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春节前后,国家旅游局将围绕“文明、有序、安全”的主题,依法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通过一系列“组合拳”,明显遏制旅游市场乱象,使旅游市场秩序好的地方“门庭若市”、差的地方“门可罗雀”。
其中,要重点开展“三大行动”:一是开展文明旅游专项行动;二是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强化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行动。在“监督行动”中,国家旅游局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旅游违法违规事件,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摘掉一批市场混乱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牌子,处罚一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同样,在1月30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旅游新闻宣传座谈会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强调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发布旅游政策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把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解释好、回答好,为旅游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中,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重新定义旅游业,提出旅游业是“软硬兼备”的产业。然而,要把“软实力”转化成“硬实力”和“软硬兼备”的实力,就必须依法兴旅。依法兴旅必先依法治旅,只有彻底根除掉中国旅游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疾,才能为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扫清障碍,真正做到让游客游得开心,游得放心,游得舒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
面对中国旅游市场长期存在的纷繁复杂的乱象,若想重构和谐有序健康的市场秩序,就必须迎难而上,敢出硬招、狠招,不能硬在嘴上,软在腿上,吆喝一阵拉倒。不管是舆论层面还是执行层面,国家旅游局都在呼吁社会媒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监督。
凡媒体者,社会之公器也。但是,一直以来,社会媒体对旅游行业的关注存在“选择性失聪”。尽管旅游行业内的人每天忙得热火朝天,拥抱着旅游产业的“黄金时代”,尽管大家都说旅游是人的天性,是生活必选项、新常态,但往往传递旅游正能量的事儿很难登上媒体头条成为全社会都关注的公共话题,除非这个行业发生负面新闻。
比如“天价面条”,比如“欺宰游客”,比如“泰航泼面”,比如“埃及神庙刻字”,而且,这些事件马上会被从一个个体事件放大至国民劣根性、国家文明形象等无穷大的范畴和高度,引起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站在被谴责者的对立面,每个人拥有道德正统的话语权,手握正义之剑,想挥向哪里就挥向哪里。
以媒为镜,可知成败。媒体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就理应映照出好的一面,不好的一面,以及不好不坏还过得去的一面。否则,变革力量被屏蔽,负能量被无限放大,将有失偏颇。
“中国旅游新政”多次强调媒体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的积极的作用。在“515”治旅方略中提出,将对全国各省市旅游发展综合实力进行年度打分考核,社会媒体曝光监督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考核指标。
在分组讨论中,是否应该有“社会媒体监督”这个考核指标成为地方政府代表争议最大的话题。公众对中国媒体的固有印象是“报喜不报忧”,可是在分组讨论会上,出现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声音,有代表提出现在的媒体是“报忧不报喜”,存在不实报道,某些景区所谓的“乱象”经媒体曝光后,相关的领导受到处罚,但事实并非媒体所报道的那样。所以,媒体监督存在不公正。
同样存在的一个悖论是,地方旅游部门及景区,一边盼望着媒体多给自己做品牌营销文章,一边又谨慎地提防媒体曝光自己不好的地方。媒体与管理部门之间,始终存在着这种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
但不管怎么说,“中国旅游新政”势在必行,媒体监督仍旧是重要的考核指标,随着国务院31号任务分解表以及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最终定稿版发布,“中国旅游新政”系列举措将从文件走向具体的执行落地,加大媒体对违法违纪现象的监督曝光,反应出的其实是“中国旅游新政”的自信和底气,也是一种积极容纳社会广泛力量共同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开放气度和博大胸怀。
不管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过程中,还是在国家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任务分解计划的过程中,都需要社会媒体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客观报道,才能共同推动相关工作的衔接和高效推进,为中国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