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中天这两年在哈市一事无成。
他开过一个小型服装厂,专门生产孕妇装和儿童装,结果赔了个底朝天。
后来,他又注册了一个广告公司,承包了一家报纸的两版广告。他每天都马不停蹄地奔忙,一年下来,虽然没有赔本,但是除了给员工发工资,基本没有赚到钱。
他对自己是不是经商的材料开始怀疑了。
小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懂得用蝈蝈换草,占了便宜。而如今,所有人都懂得用蝈蝈换草了。
他的斗志一点点软化了。
最后,他放弃了钱生钱的梦想,开始坐吃山空,醉生梦死。
他经常泡在歌厅、舞场、按摩房之类的地方,天天喝得酩酊大醉,夜夜都睡一只鸡。
他一直没有固定的女友。
他不想让任何人接近自己,只希望自己像影子一样活着。
另外,在他心中,除了文馨,没有哪个女人值得娶回家。他觉得,现在的女人越来越不可爱,连腥味都没有了。
这一天晚上,蒋中天又出门了,来到了一家歌厅。
这家歌厅位于闹市,人很多。他在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来。
转球灯把歌厅晃得五光十色,变幻莫测。台上有个浓妆艳抹的女歌手,一边劲舞一边演唱一首歌词不通顺的老歌:
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
她的屁股像太阳一样饱满。
蒋中天伸手叫来一个服务生,塞给他一张百元钞票,大声说:“我点一首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
现在,他需要安静的音乐。
服务生恭敬地俯下身来,问道:“先生叫什么名字?”
“还用报名吗?”他不满地说。
“这是我们这里的惯例。”
“李作文。”他说。
“谢谢。”服务生转身走了。
一首歌完了,歌厅里静下来。
那个服务生走上台,拿起麦克风,说:“下面这首歌是三号桌李作文先生点的,《盛夏的果实》。”他一边说一边扬了扬那张百元钞票,说:“谢谢李先生。”
他退下之后,又一个屁股比太阳更饱满的女歌手走上台来,咿咿呀呀开始唱。
蒋中天正在三心二意地听歌,有两个男人径直朝他走过来。
他警觉地朝他们看了一眼。
他们在蒋中天面前停下来,其中一个问:“你叫李作文?”
蒋中天愣了愣,说:“是啊。”
另一个已经抬起脚,猛地把他踹翻在地。四周的人惊叫着跳开,撞翻了桌子,有玻璃瓶子的破碎声。
这个人骂道:“操你妈,你敢冒充我们大哥!”
另一个揪住蒋中天的衣领把他拽起来,迎面一拳,打得他满眼金星。
女歌手不唱了,傻在了台上,全场只要伴奏音乐还在傻乎乎地响着。
蒋中天不知道挨了多少拳脚,对方终于停下手来。
蒋中天抬起流血的脸,看到一个光头站在眼前,朝他微微笑着。这个人穿得很普通,一件白T恤,一条半旧的黑色牛仔裤。
蒋中天感到很面熟,马上想起来:他就是那个和洪原打过架的小混子李作文!
“李作文?”他叫了一声。
李作文嘲弄地说:“你是在叫我还是在叫你?”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七河台市七中的!”
一听七河台几个字,李作文愣了愣。
“你记不记得,十年前,我和一个男生送一个女生,遇到了你,我领着那个女生跑掉了,你把那个男生打了一顿……”
李作文很快就想了起来,他一是一二是二地说:“不,是那个大块头把我打了。”
接着,他伸出手拍了拍蒋中天的肩膀,说:“老乡,我的兄弟下手重了。用不用去医院?”
