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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管理的孩子
——学校大会

夏山是以民主方式自治的学校,一切有关集体和生活的事情,包括对违规者的惩罚都由星期六晚上的学校大会投票处理。不论年龄长幼,每位教职员和孩子都只有一票,一个七岁孩子的一票和我的一票有同样的效力。

有人也许会笑着说:“但是你的发言有更大的作用,是不是?”好吧,让我们来看看。有一次在开会时,我站起来提议十六岁以下的孩子不准抽烟,因为抽烟会上瘾,对身体也没有好处,而且小孩并不真的想抽烟,只不过想装出大人的样子。大家纷纷发表意见,投票结果以我惨败告终。

后来的结果倒是值得一提。我被击败以后,一个十六岁的男孩提议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不准抽烟,他的提议获得了通过。但是在下一次大会时,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又提议推翻新的抽烟规定,他说:“我们都偷偷到厕所抽烟,这和其他学校有什么区别呢?这违反了夏山的建校精神。”他的讲话博得了一片掌声,新的抽烟规定因此被推翻。我希望此例能证明,我的建议不一定会比孩子的建议更有力量。

有一次我强调,不遵守睡觉规定的人应该受罚,因为晚上太闹,有些孩子第二天早上睡眠不足、晕晕乎乎的。我提议凡犯规一次就要罚光他所有的零用钱。但一个十四岁孩子却提议,要是谁能在熄灯后不睡,每坚持一小时就可以挣一便士,结果我只得了几票,他却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

夏山的自治没有官僚作风,每次开会都由一个新主席主持,他是由前任主席指定的,而秘书的工作则是志愿性的。睡眠值日生很少有连续做几个星期的。我们的自治会定了不少规则——有些还不错,比如说,没有救生员时,不准在海里游泳,救生员永远由教职员担任;不准爬屋顶;要准时上床,否则罚款;假期前一天的星期四或星期五要不要停课,也由学校大会举手表决。

大会成功与否,则看主席的能力强弱而定。要维持四十五个精力充沛的孩子的秩序实在不易。主席有权对捣乱者处以罚款。如果主席的能力弱的话,便会有很多人被罚款。

教职员常在孩子讨论时予以协助,我也一样。一般来说,我必须保持中立,但是,有一次我看见一个犯了错的小孩借故逃过惩罚,私底下,他告诉过我他犯了规。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我必须站在他个人这一边。

我和别人一样,也有权对任何一个提议投票,或者自己也提出新议案。举个例子,有一次我提出该不该在走廊上玩足球的问题。走廊在我楼下,而我不喜欢在工作时听到踢球的吵闹声,因此提议禁止在室内踢足球。一些女孩子、年纪较大的男孩子和几乎全体教职员都赞成我的提议,但是我的提议并未通过——这就是说,我得忍受我办公室下面的吵闹声。最后,在几次开会争论之后,我终于获得了大多数投票支持,通过了禁止在楼下走廊玩足球的规定。在我们的民主学校,少数人可以通过不断的争取来获得他们的权利,这种方法由小孩来执行,和大人一样有效。

另一方面,在学校生活中,有些事务是不必经过学校自治会表决的。比如说,我妻子主持卧室的布置、菜单和学校的会计,我则负责聘请老师,假如他们不能胜任的话,请他们走人。

夏山自治会不但拟定校规,同时也讨论学校生活中的问题。每学期开始时,大家投票决定睡觉时间,睡眠长短依年龄而定。随之一般的问题也被提出来:运动小组一定得选出来,期终舞会小组也一样,还要选举戏剧小组、睡眠值日生和负责纠正校外不轨行为的纠察员等。

所有提议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食物。我不止一次试图通过提议取消添菜的方式,来使沉闷的会场恢复生气。厨房员工对任何人的偏宠都会受到严厉处罚,但是如果厨房提出食物浪费这个问题,大会就不感兴趣了。在食物问题上,孩子大都是自我中心的。

