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2007年2月27日电 河南省濮阳县是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然而,近几年来,这个县刮起了一股奢侈风:县委县政府及一些县直机关竞相建起豪华办公楼,这些单位的“头头脑脑”们也纷纷搬进高档住宅。
濮阳县刮起的这股奢侈之风,引起了当地群众的不满。知情人士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反映,有人干脆上网发帖揭露此事。
濮阳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全县22个乡镇中,有7个乡镇30余万人地处沿黄滩区,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统计数字显示,濮阳县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42元,在河南省108个县市中居第75位。全县1035个行政村,仅有251个村能看上有线电视。
就是这样一个人均财政收入仅200余元、尚有数十万人未解决温饱的财政穷县,在办公楼建设方面却屡出大手笔:
濮阳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
2002年9月,在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的情况下,濮阳县开工建设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暨公务员培训楼。该项目设计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975万元。2004年6月工程竣工,不仅面积增加到近2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也达3200多万元。这座办公大楼已竣工两年多,除了变卖老办公院、财政拨款、企业支持、东挪西借支付一部分外,至今仍拖欠工程款134.31万元。
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县委县政府带头,县纪委也不甘落后。2004年7月,濮阳县纪委以建纪检干部培训暨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为由申请立项,建起了占地面积达23.35亩的县纪委办公大楼。该楼预算投资400.6万元,实际筹集基建资金723.7万元。其中除一部分财政拨款外,濮阳县纪委还要求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和一些县直单位“支持”了106万元。
上行下效。濮阳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机关也各寻门路,建起了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于2005年开工,2006年交付使用。该楼共7层,总支出800多万元,其中300万元系挪用该县化肥厂“4050”人员的生活费和养老金。
在一座座豪华办公楼拔地而起的同时,濮阳县领导及各局委的头头们还各找借口,为自己建起了漂亮的别墅式住宅。这些被县国土局负责人称为“独立的低层住宅”有独栋的,有联排的,最大的一户建筑面积达600平方米。
据了解,2004年8月,濮阳县纪委未经建设和国土部门批准,将批准建设纪检干部培训暨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的一部分国有划拨土地,擅自改变用途,在所谓的“培训中心”后面建起了职工住宅。其中,建二层别墅10套,每套280平方米,分给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居住。
2005年6月,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办公楼南边不能再建高层建筑,否则将影响办公楼通风、采光为借口,在办公楼南边建起9套高档低层住宅,分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这9套住宅中,建筑面积最小的398平方米,最大的498平方米。
濮阳县房产局则以改善城镇困难职工居住条件为由,向县政府申请划拨经济适用房用地35亩,实际却用于建设本单位干部职工住宅。其中建二层住宅楼8套,面积最大的达600平方米,除了房管局领导自住一部分外,还将其中一套送给县人大一位领导。
不仅县直各机关领导纷纷住进高档住宅,濮阳县四大班子领导也开始筹建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2004年10月,因为“一些县领导从外地调来没有房子住,县里也没有招待所”,经濮阳县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开发建设一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该住宅区占地50多亩,户型为二层连体楼,设计61户,每户280平方米。
为了降低用地成本,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竟然在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出动警察和保安,驱赶并殴打租赁该地块的民营金凌花园职工,强拉围墙将大部分花园圈占,致使金凌花园价值200余万元的花木被毁、盗一空。2005年12月,因户型面积过大、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到位、动用警力强行占地等问题,该小区被有关部门叫停。
虽然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被有关部门紧急叫停,但这并没有影响到濮阳县领导干部建豪华住宅的积极性。经纪检部门调查,已确定濮阳县县直局委负责人和个别县级干部已建成高档低层住宅100多套,涉及县国土局、计生委、社保局、建工局、纪检委等十余个单位,其中至少有79套不同程度地违反了有关规定。