“不用不用。”蒋中天诚惶诚恐地说。
“那好,把你的电话告诉我,明天我请你喝酒压压惊。”
蒋中天就说了他的手机号码。其中一个打他的人在旁边存进了手机里。
这时候,蒋中天注意到,李作文身后站着一个女人,由于歌厅里灯光幽暗,她的面容有些模糊。
李作文转身就晃晃荡荡地走了。
那个女人,还有那两个打手,也跟着他走了。
歌厅里的人愣愣地望着这一行人离去,没有一个人说话。
他们走到门口时,那个女人回头望了蒋中天一眼。
次日,蒋中天果然接到了李作文的电话。
是那个女人打来的。她告诉蒋中天,吃饭在顺天酒楼,时间是晚上八点钟。
顺天酒楼是哈市最有名的饭店。蒋中天准时赶到,李作文已经在包间里等他了。
那个女人也来了,她坐在李作文旁边。
李作文带了两个兄弟,都是平头,黑西装。不是昨晚那两个了。
李作文竟然滴酒不沾,也不抽烟。只有那两个兄弟陪蒋中天一起喝酒。
席间,李作文给了蒋中天一张名片,上面印的是“万能公司董事长”。
一个兄弟介绍说:“万能公司就是什么业务都能做的意思。”
那个女人不声不响,在李作文旁边静静地吃。
她长得挺文气,没化妆,穿的也十分简单,一件黑T恤,一条白色牛仔裤,和李作文正好相反,好像情侣装。
蒋中天感觉她像一个大学生。
不过,她抽烟,而且是那种很烈的洋烟。
蒋中天注意到,她是个左撇子。
在喝酒之前,李作文就介绍说,她是他的秘书。
蒋中天的目光偶尔和她的目光撞在一起,急忙避开。他在那双眼睛里感觉到了一种东西,就好像从深深的地窖里涌上来的那种气息,有点寒冷,有点潮湿,有点霉味……
他忽然想到,这个女人和他烧掉的那张照片上站在洪原旁边的那个身份不明的女人有点像!
那是一具死尸,她现在还直挺挺地躺在火葬厂里……
蒋中天一下就不安起来。他没有心思再喝酒了,一边慢吞吞地剥虾,一边在心里反复把眼前这张脸和照片上那张脸重叠对照。眼睛不太像,鼻子不太像,嘴巴不太像……
可是,他仍然强烈地感觉到她跟她有某种深层的相似之处,这感觉是无法描述的。
是眼神?
不,眼神也不太像……
他抬起头,又看了她一眼。
她正在看着他。
他急忙把头低下了,继续剥虾。
他又一次肯定了他心里那种飘飘忽忽的直觉。
尽管她和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形也不似,神也不似,但是他坚信她和她有一丝一缕的雷同。只是,他还捕捉不到这“一丝一缕”是什么东西。
他把手里的虾放进嘴里的一瞬间,大脑里突然打了个冷战——这个女人也是一个勾死鬼!
他猛然意识到,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具备了一种特异功能,迷信叫“开天目”,科学叫“第六感”,他总是能在某些人的脸上端详出一种不祥的东西。
现在,他对面前这个带着黑社会色彩的李作文倒不害怕了。
他怕的是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女人。
他断定:李作文活不久了。
蒙在鼓里的李作文突然好奇地问蒋中天:“你真的叫李作文?”
蒋中天回过神,说:“是啊。”
李作文饶有兴趣地说:“太巧了。在哈市,总有人打我的旗号骗吃骗喝,所以昨晚我的兄弟才打了你。”
接着,他又问:“那个大块头现在在干什么?”
“哪个大块头?”
