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行为被认为是正常的,因为它们符合为社会所认可的行为或良好行为的标准。同样,偏离社会可接受的行为则可能被认为是不正常的。有些行为被认为是正常和适应良好的,因为它们有助于促进人际交往,使日常生活更加有序,更具可预测性。这方面的例子包括良好的餐桌礼仪或排队等待。一方面,遵从社会标准是有益的;但另一方面,过于遵从或遵从错误的信念和做法对个人乃至社会都是不恰当的。
那些经常担心自己的行为或外表是否能得到他人认可的人,其心理并不健康,通常不被视为正常人。例如,如果某人因为试图顺应社会的完美审美而反复整容,并因此而负债累累,那么这个人可能不会被大多数人视为正常人。不过分恪守每条社会标准,无论对我们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均是有益的。
有时人们违反社会规范是因为他们深信这种规范是错误的。因此,一些违反社会信念和惯例的行为可被视为是有勇气的表现。这些行为往往会促使期待已久的变革。
1955年,罗莎·帕克斯在亚拉巴马州(Alabama)的公交车上拒绝给白人乘客让座,自此开启了美国的民权运动。如果没有这些违反当代社会规范的人,社会及其文化就会停滞不前,深陷不公之中。科学和艺术也是由那些敢于挑战现状的人所推动的。伽利略(Galileo)挑战了天主教会,坚称太阳系的中心是太阳,而非地球。塞尚(Cezanne)和毕加索(Picasso)等画家挑战了传统的美学观念和人眼所见的世界。他们当时受到许多人的嘲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和其他一些非传统人士及其非传统的观念,世界在许多方面可能会变得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