2月中旬,按知情群众提供的《濮阳县领导干部豪宅分布图》,记者实地察看了一些被群众称为“腐败楼”的干部豪宅。
在濮阳县国税局办公楼后边不远,有一片气派的高档别墅群。这个别墅群共四排28户,每户都是单家独院,前院大宅门可开进小轿车。记者用脚粗略丈量了一下,每栋楼房的占地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上下。住宅的外部装修也十分讲究,红宅门、高院墙、豪华瓷砖、欧式风格的阳台,十足的现代豪门。小区看门的师傅告诉记者,这些房子的主人一部分是县国土局的领导,也有一部分卖给了其他局委的干部。
濮阳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居住的豪华别墅
距离濮阳县政府办公大楼不到两公里的某村庄
在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离退休县级干部建设的一个高档别墅小区里,记者走进了其中一户人家的院子。小楼只有二层,白墙蓝瓦,楼房前墙面的很大部分是用玻璃镶嵌而成。院子的左半部分由水泥铺就,右半部分是一块不大的菜地,绿油油的蔬菜长势不错。
当地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像这样带独立小院的低层住宅,每套造价至少在20万元以上。在濮阳县,正科级干部每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千元左右,要想住这样的房子,至少得不吃不喝20年。
说起为局领导班子建设豪华住宅的决策经过,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董随钦这样告诉记者:局办公楼后面有一块空地,建高楼可能会影响到办公楼采光,局里决定建几幢低层住宅。当时并没有说一定给局领导,只是说领导优先购买。“当领导的,谁不想住大点,住得排场点?最后,我们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都要了一套。”
董随钦说,当时也知道这房子有点大,面积超标,但想着机会难得。濮阳县同样的商品房每平方米都达到1500元了,这房才卖620元一平方米。别看是别墅,实际价格与市内150平方米商品房的价格差不多,这好事上哪儿找?再说,其他局委和县领导都弄了,自己不弄,说不定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别墅是住上了,但民心却失掉了。村民宋西林告诉记者,当时县里征他们宋村和陈拐村的耕地,每亩地连青苗和附着物总共才补5万多元。群众有意见到县里上访,要求公布征地批文和具体补偿标准。县里领导解释说,征地是因为县纪委要建干部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希望大家支持国家的廉政建设。工程建好后,群众发现所谓的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竟然是县纪委的豪华办公楼和县纪委领导的高档别墅时,心都凉了!
濮阳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际元介绍,春节前,濮阳县纪委已将部分违规别墅查封,拟于节后公开拍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直机关负责人说,濮阳县刮起的奢侈风,县委县政府应负主要责任。这就像汽车闯了红灯,应该处罚掌握方向盘的司机,而不能仅仅处罚乘车人就草草了事。
新华社郑州2006年8月23日电 为了给县领导建豪宅降低用地成本,河南省濮阳县在征用城关镇北关街耕地时,不仅不按照法律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而且出动警察和保安,驱赶并殴打租赁该地块的金凌花园职工,然后强拉围墙将大部分花园圈占,致使该园价值200余万元的花木因无人管护而被毁盗一空,企业损失惨重。
据金凌花园负责人金善民告诉记者,他们夫妇都是下岗职工。为了生活,上世纪90年代他租用濮阳县城关镇红卫居委会、北关街居委会20多亩土地,与妻子靳志凌一起创建了主要从事花木种植销售的濮阳市金凌花园。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金凌花园拥有了十多座日光温室、50多名员工。2002年7月,与北关街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他又与北关街居委会续签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北关街居委会将本街土地17.3亩租赁给金凌花园种植花木,租期5年,每亩土地每年租金1400元,2007年7月15日到期。
不料,2003年8月6日,金善民突然接到北关街居委会通知,称金凌花园租用北关街居委会17.3亩土地“已被濮阳县人民政府征用”,要求他在2003年9月15日前搬迁完毕,否则“后果自负”。对被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的问题,该通知却未提及。
接到通知,金善民夫妇找到北关街居委会及濮阳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他们出示征地公告,并派人对作为地上附着物的金凌花园进行清点,但被拒绝。金凌花园在没有见到征地审批文件的情况下,拒绝了有关部门的搬迁要求。
2005年5月31日,濮阳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公告,拟征收北关街集体耕地53亩(其中含金凌花园租赁的17.3亩土地)。公告要求被征收地块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7月11日,自称用地单位的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也给金凌花园下发通知,限他们“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附着物彻底搬迁,否则后果自负”。
看到公告和通知,金善民夫妇赶紧拿着金凌花园的土地租赁合同,到濮阳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补偿登记。该局原用地股负责人闫相义说,按照土地法,应该对你们进行补偿。但这块地准备给县领导建集中住宅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不让我们管,让你们去找北关街。
