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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加尔文先生在日内瓦教会的事业首次确立了新的戒律,它在我们当中引起了冲突和争吵

[1]在我看来,新戒律的这位创立者,自法国教会拥有他的那一刻起,就是法国教会有史以来最为明智、无人可以匹敌的一位。他的教养体现在民政法(Civil Law)的研习当中。他所积累的神圣知识,与其说是通过聆听和阅读获得的,不如说是通过教导别人而得到的。因此,尽管成千上万的人从他那里得到了这种知识,但他所应感念的,却只有上帝,而非其他任何人。上帝生出了至福的源泉,写就了生命之书,创造出令人钦佩的机智,还提供了其他学识作为他的向导:直到他被迫离开法国,沦落到日内瓦的土地上。不久之前,(如有些人所断言的)该城的主教和圣职者抛弃了这座城市,他们或许被民众废除教宗宗教(popish religion) 的突然尝试吓坏了:他们认为,在此处继续等待事态的发展是不安全的。当加尔文抵达之时,他们的民政统制(civil regiment)的形式是平民性质的,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天;无论国王、公爵,还是贵族,都没有任何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权威或权力,只有人民一年一度从自己当中选出的官员,在公众同意(public consent)的基础上,对一切事务发号施令。 对于属灵的政府(spiritual government),他们根本没有一致同意的法律,只是做着他们灵魂的牧师用劝说的方式赢得他们认可的事情。

加尔文被接纳为他们的一位传道人,一名神学讲师。他考虑到,假如让愚众拥有随心所欲改变一切事情的权力,那么整个教会的产业就被系在一条和他们的喜好一样纤细的绳线之上,这是多么危险啊。于是,在争取到另外两位牧师 的支持之后(尽管其他人均持反对态度),他们采取了行动。最后,他们竭尽全力说服人民用庄严的誓约约束自己:首先,再也不会承认教宗对于他们的权威;其次,他们要遵行有关他们的宗教仪典和教会政府形式的规制,那是他们忠实于上帝之道的牧师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依照《圣经》订立的。

[2]在这些措施投入实施的时候,人民(他们自己最清楚是什么促使他们走到了这一步)也已经开始后悔他们所做的一切,愤怒地咀嚼着被他们塞进嘴里的马嚼子 ;而且由于这一革新,他们逐渐开始嫌恶周围的一些教会 ,在过去,他们的国家是不能缺少与这些教会的友谊所带来的利益的。

(无论是由于人们渴望独自享受他们事业的荣光,还是因为情势的倏忽变幻要求立即行动,)在每个特定教会的内部,被一小部分人认为是好的做法,就被他们拿来指导其他所有人——这也是那些时代人们的行事方式。当时存在着数量如此众多的教会,尽管在它们内部是自由的,但事先举行一次小规模的共同会议,本可以让他们免除许多事后的麻烦。而这又造成了一个更大的不便,后来每个教会都试图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与罗马教会的一致,并且要比之前的其他教会走得更远。这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巨大分歧,而且由于这个原因,嫉恨、不满、不和与冲突也在它们当中蔓延开来。然而,这些灾祸原本是很容易被防范的——只要不是每个教会都如此独断地在高压之下确立起它们认为合适并且有利于自己的规制,并把它们颁布给人民,就像万军之王的律法的永恒命令那样,没有任何例外可言。这就导致一个教会不得不控诉和谴责另一个教会,谴责对方在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分歧的事情上违背了基督的意志。但我认为以下方案既避免了可能会引起其他人厌恶的一切情况,并且也为那些创始人保留了今后进一步磋商的更大自由:虽然允许这些规制,但是却以一种更加谨慎和悬而未定的方式将它们建立起来;也就是说,它们将一直保持效力,直到上帝授权召开一次普遍会议,讨论接下来怎么做,才能对每个教会都最为有利。尽管这一方案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如此必要,但是他们也不可能轻易地接受它,而不用担心自己的信誉受到损害:因此,一旦他们开始行动,就会坚持不懈地做下去。

