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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习及教育的新方法 [1]

1.所谓学习的基础(Studiorum ratio),我们意指的是一定种类的合理的秩序;也就是说,乃达致完满活动状态(statum actionum perfectarum)的一种方法。

2.这种状态被称作习性(Habitus) ,我将习性界定为一种虽说持久不变却是后天习得的活动准备(Agendi promptitudinem acquisitam permanentem)。

3.凡能够有所活动者都是习性主体(subjectum Habitûs)。因为事实上,即使那些无生命的事物也能够习惯于某些活动。因此,化学家藉反复循环来回收最易挥发的酒精,一致教导说各种金属本身藉一种溶剂反复蒸馏和回流就可以躲过蒸馏器的作用。 托马斯·霍布斯在他的《论物体的原理》(Elementa de corpore)中教导说:通过反复弯曲,金属薄片就能够获得一种弹力的习性。

4.任何一个人,只要他读过罗拉留 的小册子《论动物往往比人更好地运用理性》(Quod animalia bruta saepe ratione utantur melius homine),或普林尼 对象绳舞者(Elephantis funambuli miracula)的精彩研究,或利普修斯 《书信集》(Epistolarum centuriae duae)中对大象和狗的赞赏,没有谁会怀疑动物的可教性。最近,马舞(horses dancing)在维也纳竞技场的演出使得这样一类事情更加可信。

5.既然幼儿在其早年在理性的外在运用方面与动物并无什么大的区别,他们的教师便可以从驯兽师那里适当地借鉴一些经验。因为马、狗和鸟的主人都有自己一套教授它们讲话、追逐或唱歌的特殊策略。

6.但一般而言,他们所使用的手段是食物,当动物听话的时候,他们就给它们发丰富的食物,当动物不听话的时候,就不给。所以,据说巴利阿里群岛(Balearica) 上的大人在孩子们完成指派给他们的任务时,才让他们吃东西。而且,“为了使孩子渴望学会第一原则,教师们就给孩子们吃甜饼”,由于这样一种习俗,至今还有一些寄宿学校藉让孩子挨饿来惩罚孩子(das Cariren)。

7.这种办法可以用到孩子们身上,但不能用在那些已经能够对理性作出更充分利用的自由心灵上。对于后面这类人,不是给他们的身体提供食物,而是必须要给他们提供心灵上的食物,这就是荣誉(id est honor)。于是,在低等学校里便出现了等级和名次的体制,而在大学里便出现了晋升的体制。在古代,那些特别杰出的孩子被其他人欣喜地带回家,就像我们由西塞罗的例子所看到的那样。

8.关于习性的主体(Subjecto habitus)就谈这么多。习性获得的原因或方法不是超自然的灌输(supernaturalis infusio),就是自然的实践(naturalis assuefactio)。在有情众生(sententibus)中,就他们有情而言,后者被称作教学(Doctrina)。

9.灌输不是上帝的(vel Divina)就是恶魔的(vel Diabolica)。在使徒“言语”的赠品 中,我们获得了上帝灌输的例证,尽管这实际上并不能被认为维持到狂喜状态本身之后,从而并非一种习性,因为它并不能持久存在下去。在教会史上,我们有叙利亚人圣厄弗冷 这样一个类似的例子,他通过大巴西尔 的祈祷瞬间接受了希腊语言的知识。恶魔灌输在他的控制者中不乏例证。 我们也无需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完全没有上帝的灌输;鉴于此,我们祈求上帝为我们自己的各项学习和研究祝福。

10.让我们现在由讨论灌输进展到实践的话题上。实践是借助于一定数量的给人留下印记的活动(actionis imprementis)实施出来的。但量不是外延的(vel extensive)就是内涵的(vel intensiva);外延的量(extensiva)在于活动的数目,而内涵的量(intensiva)则在于为给习性留下印记所需要的大小或力量。当人们说习性是藉频繁的活动建立起来的时候,对前一种要求一般都是承认的;但对于后者人们通常却缄默不言。

11.在下面这个谚语中,数目或频率的效果得到了民众的肯认:

Adde parvnum parvo,magnum cumulabis accrvum.

而奥维德 也说过:

Gutta cavat lapidem,consumitur annulus usu,

Et teritur pressa vomer aduncus humo.