金善民夫妇知道,县里之所以让去找北关街,是因为他们和北关街居委会的土地租赁合同中有一条约定:“在租用期间,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国家征用规划或北关街居委会集体规划,甲方北关街居委会不赔偿乙方金凌花园一切损失。”
但金善民夫妇认为,该合同中的“不赔偿”条款,免除的是北关街居委会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它与征地机关对地上附着物依法进行补偿,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法律概念。征地机关不能因为免除了出租方提前中止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而拒绝承担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义务。
为了让金凌花园早日搬走,2005年8月,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及城关镇、北关街居委会的有关领导多次找到金善民夫妇,要求他们赶紧搬迁。金善民说,你们不依法对附着物进行清点,我不能搬。他们问金善民,你想要多少补偿?金善民说,应该补多少,国家有法律,政府有政策,只要按法律来,给我多少我要多少。张志勇等人没有答复。
9月中旬,北关街居委会的一位负责人给金善民打电话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在这里给县领导盖别墅,如果补偿你太多,用地成本就要加大,领导们会觉得不划算。现在给你两万块钱,限你十天之内搬走,不然他们就要采取行动。
9月24日,在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当地一个村民带领十多个工人,强行拆除了金凌花园的南墙和仓库。
9月27日,一些人手持钢锯进入金凌花园,要锯掉正处于征地边界的金凌花园的日光温室建围墙。金凌花园职工靳晓志上前阻拦,双方发生扭打,靳晓志被钢锯打伤头部。
10月10日,在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该县城关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治安员、县政府保安大队队员及徐庆坤等数十人,再次来到金凌花园,要拉围墙。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由警察开道,保安队员往里运砖。
就这样,在警察和县政府保安的现场监督下,金善民夫妇眼睁睁地看着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自己花园里垒起了一道围墙,把自己合法租赁的17.3亩土地连同辛辛苦苦种植的数万株花木圈在围墙之内,成了一座不能随便出入的“围城”。
2005年10月25日,在花园被圈占、县领导集中住宅区动工之后,金凌花园突然又接到北关街居委会的诉状,要求终止与金凌公司的租赁合同,让金凌花园立即腾出租赁的土地。
前不久,记者在金凌花园职工的指点下,经过一番周折,终于进入了这个濮阳县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工地。整个工地静悄悄的,除了一辆白色小汽车和两幢快要封顶的仿欧式联排别墅,可以显示这个项目的不同寻常以外,现场看不见一个人影。
而位于小区东北的原金凌花园里,早已是一片狼藉。枯树、花盆扔得到处都是,绝大多数花木已经枯死,个别残存的也都是东倒西歪。本来正该是花红柳绿、蝶飞蜂舞的金凌花园,此刻却是枯叶遍地,杂草丛生。
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向记者承认,由他们局开发的这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因为面积太大(户均300多平方米),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引起了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的关注。去年12月21日,县委已决定停建这个小区。原来所征土地,向社会公开拍卖,除用于返还领导已经交纳的本金和利息外,增值部分交县财政。
张志勇说,我们局搞房地产开发,依据的是上级关于把机关后勤服务推向市场的指示精神。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方筹集资金,征了40多亩地,准备开发一个高标准的领导干部集中住宅区。每人先预交十万元房款,等房子盖好后再结算。因为想要房的人比较多,局里定了个框框,只有在本县任职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才有资格参与集资,这样总共收了40余人的集资款。
对于住宅小区占地不对附着物进行补偿的问题,张志勇说,我们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问题,是征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关系。对于强拉围墙圈占金凌花园的事,那是北关街居委会的事,我们机关事务管理局并没有参与。
对于张志勇的说法,濮阳县城关镇北关街居委会主任冯章栓予以否认。冯章栓告诉记者,动手垒围墙的人,是我们北关街的居民不假,但他们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雇佣的,我们北关街居委会并没有参与这个事,也不想参与这个事。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金凌花园事件,看似一个房地产开发问题,实际上是因为有关职能部门不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是特权意识在作怪。试想,光是街道居委会能调动警察和县政府的保安吗?如果不是为县领导盖房子,有关部门会让他们在还没有拿到土地证的情况下提前动工吗?