学校大会一般不会讨论功课。孩子们十分实际,理论使他们感到厌倦,他们也不喜欢抽象的东西。有一次,我提议应该定条规则来禁止咒骂。我的理由是:有一次我带一位夫人参观我们的学校,她的小儿子可能来上学,这时,楼上突然传来一个不雅的形容词,这位母亲立刻带着孩子匆匆离去。“为什么?”我问同学们,“因为那个笨家伙在客人面前说粗话,我的收入就该遭受损失吗?这并不是道德问题,这完全是经济问题,你们的咒骂让我失去一个学生。”

但我却被一个十四岁的男孩驳倒了。“尼尔胡说八道,”他说,“显然嘛,如果那位太太大吃一惊的话,她就并不相信夏山,就算她把孩子送到夏山,孩子如果回家说‘见鬼’或者‘他妈的’,她肯定不会让孩子再来夏山。”大会同意他的说法,我的提议于是被推翻了。

学校大会常常要处理“以大欺小”的问题。我们这个集体对以大欺小处罚很严,我发现学生自治会布告栏上贴着有关以大欺小的规则——“所有的以大欺小案件都将严格处理。”有人在下面特别画线。以大欺小在夏山并不像“普通的严格学校”那么多,原因不难想象。在大人的严格统治下,孩子变成了仇恨者,如果孩子向大人发泄他的仇恨,就会被罚,所以他们的仇恨只能发泄在小一点和弱一点的孩子身上。但这种情形在夏山很少见,常常不过是珍妮叫佩吉“疯子”而已。

有时偷窃案也会在大会中提出。不会有人因偷窃受罚,但通常要还钱。孩子们常常对我说:“约翰偷了戴维的钱,这是心理案件呢,还是该在大会上提出呢?”

如果我认为是心理案件,需要个别处理,就会告诉他们交给我。如果约翰是个快乐而正常的孩子,只是偷了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我就把这案子留给大会,最多用他的零用钱把债还清而已。

大会怎么开呢?每个星期开始时,选出一名主席,不得连任,开完会由他指定下任主席。这种方式一直延续到学期结束。如果谁有怨言或建议,就在大会上提出。

下面是个标准的案子:吉姆把杰克的脚踏板拿去装在自己的车上,因为他的车子坏了,而他想和其他几个男孩在周末出去旅行。因为人赃俱获,大会决定让吉姆退还杰克的脚踏板,同时罚他不准去旅行。主席问:“有反对的吗?”

吉姆站起来大叫:“当然有。”他说不公平,“杰克从来不用他的破车子,已经把它弃置在树丛里好几天了。把脚踏板还给他可以,但我觉得对我的惩罚不公平,不该罚我不准去旅行。”

大会于是热烈讨论了这个案子。在讨论中,大家才发现,平常吉姆每星期都从家里收到零用钱,但是六个星期以来零用钱都没寄到,因此他一分钱都没有了。大会于是投票取消判决,这个决定当然是恰当的。

但吉姆的事还没有完。最后大家决定设立一个捐助基金帮助他修车,由同学凑钱给他的车买了脚踏板。于是他欢欢喜喜地旅行去了。

通常,犯错者都接受大会的判决,如果不接受,他可以上诉。在这种情形之下,散会之前主席会再提出这个案子。上诉的案子会更慎重地研究一番,通常原判总是对上诉者不公平,孩子们也知道这一点。如果上诉的人觉得判决不公平,很可能是有道理的。

在夏山,任何犯错的孩子对集体的判决都没有反抗与怨恨,我常对被罚者那种顺从的态度感到惊奇。

有一个学期,四个年纪最大的男孩在大会中被指控做了违规的事——卖他们从家里带来放在衣橱里的东西。学校有一条已通过的规章禁止这种行为,因为这对父母和学校都不公平,父母是买衣物的人,而学生回家时衣物少了,家长就会责备学校照顾不周。于是四个孩子被罚不准出校门和每晚八点钟上床,他们乖乖地接受了判决。星期一晚上,当别人都去镇上看电影的时候,我发现迪克(四人当中之一)在床上看书。

“你这神经病,”我说,“大家都去看电影了,你为什么不起来?”

