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名翟,戰國初魯國人。約生於公元前480年,死於公元前420年。他是一位出身於小生産者階層的哲學家,是墨家學派的創始人。
墨子認爲人類一切罪惡的根源是“不相愛”,因而提倡“兼愛”。墨子同情人民的疾苦,他認爲給人民帶來災難的,莫過於統治者爲了爭權奪利而發動的戰爭。因此他反對不義的戰爭,提倡“非攻”。他還反對統治者揮霍浪費,所以又提出“節用”“節葬”“非樂”等主張,希望限制王公貴族的奢侈,減輕人民的負擔。他還提出“尚賢”“尚同”等主張。這在當時來説,都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墨子也有落後的一面,如他提倡迷信,相信鬼神等。
《墨子》一書是墨翟的門徒們根據他的遺教編纂而成的,現存五十三篇。清末有孫詒讓的《墨子閒詁》最爲詳審。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 〔2〕 ,竊其桃李,衆聞則非之 〔3〕 ,上爲政者得則罸之 〔4〕 。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 〔5〕 。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 〔6〕 。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兹甚 〔7〕 ,罪益厚 〔8〕 。至入人欄廄 〔9〕 ,取人馬牛者,其不仁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 〔10〕 ,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 〔11〕 ,扡其衣裘 〔12〕 ,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當此 〔13〕 ,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爲攻國 〔14〕 ,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别乎?
〔1〕《非攻》共有上中下三篇。這裏選的是上篇。
〔2〕種樹的地方叫園,種菜的地方叫圃。這裏園圃是偏義複詞,圃字無義。
〔3〕 非 ,非難,責備。
〔4〕 爲 政 者 ,執政的人。 得 ,得到,這裏指捕獲。
〔5〕 以 ,因爲。
〔6〕 至 ,至於。 攘 ,見《孟子·攘雞》注。 豚 (tún),小猪。
〔7〕 兹 ,通“滋”,更。
〔8〕 厚 ,這裏當“重”講。
〔9〕 欄 ,古時稱牛馬的圈。 廄 ,馬棚。這裏欄廄泛指牛馬的圈。
〔10〕 苟 ,假如。
〔11〕 辜 (gū),罪。 也 ,語氣詞,引起下文。
〔12〕 扡 (tuō),同“拖”,這裏指拽(zhuài)下來。
〔13〕 當 此 ,對此。
〔14〕 爲 ,動詞。“攻國”是動賓詞組作賓語用。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 〔1〕 。若以此説往 〔2〕 ,殺十人,十重不義 〔3〕 ,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爲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 〔4〕 ,故書其言以遺後世 〔5〕 ;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説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6〕 ?
〔1〕 一 ,一重(chóng)。
〔2〕假如按照這種解釋類推。 若 ,假如。 此 説 ,指“殺一人,必有一死罪”的道理。 往 ,這衹是習慣説法,没有“去”的意義,而衹表示類推。
〔3〕 十 重 (chóng),即十倍。
〔4〕 情 ,誠,實在。
〔5〕所以把稱贊攻國的話記載下來遺留給後世。
〔6〕 奚 説 ,怎樣解釋。
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 〔1〕 ;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爲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爲非,則知而非之;大爲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2〕 。
〔1〕 辯 ,通“辨”,下同。
〔2〕 亂 ,混亂,指混爲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