新华社北京2007年6月1日电 (记者李亚杰、田雨、邹声文)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1日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的典型案件。包括濮阳县原县委书记何广博、原县长张建国在内的1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中央纪委等通报,河南省濮阳县系省级贫困县。自2001年4月以来,濮阳县县委、县政府带头违规修建办公楼,致使有一些县直部门违规修建办公楼和一些领导干部相互攀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修建豪华住宅楼。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县委、县政府违反审批程序,超标准修建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该办公楼于2002年9月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工程预算975万元。2004年6月竣工,实际面积18746.36平方米,工程造价3284.31万元,投资超出概算2.37倍,目前仍拖欠工程款134.31万元。
——县纪委违规修建办公楼。2004年4月,县纪委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建“干部培训中心”的名义开工建设办公楼,建筑面积3704平方米,工程预算400.6万元。现已支付工程款645.7万元(目前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县纪委还以“求援款”的名义向一些乡镇和县直单位收取106万元用于该办公楼建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挪用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和生活费,修建办公楼及劳动就业培训中心。2005年4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工建设办公楼,建筑面积5160平方米,预算投资650万元,实际支出819.5万元。2006年3月,该局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大楼,建筑面积7773平方米,已支付工程款699.6万元,至今未进行决算。在这两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该局挪用县化肥厂托管的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和生活费77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
——一些领导干部违规、超标准建造个人住宅楼。2000年8月以来,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局、县纪委、建设工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口计生委等单位部分领导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超标准建造个人住宅楼79套,其中面积最小的281平方米,最大的600平方米。
2007年4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给予18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原县委书记何广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趁英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董跃进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善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副县长刘庶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副县长王志让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副县长孙士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副县长翟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殿选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县房产局原局长、党支部书记时跃进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对其他7名科级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决定:没收、拍卖县纪委办公楼;没收、拍卖违规住宅楼33套;对其他46套在国有划拨土地上违规修建的领导干部住宅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补办用地手续;责成濮阳市委、市政府,濮阳县委、县政府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省。
新华社北京2007年6月1日电 (记者李亚杰、邹声文、田雨)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七部委1日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目前,有关部门已对上述案件进行了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干部给予了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
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以解决党政机关违规修建豪华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突出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抵制铺张浪费、贪图享受的歪风邪气,关心群众疾苦,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艰苦奋斗。要健全对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的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从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资金支出等各环节严格规范和约束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行为。
刘锡荣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和清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要按照规定从严处理。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特别是违反政策规定加重群众负担的,不仅要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干以胜在通报典型案件时说,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政府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现象在一段时间有所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坚决刹住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关部门已经对通报的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姜伟新指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从严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严禁超规模建设、搞豪华装修、盲目采用高档进口设备,以及借办公楼之名大搞“形象工程”;要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
前不久,在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七届“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上,由我采写的“新华视点”稿《贫困县刮起奢侈风——河南濮阳干部建豪宅机关盖大楼》作为2007年度舆论监督报道佳作,被选作重点案例介绍。笔者应邀作主题发言,介绍了该稿采编经过及从事舆论监督报道的体会。
舆论监督报道应该如何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回首这次报道经过,记者有一个深刻的体会:舆论监督报道,唯有在“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结合点上做文章,才有可能冲破舆论监督的“封锁线”,收到较好的监督效果。
濮阳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北岸,豫鲁两省交界处。全县有7个乡镇、近20万人生活在黄河滩区,是个典型的贫困县。因为位置相对偏远,记者一般都很少关注这个地方。2006年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走进了这个历史文化名城。
那是7月的一天上午,经媒体同行介绍,濮阳县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找到我,向我反映了她所在企业——濮阳县金凌花园因为抵制非法拆迁,被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强行堵门,造成企业价值数百万元的珍贵花木被盗毁一空,损失惨重。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之所以敢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拆迁,是为了腾出这块地给县四大班子领导建高档别墅住宅区。
这位负责人还告诉我,因为这件事涉及濮阳县四大班子领导,当地媒体的记者被告知不得介入;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推三阻四、不愿受理,无奈只好求助于新华社。尽管这位负责人说得信誓旦旦,并拿出了职工被打得满脸是血、整个花园一片狼藉的照片,但我还是觉得事情有点“悬”:国家对领导干部住房有明确规定,让机关事务管理局出面为自己建高档别墅本身违规不说,还动用警察搞强制拆迁,有这么傻的领导吗?