“就是打过我的那个。”
“噢,你是说洪原?他……死了。”
说到这里,蒋中天下意识地瞥了一眼那个女人。
她的眼睛波动了一下,就像一条蛇从深深的水底游过,别人很难察觉到,但是被蒋中天捕捉到了。
接着,一缕长发滑下来,挡住了她的眼睛。或者说,她把眼睛藏在了头发里。
李作文对他们之间的微妙对视毫无察觉,他笑道:“怎么说死就死了?当年我的医药费他还没付给我呢。看来,我只有到阴间找他要了。”
这句话太丧气了。
蒋中天的心跌进了深渊。
大家走出顺天酒楼之后,李作文拍了拍蒋中天的肩,说:“老乡,在哈市要是有啥难处,你就来找我。”
然后,他再没有多余的话,转身就走了。他走向了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车。
那两个兄弟走在他的左侧,那个女人走在他的右侧——蒋中天敏感地想起,照片上那个女人就是站在洪原的右侧。
李作文的最后一句话,让他有些感动。
在哈市,蒋中天是一个外乡人。他在这里漂泊两年多,没有一个人关注、关心、关照过他。
他忽然想叫住李作文,提醒他一点什么。
“李作文!”他喊道。
那个女人蓦地回过头来。
她好像知道蒋中天要说什么,双眼闪着寒冷的光,死死盯住了他的脸。
李作文竟然没听见,是那个女人回身的动作让他意识到有人在叫他,也跟着转过头来。
蒋中天讪讪地说:“再见啊。”
李作文没理他,继续走了。
蒋中天一直傻傻地望着那个女人的背影。
她钻进车里之前,又回头看了蒋中天一眼。
第三天晚上,那个女人又给蒋中天打来了电话。
她说,李作文约他谈个事,要他到顺天酒楼南面五十米的Fifi酒吧见面。
蒋中天本来不想和李作文这种人过多打交道,但他还是答应了。
他还想见见她。他希望通过多一点的接触,得到另一种答案,证明自己的感觉是错的。
三天来,他一直在恐惧的沼泽里挣扎,越陷越深。
他害怕回想她的眼神。
他害怕自己准确的预感。
他什么都害怕。
赶到Fifi酒吧之后,蒋中天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
她依然穿着黑色T恤,白色牛仔裤,静静坐在一个角落里,蒋中天一进来她就看到了,她远远地望着他,等着他走过去。
蒋中天一下紧张起来。
李作文呢?
她要干什么?
也许,她只是要警告自己,因为他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也许,她要缠上自己了……
他在她对面坐下来,朝她笑了笑。
她也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她笑起来比不笑好看。
酒吧里很安静,除了他和她,没有其他顾客。
“李作文呢?”
“他一会儿就到。”
说着,她斟了两杯酒,端起一杯举了举,喝了一口。
蒋中天端起另一杯,也喝了一口。
“你怎么总看我?”她看着酒杯,一边把玩一边笑着说。
“你长得很漂亮。”蒋中天感到自己的奉承很肉麻。她一点都不漂亮。
“是吗?”她抬头看了看蒋中天。
蒋中天从她的表情中感觉到一丝庸俗的气味,心里略微踏实了一些。她也许就是一个秘书。
“其实,我并不喜欢万能公司,一直想离开。”她突然说。
“为什么?”
“你好像是个文人?”她莫名其妙地扭转了话题。
“我过去一直编杂志。”
“文人都喜欢豪饮,来,我们干杯。”
蒋中天端起杯和她碰了碰,一饮而尽。
一杯洋酒下了肚,蒋中天就有点晕乎了。他喝不了多少酒。
“过去,我也常常信笔涂鸦,写写诗什么的,这些年中断了。”
蒋中天的心里不可抑制地冒出了那种男编辑对文学女青年的热情:“你是什么大学毕业的?”
“医学院。”
“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
“我是南方人。”
“那你怎么跑到北方来了?”
“为了找一个人。”
“男人?”
“男人。”
“你够痴情的。”
她的眼里突然又闪出了一股凛冽的寒光,低低地说:“是的,我非常非常痴情。我要爱上谁,他这辈子都别想摆脱我。”
蒋中天又警惕起来,他试探地问:“找到了吗?”
她叹口气,说:“我估计永远都找不到他了。”
接着,她又斟了两杯酒,独自干了,说:“喝呀。”
蒋中天看了看她,也干了。
他已经有些醉了,说:“那个,李作文,他怎么还不来?”