于是,加尔文和他的另外两位同僚强硬地拒绝主持圣餐礼,不肯平静且不带矛盾与怨言地服从于他们庄严的誓言曾要求他们服从的规制。在这场纷争中,他们被逐出了这座城市。

[3]日内瓦人民的几个牧师的职位就陷入了空置状态(这些人民就是如此轻率)。他们曾经想要摆脱这位博学的牧师,可几年之后,他们却更加急切地希望把他从款待了他的人们那里请回来。而那些不愿意和他分离的人,又尚未摆出不可抗拒的真诚态度。城里的一位牧师曾经目睹了人民以何种方式一心想要废除加尔文的职位,现在他又注意到了人们的此类情感:

议会里总共有两百名议员,他们都渴望加尔文的回归。第二天的一个常规会议上,他们又像这样哭喊着:我们需要加尔文,那个博学的好人、基督的牧师!

他说:

当我理解这一点的时候,我只能赞美上帝,也只能如此判断:“这是主的作为,在我们眼里那是不可思议的”,而且“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路加福音》20:17)。 [1]

而那两位(和加尔文一起)被驱逐的牧师,已经满足于享受流亡生活。有很多原因导致日内瓦人更加渴望加尔文归来。首先,加尔文在一件事情上向他们低了头,这或许让他们感到心情愉悦且充满希望,长此以往,他还会轻易地进一步俯就他们。在加尔文离开的时间里,他已经说服了那些他能够劝服的人,让他们相信,虽然他自己更喜欢在圣餐中使用普通面包,但是他们应当接受另外一种面包,而不该为此在教会中惹出任何麻烦。其次,他们还发现加尔文在国外也愈发名声大噪了,于是,他们的丑行,亦即轻率、幼稚地放逐加尔文这件事,也随着加尔文的名声而散播开来。不仅如此,他在世上的声誉可能在许多方面对这座可怜的城市起到很大的作用:正如事实所表明的,他们的牧师在国外获得的尊敬已经成为他们的篱笆中最好的一根木桩 。然而无论什么不为人知的因素触动了他们,为了满足他们的心意,加尔文(随着他成了另一个图利[Tully] [2] )回到了他过去的家园。

[4]加尔文深思熟虑过,他以及像他这般智慧而又庄重的人,与这样一些民众生活在一起,作为他们的牧师寄人篱下,受其驱使,那曾是多么令人不悦的一件事情。为了解决这个不便,他开诚布公地告知他们:如果他再次成为他们的教师,那么日内瓦人必须满足于完整地接受全部的戒律。日内瓦人以及他们的牧师应当立刻庄严地宣誓,保证从今往后永远遵从它。这套戒律的主要部分如下所示:要设立一个长期的教会法庭;由他们的牧师们担任法庭的永久法官;每年要从其他人当中选出两倍的人来,和牧师们在法庭上一同担任法官——这两类人要关心所有人的生活方式,他们掌握着决定一切教会案件的权力,拥有召集、管理、惩罚,乃至将任何人革除教籍(excommunication) 的权威。任何人,无论其身份的尊卑贵贱,只要法官们认为合适,都无法豁免于这种权威。

如果我们充分考虑一下当时日内瓦的状况需要什么,那么我看不出那时候最有智慧的人还能对这一设计做出什么改进。因为他们的主教和主教的圣职者们(如前所述)已经悄悄地逃走了,不管怎样,他们都已经离开了;想要选出另外一个主教,已经全然没有可能。对于日内瓦的牧师而言,如果他们试图独占凌驾于整个教会之上的强制性权威,这样的行为,在当时也是很难得到理解的。可是,当有人如此直率地提议,每一名牧师,都应当与两个来自人民的成员在宗教法院里一同列席,并表达看法和观点,他们又怎么可能轻易发现他们或许永远无法补救的不便呢? [3]

然而,他的提议在某种意义上的确给他们造成了麻烦(头脑更加简单的人总是如此,哪怕看不到明显的理由,他们还是会对更具智慧者的隐秘意图与目的心生疑忌)。当加尔文不在的时候,一些牧师自己留在了这座城里,一旦知道人民想要召回加尔文的迫切心情,他们其中的一些人就事先写好了表示归顺的信件,并向加尔文保证,如果他乐于倾听公众的诉求,那么从今往后他们也会永远忠诚。