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我去了濮阳县。采访基本顺利,稍微有点意外的是,这个占地40多亩、拟建40幢别墅的所谓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并没有因为金凌花园被赶走而顺利建成。在我去之前,这个高档别墅区已经因为面积超标、群众反映强烈而被上级有关部门叫停,成了“半拉子”工程。
回到郑州后,我很快写出了内参、公开稿件。内参稿引起省委主要领导重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公开稿也引起媒体和读者的广泛关注。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没想到公开稿《县级干部建豪宅 民营企业灭顶灾》发表后,很快就接到几个濮阳读者打来的电话。这些读者告诉我,“金凌花园”案只是一个偶然事件,在此之前,濮阳县已经有近百位领导干部住上了豪华别墅,其中面积最大的达600多平方米。
这些读者还告诉我,除了领导干部纷纷开建豪华别墅外,濮阳县各单位的办公楼也越盖越漂亮。为了盖办公大楼,有的单位不惜挪用下岗职工的养老金等保命钱,有的则四处“揩油”,增加企业负担。有的办公楼已竣工几年,还欠着人家的工程款,以至于影响了社会稳定。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作为一个贫困县,濮阳县这样大手大脚,到底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还是反映了某种不良倾向?多年的新闻工作经验,使我敏锐地感觉到,对濮阳县刮起的这股奢侈之风,有深入剖析的必要。这是一个值得下一番功夫的题目。
在分社总编室和总社国内部领导的支持下,2006年底,我再次来到濮阳县。但是,由于“金凌花园”一稿的影响,濮阳县对我异常戒备。我刚到第一个采访现场,就被当地宣传部门人员发现。有关领导迅速赶来,要求向我“汇报”金凌花园事件的整改情况。而对县纪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兴建豪华办公楼、高档别墅的情况,这位领导却顾左右而言他。
在当地领导“寸步不离”的热情陪同下,采访一直无法进行。为了摆脱当地领导的陪同,我声称单位有事要回郑州,准备乘他们不备,杀一个“回马枪”。孰料这些领导经验更为丰富,竟以“正好要去郑州开会”为由,坚持送我一块儿回郑州。
正面不好突破,就迂回包抄。回到郑州后,我一方面与曾给我打过电话或我认识的当地知情人士联系,了解近几年濮阳县兴建豪华办公楼和领导别墅的详细情况;另一方面,则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濮阳县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国家在党政机关办公楼、领导干部住宅方面的政策规定。
也许是被我的诚恳和执著所打动,一位在政府机关工作、熟知当地情况的干部冒着很大风险,对当地比较有名的几个领导干部集中住宅区一一进行调查,为我画出了一张详细的《濮阳县领导干部豪宅分布图》。在这张分布图上,不仅标明了濮阳县几乎所有新建办公楼和领导干部集中住宅区坐落的位置,而且有的还注明了房主的姓名及建成时间、面积。
经过多方努力,我还了解到濮阳县委办公楼已竣工几年,工程款至今尚未付清、县纪委征地筹建办公楼时曾因降低补偿标准引起群众上访、社保局为建办公楼不惜挪用化肥厂职工养老金等“绝密情报”。最让人意外的是,在收集濮阳县基本资料时,我竟从网络上搜出了当地群众拍摄的濮阳县部分豪华办公楼的照片。
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后,我决定再访濮阳县。到达濮阳后,为提高采访效率,我吸取上次采访被“贴身”陪同的教训,先不与政府方面接触,而是根据事先掌握的情况直接找到知情人,对报道中可能涉及的事实进行逐一核实,然后再去实地了解群众对政府机关兴建豪华办公楼和高档别墅的看法。
在外围采访基本上都已完成后,我才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要求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见面,听取他们对事情的认识和看法。一开始,这位负责人并不配合,又想采取“事情还在调查”的办法进行搪塞,当听到我已掌握了很多事实时,才不得不把相关情况“和盘托出”。我也正好利用这一机会,对采访到的关键细节进行再一次核实。
采访结束后,已是农历腊月二十八。春节期间,我打着外出旅游的幌子,摆脱了濮阳方面的公关,很快写出初稿。正月初八上班第一天,就把稿件传到了总社。“新华视点”编辑室主任陈芸老师收到稿件后,不顾白天在发稿中心值班的劳累,利用夜晚休息时间,对稿件进行了精心修改。我至今难忘,那天晚上,当她因修改稿件最后一次打电话与我商量时,已是夜里12点钟。
2月27日,经国内部和新华视点室领导精心编发的“新华视点”稿《贫困县刮起奢侈风——河南濮阳干部建豪宅机关盖大楼》在通稿线路播发后,迅速被新华网、新浪、搜狐等各大网站转发。《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南方日报》等160多家媒体也纷纷在显著位置采用。濮阳县的豪华办公楼现象,很快成为全国“两会”上的热门话题。
稿件反映的问题,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中纪委等部门派专人赴河南濮阳,对事件进行调查。包括濮阳县两任县委书记在内的18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撤销党内外职务等党政纪处分。濮阳县纪委办公楼和33套干部违规住宅被没收、拍卖。濮阳市委被责令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写出检查。
3月1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随后,中纪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一场清理豪华办公楼的风暴随之在全国展开。
6月1日,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
应该说,作为一次舆论监督报道,《贫困县刮起奢侈风》取得了较好的报道效果。回顾这次报道的经过,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要想搞好舆论监督报道,首先必须找准监督的对象。而选择舆论监督对象,主要应该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有人却拒不执行的;二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有人却肆意妄为的。只有在这二者的结合点上做文章,才有可能引起中央的重视和群众的共鸣,取得满意的监督效果。
