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公务用车,多了一张统一“标识”。这个几乎零成本的小标识,引起全县上下广泛关注,迸发了“四两拨千斤”的巨大能量。
镇宁纪委监察机关监制的“公务用车”标识,黄底红字,贴在挡风玻璃右上方,十分醒目。标识正面是“公务用车”字样,还有制作单位、编号、监督电话。背面是提醒非公务的“八不准”。标识给公务车亮明“身份”,让监督跟着公车走,每天24小时都接受社会监督,倘公车“徇私”,一经发现或举报,有关人员和单位将被追究责任。
镇宁治理公车私用,真是治到点子上了。公车私用,是个严重又普遍的顽症,成为千夫所指的“公害”,20世纪90年代,遭社会斥责为“屁股下的腐败”。有人做过调查,公车使用是“三个1/3”:单位公用占1/3、干部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都是数万元,每个县起码都有数百辆公务车,用“加减乘除”算一下账,结论不言而喻。难怪,镇宁自治县纪委书记告诉笔者,执行好这项规定,全县公务车每年要减少几百万元的开支!
其实,为了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机关、事业单位等配备公务用车,是正常的,无可非议。但是,公务车是公共资源,姓“公”必须为“公”,决不允许公车私用滥用。很长时期,公车办私事,习以为常,家常便饭,不是私家车胜似私家车。酒店门口、歌厅门口,乃至风景区、河塘边,公车随处可见,难道这些乘(驾)公车的人是“为公”而吃、“为公”而喝、“为公”而唱、“为公”而玩而钓吗?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车,却被一些人私用滥用,尽管各级三令五申,尽管大家口诛笔伐,但公车消费丑闻仍不时曝光,已到了必须狠心根治的地步。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镇宁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在治理公车私用这一顽疾上,对症下药,操作性强,有效遏制公车私用滥用现象,老百姓拍手称快。两个月来,没有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小标识,大能量,既减少不菲的公费开支,又清风正气,得到了民心,社会效益更无可估量,可谓功莫大焉。
安顺日报(2013.8.30)
第29届贵州新闻奖二等奖
劳动时报社原社长,贵州省优秀新闻工作者,正高三级职称。
公车私用是顽疾,镇宁治理有实招。一纸标识亮明身,群众监督“八不准”。镇宁自治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问题,采取在挡风玻璃右上方,贴上“公务用车”标识,让群众一眼看清这个“身份证”,便于监督。而驾驶员和乘车者从标识的背面则看到“八不准”的规定,时时处处提醒自己,不要触碰“高压线”。这一纸标识,其作用非常明显,实施仅仅两个月来,没有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为什么?过去“酒店门口、歌厅门口,乃至风景区、河塘边,公车随处可见”。实际上,普通群众并“不认识”公车长什么样,只有知道号牌的人才可以分辨。有了标识,就是亮明了身份,普通群众一眼即可识别。黑夜里难以看清花的颜色,阳光下才能看清红花白花,该评论的核心价值就在于,顽疾的治理,只要交由群众监督,很快就能收到疗效。
评论中还算了一笔账,治理了公车私用问题“全县公务车每年要减少几百万元的开支!”仅此一项,即可每年减少几百万元的开支。设想一下,“八不准”当中的内容逐一实现,节约和节省下来的开支将是一笔巨款。这笔资金对于处于脱贫攻坚战关键阶段的贫困县来讲,无异于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