“别开玩笑了。”他说。

夏山学生对他们自己的民主十分忠诚。这种忠诚并无恐惧的成分在内,因此也不会有怨恨。我曾经看见一个孩子因不合群的行为而受到长时间的审判,然后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判决。而且刚刚接受判决的孩子常常被选为下一次大会的主席。

孩子的正义感永远使我佩服,他们的行政能力很强,自治在教育上实在有无穷的价值。

有一类犯规会受到自动罚款。例如你未经允许骑别人的自行车,就会被罚六便士。在镇上骂人(但在学校里可以随便骂人),在电影院不守规矩,爬房顶和在餐厅里扔食物,都属于自动罚款的一部分。

处罚差不多都是罚款,像罚一星期零用钱或者不准看电影。

反对由孩子做审判者的人,通常所持的理由是小孩会罚得太重,我发现并非如此,相反,他们很宽容,在夏山从来没有过很严厉的判决,而且每次判决都和过错相符。

三个小女孩打扰别人睡觉,处罚是:她们必须连续一星期提早一小时睡觉。两个男孩被控告向别的孩子扔石头,处罚是:担石头去填球场。

主席常常会说:“这案子蠢得没法说。”大家便决定随它去。

当我们的秘书被控未经允许而骑珍吉的自行车时,他和犯过同样错误的另外两位教职员一起,被罚在校园草地上轮流推车十次。

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爬了盖工作房的工人的梯子,他被判连续爬梯十分钟。

大会从不请求成人给他们忠告,我只记得有一次例外。三个女孩偷了厨房的食物,大会决定罚她们零用钱。她们又偷了一次,大会罚她们不准看一次电影。她们偷了第三次,这下大会有点不知所措了。于是主席来和我商量,我建议:“给她们每人两便士。”

“什么!老兄,如果我们那样做,整个学校都要去偷厨房的东西了。”

“不会的。”我说,“试试看好了。”

他照我的意见做了。其中两个小女孩拒绝接受,听说她们三个都发誓再也不偷食物了。她们差不多有两个月之久没出问题。

在大会中,孩子们很少有自满的行为,自以为是的言论马上会受到批评。有个十岁的男孩很喜欢卖弄,常站起来想以又长又臭的谈话赢得大家的注意。他每次都这样做,而每次都被大会逐下台。孩子们对不诚实非常敏感。

我相信,在夏山,我们已经证明自治是行得通的。说实话,如果一个学校没有自治,就不能算是一所进步的学校,只是妥协的学校。只有当孩子能完全自由地管理他们的集体生活时,才有真正的自由。一有上司,他们就没有了真正的自由。而且,用怀柔手段的上司比严厉的上司来得更糟。有勇气的孩子可以反抗严厉的上司,但是怀柔的上司却使孩子懦弱而不知所措。

如果要使学校有良好的自治,一定得有年长的学生参与其中,因为他们喜欢安静的生活,能对抗小鬼们的漠不关心与造反。在投票表决时,夏山年长一些的学生经常寡不敌众,但是他们却真正地需要自治。相反,一般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不能有良好的自治,因为他们还未达到合群的年龄。在夏山,一个七岁的孩子就很少下来开会。

有一年春天,我们运气不好,一些有集体意识的大班生都考取大学走了,因此学校大班生特别少,绝大多数都是在“小强盗”的年纪。虽然他们的言谈还合群,但还不到能维持良好集体秩序的年纪,因此他们通过了许多规则,随后又忘掉,并且违反这些规则。少数留下的年纪大的学生,偏偏又是个人主义者,各人自扫门前雪,所以只有教职员检举那些犯校规的学生。后来我不得不在一次大会上攻击大班生,我认为他们不是不合群,而是对集体太不关心,他们晚上睡得太迟,有违校规,更重要的是,他们对小班生那些不合群的行为熟视无睹。