应该说,对于党政机关兴建楼堂馆所,中央一直是严格控制的,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的面积、造价、装修标准、资金来源也有明确规定。但是,最近几年,随着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的现象又有抬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此情况下,作为省级贫困县的河南省濮阳县,不顾全县尚有十几万人没有解决温饱的实际情况,东挪西借,巧立名目,大肆建设豪华办公楼和干部高档住宅,此等恶劣行径一经报道,必然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中央高度重视。
二、舆论监督报道要想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应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使软监督变成硬监督。
采写舆论监督报道较多的记者都知道,作为一种没有强制力的软监督,舆论监督虽然重要,但有时也很无奈。面对舆论监督,如果被监督者装聋作哑,继续我行我素;作为舆论监督主体的记者,如果没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往往事倍功半,甚至功亏一篑。
在这次关于濮阳的报道中,为了取得职能部门的配合,采访之初,我就先与相关的国土资源、纪委等职能部门联系,表示希望听取他们的意见(当然也希望从他们那里得到更多的信息),结果无功而返。但我并不死心,在进行外围采访期间,又多次主动与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说明濮阳情况的严重性,并将自己采访到的情况与他们沟通。这种真诚的沟通和联系,虽然一开始并没有得到他们的回应,却向他们传递了一种信息:新华社一直在关注此事,并且已经掌握了不少情况。这种无形的压力,使他们不得不开始“主动”出击,对事情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记者“和盘托出”。
而这种职能部门主动出击、启动“硬监督”的结果,本身就是舆论监督这种“软监督”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这种“软”“硬”结合,不仅可以强化舆论监督的效果,而且有利于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力。
三、舆论监督报道采访必须十分扎实,要做到无懈可击。这既是对舆论监督报道的要求,也是对作者自己的保护。
俗话说,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要想让别人服气,采访必须要扎扎实实,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一位新闻前辈也曾告诉我,从事舆论监督报道,时刻都要保持有饿狼在你屁股后面追赶、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吃掉的警惕。因为,一次成功的舆论监督,可能会给被监督者带来很大影响,轻则受到批评,重则丢掉官帽,甚至丢掉饭碗。
濮阳事件的报道,从一开始报道“金凌花园”事件,到最后发出新华视点《贫困县刮起奢侈风》,在近半年的时间内,我前后三次去濮阳,每次采访,我都要求自己做到见人、见物、见证据;写作时,更是小心再小心,没有消息来源的话一句不用,未经核实的细节再好也不用,文风力求平实,坚持用事实说话,不哗众取宠。
当时,网上有很多议论,说濮阳县委办公大楼像“天安门”、濮阳县某领导有多少套别墅等等,但是,对这种仅是传闻的说法,对一些不好核准的事实,我一概没有采用,用的都是我自己采访得来、并经相关部门证实的第一手材料。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陈芸老师也给我了很多指点。比如,原稿中曾有“二层连体楼”的说法,对这“二层连体楼”和“联体别墅”是否是一回事,到底应该是“联体”还是“连体”,陈老师都让我找省建设厅的专家一一核准。
事实证明,这种严谨认真的编采作风,不仅避免了可能由细节失实带来的麻烦,有效地保护了自己,同时也为自己、为新华社赢得了尊重。在濮阳县豪华办公楼事件的查处过程中,包括两任县委书记在内,濮阳县有九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受处分,两名副县长被撤销党内外职务,不少官员的仕途因此受到影响,有人将此事被调查归罪于我,给上级宣传部门打电话给我扣帽子,要求将我调离河南,但是,这些人却无法从我的稿子中找到哪怕一点点的事实差错。相反,却有很多人通过各种途径给我打电话,说新华社的稿子严谨、大气,体现了国家队的水平。
原载《新闻业务》2008年第19期
一个贫困县竟然如此奢侈,党政机关接二连三盖起豪华办公楼,一些单位领导也相继搬进高档住宅。荣获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新华社通讯《贫困县刮起奢侈风——河南濮阳干部建豪宅机关盖大楼》对这件事情作了较为深刻的分析。文章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文字简练,立场鲜明,堪称一篇揭露权力异化、维护群众利益的力作。
这篇获奖通讯的特点之一是论据坚实,文字运用客观准确,以令人信服的客观叙述透视了这件发生在贫困县的怪事。舆论监督报道的关键,不在于文笔多么优美,辞藻如何华丽,而在于事实的准确。关于这一点,我们身边发生的太多太多事情都反复说明:“客观准确”四个字可敌“千军万马”,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制胜之道。
一本书上有这样一段话:“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重要功能之一,它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它是公开的,不像法律监督、行政监督那样在一定的范围内、特殊的环境里运行;它是弹性的,力度较小,不像法律监督、行政监督那样刚性,那么有力度;它是严肃的、有序的,不像群众监督那么随意,那么无序。”我觉得这段话讲得很有道理,新闻舆论监督公开、弹性、有序等特点,决定了这类稿件一定要事实准确,要达到这一点,前提是采访者的工作一定要深入扎实。