伊索寓言讲乌龟爬得比老鹰快,在这里就像德国的谚语“一个人走得虽然慢,却也同样能够到达目的地”(Wer langsam geht kommt auch nach)一样适用。由这项原则也就产生了人从各个部分攻击一件倘若从整体上受到攻击便无法掌控的事情的策略。我们用锉粉碎大理石,把山岳装在篮子里运走,用水桶清空水池。因此,我们在算术中则藉计算其组成部分来计算巨额数字,在几何中我们则将面积划分成三角形来进行测量。

12.由这项原则产生了重复的必要性(repetendi necessitas):持久性,作为习性的终极本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重复。因为我们通过实践,很快地学会接受和消除一些图像,就像一块蜡板一样,而另外一些人则像一块铜板一样,非常慢。同样,一些人像一把稻草一样,能够很快地接受和排拒心中的怒火,而另外一些人则像燃烧的铁块一样非常慢。因此,毕达哥拉斯派主张无论是谁,在“他回顾和评估他一整天的所作所为”之前,都不应当入睡。 因为重复一整年的东西内容太多,这样一种做法是有害的,学校里通常却是这样做的。在晚上到来之前,然后是七天之后和一月之后,把每天、每周和每月学习的东西总结一下是非常有益的。这样一来,到了年底,就能够对每个月的学习加以总结了。因此,最重要的事情就会是在不同的层次上进行复习。我不清楚有谁此前已经提出过这样一种看法。 ……

14.关于活动的频率(multitudine Actionum)问题就谈到这里;我们进而讨论强度或大小。一个以一种形成印象的独特力量实施出来的行为往往伴随有多次重复。例如,我们很容易记住那些非同寻常的事实,出乎意料的笑谈,以及唯独与我们自己的兴趣相关的行为,诸如使我们受到赞赏或遭人责备的行为。……

15.但最好是将频率与大小结合到一起。如果一个活动由最细微者开始,然后连续不断地一步一步地慢慢增加直到达致最大值,事情便尤其如此。化学家在用火改变无生命的事物时就是这样要求的。据说克罗顿的米罗 曾经通过这样一种巧妙的方法而使自己强壮起来。他每天都背着一条小牛走一段路,这样,随着小牛体重的增加,他的力气也不知不觉地增大了,直到最后,他在奥利匹克运动会上竟能够背动一条大公牛。饮酒的技巧也能够依照同样的原理进行教育,即使每周喝一杯来增加他的酒量也行。例如,法国人在斯瓦尔巴赫的矿泉城看到一些德国人习惯于通过相互打赌饮越来越多的水,认为这就是一场饮水游戏,一种豪饮(a Sauffschule),在这种游戏中,德国人用水学会了这种技巧,超出了他们往日饮酒的技巧。……这同一项原则在记忆一字不差的讲话时最有用;第一个词组先读出来,然后是第一个和第二个词组一起读出来,再后是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词组一起读出来,依此类推。一些女孩子在游戏中也使用这种方法。值得注意的是,依据这种方法,整个句子便极其轻松地被记住了。要是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有助于我们更加巧妙地进行严肃的说明,即使那些苛刻的读者也会原谅我列举了这样一些微不足道的例子。

16.关于习惯或习性的原因(Assuefactione seu causa habitus)就谈这么多,即使缺乏共通感觉亦复如此。 现在,我们必须进而讨论教学(teaching)。教学就是在一个有知觉的存在者身上形成一种习性,或者说通过他的感觉形成一种习性。因此,这种技术整个来说便被称作说教(Didactica)。因为即使那些自学的人也教育他们自己;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被称作自学者。

17.教学之对于灵魂,一如医学之对于动物的身体。正如医生的目标在于(1)小心翼翼地治愈病人,(2)很快地治愈病人,(3)舒适地治愈病人一样,对灵魂的关照也同样如此;教学应当是(1)健全,(2)敏捷,(3)舒适。……

18.……教学行为的频率使得教学内容牢固地植入受教育者的心灵之中;教学行为的强度使教学内容迅速地植入受教育者的心灵之中。这些原因无论对于有生命存在者的习性还是对于无生命存在者的习性都是一样,而且关于它们已经说得够多了。

