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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仆的命运

为皇帝及其家族所直接役使的是宦官和宫女。

宦官制度作为君主性猜忌的牺牲者,和宫廷的历史一样悠久。明代最高一级宦官为太监,故明清泛称宦官为太监。明代宦官虽亦曾以擅权闻名,但在硕大的皇权面前,他们始终是执役的宫仆、恭顺的奴才。

明初,朱元璋对宦官管理较严,规定宦官不得识字,压低其官阶,禁止其兼外臣的文武职衔,并悬挂“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的铁牌,以示震慑。但在他“收天下之权以归一人”后,又重蹈前朝之覆辙,逐渐走上信用宦官之路。宦官人数迅速增加,有一次还向朝鲜要阉人200名。 同时宦官不断被派遣参加国内外一些重大的政治活动,至洪武末年颁《皇明祖训》时,宦官系列已正式定为十二监、四司、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此后,除增设东厂、西厂和外派人员越来越多外,机构直到明末都未有重大变化。明代宦官人数,最多时不过两万有余,而常在一万五千左右。 朱棣以藩王起兵,夺取帝位。为了镇压建文旧臣的反抗,监视沿边的藩王,朱棣公开任用了一批跟从他起兵的宦官担任要职,宦官掌权由此开始。永乐、洪熙年间,宦官掌东厂,监京营,守备南京,出镇各地,遂成为明朝定制。

宣德年间创建内书堂,并成为“定制”,这是专门培养高级宦官的学校。内书堂由精选出来的10岁左右的小宦者进去读书。故宫博物院收藏一册绘于万历十六年(1588)的《徐显卿宦迹图册》,其中一幅为《司礼授书》,描画了万历初年翰林徐显卿为小宦官授课的场景,并有徐显卿亲笔所写的诗和诗序。据诗序称,当时内书堂读书的学生达到八九百人。这应为读书人数最多的时期。内书堂供孔子像,学习儒家经典,诵读诗文,以期宦官“多通文墨,晓古今” ,化宦成儒。这对于提高宦官的文化素质和参政能力起了一定作用。宦官留下了很多诗文。部分知识宦官向士大夫学习,学清流、学雅致,但大部分宦官则是附庸风雅,吃酒赌博、奢侈争胜之习严重。

前面所说朱元璋时的二十四衙门,即宫中的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等十二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及兵仗、银作等八局,各设专职掌印太监。二十四衙门超越一切政府部门和法令之外,由司礼监总领,直接听命于皇帝。宣德以后,虽然内阁掌握了票拟权,但司礼监掌握了批红权,通过批红制约内阁,与内阁共掌朝政大权。

英宗时,掌权宦官王振网罗部分官僚为党羽,形成阉党,开明代宦官专政先声。此后,宦官之祸迭起。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时期的刘瑾、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都是权倾朝野、势力显赫的权宦。他们专横跋扈,排斥异己,巧取豪夺,屡兴大狱,加剧了明朝政治上的腐败,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无穷灾难。刘若愚的《酌中志》就详细叙述了客氏、魏忠贤的擅政肆虐,在宫内如何形成“顺客魏者昌,逆客魏者亡”这样黑白颠倒的悲惨局面。据《天咫偶闻》记载,明代禁城内皆有路灯。自魏忠贤专权后尽废之,以便夤夜出入。此制延续至清朝。禁城以内,除朝房及各门外,绝无灯火。戊夜趋朝,皆暗行而入。唯亲王及堂上官有灯引至景运、隆宗二门,军机大臣以角灯入内右门。乾清门内,则有路灯。

图3—11

《徐显卿宦迹图册·司礼授书》

故宫博物院藏

明代中后期,随着宦官权力的扩大,宦官着蟒服、飞鱼服、斗牛服等僭越祖制的现象十分常见。为适应宦官消费需要,明代还在皇城之内定期设立宫中集市,即“内市”。 明代高级宦官的煊赫地位与熏天权势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诱惑力,宦官甚至成为当时许多人追求的一种职业,自宫现象比较普遍。成化朝自宫者四五百人,到嘉靖朝已上升为数千人,再到万历朝则将近两万人。其间甚至还发生过自宫人集体请愿事件。朝廷一直限制、打击民间的自宫行为,收效却甚微。 明代宦官物质待遇总体较好,但能攫取巨额财富的只是极少数大宦官,多数宦官则不然。例如宫中宦官直房集中的地方为玄武门一带五十四门的“廊下家”,其地枣树森郁,其食甘脆异常,地位较低的众长随“各以曲做酒,货卖为生”,并以“廊下内酒”闻名京城。