从这篇获奖通讯来看,作者李钧德同志是进行了深入采访的。这体现在“两个准确”上,即事实准确和文字准确。特别是他数次请被批评方出来讲话,更体现出作者本人客观公允的态度,也更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前段时间和一位诗人朋友谈到诗歌创作时,我问他有什么要领必须掌握。他说有五个字:“观世音菩萨”。“观”,就是观察、体验;“世”,就是世界、世事;“音”,就是音律、节奏;“菩萨”,就是菩萨心肠。我想,新闻与此有许多相通之处,舆论监督报道更是如此,首先得要有一颗菩萨心,要与人为善,即使对被批评者也须从善良的愿望出发,从治病救人的目的出发。可以说,李钧德同志的文章,正是在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做到了这一点。
“对比”的恰当运用是这篇获奖通讯的另一个特色。文中大量的“对比”,使读者对这件事情有了一个更为客观真实的了解,也使新闻事实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拓宽,“对比”是新闻中用事实讲话的重型武器。试举几例:
标题本身就有强烈的对比性:“贫困”对“奢侈”,就把相互对立的事物放在了一起,再加上副题的补充,根本不用多话,已经是一针见血的揭露,是非曲直不言自明。
“对比”还表现在文章一开头就开宗名义,直奔主题:“河南省濮阳县是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然而,近几年来,这个县刮起了一股奢侈风:县委县政府及一些县直机关竞相建起豪华办公楼,这些单位的‘头头脑脑’们也纷纷搬进高档住宅。”
再看稿件中几组数字的对比:
濮阳县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42元,在河南省108个县市居第75位。全县1035个行政村,仅有251个村能看上有线电视。全县人均财政收入仅200余元,尚有数十万人未能解决温饱。
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暨公务员培训楼,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3200万元;县纪委办公大楼,占地面积达23.35亩,筹集基建资金723.7万元(文中在此处写明,是以建“纪检干部培训暨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为由立的项,资金来源中有106万元是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和一些县直单位支持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共7层,总支出800多万元(此处写明其中300万元系挪用该县化肥厂“4050”人员的生活费和养老金);濮阳县的领导及各局委的头头们还各找借口,为自己建起了漂亮的别墅式住宅,已确定的有100多套,最大的一户建筑面积达600平方米。
纵观这篇通讯,“对比”的运用意在突出新闻主题,它既没有文学式的渲染,也没有强调事实上的琐碎细节和事实发生的背景理由,而是通过“对比”的手段单刀直入地击中要害,使贫困愈显贫困,奢侈更显奢侈,使新闻的价值得到了更鲜明的体现,必然会引起广大读者的深思。这种不著表情、冷静沉着的数字对比,可以说是一针见血,作者的时代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的深深同情不著一字已得到充分表达,对于阅读者的心理将带来强烈的震撼。
这篇获奖通讯属调查性通讯。这样的体裁,特别是舆论监督内容的报道,成功的关键并不在于写作技巧本身,而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题材是不是上下都关注的热点,再一个是发表后的社会影响力如何。显然,《贫困县刮起奢侈风》在这两个方面都是成功的。它之所以能技压群芳,拔了中国新闻奖的头筹,这是最重要的原因。
本文的题材选择很好,是党和政府多年来一直抓的一件事,也是老百姓反应强烈、意见很大的一件事。党和政府清理整顿楼堂馆所从20年前就开始了。早在1988年6月,国务院就发出关于清理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通知。当年的5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停建缓建了33个在京的楼堂馆所项目。后来的20年间,国务院、纪检委等部门也曾数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而且把“严禁政府机关兴建楼堂馆所”多次写进各级党纪政规之中。可以说,党和政府一直在抓这件事,但就是禁不住、刹不住。所以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就在这篇通讯报道之后,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理。但我翻看报纸,一些地方却仍在重演类似濮阳这类失民心的事情。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级贫困县河南商城又盖起了“豪华别墅群”,是县四大班子干部的宅第。“当初征土地盖房时,村民们不同意,居然把公安、武警、消防都调来了,冲突中有很多百姓受伤。”这哪里还有一丝共产党人的味道?《天府早报》又有报道说,山东威海市工商局在职干部仅90余人,竟以“威海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综合楼”的名义立项,盖了座20层、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的新办公楼。前段时间又一条报道,说湖南省娄底市,盖了政府新大楼,主体建筑占地247亩,造价超过5亿元。其中,有七栋大楼采用了酷似美国白宫的圆顶建筑。而娄底的经济状况又怎么样呢?人口400万,下辖一区两市两县(其中一个是国家级贫困县)。干部的所作所为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古语云:“水能载舟,也能覆舟”,从根本上说,这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干部作风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其中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尤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所以,在这方面,我认为还是应当成为我们新闻工作者的关注点。
再回到本文的题材,因为是上下关心的事,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事,很自然就形成了“热点”,报道之后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总之,通过这篇文章,我们看到了媒体的良心、责任和情操,也看到了媒体的公信力,让我们感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和重要性。这篇获奖的舆论监督稿件给我们带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启示至少还有以下几点:
1.舆论监督不是为了批评而批评,它的目的是为了促成问题的解决,为了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当事人也是一个警醒和帮助;
2.开展舆论监督是党的新闻媒体应尽的职责,是其与生俱来的神圣使命之一;
3.舆论监督报道可以帮助畅通民意渠道,使人们看到党和政府解决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作者系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委、山西日报常务副总编辑)
原载《新闻业务》2008年第47期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采写的舆论监督报道《贫困县刮起奢侈风》获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我是新华社驻河南的记者。2006年年底,得知某县县委、县政府和一些县直机关竞相建豪华办公楼,县四大班子和县直各局委的领导,纷纷住进高档别墅,其中最大的一幢别墅,面积达600平方米。一个尚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县,却盖起了这么多高楼豪宅,群众意见很大,有人还把这些豪华办公楼和干部豪宅的照片发到了互联网上。多年的新闻工作经验,使我敏锐地意识到,这一违规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对这种现象进行批评报道,不但会促进当地改进工作,对其他地方也有警示教育作用。经过艰苦细致的采访,最终形成了这篇舆论监督报道。
回顾报道经过,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做好舆论监督报道,必须扎实采访,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
我一方面了解国家在党政机关办公楼、领导干部住宅方面的政策规定,一方面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近几年该县兴建豪华办公楼和领导别墅的详细情况。还找到一位熟知当地情况的朋友一一调查该县比较有名的几个领导干部集中住宅区,画了一张详细的“县领导干部豪宅分布图”。在掌握了大量线索后,我围绕这些高楼豪宅的占地、规划、资金、审批等问题,逐一实地调查核实这些“腐败楼”的位置、占地面积和报批情况。弄清了县委办公楼已竣工几年工程款至今尚未付清、县纪委征地筹建办公楼时曾因降低补偿标准引起群众上访、社保局为建办公楼不惜挪用化肥厂职工养老金等“隐密情况”。
采访期间,对每位采访对象的谈话内容,我都认真记录并做了全程录音,对有些可能引起麻烦和争议的事实,还让提供事实的人在我的采访本上签字认可。在当地政府领导和我“沟通”的时候,又对采访到的各种事实进行了核实。
二、做好舆论监督报道,必须用事实说话,做到以理服人。
没有可靠消息来源的事实,再合理也不写,没有得到证实的细节,再精彩也不用,文风力求平实,不哗众取宠,更不能出现报道失实或以偏概全的问题。当时,网上有不少议论,说该县县委办公大楼像“天安门”、县里某领导有多少套别墅等等。在写作时,我没有采用这些容易吸引读者眼球、容易引起争议的说法,而是通过详实准确的数据和细节,把县委办公楼竣工两年工程款尚未付清,社保局建办公楼挪用职工养老金,县里一些党政机关领导为住别墅、失民心等事实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在查处该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事件的过程中,有九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受到处分,他们对稿件中所涉及的各项事实也始终没有否认。
三、做好舆论监督报道,必须抓住中央要求和群众关心的结合点,找准突破口。
对于党政机关兴建楼堂馆所,中央一直是严格控制的,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的面积、造价、装修标准、资金来源也有明确规定。在此情况下,该县作为省级贫困县,不顾全县尚有十几万人没有解决温饱的实际情况,东挪西借,巧立名目,大肆建设豪华办公楼和干部高档住宅,一经报道,必然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中央高度重视。
2007年2月27日,《贫困县刮起奢侈风》在“新华视点”栏目播发后,迅速被各大网站和160多家媒体转发。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中纪委派专人调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在全国展开了一场清理豪华办公楼的行动。省委省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地严肃查处了该县18名领导干部。县纪委办公楼和33套干部违规住宅被没收、拍卖。
通过这次舆论监督报道的采写,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做好舆论监督报道,就要经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不被金钱和人情绊倒,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守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承担起新闻工作者的崇高职责,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的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推动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惟有如此,才能不辜负党和政府的要求,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不辜负新华社记者这一光荣称号。
谢谢大家。(本文系作者在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第九届长江韬奋奖颁奖报告会上的发言)
原载《人民日报》2008年11月9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