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著名的维新运动领袖和学者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对“史之意义”作了如下的概括:
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人一般活动之资鉴者也。其专述中国先民之活动,供现代中国国民之资鉴者,则曰中国史。
纵观新闻的发展历史,新闻的样态,无论是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传播载体,还是传播的受阅对象都发生了阶段性的变化,尤其是伴随当前多元化媒介格局的形成,新闻样态更是屡屡出新。但事物的发生与发展是渐进性的,回归对事物自身发展历史进程的梳理,对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以更有效的指导新闻实践活动是研究的必经之路,正所谓“以史明鉴”。因此,本书将从新闻生产中的传播环节入手,对新闻样态的变化历程做出历史性的梳理与分析,以期对新闻的传播形态在未来的新闻传播活动中如何更有效地发挥新闻事业的传播信息、舆论引导、监督和教育娱乐等功能提供些许基础性的参考。
这里涉及一个基本的概念,即新闻的传播形态,这是本书分析的核心问题,为了更明确其指代的内容,首先需要厘清几个重要的新闻概念:新闻传播、新闻事业、新闻形态以及新闻的传播形态。
“新闻传播是一个大概念,新闻传播的历史同人类历史一样悠久古老,可以说从人类组成社会以来就有新闻传播”,甚至可以说人类诞生就已经有了传播活动。新闻事业是近代才产生的事物,在西方大概三五百年,在中国不过一百多年。新闻事业是一种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新闻传播。
但无论是处于无组织、无纪律散漫状态的新闻传播活动,还是伴随社会分工、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而出现的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新闻生产的新闻事业,从宽泛意义上讲,其生产与传播的对象都离不开新闻信息。而从事物自身的组织构成角度看,新闻信息本身又具有一定的形态。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杨保军教授在《新闻形态论》一文中指出“新闻形态指新闻的存在方式与状态,可分为历史形态及历时形态,其中历时形态又包含了本源态、传播态和理解态。”并进一步明确了新闻的传播形态指:“处于传播中的、本质上以意识形态存在的新闻。是对本源形态新闻的反映,是对客观存在的新闻事实的再现,或者说是对自然性新闻信息的人工记录。”
通常公众所谈论的新闻即是处于传播形态中的新闻,是新闻从业者对客观存在物与事的采集与制作呈现出来的,融入了新闻生产者对客观存在的认识与理解的产品,也是受众最终接受到的新闻信息的承载样态。
对中国新闻发生与发展的历史梳理一般是按照不同历史阶段如古代新闻传播、外人办报、国人自办报刊的开端、维新派办报、革命派办报、五四时期的报刊、战时新闻传播活动等这样的体例进行的,但在这些以时间轴并结合不同传播主体的传播行为为标准划分的体例中,其新闻的传播形态存在着交叉重叠的状况。比如,维新派报刊和革命派报刊都存在着宣传各自政治主张的内容;比如无论是纸质媒介还是电子媒介都有纯新闻的报道;比如无论是近代化报刊阶段还是现代化报刊阶段,各级官员与知识分子始终都是新闻信息的受众等,在不同介质之间、不同办报主体之间、不同历史阶段,新闻的传播形态的表现都存在着某些交叉,因此,本书并没有沿用传统的中国新闻历史划分阶段,而是从新闻生产最终成品的传播样态切入分析,这就必然会涉及传播的内容本身以及借助何种介质传播、用哪些样式传递、传播给谁,并缘何是如此样态的产品呈现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笔者将新闻的传播样态分解为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形式、传播的受阅对象及影响新闻的传播样态的因素这五个要素来做纵向的分析,以期呈现新闻从远古时代诞生开始直到当前的传播环境中其传播样态的嬗变概貌。
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在其1948年发表的《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构成传播过程的五种基本要素,并按照一定结构顺序将它们排列,这便是“5W”模式,即谁(Who)→说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To whom)→取得什么效果(Withwhateffects)。