明代宦官也有好的,如怀恩、李芳、陈矩、王安等,最后陪伴崇祯在万岁山殉难的还是宦官王承恩。但从总体上看,皇帝亲信的宦官绝大部分充当了非正面的角色,他们在诱导皇帝玩物丧志、荒政怠政的同时千方百计从皇帝手中倾夺皇权,以逞私欲。尽管如此,宦官虽可得势于一时,但仍只能是代行皇帝手中的权力,不可能摆脱皇权的控制。明代虽也有幼帝、昏君,但没有受过宦官训斥的皇帝。宦官始终匍匐在强大的皇权之下。不可一世的王振死后被抄家、族诛,世人为之侧目的刘瑾被判该剐3357刀的凌迟之刑,以至生祠遍于各地的“九千岁”魏忠贤,一旦失去熹宗这个大后台,马上落得个自缢身死、身首分离示众的下场。这些都说明了明代宦官制度如同历代一样,是皇帝制度的衍生物。明代宦官的擅权乱政是封建专制制度下无法根除的积弊。

宦官是刑余之人,死后不能归葬祖坟,因此他们大多身前皈依佛门。“廊下家”一带,“各有佛堂以供香火,三时钟磬宛如梵宫”, 说明明代内官崇佛已成每日例行之事。宦官死后归葬佛寺。佛寺也是其私第。北京西山很多寺庙是宦官出资修建的。天主教传教士利玛窦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五月十一日在北京逝世,皇帝竟然同意给予利氏特赐墓葬。而这个地处北京阜成门外的墓地,本来是一座由宦官建立的名叫仁恩寺的佛寺。这就引起宦官极度的不满与抵触,还闹出了一场风波。

明朝与其他朝代一样,采选宫人入宫,除了管理阶层的女官,更多的是从事杂役的宫女。明代宫女选入的方式多样:或是采选后妃时,决选的女子未能晋级,就可能被留任为宫人;或大臣私下送进;或是被卖进宫的。明代宫人的数字,现存记录不多见。嘉靖四十三年(1564)九月间,光禄寺备给宫人的膳食有二千五百七十五分,至隆庆元年(1567)四月,则有一千五百余分。 这些宫女主要配属于各宫殿。根据宫女的能力与资望,也有不同等级的职衔,如夫人、婆婆、答应、常在等名称。 在宫中日久的宫女往往成为拥有特殊权力的老宫人,成为宫殿的管家婆,即殿中的“领班”。有些宫女因被宠幸而被封为妃嫔,命运从此发生改变。如明英宗的丽妃刘氏、惠妃王氏、淑妃高氏、贤妃王氏等都是宫女出身。万历帝的生母李太后也是宫女出身。宫女负责的职务颇多,其中有些被委任照顾皇子。明中叶以后,逢新君即位,通常会封保母为夫人。若被封为夫人,地位尊贵,自是不可同日而语。

被挑入宫的宫女还必须不断读书。万历二年(1574)十月,明神宗曾传谕辅臣:“今宫中宫女、内官,俱令读书。” 明朝末年,宫女多半受教于宦官,并有上进的空间。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记载,凡诸宫女曾受内臣教习,读书通文理者,先为女秀才,递升女史,升宫官,以至六局掌印,则为“清华内职”。

宫女基本上生活较为稳定,但有时会无端卷入政治斗争中而招致杀身之祸。如靖难之役后,熟知洪武朝、建文朝政事的老宫人,就遭到永乐帝杀戮。加上天威难测,宫人动辄得咎。如嘉靖帝“性寝躁急”,喜怒无常,宫人等不胜怨惧,就发生了企图勒死他的“壬寅宫变”。而他为了炼“先天丹铅”,更是一再大批选10岁左右的女孩进宫“作延年药”,进行令人发指的摧残。万历帝也以常杖责宫女而闻名,以致民间对于宫廷采选,“家家危疑,人人逃躲”。

明代宦官与宫女在宫中结为“对食”(又称“菜户”)是明代宫廷的风尚。宦官乐于有这样一个由宫女营造的家的环境,饮食上得到照应,心理上也可以得到慰藉。宫女结“菜户”也可以得到很多好处,诸如可以雇佣“镟匠”为其采办生活用品,为其烹饪食物。同时二者的结合也可以满足彼此的性需求,具有共同向往的家庭生活。宦官在节日多以家为单位享用美食,开展充满世俗娱乐色彩的节日活动。