19.但这最后一项目标,即令人愉快地教学只适用于有生命的存在者,在这里必须加以讨论。因为在动物中有一种独一无二的习惯基础,使得他们更能够接受教导,因为当他们胜过别人时他们就感到舒适,而当他们闭目塞听时,他们就感到悲伤。在动物身上,这样的舒适藉食物和爱抚的获得而达致;而在人身上,这样的舒适则是藉效用和荣誉而达致,效用可以说是他的“食物”,而荣誉则可以说是对他的“爱抚”。但我们在第6节和第7节里已经讨论过这些内容。 [2]

20.再者,如果不仅所建议的目的令人舒适,而且学习的方法也令人舒适,学习就是令人舒适的。……

21.首先,我们讲到习性的原因对于无生命事物、动物和人都是一样的,亦即都来源于习惯(从第10节到第15节);然后,我们讲到仅仅动物和人所共有的习性的原因,也就是教学。下面,我们将接着讨论为人所独享的习性的原因,即原理教育(Institutione)。

22.为人所特有的习性不是记忆的和发明的,就是判断的。因此,关于这些特性就存在有三重学说,这就是记忆术(Mnemonica)、论题(Topica)和分析法(analytica)。因为命题无疑为人所独有,它们能够被记忆、制造或判断。再者,论题和分析将会被结合进一个一个逻辑词项里,以至于记忆法和逻辑学构成了教学法的组成部分。方法论也有理由添加上去。记忆术确定了质料,方法论确定了形式,而逻辑学则将形式运用到质料上面。

23.记忆术的基础是某种被称作符号的感知得到的东西,这种符号藉一种确定的关系同那种要记住的事物结合在一起。这种关系不是一种比较关系,亦即相同或相异, 就是一种联系,诸如整体与部分的联系 、部分与部分的联系、符号与所意指的事物的联系。于是,语词便被发明了出来,因为不然的话,人要想记住事物就是件最困难不过的事情了。语词不仅是我们当下的思想对于他人的符号,而且还是我们过去的思想对于我们自己的符号, 一如托马斯·霍布斯在《论物体》开头时所说的那样。 再者,那些符号是最能帮助记忆的,也可以说是最容易察觉到的,诸如那些不仅可以听到而且还能够愉快地听到的语词就是如此,它们通常被称作终点鼓掌曲,孩子们非常适当地聚到一起学习他们的词汇表时就是如此。……

24.论题或发明技术的基础在于位置(Loci), 也就是在于诸如整体、原因、质料,相似性等卓越关系(Relationes transcendentes)。一如我们在我们的《论组合术》(Arte Combinatoria dissertatione)中已经指出的那样,各种命题都是由任何一种这样的关系藉组合术造成的。在这个问题上,雷蒙·吕里 的各种著作以及亨利·贝斯特菲尔德 的《思维艺术概要》(Epitome Artis Meditandi)所作出的贡献不容低估。

25.分析法或判断的技术(Analytica seu ars judicandi),在我看来,差不多可以完全归结为两项规则:一是任何一个语词倘若不能加以解释便不应当予以接受;二是任何一个命题倘若得不到证明便不应当予以接受。 我认为这两条远比笛卡尔在《第一哲学》(prima Philosopjia) 中提出的那四项规则确实可靠得多,笛卡尔四项规则中的第一项为凡清楚明白知觉到的就是真的。 此乃彻头彻尾的欺人之谈。

26.方法论(Methodologia),或安排的艺术(ars disponendi),致力于方法的思考。方法不是自然的,就是偶然的。如果方法是自然的,其规则便是:如果一件事物即使没有第二件事物也能够得到认识,而第二件事物倘若没有第一件事物便不可能认识得到,则第一件事物便应当置放到第二件事物的前面。如果方法是偶然的,则任何规则都制定不出来,因为这样的情况千变万化。……

31.现在,我们接着来谈心灵的习性(Habitus animi)。心灵的每个活动都是思想(Omnia autem action animi est cogitatio),因为意愿无他,无非是对一件事物的善的思考。 再者,所有的思想都属于某个命题。因为纯粹的简单词项只有在动物之间才找得到。人的感官知觉(想象[imaginatio]) 从来都不是不带有某种反思的。

