王對鄭道傳、卞季良等以性理學名分改撰《高麗史》十分不滿,屢次下詔要求重修,“但當據事直書,褒貶自見,足以傳信於後,不必爲前代之君,欲掩其實,輕有追改,以没其實也。其改宗稱王,可從《實録》,廟號謚號,不没其實。凡例所改,以此爲準……乃命(柳)觀及(尹)淮,並將道傳所改,悉從舊文” 。史官李齊賢等亦主張:“太子太傅等號,當時官制;製敕詔赦,當時所稱也。雖曰正名分,與《春秋》郊褅、大雩同垂,以爲鑒戒,何可更改以没其實?” 在世宗的干預下,《高麗史》世家雖或“語涉僭逾”,然仍從當時《實録》所稱書之。故今本世家在朝鮮王朝性理學盛行的情况下,仍體現了據事直書的修史原則。

2.志:《高麗史》志,凡三十九卷,分爲十二志,其中天文志三卷,曆志三卷,五行志三卷,地理志三卷,禮志十一卷,樂志二卷,輿服志一卷,選舉志三卷,百官志二卷,食貨志三卷,兵志三卷,刑法志二卷。《高麗史》志的分類,大體淵源於《元史》各志,即“準《元史》條分類聚,使覽者易考焉” 。由於高麗制度條格,史多缺略,故史官纂修《高麗史》諸志之史料來源主要是《古今詳定禮式目編修録》及諸家雜録等,其禮樂諸志較詳,考《高麗史》卷五九《禮志一》謂:“今據史編及詳定禮,旁採《周官》六翼、《式目編録》《藩國禮儀》等書,分纂吉凶軍兵嘉五禮,作《禮志》。”尤其珍貴的是在《高麗史·樂志》中還完整保留了中國早已失傳的雅樂曲譜,所謂“禮失而求諸野”,即此謂也。此外,《高麗史》諸志條目和編纂順序雖淵源於《元史》,然由於史料匱乏,缺少《元史》中《河渠志》條目,《元史》之《祭祀志》則以禮樂志代之。宋代以前正史,史書多有《經籍志》或《藝文志》,然《元史》不設《藝文志》,故《高麗史》傚法《元史》體例,亦無《藝文志》,遂使高麗一代文物典籍難以稽考,殊爲遺憾!高麗舉國佞佛,然亦不作《釋老志》,其高僧大德事迹,多記載於有關列傳。顯然,與朝鮮王朝排佛、崇尚儒家性理學的思潮有關。

3.表:《高麗史》表僅有二卷,與中國歷代正史表既多且複雜相比較差異較大,《高麗史》表的修纂較爲簡略,其纂修原則據《纂修〈高麗史〉凡例》稱:“按歷代史表,詳略有異。今纂《高麗史》表,準金富軾《三國史》,只作年表。” 根據《三國史記》所謂“其始終可得而考焉,作三國年表”之記載,可證《高麗史》卷八六《年表一》“其始終有可考焉,作年表”,其體例當淵源於《三國史記》之年表。即依據高麗太祖崛起直至恭讓王歷代國王的年數,附録以大事記,故《高麗史》表,實爲君王歷年大事記,體現了修纂史官以君主爲歷史活動中心的認識。

4.列傳:《高麗史》列傳共有五十卷,其中后妃傳一—二卷,宗室傳(附公主傳)三—四卷,諸臣傳五—三十三卷,良吏傳、忠義傳、孝友傳、列女傳三十四卷,方技傳、宦者傳、酷吏傳三十五卷,佞幸傳三十六—三十七卷,奸臣傳三十八—三十九卷,叛逆傳四十—五十卷。其中諸臣傳占二十九卷,數量最爲龐大,共收録人物七百七十名,附傳二百三十八名,共計一千零八名。其體例據《纂修〈高麗史〉凡例》稱:“首以后妃,次宗室,次諸臣,終之以叛逆。其有事功卓異者,雖父子别傳,餘各以類附。辛禑父子以逆旽之孽,竊位十六年,今準《漢書·王莽傳》降爲列傳,以嚴討賊之意。” 列傳體例,亦主要淵源於《元史》之體例,據《纂修〈元史〉凡例》載:“按史傳之目,冠以后妃,尊也;次以宗室諸王,親也;次以一代諸臣,善惡之總也;次以叛逆,成敗之規也;次以四夷,王化之及也。然諸臣之傳,歷代名目,又自增减不同。今修《元史》傳,準歷代史而參酌之。” 故《高麗史》列傳亦“首以后妃,次宗室,次諸臣”編排。然亦有與《元史》體例相異者,如《元史》有儒學、隱逸、釋老、工藝、外夷傳,《高麗史》全無,而據《新唐書》增補以酷吏傳,據《宋史》增補以佞幸傳,《元史》之叛臣、逆臣傳,《高麗史》則統稱爲叛逆傳。此外,辛禑父子由世家降爲列傳,則是依據《漢書·王莽傳》的體例。《高麗史》列傳的修纂者,多爲朝鮮初期主張儒學性理學的重要代表人物,如崔恒、朴彭年、申叔舟、柳誠源、李克堪等,其中崔恒、朴彭年、柳誠源亦是主張採用紀傳體修纂《高麗史》的史官。因此,以儒家性理學理念對列傳加以編纂,並以性理學臧否人物是非得失,則成爲《高麗史》列傳的重要特色。