但是,如果这套戒律真的推行下去,就会有人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产生疑虑;他们反对将之作为其他改革教会的范例,即便没有它,那些教会也井然有序地运作着。一些地位不凡、广受拥戴的平信徒更加倾向于表达他们的判断——这套戒律不过是改头换面之后,施加在他们身上的另一种教宗僭政(popish tyranny)罢了。这类人可能担心,让数量如此庞大的平信徒占据宗教法院的席位,只是为了取悦人民而已,到最后他们或许会觉得自己确实有几分影响力。不过,当这些安排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之时,他们牧师的学问,随时都有强行说服头脑简单之人的力量。后者知道自己的职务任期十分短暂,所以总是对牧师的永久权威充满畏惧。

在这些牧师当中,有一位迄今为止享有了超出同侪的尊荣,其他人在发出自己的声音时,往往都带有一种对于他的隐秘的依赖和敬畏。因此,表面上是一个了不起的、以中立无偏的方式组建起来的宗教议会在进行统治,但实际上,只有一个人作为其余人的精神和灵魂完成了所有的一切。

可是这些虚妄的猜测有何助益呢?他们现在面临着如此严峻的困境,即他们必须在两条路当中选择一条。也就是说,他们要么无休无止地丢人现眼,愚蠢而轻率地赶走加尔文——他们曾无能为力地渴望他的归来;不然的话,他们就得服从加尔文的要求。在这一点上,加尔文的态度斩钉截铁:要么推行自己的方案,要么和日内瓦人分道扬镳。日内瓦人觉得,在国内受到微乎其微的束缚,总好过在国外名誉扫地、永世不得翻身。所以到最后,这些规制得到了各方的赞同。 他们提出一些条件,比如希望加尔文给予他们有限的优势地位,彼时他们和那些无法继续坚持的城市一样,是欣然接受这一切的。

[5]还没过几年,这些已经两次起誓的人们就冒险对这套戒律的堡垒发起了最后一次,也是最猛烈的一次攻击。经议会全体同意,并由他们的城市所批准,日内瓦人幼稚地允许宽恕一个名叫贝尔特利耶 的人,而此人之前已经被长老们革除了教籍;不仅如此,他们还颁布了一条荒谬离奇的法令,赋予了议会在有关革除教籍事务上的最终裁决权,而且允许议会赦免他们所喜悦的人。这显然违背了他们先前的誓约。

加尔文立刻听闻了有关这条法令的报告。他说:“在这法令生效之前,签署它的,要么是我的鲜血,要么是我的放逐。”在举行圣餐仪式之前的两天,加尔文的演讲也起到了类似的公共效果:

那些人被教会判为藐视者,这只手若伸向他们的圣物,就杀了我吧。

于是,由于惧怕产生骚乱,那位贝尔特利耶的朋友就建议他,在他们看清事态进一步的动向之前,暂且不要使用议会赋予他的自由,也不要在教会当中现身。后来圣餐礼平静地进行,而且那些麻烦事也有可能和平解决,不再节外生枝。可就在这一切结束之后的那天下午,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加尔文结束了他的常规布道,并告诉人们,因为他既没有学过,也不曾教导别人对抗掌权者,“所以情况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让我把使徒的话赠予你们吧,‘我把你们交托给神和他恩惠的道’ ”。于是他就坚定地与所有人告别了。

[6]有的时候,明智之人若想获胜,最容易的办法就是转身离去。这次加尔文主动而且出人意料地提出要立刻离开,马上就使得议会(因为按照他们惯常的做派,他们只会始终保持那种反复无常的态度)被召集了起来,并暂时中止了他们的法令。他们让一切都一如往常,直到那四座瑞士城市 [4] 就引发纷争的事务所做的判决传到他们耳中为止。在同意任何命令之前,他们首先采取这种做法,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他们的明智和谨慎。但是,现在采取这种行动,实际上就等于是说,他们要在舞台上发挥自己的作用了。

