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美国跨国投资的总有效税率要利用一定条件和指标。(1)跨国公司的税后真实收益 R 。无论是债务融资还是权益融资,都要用到税后真实收益概念,可统一按照5%恒定值计算。企业边际投资的税后真实收益等于企业向其他投资人出借资金的收益,大致等于真实借贷利率。(2)通货膨胀率 i 。统一设定为2.5%不变。(3)经济折旧率 δ 。不同资产类型折旧率也不同,通常厂房的经济折旧年率为3.1%,设备为17.5%,无形资产为15.3%。 (4)公司所得税率 τ c 。采用联邦和地方公司所得税综合税率。(5)成本回收津贴现值 z 。所有G20国家都允许企业申请投资厂房和设备的成本回收津贴以弥补亏损。任何现值扣除的未来税收、弥补资产成本都包含在投资回报中,对建筑厂房投资的回收年限为25年,设备为7年,通过费用摊销政策抵消投资企业的税收负债,其中无形资产一年之内费用化,存货不实行费用化政策。(6)融资方式。用于厂房设备和无形资产的35%为债务融资,其余的65%存货融资全部采用权益融资方法。
无形资产投资、存货投资与厂房设备的边际有效税率不同。其中一是无形资产包括注册权、专利、商誉,价值很难确定。美国税法对不同无形资产投资的处理政策不同,有些项目如广告费可在本期扣除,对研发抵免则用于冲减投资成本,二是对存货则作为投入对待,存货不享受成本回收津贴。
计算无形资产投资有效税率的前提是投资在本期费用化。加拿大财政部曾制定过一种计算方法,在计算有关研发与实验投资的税前收益 r p 时,不再区分费用化、税收抵免及其他税收补贴,而是将补贴政策合在一起计算。 [1] 可采用下式:
其中 R 代表税后折旧率或经济折旧率; s 代表研发与实验投资补贴值;投资补贴等于成本回收津贴加抵免。
经调整后,计算税前权益融资收益率的公式可反映投资税收抵免和成本回收津贴。
其中 v 代表研发与实验投资补贴成本回收率; k 代表投资抵免。投资抵免为零,即没有税收抵免;全面实施费用化政策, v =1。
对研发和实验室投资的有效税率进行估算。先假定研发和实验室投资占无形资产投资的50%;无形资产投资全部费用化,不考虑各国税率差异,也不考虑成本回收津贴。计算结果,美国的有效税率为13.3%,比没有投资抵免政策条件下低5个百分点。
美国允许企业扣除一定的国内应税收入。2012年美国实行扣除政策后,有效税率从18.6%下降到17.1%,而且还准予企业享受“奖励性折旧”政策,即允许从一些投资类别中立即扣除费用,这样就导致美国的有效税率降低到了16.1%。这与“大衰退”发生后联邦政府为激励投资所做的努力分不开,实质上降低税率只是其中的一种政策。
美国跨国公司在国内外经营的有效所得税率差异很大。据有关数据分析 ,拥有有效正营业收入的跨国公司外国来源所得税国内加权平均有效税率为25.2%,中位数为31.8%。但是,将跨国公司之间相比较,有效税率差异很大,其中有32.9%的纳税人,其收入占全部纳税所得的37.5%,平均有效税率不足10%,而占纳税所得14.8%的25.6%的纳税人,有效税率却高达50%以上,其他纳税人的平均有效税率居于10%~50%之间。
跨国公司的外国所得税率低于国内税率有两个原因。一是递延的CFC所得税通常在遣返后才纳税;二是实行外国税收抵免政策。实际上,美国对外国所得征税的条件是美国税率高于外国税率,并以高出幅度为限。如果跨国公司的外国税率等于或者高于美国税率,美国就收不到所得税了。
在美国缴纳外国剩余所得税的跨国公司平均有效税率极低。 外国剩余所得税(residual U.S.tax rate)是指如果跨国公司投资东道国的税率低于美国的税率,美国会按照联邦所得税率,征收两国税率的差额,根据有关统计,美国大企业的外国来源所得剩余税平均有效税率在3.9%~4.2%之间,真实加权平均有效税率基本也都在此区间内。与美国跨国公司的国内所得税率相比,外国来源所得税差异较大:
(1)大型跨国公司利用在美国的外国税收抵免,抵消了外国来源所得税的大部分或全部负债;
(2)美国跨国公司的外国来源所得大部分在遣返美国前并未纳税。