5.論贊:《高麗史》倣《元史》體例,不設論贊。據《纂修〈高麗史〉凡例》謂:“今纂《高麗史》準《元史》不作論贊。惟世家舊有李齊賢等贊,今仍之。” 李齊賢,高麗忠穆王嘗命其在閔漬所撰《本朝編年綱目》的基礎上修纂高麗王朝編年史,據李德懋《青莊館全書》載:“忠穆王以閔漬所撰《綱目》多所缺漏,命李齊賢等更撰《世代編年》以進。” 李齊賢重修之書名,亦稱爲《高麗史略》 ,原名《紀年傳志》。據李齊賢《益齋集》謂:“撰國史於家,史官及三館皆會焉。後國史逸於兵燹。又選《金鏡録》,又病國史不備,撰《紀年傳志》,後散失於紅賊之亂。惟自太祖至肅宗紀年在。” 故李齊賢所撰《史略》,實爲高麗太祖至肅宗之編年史,後成爲朝鮮太祖李成桂命鄭道傳、鄭摠等修纂《高麗史》的重要史源之一。故鄭摠《復齋集》謂:“高麗氏自始祖以來,歷代皆有實録,然其書出於兵火之餘,多所遺失。至恭愍王朝,侍中致仕李齊賢撰《史略》,止於肅王;興安君李仁復、韓山君李檣撰《金鏡録》,止於靖王,而皆失於疏略。其他則未有成書也。” 故《高麗史》世家部分論贊,仍以李齊賢《史略》之史論爲依據加以編纂。其餘部分,則不作論贊。

三 關於《高麗史》的史料價值

《高麗史》,爲朝鮮王朝官纂史書。其倣中國正史體例,以紀傳體記述了朝鮮王朝一代的治亂興衰和典章文物,體例嚴謹,繁簡適宜,其中《高麗史》所保存的中韓之間交涉的表箋、奏章等大量珍貴的史料,不僅可以彌補中國所編纂的《宋史》《遼史》和《金史》《元史》等正史之不足,而且,《高麗史》所載高麗與宋遼金元以及明初關係之史料,對於十至十四世紀中韓關係之研究,其史料價值也明顯高於中國所編纂的正史。因而,《高麗史》歷來被譽爲高麗之“良史”。明朝藏書家朱彝尊《曝書亭集》有《高麗史》題跋,並稱該書“體例可觀,有條不紊”。 然而,《高麗史》撰成後,在中國却並未得到廣泛的流傳,其史料價值也長期未爲人所知,以至於中國史家尤其是研究宋遼金元史者,甚少利用《高麗史》。其實《高麗史》不論是研究朝鮮半島高麗時代的歷史,還是研究十至十四世紀中日韓三國關係史以及東亞區域史等,均具有極其重要的史料價值。