于是,加尔文立刻向这些城市的首席牧师写信,热切地渴望获得他们的帮助。他在信中推重这项事业,认为整个教会的宗教和虔敬状态都极度依赖于它。所以,除非当这起案件被呈到他们面前时,他们能够和日内瓦的牧师们一起做出正确的裁决,否则上帝和所有的好人现在都不可避免地要遭受践踏。他们就是这样判决的,事实上,该判决可能包含两项内容:首先,他们绝对认可,日内瓦的戒律与上帝之道完全一致,没有任何注意事项、限定条件、不定因素或其他状况;其次,他们还真诚地告诫,不要革新或改变这套戒律。

加尔文涉及两方面的激烈要求都得到了满足。因为,虽然上文提到的几个瑞士教会从未遵守过那套戒律 [5] ,但是日内瓦议会却要求他们对以下三个问题做出裁决 [6] :第一,“依据《圣经》和纯洁无瑕的宗教,在借着上帝的诫命执行革除教籍的惩罚时,应采取何种方式”;第二,“是否只有宗教法院(the Consistory)能执行这项惩罚”;第三,“在这此情况下,他们教会的用处是什么”。上述教会答复道:

他们在听说了那些宗教法院的法律之后,认为后者的确是 神圣的 法令,并且 朝向 上帝之言的诫命。因此,他们不认为,对 日内瓦教会 而言,通过革新来改变这些法律是一件好事,而是应当让它们保持原样。

尽管没有回应之前的诉求,但是,就加尔文先生认为他们必须回答的问题而言,这些答案还是被接纳了,而日内瓦方面也没有再做出进一步的回复。这是因为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肚腹无法和智慧匹敌。于是,他们先前的论战热情开始熄灭了。

[7]我希望如今的日内瓦居民,不要把我们揭露到目前为止他们过失的行为视为罪恶。因为,他们的博学的向导与牧师们同样认为有必要向世界展示这些错误。这整个故事,也是我从他们的书籍和著作中搜集来的。到最后,我们或许就能发现,那套戒律以何种方式在他们当中被培育出来,为了它,我们之间已经产生了数不清的争论。正如贝扎本人所证实的,促使加尔文在这件事上如此认真热切的原因,“是因为他认识到,为那座城市套上缰绳是多么必要” [7] 。他的明智让他意识到,必须要由伟大的智慧来指引那些人民。

可是,智慧的人仍然是人,而真理就是真理。加尔文为了确立他的戒律所做的事情,似乎比他为了使这套已被确立的戒律获得拥护而教导的内容更加值得称赞。自然(Nature)使我们所有人都热爱我们自己的意见,与他人的矛盾冲突则会激发这种热爱。我们的爱熊熊燃烧,令我们坚持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它使我们的智力变得更加敏锐,为我们的行为争吵、辩论,并用尽一切手段来为之论证。因此,假如一个能力如此出众,并且受到激励、渴望在一切方面推进他的事业的人,在阅遍上帝的《圣经》之后,竟无法从中发现只言片语,以此来培育一种至少具有或然性的看法,认为神圣权威在某种程度上和他站在同一边——那才是咄咄怪事呢。通过筛选最极端的语句,即便是加尔文的才智也只能从中推论出一些言辞。对他而言,这些言辞似乎的确暗示了:所有的基督教教会都应该赋予他们的长老(Elderships)革除教籍的权力,而且,每个地方都要遵循他为日内瓦规定的模式,即一部分长老应当从平信徒中选出来。但是,你们凭什么论据能够表明——加尔文曾经借此证明了这一点——《圣经》中的每一个字句,都必然对这些事情或其他事务提出了强制性的要求呢?在所有此类事情上,你们的意见和加尔文保持一致,却与你们自己的教会规制为敌。

[8]如果我们贬损被他们辛辛苦苦塑造成伟人的那些人,那么我们就会伤害美德本身。有两件关键的事情,使加尔文理所应当地举世闻名:首先,是他在创作《基督教要义》时付出的巨大努力;其次,就是他根据这一体系对《圣经》做出的阐释,加尔文为此贡献的心血,并不亚于前者。在这两件事上,无论什么人,都只能在加尔文的身后耕耘劳作。当他们反对加尔文的时候,加尔文从对于他们的偏见中获得优势;如果他们赞成加尔文,加尔文则能收获超过他们的荣耀。

