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年,身边不少朋友开始关注社会企业,讨论社会企业相关问题。什么类型的企业算社会企业?社会企业的价值和作用是什么?社会企业在乡村振兴中能发挥什么作用?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原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社会企业的实践者和探索者,在这十几年里,先后创办了两家社会企业,分别是中和农信和善品公社,我们对社会企业的认识也是一个从浅到深的过程。
中和农信是2008年创办的,为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解决农户贷款难题。截至2019年年底,中和农信已经在全国20个省份345个县落地实施,累计600多万农户从中受益,贷款余额112亿元,户均余额2.6万余元。项目成功吸引红杉资本、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蚂蚁金服等投资机构成为战略投资者。2016年,中和农信在中国慈展会社会企业认证中获得“金牌社会企业”称号。
我们创办的另外一家社会企业是善品公社,帮助农民建立合作社,改变传统的小农户一家一户的经营方式,帮助农民生产高质量的农产品。善品公社为好产品进行品牌背书,帮助农民把农产品卖出合理价格,实现合理的收益。目前善品公社已经在100多个县建立了138家合作社,认证项目农户4万多户,认证生产基地超过30万亩。善品公社在2018年成都市首届社会企业评审中被认定为首批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最开始引起我们的关注,是因为它解决了我们的一个现实问题。我们创办中和农信公司的时候,还不知道有所谓社会企业的概念,我们创办中和农信公司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当时只有以市场主体的形式才能解决我们的小额信贷项目融资、团队稳定发展等瓶颈,更好地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但是按照当时一般的理解,公司就是为投资人赚钱的工具,创办公司的目的就是赚钱,一个专门从事扶贫的公益基金会为什么要创办公司呢?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利益或目的?为了向利益相关者说明我们创办公司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我们往往要花费很多口舌和时间,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多压力和沟通成本。直到后来接触到社会企业的概念,我们才知道原来用企业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早已成为国际通用的社会创新方法,这一概念很好地回答了我们创办公司的合理性问题,缓解了我们的沟通压力。
从中和农信到善品公社,我们从不知道社会企业概念,到了解它的内涵、研究它的机制,到有意识地运用这一工具解决社会问题,是一个认识不断加深的过程。在十几年的探索过程中,我们不断学习、实践社会企业的方法,对于社会企业的边界和意义,我们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长期的本土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社会企业就是以解决社会问题、创造社会(公益)资本为目标的现代企业。社会企业作为社会目的企业,既与普通企业、公益组织有着密切联系,又与普通企业、公益组织有着清晰的识别界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社会企业必须要以解决社会问题、创造社会(公益)资本为创办目的(之一)。第二,社会企业的运营模式,必须是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从市场上获得可持续发展资源,而不能仅仅靠政府补助和社会捐赠。只有有能力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并赢得市场的认可,这才是真正的企业。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股权层面,从股权设计层面确保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不漂移。
作为一种社会创新,第一,社会企业直接为弱势群体服务,解决社会问题,这个是社会企业存在的目的、追求的目标,也是它存在的价值;第二,社会企业积累公益资产,创造社会(公益)资本,通过企业的方式为公益资本实现增值。社会企业本质上就是现代企业和现代公益组织两种机制的结合、取长补短,既能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无限追求利润引发社会问题的弊端,又可以改善公益慈善事业力量不足、可持续性不强的问题。社会企业这种兼顾社会目标和发展可持续性的特性,不仅可以在乡村振兴中特别是联农带农发展产业方面发挥有效作用,而且能在完善社会分配机制、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社会企业在中国只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社会上大部分人还没有认识到它的价值的时候,有一群人先看到了它的潜在价值,不断推动它的发展。特别可喜的是,一些地方政府认识到了社会企业的价值,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的发展。2011年,北京市在《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扶持社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这是全国首个涉及社会企业的省部级文件。2022年,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又印发《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标志着北京市社会企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成都市高度重视社会企业的作用,2017年9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首次提出“鼓励社区探索创办服务居民的社会企业”。2018年4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企业在成都乃至四川的发展。广东深圳、佛山等地也推出了相关社会企业政策,并尝试开展社会企业认证工作。
作为社会企业实践的先行者,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深刻理解社会企业对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对促进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潜在价值和发展中的痛点,深感有责任在继续做好社会企业具体实践的同时,携手各界有识之士,推广社会企业理念,推动社会企业发展。2021年5月,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设立“创新与社会企业促进中心”,建立团队开展社会企业倡导与推动工作。希望与有共同愿望的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伙伴合作培育和孵化更多的社会企业,让社会企业在乡村振兴中,在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中扮演更重要角色,发挥更大作用。
面对当下社会各界对社会企业还缺乏认知和共识的现状,我们认为,有必要联合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共同研究总结我国社会企业的政策创新与扩散及社会企业在国外的立法情况,这些经验的总结与梳理,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对社会企业的推动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联合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开展了社会企业领域的系列课题研究,首期形成了《社会企业的政策创新与扩散》和《各国社会企业立法译汇》两项重要研究成果。这两项研究成果的出版,是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推动社会创新与社会企业发展的一个新进展,也是我国社会企业理论建设的新贡献。
《社会企业的政策创新与扩散》一书通过对社会企业社会性、市场化两大特征的深入分析探讨,为社会企业身份识别提供新思路,为社会企业政策创新与传播扩散提供新路径。此外,本书建立了社会企业市场营商环境评价分析体系,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慈善环境等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为社会企业在地方的扩散提供新的参考,是社会企业实践研究的重要创新。
正如书中指出“未来社会企业一定能够展现出应有的活力,成为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助推剂”,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场景。在乡村振兴中用社会企业的方法,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机制,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因为有社会企业的机制,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农民的利益。无论是从中央的政策理解,还是从我们的切身实践,都可以得到一个结论:社会企业在乡村振兴中,尤其是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大有可为。
回顾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十余年的实践探索,我们逐渐意识到,社会企业的推广和发展离不开政策的鼓励和扶持,社会企业的制度化有赖于各界共同努力。本书的出版,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企业立法和社会企业生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我谨代表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对编著团队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付出的巨大努力表示诚挚的祝贺和衷心的感谢!并向为推动社会企业做出不懈努力的各界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
刘文奎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执行副理事长
2022年9月22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