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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的天命

在周人克商最后一战之前,武王曾发表了重要的动员讲话——《牧誓》,历数商纣王的种种失德之举:听信妇人、忘祖不祭、任用奸佞等,最终导致了“天之罚”。这些伐商的理由,透露出周人对于“小邦周”攻克“大邑商”的深层思考。

《尚书·康诰》有关“天乃大命文王”的记载。

要知道,在周原发现的周人甲骨文显示,早先周人也曾经祭祀商王祖先,也曾经接受商人鬼神庇佑的观念,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周文化间的传承关系。可是为什么得到其祖先和上帝保佑的商王朝,最终却被周人推翻?

大盂鼎(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及其铭文拓片

难道商朝的祖先和上帝,不再庇佑商王了吗?这些问题,同样是周初统治者必须面对并予以合理解释的,是关系到周王统治合法性的重大问题。

从武王克商前发表的重要讲话来看,周人是代“天”行使惩罚。“天命”,是夏、商、周三代统治者共有的观念。他们肯定上帝(天命)的概念,把它作为统治权力合法性最根本、最核心的部分。周公说“在昔成汤既受命”,又说“天惟纯佑命,则商实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尚书·君奭》),说明周人承认商曾经获有天命,得到庇佑。既然商人是曾经得到上帝庇佑的,那么现在周取代商,理应也是上帝庇佑的结果。所以,解释周代商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天命发生了转移。

周康王像

天命什么时候发生转移的?在周人文献中,“文王受命”是其中最为重要和关键的一步。有大量的文辞提到这一点,比如《尚书·康诰》说:“天乃大命文王。”《尚书·君奭》说:“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尚书·无逸》说:“文王受命惟中身。”《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说:“文王受命,有此武功。”大盂鼎内壁铸有铭文十九行,二百九十一字,记述了周康王二十三年九月册命贵族盂之事。在铭文中,周康王向盂讲述文王、武王、成王立国之经验,告诫盂要效法其祖先,忠心辅佐王室,并赏赐盂鬯(香酒)、命服、车马、邦司、人鬲、庶人等。铭文镌铸着“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的语句,这正体现了周人的天命观。

“文王受命”的时候,距离武王的牧野之战还有十二年时间。此事与“武王克商”的关系,文献中说得很明白:“皇天改大殷之命,维文王受之,维武王大克之,咸茂厥功。”(《逸周书·祭公解》)换句话说,“受命”与实际获取天下,在周人那里并不是一回事。甚至在他们的观念中,“受命”的意义似乎更为重大和深远。

“文王受命”,像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中提到的那样,不但原先归属于商王的诸侯西伯从此改称王并变法度,制正朔,周人正式脱离商王朝统治秩序,采取了与商王朝平起平坐的“独立”态势,同时还蕴含了这样的前提:文王的“受命”是商人“陨(殒)命”的结果,原先商王所享有的上天庇佑和眷顾,到文王时就改换了“门庭”——这也就是《尚书·君奭》所谓“弗吊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上天既已改换天命授予的对象,那么周文王的儿子武王能够克商,周人能够以偏于一隅的“小邦周”战胜强大的“大邑商”,也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这样一来,“周革殷命”也就成为周人夺取政权、实现王朝更替的合法性行动。不仅如此,它还合理解释了为什么商王祖先成汤能够伐夏桀并建立取代夏朝的商朝。周人,不过是商代“革命”传统的“继统者”而已。在周人文献中,夏、商都曾得到过上天赋予的“天命”,只是最后都没能延续下去;而曾经为其所有的“天命”,又被上天先后转而给予商和周。所以,商灭夏、周灭商,都不过是“惟恭行天之罚”(《尚书·牧誓》),替天行道罢了。再说,“天命”的概念,还是融合和接纳了商人宗教和意识形态中“上帝”的观念(周人改之为“天”)发展来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周人文献中所叙述的这些内容,将夏、商、周三代构造成了一个连续性政体,强调三代在法统上具有连续性,在文化上具有统一性。当然,构造三代连续的观念,其目的仍然在于表明周政权承续商王朝的合法性,方便周人在结束商王朝的国祚之后,继续对其广大的地域进行统治。