一旦有关那套戒律的问题被提出来,在这之后,他发表的著作就从不曾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来颂扬戒律的用处和非凡的必要性。加尔文在改革派教会(reformed Churches) 的传道人那里赢得的赞誉,与罗马教会对“格言大师” [8] 的形容一样,甚至超过了后者。所以,加尔文就在自己的著作中,用最娴熟的笔法,评价他们是最完美的神学家。他的著作几乎成了评判教义和戒律的准则。无论是在其他国家 ,还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中,法国人的教会都遵循了加尔文的模式。在建立自己的改革组织时,苏格兰教会也采取了同样的模式。一开始,这戒律是如此虚弱无力,它没有得到圣职者的赞同,这些人自己不服从于戒律,也未能让其他人服从它;如今,它终于开始要求普遍的服从 ,并且与那些在极端的绝境中救济过它的教会发生了公开的冲突。 [9]

[9]这些教会以最和平的方式生活,其中既有许多在别的专业领域拥有非凡学识的人,也有举世无匹的神学家。有一个教会受瓜尔特尔 戒律的命令,而不遵循日内瓦崇拜的戒律。有一人 来到这个海德堡(Heidelberg)的教会,并渴望获准进行公开的争论。带着对他们的政府的公然蔑视,他辩护说:

神法赋予一个拥有长老职分的牧师革除任何人教籍的权力,哪怕对方是国王和君主本人。

此处播下的种子,引发了贝扎和埃拉斯都 [10] 之间关于革除教籍问题的争论:是否在所有的教会中,长老都拥有革除教籍的权力,以及是否为了这个目的,必须从平信徒中选出一部分长老。在我看来,在这场论战中,他们将真理分割成了相等的两部分。贝扎至为正确地坚持了革除教籍的必要性,而埃拉斯都也同样正确地认定,没有必要让平信徒长老(lay elders)成为教会的牧师。

[10]在爱德华国王 统治的岁月里,我们之间有的问题是由于一部分人对某些事情的顾虑而引起的。 玛丽女王 在位期间,不少人流亡海外,有的人在国外仍满足于使用他们自己在国内就采用的祈祷书,这些祈祷书在他们离开王国之前就已经得到了许可;其他人则更偏好日内瓦教会翻译的公祷书。这便加剧了之前已经开始的小规模的争论。

如今,在女王陛下 的幸福统治下,在指向议会高等法院的《劝诫》面世之前,一时最富争议的事务,就是穿戴帽子(cap)和白色法衣的问题。 [11] 这份文件的作者隐匿了自己的姓名,认为展示出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就足够光荣了。而他们的思想和情感,已经普遍地热衷于反对这个教会中被发现与日内瓦的纲领不一致的规制和法律。对于这些劝诫的辩护人, 我想说的无非是以下这些话:

这一天将会到来,到那时,比起用倨傲而锐利的智慧写出的浩繁卷帙,以仁慈和温顺说出的只言片语,将得到更多的福佑和奖赏。

但是,假如人们看似掌握了真理,那么他们的写作方式就一定不会使我们的内心与真理疏远。那位辩护人的追随者们便是这般理解他的,怀着这种信念,他们追随着他。他也以同样的方式追随着加尔文、贝扎等人。他抱持着同样的信念,认为他们在这件事情上掌握了真理。另一方面,我们则完全被说服了,相信必须依靠某种试验才能发现哪一方陷入了谬误。


[1] Calvin,Epistle 24( CR ,39:148-149).

[2] [译注]在遭到罗马放逐,并得到多个希腊城市的慷慨接待之后,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在公元前57年回到了罗马:“那喜悦是如此强烈……他在事后夸耀不已,说是整个意大利的民众用肩膀把他架起来抬回罗马。”Plutarch, Lives ,“Cicero”,33.5; Loeb ,pp.168-169;See A.C.L. ,4:61.