明代“宫词”存世很多,反映了充满哀怨的宫中生活及宫人的悲怆心境。有论者认为,这些以士大夫视角写的诗,可能带有“男性中心论”的主观想象,实际上许多入宫者应该早有心理准备,且面对现实专注于工作,未必脆弱而郁郁寡欢。据若干宫女回忆,崇祯年间的宫中生活美好,是令人怀念的一段时光。而清康熙帝也曾批评明末后宫的花费极高,虽然数字有所夸大,但可以反证明代宫人的物质生活并不匮乏。

鉴于明朝宦官为害之烈,清朝统治者采取了强有力的限制措施。清初规定,宦官归内务府管辖,具体由设于乾清门内西侧的敬事房管理。敬事房又称宫殿监办处,设总管、副总管等职。康熙时总管宦官为五品,雍正时改成四品。敬事房下有太监机构120多个。宦官升迁降调由内务府移交吏部决定。宦官犯法,内务府可先拿后奏,尤禁其干政。

顺治帝仿朱元璋旧制,铸铁碑立于交泰殿,明文规定凡有不法行为,均凌迟处死。这些措施在清代得到较好贯彻,基本没有出现太监干预朝政的现象。史学界有一种比较流行的传统看法,认为在清晚期慈禧太后垂帘听政时期,宠宦安德海、李莲英等屡犯例禁,不许太监干政的祖宗家法也由此而废弛。有论者认为,这种传统说法并不准确。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虽然宫内管理制度废弛,太监中也确有结党营私之辈,但是说到安德海、李莲英辈干预朝政,则多为传闻揣测之言,并无实据。

在清代,多数太监处于生活的底层,服侍主子必须处处小心,可经济待遇却十分低下,每月仅得月费钱6钱6分零,后来减去零数,只折给制钱600文。有的虽充任总管太监,但生活也不富裕。光绪时,有的官员进宫办事,亲眼看到四十八处总管太监“形容枯槁,衣服褴褛,个个与穷寡妇无异”。 有的太监无法再过非人的生活,只好逃亡。宫中便规定,凡太监逃跑,第一、二次自行投回的,处分较轻,责打后交吴甸(南苑)铡草。若被拿获或逃跑三次以上的,责打后交慎刑司,要枷号一两个月,并发黑龙江给兵丁为奴,永远不得返回。

清代因为净身进宫者少,自乾隆以后,太监人数竟长期不足数额。根据规定,清太监额数为3300名,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底,宫中、外围等处实有太监2605名, 道光二十二年(1842)又减至2216名。咸丰末再次确核太监定额数为2500名,实际仍不满额。光绪十三年(1887)只剩下了1693名。

按清制,宫女从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年十三岁以上之女子内选充,每年举行。预先由各佐领、管领造册送会计司汇总,奏交宫殿监督领侍太监带领引看。入选者派在各宫充使,归该宫首领太监管辖。至二十五岁,放令出宫,由其家择配。各宫宫女名额均有定制,如皇太后十二名,皇后十名,递减至答应为一名。清代宫女总数,据康熙四十九年(1710),康熙宣称为四五百人。 清代严防太监与宫女交接,谕旨屡申不许认亲戚之禁。

图3—12

太监合影

宫女在宫内的物质生活基本有保障。她们负责后妃的日常起居,随后妃吃住,其住所大都在配房或者耳房,距离后妃居室较近,以便传唤。宫女多是几人同居一室,当然她们常免不了遭受主子的责打。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一月初七,一宫女不知何故被主子惇妃毒殴致死,引起后宫震动,众宫女人人自危。

宫女中也有个别被皇帝看中,得到宫廷主位的封号。如咸丰三年(1853),一名宫女被封为玫常在,咸丰八年(1858)又由贵人晋封为玫嫔。但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一般宫女都只能处于奴仆地位,有的经不起折磨而自尽,有的甚至被殴打致死,还有的宫女在折磨下生病,甚至变得呆笨,因而被遣出宫。

宫中其他人役还有妈妈、乳母。妈妈,又称“妈妈哩”,主要在内务府管领下挑选无子女且年龄在40至50岁之孀妇,在宫内承应选看秀女、挑选嬷嬷、教习礼仪等差使,其在宫中的地位比宫女要高,但也会从事一些体力劳动。嬷嬷,汉语义为奶妈。清代皇宫内的乳母皆由各佐领内管领下选任,按月支给钱粮。皇帝的乳母地位较高。

图3—13

妈妈与年纪尚幼的宫女

图3—14

宫女因“笨”出宫档案 qQr1wnCn6IklnTFUp8qjEDUpbxCT37HbT5R7VoQp2KENUeSVj4X9m0UK0cJUrE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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