从有效税率分布看,占全部外国来源所得30%的大型跨国公司中,有80%未在美国缴纳外国所得税。还有8.5%的美国大型跨国公司的外国来源收入占全部外国来源所得的52%,在美国的有效平均税率为5%以下。10%的大型跨国公司的美国外国来源所得税率则高于10%。可见大型跨国CFC本年度遣返收入占比越高,或遣返股息主要来自低税率国家或地区,在美国的有效税率也就越高。
税收抵免政策对于平均有效税率影响有限。据对跨国公司平均有效税率计算发现,税收抵免政策降低了抵免前的国内所得税收负债1.7个百分点;降低了抵免前外国来源所得税收负债0.8个百分点,所以税收抵免政策的减税效果大致等于0.8~1.7个百分点。
采用多重方法才能保证外国有效税率计算的准确性。(1)利用IRS数据。通常CFC所得只是跨国公司全部外国来源所得的一部分。利用美国2004年全部营业收入为正值的CFC数据,计算合并后的平均有效税率,结果为16.1%。如果计算中排除控股公司,美国制造业CFC有效税率为15.4%。据Altshuler和Grubert计算,1980年美国制造业CFC的有效税率为33%,2001年为21%,虽然外国税率在下降,但美国并未降税,所以有效税率下降的真实原因,是打勾规则造成大型跨国公司税收筹划增加了。因为一旦美国跨国公司将股息分配给CFC,则支付股息的企业有可能是混合实体,没有单独申报纳税。由此可见,外国有效税率的非正常下降对美国投资形成了巨大引力。(2)利用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数据。BEA数据包含了跨国公司外国附属机构净所得和外国缴纳的税收 [2] ,在计算净所得时包含附属企业亏损将造成结果失真,夸大盈利企业的支付能力。以2004年BEA的税收数据计算,外国附属企业的平均有效税率为28.7%,明显高于以CFC数据为计算依据得到的结果。
数据的准确性是计算税率的基础。由于BEA数据将无关混合实体视为跨国公司的独立附属机构,数据与物理上的资产所在国或基本经营活动所在国相关。而控股公司则存在例外,如果在不止一个国家拥有物理上的资产或经营活动时,将作为控股公司看待,资产将配属到这类公司成立的东道国,包括在其他国家成立的实体和控股活动,在外国经营需单独申报为外国附属机构,可见BEA数据中含有重复计算因素。 [3]
总之,影响跨国公司投资决策的核心因素是有效税率。跨国公司的上期的资产配置结构属于影响投资决策的根本因素,在此基础上,成本回收津贴、通货膨胀因素都在发挥影响力;然而从影响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税率的制度因素看,打勾规则、看穿规则以及混合实体的产生,都决定着跨国公司的有效税率,进而影响到投资策略。反过来也是一样的,一旦美国联邦政府改变税率,就会导致美国跨国公司的海外资本回流或者加速流出。
[1] Department of Finance Canada.“An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f Tax Assistance for Investment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ax Expenditures and Evaluations , December 2009, pp.33–58, http://tinyurl.com/zj3wywu, 5 Oct.2021.
[2] Martin A.Sullivan.“U.S.Multinationals Paying Less Foreign Tax.” Tax Notes , 17 Mar.2008.
[3] Melissa Redmiles.“The One-Time Received Dividend Deduction.” Statistics of Income Bulletin , 27(4), 2008, pp.1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