首先,《高麗史》是現存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以紀傳體全面系統地記載高麗王朝政治、經濟與文化以及對外關係的歷史典籍,對高麗王朝的興亡,高麗的政治制度及其發展進程,高麗的土地制度、賦税制度、軍事制度、禮樂制度以及文化藝術成就等均做了全面系統的記載。《高麗史》全書共一百三十九卷:包括世家四十六卷,志三十九卷,年表二卷,列傳五十卷,目録二卷。其中世家以編年記載了自太祖至恭讓王歷代事迹,惟穆宗以下至忠烈王因契丹入侵和内亂,史料亡佚,故記事簡略,辛禑、辛昌二王以僞姓不立世家外,其餘世家歷代諸王記事詳備,足資考證。志的部分包括天文、曆、五行、地理、禮、樂、輿服、選舉、百官、食貨、兵、刑十二志,涉及官僚選任、昇遷以及“武臣政治”等制度、經濟、法律制度、天文、地理和禮樂制度、選舉制度以及軍事制度等,其於高麗的制度源流及其變遷,多引述朝臣章疏加以論列分析,爲研究高麗王朝制度源流史的主要史料。列傳部分有后妃、宗室、諸臣、良吏、忠義、烈女、方技、宦者、酷吏、佞幸、奸臣、叛逆等傳,最後附有傳。該部分對高麗宗室之興衰、高麗文武朝臣的活動及其行迹尤其是武臣的擅權等加以記載,由於將辛禑、辛昌父子從世家降爲列傳,故列傳部分又以編年形式對辛禑父子時期的事迹加以記載,與《高麗史》世家部分構成了系統完整的王朝編年史。不過,遺憾的是《高麗史》由於體例傚倣《元史》,不立《藝文志》和《釋老志》,遂使高麗一代文翰典籍隱没無聞,而高麗佛教之興盛及高僧大德之事迹亦僅在《宗室傳》中加以記載,從而難以全面系統考察高麗典籍文翰和佛教之興衰流變。

