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干部管理部成立时,设置了“军衔处”,开始研究军衔制问题。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2月8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予以发布。《条例》规定:从1955年9月开始实行军衔制度。
根据《关于军官和士兵评定军衔的指示》,军官军衔分五等十五级,士兵军衔分为二等五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是第一等第一级,为最高军衔。按照拟定的初步方案,这一最高军衔要授予“对创建全国人民武装力量和领导全国人民武装力量进行革命战争,立有卓越功勋的最高统帅”,当然人选就是中共中央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按照《军官服役条例》的标准衡量,只有毛泽东一人能够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这项殊荣,当然也是众望所归。
在讨论元帅军衔时,毛泽东坚持不要大元帅军衔,也不要勋章。聂荣臻等向他讲述斯大林被授予大元帅衔的情况,毛泽东说:“苏联有的,我们不一定非要照搬”。
为了让毛泽东接受大元帅军衔,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进行了热烈讨论。据时任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宋任穷回忆:与会人员包括许多民主人士在内的常委会委员们认为,毛泽东功劳最大,应该授予大元帅,并授三个一级勋章。主持会议的委员长刘少奇知道毛泽东不要大元帅、不要勋章的态度,说他个人对此“不能作结论”。有民主人士提出,“只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毛主席个人也不好不遵从决议”。刘少奇说,人大的决定还需要他下命令才行,他不下命令又怎么办?
几天后,国防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和总干部部副部长宋任穷、赖传珠,到中南海向毛泽东汇报授衔授勋工作。毛泽东听完汇报后说:“你们搞评衔,是很大的工作,也是很不好搞的工作。根据国际国内的经验,我这个大元帅就不要了,让我穿上大元帅的制服,多不舒服嘛!到群众中去讲话、活动也不方便。依我看呀,现在在地方工作的同志,都不评军衔好!”毛泽东当即询问在场的刘少奇、周恩来:“你们的军衔还要不要评啊?”他们俩摆摆手:“不要评了。”被列入大将名单的李先念、谭震林、邓子恢、张鼎丞也纷纷表态:“不要评了。”由于以毛泽东为首的一批中央领导同志主动提出不授军衔,使得评衔工作中的许多矛盾得以顺利解决。
因为毛泽东坚持不接受大元帅军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就这样成了我国历史上的一个空衔。
1955年9月27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衔授勋典礼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图为在授衔授勋典礼上彭真(左一)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前排左起:刘少奇、毛泽东、周恩来。(新华社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