在传播活动的研究中,“说了什么”往往是受众关注的焦点,受到认识水平和能力的限制,同时更是客观现实所具有的广阔性所制约,个体的认知范围总是很有限的。在个体能够掌控的认识范围中,通过自身实践或者人际交往来获取一定的新闻信息,往往凭借个人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可以对所接触到的新闻信息进行消化和理解。但是,当某些客观世界的变动情况超出了个体的认知范围和渠道,对其获取多数情况下就要依赖大众传播媒介,公众通过大众媒介不单单要获取一定的信息,而且对超出个人认识能力范围的信息,还依赖大众媒介进行专业化的解读以获得认识。无论是获取信息还是获取分析与解释,人们都期望通过对外部世界变动的了解来指导自己的实际行动,有时,这种信息的获取或许仅仅是作为相互间交流的一点谈资而已,但无论何种情况,这都离不开对传播内容的掌控。在传播活动的各种构成要素中,无论其形式多么创新,其介质多么新颖,也无论其手段多么独特,受众最终关心的仍然是传播的内容,传播内容是大众接触媒体的落脚点。
大众传播的内容具体地说,就是媒介的各种产品,如新闻报道、电视剧、电影、音乐节目等。抽象层面来讲,大众传播的内容就是经过传播主体对各种客观存在经过符号化呈现出来的信息。人类生存在信息包围的时空范围内,在如此浩瀚的信息流中,一定阶段和一定层面上,人类能够认知、接受和使用的信息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在这一部分信息中,公众对它的认识和掌握又是有限的,获取渠道更多的是依赖大众传播媒介,所以,在这些有限的信息中,又经过大众媒介的选择最终呈现给公众一定量的内容,即传播内容,这三者的关系如下图:
然而大众传播的信息既包含了新闻信息,也包含了电视剧、综艺节目等非新闻类型,本章重在梳理新闻信息在传播内容方面的演化历史。现代意义上对新闻概念的界定有多种角度,但无论是从报道时效上还是从报道角度、报道客体方面进行概括,都离不开新闻的本源,即作为一种事实来报道的规定,如老一辈新闻学者陆定一1943年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指出的:“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但事实这种客观变动的信息,在客观世界中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受到新闻单位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因素的影响,更是由于一些事实本身没有必要传播的现实,决定了需要对客观变动进行选择,从而制作新闻成品进入传播环节。仅从新闻专业性角度考量,新闻的价值是其首要考虑的标准,即以其时效性、新鲜性、重要性、显著性和趣味性等为标准来判断其是否可以成为新闻,这种选择的标准也并非是伴随新闻传播活动开始就作为参照来指导新闻实践活动的。类似于新闻价值这种作为新闻报道的重要执行标准成为新闻业务范畴上重点的研究对象,并开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的新闻专业主义之路,进入大众报业历史阶段是20世纪早期的事情,而非随着人类的出现便成为影响新闻制作的一些要素的。因此,在事实成为新闻进入流通环节的过程中,选择什么内容传播,是有标准的,也就决定了新闻的传播内容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是在渐渐发生着变化的。那么新闻传播的内容从远古时代的信息传播活动开始至今经历了怎样的演化过程呢?如果从新闻归属于信息这一范畴出发,那么新闻传播的内容是可以追溯到人类诞生的。
这里的“业前”主要指的是新闻传播活动发展成为一项独立的事业即新闻事业诞生前的历史阶段。
远古时代,人们结群而居,彼此之间需要互相传递各种生活信息、安全信息,出于本能需要借助手势、表情、声音等手段彼此间进行着一定的信息交流活动,但是否可以说新闻传播活动也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即以开始了呢?可否将新闻传播活动与这种生存本能需要而进行的信息传递活动等同起来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新闻传播活动的诞生相较信息传递而言,需要更为复杂的条件来满足:传播主体要有能够将客观信息准确理解并借助语言将其清晰表达出来的能力,同时接受者也应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和信息的解码能力,方能构成一个完整且有效的新闻传播活动。所以首先只有当人类普遍的语言水平达到比较成熟的地步时,新闻传播才可能产生。新闻传播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社会活动,不能与低层次的动物生存本能等量齐观。