其次,《高麗史》較爲全面系統地記載了從中國五代十國到明朝初期尤其是宋遼金元王朝與高麗關係的歷史以及日本與高麗關係史,爲研究十至十四世紀東亞中日韓三國關係史的重要史料。雖然中國歷代正史大都有所謂《外國傳》,但是,内容記載較爲簡略,且訛誤較多,《高麗史》記載了五代後晉等政權與高麗的交往,宋麗、遼麗和金麗關係以及蒙元與高麗、明初與高麗關係的大量史料,包括交聘使節往來、朝貢制度的運作和兩國關係中的重大事件尤其是中國遼金元北族王朝與高麗的關係如《高麗史》歷代《世家》以及有關列傳關於遼麗戰争、雙方使節談判交涉等之記載栩栩如生,如卷九四《徐熙傳》載:“(成宗)十二年,契丹來侵,熙爲中軍使,與侍中朴良柔、門下侍郎崔亮軍於北界備之。成宗欲自將禦之,幸西京,進次安北府。契丹東京留守肖遜寧攻破篷山郡,獲我先鋒軍使給事中尹庶顔等。成宗聞之,不得進,乃還。熙引兵欲救篷山。遜寧聲言:‘大朝既已奄有高句麗舊地,今爾國侵奪疆界,是以來討。’又移書云:‘大朝統一四方,其未歸附,期於掃蕩。速致降款,毋涉淹留。’熙見書,還奏有可和之狀。成宗遣監察司憲借禮賓少卿李蒙入契丹營請和。遜寧又移書云:‘八十萬兵至矣!若不出江而降,當須殄滅。君臣宜速降軍前!’……遜寧以蒙既還,久無回報,遂攻安戎鎮。中郎將大道秀、郎將庾方與戰,克之。遜寧不敢復進,遣人促降。成宗遣和通使閣門舍人張瑩往契丹營,遜寧曰:‘宜更以大臣送軍前面對。’瑩還,成宗會群臣問曰:‘誰能往契丹營,以口舌却兵,立萬世之功乎?’群臣無有應者。熙獨奏曰:‘臣雖不敏,敢不惟命?’王出餞江頭,執手慰藉而送之。熙奉國書如遜寧營,使譯者問相見禮。遜寧曰:‘我大朝貴人,宜拜於庭。’熙曰:‘臣之於君拜下,禮也。兩國大臣相見,何得如是?’往復再三,遜寧不許。熙怒,還卧所館,不起。遜寧心异之,乃許昇堂行禮,於是,熙至營門,下馬而入,與遜寧分庭揖昇行禮,東、西對坐。遜寧語熙曰:‘汝國興新羅地,高句麗之地,我所有也,而汝侵蝕之。又與我連壤,而越海事宋,故有今日之師。若割地以獻,而修朝聘,可無事矣!’熙曰:‘非也!我國即高句麗之舊也,故號高麗,都平壤。若論地界,上國之東京,皆在我境,何得謂之侵蝕乎?且鴨緑江内、外,亦我境内,今女真盗據其閑,頑黠變詐,道途梗澀,甚於涉海,朝聘之不通,女真之故也。若令逐女真,還我舊地,築城堡,通道路,則敢不修聘?將軍如以臣言達之天聰,豈不哀納?辭氣慷慨,遜寧知不可强,遂具以聞契丹帝曰:高麗既請和,宜罷兵。’”肖遜寧,本名肖恒德,字遜寧,爲遼朝名將肖撻凛次子,統和十一年爲東京留守時,爲征伐高麗之遼軍統帥,《遼史》卷八八有傳。該段史料對遼征伐高麗之原因和遼麗兩國之外交交涉記載十分詳盡,而肖遜寧之一介武夫性格和徐熙詭詐之外交形象躍然紙上。《高麗史》卷九四《徐熙傳》《楊規傳》《何拱辰傳》,卷九五《朴寅亮傳》,卷一二七《康兆傳》等記載亦是如此。卷九六《尹瓘傳》《吴延寵傳》,卷九七《金富軾傳》,卷一〇〇《趙位寵傳》關於早期女真與高麗關係尤其是所謂“九城”之役、金麗朝貢制度之運作等記載;卷一〇三《趙冲傳》《金就礪傳》,卷一〇四《金方慶傳》,卷一三〇《洪福源傳》《林衍傳》《裴仲孫傳》等關於元麗關係的記載,尤其是卷一〇四《金方慶傳》載元麗聯軍東征日本海戰情形甚詳:“(元宗)十五年,帝欲征日本,詔方慶與茶丘監造戰艦。造船若依蠻樣,則工費多,將不及期,一國憂之。方慶爲東南道都督使,先到全羅,遣人咨受省檄,用本國船樣督造。是年,元宗薨,忠烈即位。方慶與茶丘單騎來陳慰,還到合浦,與都元帥忽敦及副元帥茶丘、劉復亨閲戰艦。方慶將中軍,朴之亮、金忻知兵馬事,任愷爲副使,樞密院副使金侁爲左軍使,韋得儒知兵馬事,孫世貞爲副使,上將軍金文庇爲右軍使,羅佑、朴保知兵馬事,潘阜爲副使,號三翼軍。忻即綬也。以懞漢軍二萬五千、我軍八千、艄工引海水手六千七百,戰艦九百餘艘,留合浦以待女真軍。女真後期,乃發船入對馬島,擊殺甚衆。至一歧島,倭兵陳於岸上。之亮及方慶婿趙抃逐之,倭請降,復來戰。茶丘與之亮、抃擊殺千餘級,捨舟三郎浦,分道而進,所殺過當。倭兵突至,冲中軍,長劍交左右,方慶如植不少却,拔一鎬矢,厲聲大喝,倭辟易而走。之亮、忻、抃、李唐公、金天禄、申奕等力戰,倭兵大敗,伏屍如麻。忽敦曰:‘蒙人雖習戰,何以如此?’諸軍與戰,及暮乃解。方慶謂忽敦、茶丘曰:‘兵法:千里縣軍,其鋒不可當。我師雖少,已入敵境,人自爲戰,即孟明焚船、淮陰背水也。請復戰。’忽敦曰:‘兵法:小敵之堅,大敵之擒。策疲乏之兵,敵日滋之衆,非完計也。不若回軍。’復亨中流矢,先登舟,遂引兵還。會夜大風雨,戰艦觸巖崖多敗,侁墮水死。到合浦,以俘獲器仗獻帝及王。”該史料與《元史》相較,可知元麗聯軍征日本失敗的原因並非由於“大風雨”,而是在於高麗“用本國船樣督造”戰船,缺乏宋戰船的V字型結構以及水密隔艙結構的造船技術,導致戰艦觸巖崖多敗,並對金方慶與蒙古將領在海戰中的表現進行了刻畫,有助於我們進一步瞭解這場戰役。此外,《高麗史》還多處記載了中韓經濟、文化的交流,如棉花及其種植技術、儒家性理學東傳高麗等記載多爲中國歷代正史所未備,有助於全面正確揭示高麗時期的中韓關係史的演進及其變遷和一般規律。此外,《高麗史》對於歷史上的中韓關係、韓日關係等,亦記載了東亞區域國際關係史的大量史料,尤其是對宋遼金與高麗的三角關係以及對東亞國際秩序的影響、蒙麗聯軍對日本的征伐、征東行省的存廢、遼金元與高麗邊界之變遷、三别抄的抗蒙戰争以及高麗時代東亞海域世界的形成、明初關於鐵嶺衛的争議等記載十分詳盡,有助於我們全面正確地論述十至十四世紀的中韓關係史和東亞區域秩序的演變等。

