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第六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三条 本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