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藏传佛教的兴起,史家一般将其分为前弘期和后弘期,前者于唐代一时兴盛,后者绵延不衰于元、明、清。从更广阔的视野看,元明清时期,无论在国家精神信仰还是在政教关系层面,藏传佛教皆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蒙元政权接触藏传佛教始于蒙古灭金之后,窝阔台之子阔端领兵西征,进军乌斯藏。南宋淳祐七年(1247),蒙藏双方代表阔端和萨班举行凉州会谈,西藏和平归附蒙元管辖,正式纳入元朝版图。 元至元七年(1270),元世祖忽必烈封萨迦派萨班的侄子八思巴为帝师,建立了帝师制度,藏传佛教遂成为元朝之国教。
元末统治者因宠溺藏传佛教僧侣贵族而日益腐败。据记载,元朝帝王腐败的典型莫过于元顺帝,其骄奢淫逸之表现在他宠幸哈麻,后者向他推荐西番的“运气术”,又名“演揲儿”“大喜乐”。哈麻妹婿秃鲁帖木儿荐西番僧人于顺帝,引导他习“双修法”,于是“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裸身跳“十六天魔舞”,并号所处宫室曰“事事无碍宫”。“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无所禁止,丑声秽行著闻于外,虽市井之人亦恶闻之。”是时天下多事,社会动荡不宁,军旅烦兴,内则帑藏空竭,而顺帝仍“溺于娱乐,不恤政务”。 腐败之风,上行下效。元朝盛行卖官、索贿,此风至后期愈演愈烈。据明人叶子奇云:“台宪官都是用钱买得,一个官位往往开价数千缗。买得官职后,便趁巡视地方之机,公然勒索。”“于是有司承风,上下贿赂,公行如市,荡然无复纪纲矣。”又曰,元末官吏贪污,搜刮钱财名目繁多,“其向人讨钱,各有名目。所属始参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逢节曰追节钱,生辰曰生日钱,管事而受曰常例钱,送迎曰人情钱,勾追曰赉发钱,论诉曰公事钱。觅得多曰得手,除得州美曰好地方,补得近职曰好窠窟”。叶子奇感叹道:“《春秋》传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彰也。岂不信夫!” 奢侈之风也不免刮进了寺院。元朝皇帝崇佛,佛事开支浩繁。据元人张养浩笔记,武宗至大三年(1310),朝廷用于佛教的费用,占了“国家经费”的三分之二。 仁宗延祐四年(1317),宣徽使统计,每年内廷做佛事,要用面四十三万九千五百斤、油七万九千斤、酥二万一千八百七十斤、蜜二万七千三百斤。 仁宗延祐五年(1318),各寺院做佛事日用羊万头,费用之大,“虽官俸、兵饷不及也” 。元末皇室及官吏的群体腐败、皇帝的滥赏、佛事的惊人开支等等,势必导致国库空虚,引发财政危机。
来自青藏高原的后弘期藏传佛教毕竟处于复兴期,高僧辈出,仍不乏生机活力,并未因元朝腐朽而衰颓。元帝护持藏传佛教,起初因其扩展疆域、统治西藏的政治需要,到后来亦出于对蒙藏社会的精神统治的需求。 不过,元末宫廷宠溺藏传佛教,穷奢极欲,被朱元璋及儒臣认为是元帝室败亡的一大要因。朱元璋总结元亡教训时说:“元末之君不能严宫阃之政,至宫嫔女谒私通外臣,而纳其贿赂,或施帛于僧道,或番僧入宫中摄持受戒;而大臣命妇亦往来禁掖,淫渎亵乱,礼法荡然,以至于亡。” 明代开国后,朱元璋汲取前鉴,断然废除了藏传佛教僧侣贵族在中原的特权,严禁宫廷后妃及达官命妇信奉西番喇嘛,但此举并未完全断绝藏传佛教与内地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