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媛姜,资中盛道妻 ① 。建安五年 ② ,道坐罪,夫妻闭狱 ③ 。子翔,方五岁。姜谓道曰:“官有常刑,君不得免矣。妾在,何益君门户?君可同翔亡命,妾代君死,可得继君宗庙。”道依违数日 ④ ,姜苦劝之,遂解脱,给衣粮使去。姜代为应对,度道走远,乃告。吏杀之。后遇赦,父子得还。道虽仕宦,终不更娶。 ⑤
羊角死生之义 ⑥ ,不谓见于闺阃。
【注释】①资中,在益部犍为郡,今四川资阳。 ②建安,东汉献帝年号(196—220)。 ③据《后汉书·列女传》,盛道聚众起兵,事败。闭狱,关押入狱。 ④依违,迟疑不决。 ⑤此条采自晋常璩《华阳国志》卷十。 ⑥《列士传》:羊角哀、左伯桃,六国时燕人,相友善。闻楚平王好士,同入楚。遇大雪,道阻绝粮。左伯桃度不能俱生,并衣食与羊角哀,哀不受。桃曰:“子不受,同死无名。”哀受之,桃饿死空树中。哀至楚,为上大夫,乃言于平王,备礼以葬桃。葬毕,哀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