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党的历史任务就是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两个转变,一是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二是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亿万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长期艰苦奋斗作出的必然选择。
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就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中,比较详细地阐述了中国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正确方向。新中国成立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并没有把社会主义写进去。刘少奇在这次会议上所作的《加强全国人民的革命大团结》的讲话中指出:“无疑问,中国将来的前途,是要走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去的,”但是,“要在中国采取相当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还是相当长久的将来的事情。”会议期间,曾有党外人士询问毛泽东,要多长时间过渡到社会主义去,毛泽东说:大概二三十年吧。
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一些场合都说过,到底什么时候搞社会主义,估计至少10年,多则15或20年。从那时领导人的讲话中,大致可以看出党中央的设想,是经过这样一段“相当长久”的时间,待工业发展了,国营经济壮大了,就可以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
1952年下半年,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党中央对原来准备在完成国家工业化之后再实行农业集体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国有化的构想作了重要改变,即从原来的“先建设后改造”改变为改造和建设同时并举,由原来采取“严重的步骤”“一举进入”改变为逐步改造。这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已经在中央领导人的头脑中酝酿。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一次会议上指出:10年到15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不是10年以后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1953年2月27日,毛泽东出京调研后回到北京,召开政治局会议,谈到在湖北视察时同孝感地委负责人谈话的内容。他说:什么叫作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步骤是走向社会主义。我给他们用扳指头的办法解释,类似过桥,走一步算是过渡了一年,两步两年,三步三年……十到十五年走完了。走十到十五年或者还多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防止急躁情绪。
6月15日,毛泽东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他拟的讲话提纲开篇写道:“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做了系统阐释。他在讲话中批评“左”、右两种倾向时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总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
1953年12月,中宣部拟定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对总路线作出了详细、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这就是简称“一化三改”的总路线。1954年2月,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这条总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