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为遵旨帮办团练查匪事务,敬陈现办大概规模,仰祈圣鉴事。
本月十三日,准湖南巡抚咨称,承准军机大臣字寄咸丰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奉上谕:前任丁忧侍郎曾国藩,籍隶湘乡,闻其在籍,其于湖南地方人情自必熟悉,着该抚传旨,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伊必尽力,不负委任等因。钦此。
又于十五日接巡抚函称:武昌省城被贼攻陷。闻信之下,不胜愤憾。贼势猖獗如此,于大局关系匪轻!念我皇上宵旰南顾,不知若何焦灼!臣虽不才,亦宜勉竭愚忠,稍分君父之忧,即于十七日由家起程,二十一日驰抵省城,与抚臣面商一切,相对感欷。
伏惟圣谕团练乡民一节,诚为此时急务。然团练之难,不难于操习武艺,而难于捐集费资。小民倚财为命,即苦口劝谕,犹迟疑而不应;若经理非人,更哗然而滋扰,非比嘉庆川楚之役,官给练费,不尽取之民也。臣此次拟访求各州县公正绅耆,以书信劝谕,使之董理其事,俾百姓知自卫之乐,而不复以捐资为苦,庶几有团练之实效而无扰累之流弊。
至圣谕搜查土匪一节,前月抚臣张亮基曾有一札,严饬各州县查拿土匪痞棍。令州县力能捕者自捕之,力不能者专丁送信至抚臣署内,设法剿办。现在各州县遵札办理,屡破巨案,业有成效。臣又以信谕绅耆,令其留心查察,本团之匪徒断不能掩本团绅耆之耳目,绅耆密告州县,州县密告抚臣,即日派人剿捕,可期无案不破。
抑臣又有请者,逆匪既破武昌,凶焰益炽,如湖南、安徽、江西毗连之省,皆为其所窥伺。长沙重地,不可不严为防守。臣现来省察看,省城兵力单薄,询悉湖南各标兵丁多半调赴大营,本省行伍空虚,势难再调;附近各省又无可抽调之处,不足以资守御。因于省城立一大团,认真操练,就各县曾经训练之乡民,择其壮健而朴实者招募来省,练一人收一人之益,练一月有一月之效。自军兴以来二年有余,时日不为不久,糜饷不为不多,调集大兵不为不众,而往往见贼逃溃,未闻有与之鏖战一场者;往往从后尾追,未闻有与之拦头一战者;其所用兵器,皆以大炮、鸟枪远远轰击,未闻有短兵相接以枪钯与之交锋者,其故何哉?皆由所用之兵未经练习,无胆无艺,故所向退怯也。今欲改弦更张,总宜以练兵为要务。臣拟现在训练章程,宜参访前明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但求其精,不求其多;但求有济,不求速效。诚能实力操练,于土匪足资剿捕,即于省城防守,亦不无裨益。
臣与抚臣熟商,意见相同。谨将现办情形,敬陈大概。
伏乞皇上圣鉴训示。
谨奏。
咸丰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朱批: 知道了。悉心办理,以资防剿。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