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印章
靖宗九年十一月,契丹主賜印綬。
文宗三年正月,契丹主賜印綬。
宣宗二年十一月,遼主賜印。
肅宗二年十二月,遼主賜印。
仁宗二十年五月,金主賜金印一面。
明宗二年五月,金主賜金印一面,駞紐。
神宗二年四月,金主賜金印。
康宗元年七月,金主賜金印。
忠烈王七年三月,元賜駙馬國王宣命征東行中書省印。先是,王奏曰:“臣既尚公主 〔十七〕 ,乞改宣命,益‘駙馬’二字。”許之。八年九月,元賜駙馬國王印。
恭愍王十九年五月,太祖高皇帝賜金印一顆,龜紐盭綬,其文曰:“高麗國王之印。”
王世子印章
肅宗五年十月,遼主賜印綬。
忠烈王十七年九月,元賜金印。
諸衙門印
忠烈王五年五月,元賜僉議府正四品銅印一顆。七年九月,元陞僉議府爲從三品,鑄印賜之。十九年三月,元賜兩臺銀印一顆。
恭愍王十八年六月,以諸衙門印信体小,並收,禮儀司改鑄新印賜之。
辛禑二年五月,改鑄六曹印,以舊印小也。七年九月,以中外官印制無等,改鑄之。
符驗
辛禑十二年正月,太祖高皇帝收納前元給付鋪馬蒙古文字八道,頒降符驗雙馬四道:玄字四十七號,玄字四十八號,玄字四十九號,玄字五十號;單馬二道:洪字二十二號,洪字二十三號;起船二道:安字一千三百三十六號,安字一千三百三十七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