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让“说法”这个词不胫而走。网上随便搜索一下“讨说法”,就会发现一大堆这样的新闻,比如,“美容‘美’出‘皮炎’,官司受害者讨说法”,“1.68万亿不良贷款要讨说法”,“母亲为女儿之死讨说法被精神病院强制治疗22天”,“蛋糕里吃出苍蝇讨说法,消费者遭厂家电话恐吓”,“哥哥讨‘说法’讨来一顿乱棍”,等等,讨说法似乎已经成为法律上“争取权利”的一个通俗说法,或者“要公道”的一个当代表达。
看这些报道,人们在“讨说法”的时候,好像都知道自己要讨的那个具体“说法”是什么,但是电影里秋菊要的那个“说法”究竟是什么,却不是很清楚。秋菊第一次要说法,是丈夫万庆来被村长王善堂打伤之后,拿着医院开的检查证明,到村长家里:
秋菊: 村长,庆来有没有伤,咱说了也不算,这是医院大夫开的证明,你看一下,咋办么?
村长: 该咋办咋办。
秋菊: 人是你踢的,你说咋办?
村长: 要我说,问你男人去,我为啥踢他。
秋菊: 你是村长么,再咋说也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
村长: 踢了就踢了,你说咋办。
秋菊: 总得给个说法吧。
村长: 我给你个说法,你甭嫌不好听,我叉开腿,在当院里站着,让你男人还我一脚,咋样?
秋菊: 要是这,就啥也不说了。
村长: 那就啥也甭说了。
秋菊: 我就不信没有个说理的地方。
从这段对话可以看出,秋菊要的说法是由某个“理”得出的说法,这个“理”似乎是这样的:村长把庆来踢伤了,是村长不对,村长就要对庆来的伤负责;但村长不承认秋菊的“理”,认为自己踢庆来事出有因,是庆来骂人先失了理,踢庆来,是惩罚庆来的不对,两厢抵消,村长并不欠庆来什么;秋菊承认,王善堂作为村长,踢庆来本来也没啥,只是不能往要命的地方(下身)踢。这时村长提出了一个人类学家会称为“同态复仇”的解决方案:既然秋菊认为村长往庆来要命的地方踢不对,那就让庆来也向村长要命的地方踢上一脚,一脚还一脚,两家扯清。
秋菊不能接受村长的方案,到乡上李公安那里反映。李公安凭借多年农村工作经验,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问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秋菊: 我家是种辣子的,你知道不?
李公安: 知道。
秋菊: 我家总想盖个辣子楼,砖瓦都备好了,村长他就是不批,没办法,我就在我承包的地里拾掇了一块地边边,想在那地方盖了就算了,村长还是不批,他说有啥文件,那我说,你有文件可以,你有文件,你就把那文件拿来给我看一下,他说不用给我看,他说他就是文件,不给我看。
李公安: 这你别说,还真格有这文件。这承包地是让种庄稼的,都在里头动开土木了,那咱吃啥?
秋菊: 那文件上也没写打人这一条。他是村长,打两下也没啥,他也不能随便往那要命的地方踢。
李公安: 一个巴掌就拍不响,没个因由他就能随便打人?到底为啥?(问秋菊小姑)为啥?
妹子: 我哥气不过,骂了他一句。
李公安: 你哥骂人啥呢?
妹子: 骂他下一辈子断子绝孙,还抱一窝母鸡。
李公安: 这就是庆来的不是了。谁都知道,王善堂四个女子没儿么,这话是糟老汉心窝子,去年计划生育刚给老汉计划了,这事就不能提么。
秋菊: 再怎么说,他打人就是不对,他是村长,不能随便往那要命的地方踢。我找他去寻个说法,他说他不管,说踢了就踢了,你踢了,你不管谁管,你是村长,你还打人,你就是不对么。
李公安: 就这事,是吧?
秋菊: 噢。
李公安: 我跟你说,他打人肯定是不对的……
秋菊: 就是不对么,往那要命的地方踢,踢坏了,他……
李公安: 我刚不是给你说了么,肯定不对么……
秋菊还是坚持自己的“理”,就是踢人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李公安作为国家公安人员,按公家的法律政策办事,并不认可“要命的地方”和“不要命的地方”的区分,打了人,不管是不是“要命的地方”,“肯定是不对的”。另外,骂人,尤其是骂只有女子没有儿,又做了绝育手术的王老汉“断子绝孙”,也不对。李公安又到村上看了庆来的伤,找村长做工作,按照公家的“理”,给了秋菊一个说法:
李公安: 秋菊你看是这,他打人不对,我也把他批评了,可你庆来说的那话也不好听,双方要各自多做自我批评,调解结果是个这:医药费、误工费由王善堂负责,一共二百元,你看咋样?
秋菊: 我就不是图那个钱。我就是要个说法。
李公安: 那是个犟人,又是个村长,你瞎好得给一些面子。再说你庆来那伤也没啥。
秋菊: 那还是没个说法。
李公安: 他把钱都掏了,那就证明你对他错,这就算个说法了。
在李公安和他代表的公家的抽象意识形态看来,骂人都不对,骂什么话那是次要的,打人都不对,打什么地方也是次要的。既然骂人打人都不对,那么对骂人打人的都要批评,除了批评,双方还要做自我批评。这是一。第二,打人造成了身体伤害,要医治身体伤害,需要花费医药费,所以打人者要赔偿医药费;身体伤害还造成庆来卧床不起,干不成活,还要赔偿这个机会成本,就是误工费。根据这个“理”,李公安做出了王善堂赔偿万庆来二百元损失的调解方案。至于秋菊要的那个“理”,李公安给不了,只能含糊过去。
但秋菊显然不认可这个“骂人不对,打人也不对”的抽象的“理”。打人并不是都不对,村长打村民两下也没啥,关键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踢人要命的地方,并不是医药费和误工费能够弥补的。但在李公安“他掏钱就证明你对他错”的劝说下,秋菊还是接受了这个调解方案,拿着发票收据去找村长。
如果不是村长要自己的面子,事情好像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