再者,在周人的观念里,“受命”是与“受民”“受疆土”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受(天)命”就是接受皇天所给予的对“中国民”和“疆土”的统治权力。《尚书·梓材》中表述得非常明白:“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用怿先王受命。”只要接受了天命,就能通过神授君权,使周王获得统治天下土地和人民合法的实际权力,成为当时真正的最高统治者。

所以,受“天命”不仅是周王朝建立的依据,也被看作周王朝维持其统治地位和秩序的依据。《左传·宣公三年》记载,春秋末期,楚王率兵到达黄河岸边,向周王派来劳军的王孙满打听周鼎的重量。王孙满回答他说:“当年成王确定将周鼎安放在洛邑的时候,曾经占卜过周王朝的命数,得到将要统治三十世、七百年的结果。这是上天赋予的。现在周王朝虽然衰落,但天命还没有改变。”(“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天命未改”,也正是周王统治秩序尚未终结的意思。可以说,“天命”观是周人克殷后国家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成功解释了周朝国家的合法性。

这种解释理论中,还有一个问题不能回避:既然天命会转移,那么周人之前凭什么获得了天命,之后又将怎样延缓甚至避免天命的下一次转移?

前文已述,据《史记·周本纪》记载,西伯姬昌继位后,“阴行善”。周边的两个小国虞国和芮国产生纠纷,到周地请求仲裁。虞、芮之人还没见到西伯,在周地就感受到了周人民风的淳朴——“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由此感到非常惭愧,于是归国,相互谦让,不再争讼。诸侯听说了这件事,都感叹道:“西伯盖受命之君!”

这是多么奇怪啊!文王的“受命”,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件发生,也没有举行什么特定的仪式,甚至他本人并未在虞芮争讼的事件中现身,可是人们就凭着这样一件小事,认定当时还是商王属臣的西伯此时已经获得了上天的任命。以此为说,只能说明在周人的观念里,上天选择“民之主”的理由并不在于统治者本身强大、祖先强大或者是祭礼完备(商朝在仲甲之后就形成了非常严密周全的周祭制度),而在于统治者的德行,并且这种德行对人民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在这个故事中,周国淳朴善良的民情,正是天意的风向标。而商何以失去天命呢?《牧誓》中武王已经有了很明确的表述,纣王失德,是商最终失去上天庇佑的原因。大盂鼎铭文亦记有“我闻殷坠命,唯殷边侯甸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正是周康王告诫盂:商内外臣僚沉湎于酒,以致亡国。透露出周人对于商人嗜酒误国这一前车之鉴的警示。这是非常珍贵的资料。可见,周人为了解释天命转移的合理性,对历史进行了一番深刻的总结和反思。

通过这样的解释,一方面,人们相信了天命的授予并不是永世不变的。天意无常,所以统治者不能一意盲信祖先保佑而自我膨胀、唯我独尊。另一方面,人们相信天命的转移也并非不可把握,上天实际上是在以“德”的标准来检验下界的统治者。统治者想要长久地保有天命,就必须谨慎小心、如履薄冰,以历史为鉴,吸取前代和祖先执政的经验教训,时刻敬天、明德、保民。因为民心、民意、民俗不但是统治者德行影响的结果,也是上天意旨的风向标。于是,我们在西周金文和传世文献中看到了大量强调德行、敬天的语句,诸如“畏天畏(威)”“克明俊德”“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等,都是这种观念的反映。

这些内容是周人意识形态中最具创造力的部分。王朝为什么更替?并不只是因为拥有了更强大的霸权势力,而是因为“拥有了创造新世与新民的正当性”。 虽然周政权继续在天命的庇护之下,统治者的眼睛却也开始留意现实政治的治理成效。以史为鉴,并注重治世者本身的道德要求,这些观念在后世王朝被反复申明,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传统和国家合法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周人不但需要创造性地解释取代商朝统治的理论问题,更要面对如何统治新区域的现实难题。“封邦建国”,正是他们的解决方案。 V3lWsbMudmrIuUvxjoSayJZ2FecDT96oLLABepmcJz/p0VsetNg6f4bjYn7wTF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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