[3] [译注]对比班克罗夫特(Richard Bancroft,1544—1610)的说法:
公民们终于满意了。他们坚持,应当始终有他们当中的十二名成员……搭配六名牧师。……他们自以为,就算为了满足他们牧师的强硬要求,他们在这件事上屈服了……他们仍然能够掌握大局,能够随心所欲地控制那些牧师。( Survay ,p.23)

[4] [译注]指苏黎世(Zurich)、伯尔尼、沙夫豪森(Schaffhausen)和巴塞尔(Basle)。参见加尔文写给维雷和布林格(Bullinger)的书信,以及呈递给苏黎世教会的案件(附有布林格的回复)。参见Calvin, Epistles ,pp.163-171。

[5] [译注]日内瓦的宗教法院是一个与政府权威分离的教会实体,而瑞士的这四个教会都没有接受前者的那种戒律体系。在给苏黎世牧师写的信件中,加尔文承认:“如今,对于开除教籍,不是所有人都意见相同。我明白,对于一些虔敬而博学的人来说,在基督教君主统治之下的开除教籍并不被视为必然的。” Epistolae (1576),no. 165,p.276; CR ,42:676.

[6] Calvin,Epistle 166( CR ,42:697).

[7] Beza, Life of Calvin CR ,49:131).[译注]贝扎(Theodore Beza,1519—1605),加尔文的传记作家,其信件的编辑者,也是加尔文日内瓦首席牧师职位继任者,同时还是一位杰出的《圣经》学者和神学家。贝扎是长老会政体当时仍然健在的主要权威,胡克的戒律主义反对者认为这种政体是真正教会的标志。

[8] [译注]彼得·伦巴德(Peter Lombard,1100—1160),又被称为伦巴第人彼得,中世纪著名神学家,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活跃于巴黎大学。于1159年被任命为巴黎主教。他最重要的成就是编纂《四部语录》( Sententiarum libri quatuor ),收集教父们的文章成集,此书也成为基督教系统神学当时的主要教科书。正是这项成就,为他赢得了“格言大师”(Magister sententiarum)的称号。

[9] [译注]胡克此处指的是伯尔尼,它的联盟曾保护过日内瓦在16世纪30年代刚刚赢得的独立;还有沙夫豪森、巴塞尔和苏黎世,根据胡克的说法,他们曾在加尔文及其追随者与放任派(Libertines)的斗争中帮助过他们;“公开的冲突”夸大了日内瓦与其他瑞士教会之间的情势。他们之间关于戒律的分歧所造成的分裂威胁,从来没有达到关于圣餐教义的争论的程度,后者的分歧在1549年的《苏黎世信纲》( Consensus Tigurinus )中得到了解决。

[10] [译注]埃拉斯都(Thomas Erastus,1524—1583),瑞士神学家、医学家,生于巴登。曾在意大利博洛尼亚和帕多瓦研习神学、哲学和医学。1558年任海德堡大学医学教授。1580—1583年任巴塞尔大学伦理学教授。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属苏黎世派,尊崇茨温利的学说。曾对加尔文利用教会权力以异端罪名处人死刑表示异议,认为判罪和处刑均属于国家权限,教会不应涉足。他反对教会革除信徒的教籍,著有《关于革除教籍问题的说明》( A Treatise of Excommunication )。

[11] [译注]《劝诫》是一份来自清教徒的宣言,作者是伦敦的两位教士菲尔德(John Field)和威尔科克斯(Thomas Wilcox),于1572年出版。这份劝诫书要求伊丽莎白女王在英格兰教会中恢复“纯净的”《新约》礼拜仪式,并且从教会中清除掉残留的罗马天主教元素和实践。这份文件表明了长老派(Presbyterian)在清教徒当中的广泛影响,《劝诫》主张更多地直接依靠《圣经》的权威,并且认为教会应当由牧师和长老来管理,而不是由高阶教士(主教)来掌管。然而,女王对这份文件采取了抵制的态度,《劝诫》的作者被投入大牢,长老派的领导人物卡特赖特(Thomas Cartwright详见注释477)也在发表《对议会的第二次劝诫》( A Second Admonition to Parliament )之后被迫流亡国外。拒绝遵守礼拜的指定形式(由伊丽莎白1559年颁布的《划一法案》规定)的教士,要么丢掉圣职,要么被投入监狱。 EJTj//qU5pZxWz/lJrsVXb+FMm+DsObiZ0z6kiRfcD6MAcF/s59MmcaBpgMCAU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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