恩格斯在《从猿到人》的著作中,常常使用“在形成中的人”和“完全形成的人”这类的概念来表述。他曾说过“由于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新的因素——社会”,意思是说,具有基本形态的社会是和完全形成的人同时出现的新的因素。语言是思维活动的直接反映,它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其成熟程度也必然和社会成熟程度相适应。根据人类学研究,形成中的人类经历了“猿人”和“古人”两个阶段。猿人阶段(距今300万年——25万年),只有手势语言,因为猿人不发达的喉管无法发出清晰的有声语言,古人阶段(距今25万年——4万年),才刚刚出现有声语言的萌芽。古人头盖骨刚发现时,科学家根据脑型分析,认为是先天性痴呆病人的头骨,可见古人的智力仅仅相当于今天的白痴,这种人显然是没有传播新闻的能力的。新闻传播活动只能与完全形成的人同时产生。完全形成的人,古人类学上称为“新人”或者“真人”,出现于距今4万年——1.4万年间的旧石器时代后期。此时,清晰的有声语言正在形成,社交活动逐渐扩大,原始的宗教和艺术开始出现,标志着新闻传播条件的成熟,
直至历史的脚步行进入唐朝,诞生中国最古老的报纸为止,新闻传播活动都在发生着,只是并没有以报纸的形态呈现出来,进而没有作为新闻事业史的构成部分进展着,因此,可以说这一阶段是新闻事业诞生前的新闻传播活动,暂且称之为“业前”新闻传播阶段。因其并没有作为一项独立的事业在发展,故而对其历史的书写也并未见专门的典籍。
从学者对中国新闻事业史发展历史的梳理中,可以看出在报纸诞生之前,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领域部分涉及人类生存命运祸福的占卜信息如卜辞等,同时还有为帝王歌功颂德的内容的记录如石刻等,可追索到的新闻传播活动比较多的仍是裹挟记录在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书籍中的,往往在一些古代的历史故事中都可追寻到新闻传播活动的记录痕迹。记录内容主要是重要的历史事件和重要的历史人物,如记录的各种战争、各领域中重要人物的事迹、重大的社会变动等,尽管这些作品或者是史书或者是文学创作,但都秉承了实录的笔法和精神,因此,都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记录当时社会变化的新闻大事记。
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对新闻报道活动提出了客观、公正和平衡等专业要求,事实上,纯粹的客观报道是做不到的,对客观事实的选择、写作与编排无不渗透着制作主体对事实本身的认识和评价。基于这点,唐朝报纸诞生前历代重要典籍中记录的大事虽建立在文学笔法的运用基础上,但并不影响受众对当时重要事件与人物的知晓,因此,一定程度上的新闻传播活动便也蕴含其中。
从先秦时代的《春秋》及其三传、《国语》、《战国策》、《吕氏春秋》到两汉时期的《史记》,到魏晋南北朝的笔记小说《世说新语》,以及隋唐以后继续发展的笔记小说中都有对当时重要历史大事和人物活动的相关记录。
如《春秋》虽然是我国的第一部编年史,但它也是一部当时的一组新闻大事的记录。作品中的很多记载往往寥寥数语,就清晰地交代了一个新闻事件的基本要素。
十年(鲁庄公十年,即公元前684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在这段著名的历史记载中,就如同一则现代简讯。有时间:十年,春天,王正月,还有地点:长勺,还有人物:公与齐师,同时还有事件:战争。
无论是出自当时学者之手,或是出自当时的史官记录,也无论是历代留存下来的比如甲骨卜辞、钟鼎铭文、石刻文字、一对一的情报信还是暗喻某事的悬书等实物,都是唐朝报纸诞生之前对当时客观实际状况的真实记录,其传递的内容包罗万象,尽管其形式与标准等离现代意义上的新闻传播距离还很遥远,但毕竟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新闻传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