她一边斟酒一边说:“给你出个脑筋急转弯——有个人,他说来,可是没有来,永远都没有来,你说是怎么回事?”
蒋中天陡然想到了一个答案——这个人半路出车祸死了。
李作文死了?
肢体残缺不全,脑袋四分五裂……
“不,我不知道。”他嗫嚅地说。
她又笑了。她的脸在蒋中天眼前晃动起来,像一个幻影。
蒋中天说:“我喝喝喝多了。”
她说:“没问题,一会儿我送你。来,再喝一杯。”
这时候,洋酒在蒋中天的嘴里已经没了味,变成了白水。两个人就一杯接一杯地喝起来,两瓶洋酒转眼就光了。
她的脸越喝越白。
蒋中天的脸越喝越红。
他感到整个酒吧都旋转起来,她也旋转起来。她转着转着来到了他身旁,扶起了他。他飘飘悠悠走出了酒吧,风一吹,胸膛里就翻江倒海了。
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白色的,司机好像是一个女的。
他晕晕乎乎地钻了进去,那个女人坐在了他的身旁。他头重脚轻地栽到了她的怀里,感觉身体好像在朝上漂浮,又好像在朝下沉陷。
“你住在哪儿?”蒋中天几乎分不清是她问的,还是司机问的。
“怀柔公寓……”他含糊不清地说:
车开动了。
这女人身上有一股香气,不是香水味,不是胭脂味,而是女人的体香,幽幽的,肉肉的,令他骨稣眼饧。
两年来,他经常泡在鸡窝里,闻惯了那种虚假的刺鼻的香气,此时,他如同沙滩上干渴了无数日子的鱼,一下被水吞没了。
于是,他混混沌沌地昏睡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地感觉到车越来越颠簸了。
他醒过来,一下想到,从那个酒吧到他的住所之间,都是平坦的大街,怎么会这样坎坷呢?
他挣扎着抬起头,发现车正在荒郊野外行驶!前面的一条坑坑洼洼的土道,车灯射出去,土道惨白。两旁是歪歪扭扭的柳树,密匝匝的柳叶就好像是一头头乱发。远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他猛然想到了洪原之死:一天晚上,他鬼使神差地跟一个不明身份的女人走了,结果车毁人亡……
他的酒陡然醒了一半,一下坐起来,盯住了她。
车灯的反光照在她的脸上,显得更白了。
“这是朝哪儿开?”
“到我家里去。”她轻柔地说。
“你家在哪儿?”
“南岗子。”
“南岗子是什么地方?”
“是一个村子,我在那里租的房。”
那个女司机一直没有回头,她专心致志地朝黑暗的远方行驶着,蒋中天只看见她一头黑发。
“为什么要到你那里去?”
“刚才,车开到了怀柔公寓,怎么都叫不醒你。我不知道你住多少号,只好把你带回来了。”
说话间,车果然开进了一个村子,七拐八拐地停在了一个铁门前。
她付了车费之后,扶着蒋中天下了车。
蒋中天四下看了看,村子里一片漆黑,没有一家点灯,所有的房子都黑糊糊的,有一种阴森之气。而且他没听到一声狗叫,这不符合农村的常态。
她拿出钥匙打开了铁门,然后伸手来扶他。
蒋中天感到她不是来扶他,而是来拽他。
他小声说:“我想回去……”
“回哪儿?”
