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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俗习惯司法适用的学术史总览

一、查阅状况简介

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和学术书籍是学界有关民俗习惯司法适用研究的主要展现形式,因此进行文献数量查阅优先选择中国知网(CNKI)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为对象。但是民俗习惯司法适用的研究成果不只在上述数据库中出现,故本章综述存在缺漏在所难免。同时,出于以下几点考虑,本章以上述两个数据库为检索对象仍不失科学性:第一,中国知网系列全文数据库涵盖了期刊、硕博士学位论文、会议、报纸、外文文献等多种类的文献资料,涵盖全面,可以整体反映民俗习惯司法适用近些年的研究状况和用户关注度的变化情况;第二,会议、硕士学位论文虽然公开程度不高、被引用率少,但它反映了学界对课题的关注度,其产出数量和研究方向可以为我们预测民俗习惯司法适用的研究趋势提供丰富的资料;第三,当前的书籍资料库通常难以包括全部已发行的书籍,是故选取典型性较强的国家图书馆馆藏文献为查阅重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民俗习惯通常在概念上与“习惯法”“民间法”交叉相错,所以我们在搜索过程中对有关“习惯法”“民间法”的司法适用研究状况也展开了具体分析归纳。

二、研究总体走势

参照“CNKI研究动态”公布的有关资料,从1996年开始至2008年间,民俗习惯相关研究逐渐成为学界聚焦的热点问题,并于2008年达到顶峰状态,2009年至2012年虽有所下降但也一直维持着高关注度状态,其中2011年至2012年关注度有所上升,2012年以后基本保持平稳状态并伴随波动变化。因此,按照学术关注度,可以将民俗习惯司法适用的研究状态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6年至2005年,这一阶段是低关注时期,学术关注度均在10次以下。

第二阶段是2006年至2008年,这一阶段是持续上升期,关注度连续五年快速上升,从10次上升到近30次,增长幅度远远超过第一阶段。

第三阶段是2009年至今,该阶段为平稳发展期,关注度一直居于20次以上,虽有波动变化,但走向基本平稳,总体维持较高水平状态。

在民俗习惯司法适用学术关注度方面,第一阶段高峰出现在2003年。 蒋颖、王向前的《村规民约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载《华北电力大学学报》)被引用23次;牛振宇、张晓薇的《正视与反思:中国诉讼文化的现代化进路》(载《当代法学》)被引用17次;孙国华、杨思斌的《“习惯法”与法的概念的泛化》(载《皖西学院学报》)被引用16次;袁登明、吴情树的《六合彩活动的犯罪学分析》(载《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被引用15次;刘德龙、赵阳的《略论私力救济》(载《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被引用14次;王青林的《民间法基本概念问题探析》(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被引用14次;白呈明、陈晓莉的《对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救济的思考》(载《求实》)被引用13次;白呈明的《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救济》(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被引用11次;王勇的《中国西部法律文化变革的现代性取向及其代价》(载《西北师大学报》)被引用9次。

第二阶段高峰期出现在200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蔡绍刚、蒋飞、朱千里的《民俗习惯司法运用的价值与可能性》(载《法律适用》)被引用28次;徐勇的《“法律下乡”:乡土社会的双重法律制度整合》(载《东南学术》)被引用27次; 王林敏的《论民间法的识别》(载《山东大学学报》)被引用18次; 淡乐蓉的《藏族“赔命价”与国家法的漏洞补充问题》(载《中国藏学》)被引用14次;蔡昱、龚刚的《“亲亲不能相隐”的经济学分析——兼论“亲亲相隐”于民间法的归隐》(载《南开经济研究》)被引用12次。 okxKunyMSrdBF+ySkz+zIGD2CIocrN2hS/uKrwuKHB761mAYiXgTFuV51FlCv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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