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遭受严重挫伤的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度过面临的经济困难,各省、市、自治区几乎都有一些地方实行了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或类似的做法,具有较大影响的是安徽实行的责任田,湖南、河南和甘肃的“借地”,以及浙江、江苏、四川、广西等地的包产到户。
安徽省实行的责任田办法试行于1960年下半年,形成于1961年春。当时,为了遏制农业生产滑坡,安徽省委派工作组在合肥市蜀山公社南新庄小队进行“按劳动底分分包耕地,按实产粮记工分”的联产到户的试点。这一做法得到群众的普遍拥护,而且效果比较明显。试点小队的粮食包产指标由原来的8.7万斤增至10.7万斤,增产23%。在宿县,有一位70多岁的农民,儿子因病无法劳动,也不愿当“五保户”,向公社提出上山开荒种地。结果,父子俩开荒16亩,产粮3300斤,上交粮食1800斤、现金60元。因此,他建议把地包给社员种,可以搞好生产。根据试点经验,省委制定了《关于定产到田责任到人问题》的文件,即“包工包产责任制加奖励”办法,简称“责任田”。
1961年1月,毛泽东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讲话,要求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961年要搞个实事求是年。(新华社发)
但是,这种受欢迎的责任制形式,中央和华东局的态度不明确。对这一新事物,一时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的人认为“责任田”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是在发展“资本主义”。这一做法,毛泽东未明确表态,但得到了刘少奇、邓小平、陈云以及李富春等人的支持。在所有支持责任制的观点中,邓小平的“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观点最具代表性。
1962年6月,中央书记处听取华东局农村办公室汇报,华东局认为安徽搞“责任田”就是单干,是方向性错误。会上,赞成和反对的意见各占一半。这时,邓小平强调,“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试试看。1962年7月7日,邓小平在接见出席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全体同志时,发表了《怎样恢复农业生产》的讲话,主张使包产到户合法化。他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黄猫、黑猫,只要能捉住老鼠就是好猫。”邓小平主张针对农村出现“责任田”的新情况,要“百家争鸣”,让大家发表不同的意见。他高屋建瓴地指出:农业本身的问题,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农业生产责任制等探索没有得到中央的正式认可。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前后,许多省市区党委陆续做出决议,对包产到户加以制止。这样,对农业生产方式的探索刚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就夭折了。但包产到户并未彻底消失,它的探索为改革开放之后农村改革最先取得突破作了必要准备。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
聂皖辉:《邓小平与安徽农村改革》,《党史纵览》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