“怀柔公寓。”
“等你回去,天都亮了。”
她把他拽进来,把铁门关上了。
实际上,这时候蒋中天还没有完全醒酒。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这个房子好像是坐南朝北的。
房子里很简陋,只有两样东西:
地上一张床,铺着黑白格的单子;墙上一幅画,著名的黑白木刻《一个人的受难》。麦绥莱勒的作品一直为无产者擂战鼓,为资本主义敲丧钟。
进门之后,她就剥掉了蒋中天的衣服。
接着,她也脱下了自己的衣服。
蒋中天突然醉醺醺地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她抱着他摔到了床上,低声说:“完事再告诉你。”
这女人看起来很宁静,实质上非常狂热。她好像贪嘴的孩子吃冰棒一样把蒋中天吸吮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只剩下了一根瘦仃仃的木棍儿。
蒋中天在仙境和地狱之间上下升降,他感到自己活不过今夜。不过,他庆幸自己得到了这样的死法,比洪原幸运多了。
当第一缕曙光爬进窗子时,她疲惫地从蒋中天的身上翻落下来,平静了一会儿,她说:“我叫梁三丽。”
就这样,蒋中天和梁三丽混到了一起。
蒋中天后来才知道,李作文请他吃饭的第二天,梁三丽就悄悄离开了万能公司。
南岗子村这个房子是她离开万能公司之后租的,她暂时还没有出去找工作。
“为什么辞职?”蒋中天问她。
“不为什么。”她淡淡地说。
这时候,他们一起坐在蒋中天住所的阳台上晒太阳。十九楼。
朝远望去,高高矮矮的楼房好像大大小小的石头,密密麻麻,无穷无尽。渺小的人类如同石缝儿间的小草,顽强地生长着。在狭窄、凶险、重压的环境中,每个人都学会了存活的杂技。
蒋中天又问:“是不是李作文对你有什么……过分的举动?”
梁三丽清清楚楚地说:“我早就和他睡在一起了。”
蒋中天的心一下有点不舒服。
梁三丽把脸转向了他,说:“他可是黑社会老大,你动了他的女人,怕不怕?”
蒋中天把话头引开了:“他什么时候来哈市的?”
“好像七八年了吧。最早,他在哈市搞水果批发,欺行霸市,在市场没有一个人敢惹他。后来,他干脆不做生意了,拉了一群兄弟,专门收保护费。那期间,有几个人先后被他割断了脚筋。再后来,他摇身一变,成了拆迁办公室主任,那些钉子户一听他的大名,都乖乖地把自己拔了。去年,他成立了万能公司,想做谁的生意就做谁的生意。”
“他霸占了你?”
“不,我是自愿的。”
“你喜欢他?”
“不知道。”
太阳偏西了,他们进了屋。
梁三丽走到写字台前,翻了翻那本《圣经》。这本书很厚重,褐色封面上烫着金字,四个角包着黄铜皮,像一只精致的匣子。
她说:“你信它吗?”
他说:“不信。”
她说:“那你为什么还看它?”
他说:“我只是想学学欺骗的艺术。《圣经》说,神爱世人,耶和华颁布的十诫之一就是不可杀人,可是他自己却大开杀戒。遭到他击杀的人,有数字可查的,就有九十万五千一百五十四个。没有数字可查的,那就更是不计其数了。”
梁三丽翻到了扉页,说了一句:“洪原?”
蒋中天蓦地把目光射过去。
“这不是你的书?”她问。
蒋中天走过去看了看,扉页上果然有“洪原”二字。
当时,他和洪原每人买了一本《圣经》,原来他逃离公司那天拿错了。他这才明白这本书里为什么夹着洪原的照片!
“拿错了。”他说。
“那次吃饭,你好像说过这个人。”
“是的,他死了。我那本《圣经》永远也调换不回来了。”
“他是你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
梁三丽叹了口气,说:“这本书应该算是遗物。你那本书也成了遗物。”
接着,蒋中天对梁三丽讲起了他和洪原的友谊,脸上充满了怀恋和感伤。
他当然没有提那笔巨款的事。
梁三丽听得十分认真。
当蒋中天讲到一个女人驾驶洪原的车,直接开进了山沟,两个人双双毙命,那个女人的脸摔得四分五裂,血肉模糊,没有一个人知道她是谁的时候,梁三丽突然“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蒋中天吃了一惊:“这么恐怖的事,你还笑得出来?”
她止住笑,淡淡地说:“我在想,假如医生能够把那个女人的脸一点点修复,重现她的本来面目,那是更恐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