最後,《高麗史》中保存了宋遼金以及蒙元王朝的大量詔令、禮樂制度等,是考訂、補正中國史記載的珍貴資料。如雖有《宋史》《宋大詔令集》等書記載宋代詔令,但是缺漏較多,南宋時人宋綬編纂的《宋大詔令集》,亦僅限於北宋九朝,收録自太祖建隆至徽宗宣和年間頒佈的詔令文書三千八百餘件。全書分門别類,按年係月編次。分帝統、皇太后、妃嬪、親王、皇女、宰相、典禮、政事等十七門,不僅所録宋代詔令不全,且缺漏較多,對於宋頒發給高麗的詔令大都未加採用。而《遼史》素以“簡陋”爲學界所詬病,舉凡《遼史》中遼三次對高麗大規模的征伐以及遼麗關係的演變,只是籠統加以記載,而《高麗史》則做了全面系統的記述,並就遼麗談判的經過、雙方交涉立場等做了詳細記載。《高麗史》還記載了金王朝的起源,並對金麗“保州”交涉以及誓表、朝貢關係等做了大量記載,有助於彌補《金史》記載之不足。除宋代以外,《高麗史》也保存了遼金元對高麗的大量的原詔令全文,尤其是元朝的蒙古語詔令,在中國歷代文獻史料中多已不存,而《高麗史》中大量保存了蒙元與高麗往來的詔令文書和表章,不僅對於補正、考訂蒙元史,具有重大的史料價值,而且對於考察十至十四世紀中國與朝鮮半島外交文書内容及其格式的變化,正確理解和認識此一時期東亞國際秩序的變遷也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此外,《高麗史》對宋代之“雅樂”樂譜、禮樂規範,在《樂志》中做了系統專門記載,而中國正史中却未有記述,遂使宋代以後中國宫廷之雅樂失傳,而在《高麗史》中却完好地保留下來。所以,《高麗史》的有關資料,對增補、考證中國宋遼金元以及明初的歷史亦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綜上所述,《高麗史》爲朝鮮王朝初期編纂的官修紀傳體史書,其史學思想體現了朝鮮初期“義理史學”的性質。《高麗史》修纂歷時較長,歷經五次修纂,先後刊印甲寅字本、乙亥字本和木刻本,但存世不多,流傳不廣。甲寅字本已蕩然無存,現存最早的《高麗史》版本,爲收藏於韓國首爾大學奎章閣的乙亥字銅鑄字本,然皆已殘缺不全。而奎章閣收藏太白山史庫本、五臺山史庫本和東亞大學博物館收藏的《高麗史》,則是以乙亥字本爲藍本雕版印刷的木板本,亦爲現存較早的全本和善本。劍橋大學圖書館收藏的《高麗史》是流佈海外鈔本中唯一的全本,亦是以乙亥字本爲底本的手鈔本。儘管如此,《高麗史》爲迄今爲止較爲全面系統記載十至十四世紀高麗王朝政治、軍事、外交和經濟、社會、文化的紀傳體史書,不僅對掌握和研究高麗時期朝鮮半島歷史具有重大的歷史文化價值,而且,對於增補、考證中國歷代正史以及日本史的内容具有重大的史料考證價值。此外,《高麗史》記載的有關中韓關係、韓日關係以及東亞區域史等大量史料,對於全面揭示和正確認識高麗時代的中韓、日韓關係史以及東亞區域史的演進和發展規律,亦具有重大的史料價值,值得學術界進一步加以關注和研究。(魏志江 陳卓撰稿)

[1]

[2] 首爾大學奎章閣: ,檢索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3] 高麗大學圖書館: ,檢索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4] 延世大學學術情報院: ,檢索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5] 韓國文化財廳國家文化遺産網站: ,檢索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日。 /af5rTxegX09EtFf8iKnZRhjFM9llS8xIBIvuhwIN9w+U1PkyQGKl8aaPG+I/+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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