说句实话,年幼的孩子对组织的兴趣很少。如果不管他们,我怀疑他们不会有任何组织。他们的价值观念和我们不一样,态度也和我们不同。

如果成人需要秩序与安静,最容易的方法是严格的管理,任何人都可以做训练班长。我不知有什么理想的方法可以使孩子安静。虽然经过多年尝试,对成人而言,夏山的生活显然仍不够安静,但对孩子来说,还不算太闹。也许最后的检验标准是“幸福”,从这个角度看,夏山的自治已经相当成功了。

禁止使用危险武器,是我们的一种妥协。气枪就属于被禁止之列,少数喜欢气枪的孩子恨这条规定,但大致上来说,他们没有不服从。处于少数地位时,孩子好像不如成人那么敏感。

夏山有个永远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个人和集体的冲突。有一次,一个问题女孩带领着一群小女孩到处打扰别人,她们向别人身上泼水,违反睡觉规定,教职员和其他孩子都对她们无可奈何。领头的简在大会上被控告,大家严厉责备她滥用自由。

一位心理学家客人对我说:“这完全错了,这个小女孩的脸上显得很不愉快,从来没有人爱过她,这些批评会使她觉得更没有人关心她,她需要的不是批评而是爱。”

“我亲爱的朋友,”我回答,“我们已试过用爱感化她,几个星期来,我们为她的不合群而奖赏她,我们对她表示爱和容忍;但是,她不但没有被感化,相反,却把我们看成傻瓜和侵略的对象。我们不能为了一个人牺牲整个集体。”

我没有完美的答案,我只知道简十五岁时会成为一个合群的孩子,而不再是捣乱分子的领袖。我相信舆论的力量,没有一个孩子会成年累月地不愿被人爱而愿意受批评。以大会的处罚来说,我们实在不能因为一个问题儿童而牺牲其他孩子。

曾有个六岁的小男孩,来夏山以前,他曾有过极不愉快的生活经验,所以他充满恨意,破坏性很强。四岁和五岁的孩子都曾因吃他的苦头而啼哭,大家不得不采取行动来保护他们,这样就非得阻止这家伙不可。我们不能让一对家长的错误伤害到其他受父母爱护的孩子。

在极个别的情形下,我会不得不送走一个孩子,因为他在学校使别人都感到痛苦。我自己则感到遗憾,还有一种茫然的挫败感,但是没有办法。

这么多年来我是否改变过对自治的看法呢?大体来讲,没有。我不能想象夏山没有自治的样子,它始终是受欢迎的,也是我们最可炫耀的成就。当然有时不免有尴尬的时候,比如,一次大会中,一个十四岁女孩在我耳边悄悄说:“我想讲讲女孩丢弃卫生纸堵塞马桶的事,但是今天有客人在,不好意思。”我告诉她别管客人,尽管讲好了,她果真这样做了。

自治教育的益处很多,但不能过度强调。在夏山,孩子会为他们的自治权拼到底。我认为,每星期一次的大会比整星期的课程都有用。这是练习公共演讲的最好机会,多数孩子言谈极佳而不忸怩,我常常听见那些不会读和写的孩子讲出很有条理的话。

我不相信有任何一种教育方式可以取代夏山的民主制度。也许这种民主制度比政治上的民主制度公平得多,因为孩子对别人相当宽大,而且不自私自利。最重要的,这是一个更真实的民主,所有规则都是在一个公开大会上决定的。

自由孩子拥有的开朗人生观才使得自治变得这么重要。他们定的规则没有虚伪的成分,而且都与生命中重要的事有关。镇上的法规却不得不向一个不大自由的文明妥协,浪费宝贵的精力在许多不重要的事上,例如穿得整不整齐和说“见你的大头鬼”一类的事。夏山能避开那些没有价值的世俗的东西,才能拥有一种超越时代的集体精神。 YPaS8Ys/wptaddHPyCRS315qSICGAC6eWwPN7bIdXYcFGMoTTQ0bZVcKuPHWD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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