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混种,希伯来语原文的词根为“监禁”,指因违反《希伯来圣经》相关规定、混用某些物种而导致食品、牲畜或衣物被禁止使用的情况。
《希伯来圣经》谈到禁混种的地方并不多,简单地说,《希伯来圣经》中的禁混种包含三个类别:农作物禁混种、牲畜禁混种、纺织品禁混种。
本卷前三章讨论一般农作物禁混种的问题。第4—7章讨论葡萄园禁混种的问题。第8章讨论动物禁混种的问题。第9章讨论纺织品禁混种的问题。
迈蒙尼德认为,本卷与《田角捐》两卷的相关《希伯来圣经》诫命都出自《利未记》第19章,因此被放在可能的最接近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