32.每个命题不是单称的就是偶然的和普遍的,或是必然的和普遍的。单称命题因此是历史命题,例如,麦加的磁铁支撑着穆罕默德的铁棺材,为了举例的缘故而假设这是真的。偶然的普遍命题(Universalis contingens),依赖于对特称命题的归纳,因此依赖于观察;例如,一块磁石将铁块提起来就是一个偶然的和普遍的命题。必然的普遍命题(Universalis necessaria)可以由有关词项本身推证出来,因此是科学命题(Scientia);例如,凡运动的事物都受到某个别的事物的推动;再如,如果一块磁石将一块铁提起来,就必定有物体由这块磁石流向这块铁。

32a.因此,历史乃观察之母(Historia igitur est mater observationum)。就其本质而言,维鲁拉姆男爵弗兰西斯·培根的结构和分类在他的无与伦比的著作《论科学的进展》(De Augmentis scientiarum) 中是卓越的,在他的杰出的《学术的新工具》(Novo suo scientiarum organo)中也同样如此。同样的材料包含着历史、观察和原理,科学乃这些东西的结合。例如历史:费边·马克西姆斯 的妻子,生活在奥古斯都·恺撒的治下,喋喋不休。观察,论题的:女人喋喋不休。原理或格言:不要把秘密托付给一个喋喋不休的人。因此,我们通常都不会像第31节那样根据系词和符号对命题进行分类,而是根据它们的词项对命题进行分类。

33.词项(Termini)不是简单的就是复合的。简单词项(Simplices)是那些不可能由更为熟悉的词项解释清楚的词项,因为它们是直接赋予感官的,也就是说,它们本身即是感觉得到的性质。那些具有感觉性质的东西,或者知觉得到的东西,被称作存在者(Quicquid autem habet Qualitates sensibiles seu quicquid est sensibile,illud dicitur Ens)。这是关于存在者的最完满的定义,因为无论何时,我们都希望证明有一些事物存在,事实上我们就是这样做的,我们或者他人不是藉直接的感觉感到了它自身的存在,就是藉对某个倘若没有它便不可能存在的别的事物的感觉间接地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同时一并考虑的那些性质或可想象性构成了本质(Qualitates simul sumtae seu imaginabilitas constituent Essentiam),而那些可感觉性便构成了存在(sensibilitas Existentiam)。由一并考虑到许多存在者的思考便产生了关系,或者说存在者的属性(Relationes,seu affections Entis)。 因为下述各种比较都是由共可想象性(coimaginabilitate)或共本质(co-essence)产生出来的:同、异、相似、不相似、相反、属相、种相、普遍、单一。但是,由共感(consensibility)或共在(coëxistentia)却产生出下述形式的联系:整体、部分、顺序、一、多、必然、偶然、同时、原因等。普遍形而上学(Metaphysica universa)就是由此产生出来的。

34.感觉性质(Qualitates sensibiles)有两种:一些只有在心灵中才能知觉得到,另一些则在幻觉中或借助于调解身体器官(mediantibis organis corporeis)即可获得。在心灵中知觉得到的只有两种感觉性质:思想和因果关系。 思想作为一种感觉性质,不是属于人类理智的,就是属于我们之中我们观察到在思考的“我不知其为何物”的某种东西。但是,我们对思想究竟是什么的解释并不会比我们对白是什么或广延是什么的解释更清楚一些。我们藉推证能够得出结论说这样一种性质也存在于上帝和天使之中。逻辑学就是在被称作思想的这样一种感觉性质的基础之上建构起来的,它的地位仅次于作为最高尚科学的形而上学,它是亚里士多德藉推证赋予其数学形式的一门科学。

35.只有在心灵中才能发现的另一种感觉性质是因果关系(causalitas),当从一种结果能够推证出它具有某种原因时,这种因果关系便得到了证明,即使是潜在的亦复如此。 这种从诸如运动和图形中抽象得来的性质,既存在于世界的原因或上帝之中,也存在于一些奇迹的原因或天使之中,最后还存在于作为物体运动原因的我们自己的心灵之中 。但是,我们不可能解释清楚这种因果关系的方法。此乃灵物学(doctrina Pneumatica)的主题,它处理的是无形存在者的外在活动,一如逻辑学或思想处理的是它们的内在活动一样。这也属于实践哲学(Philosophia Practica),或者说属于有关令人愉快和有用东西的学说,属于正义或一个共同体的公共价值(doctrina de Jucundo et Utili,et Justo seu eo quod communiter utile est)。对上帝存在及其属性的推证,以及对天使、对我们之内的无形心灵或不朽灵魂的推证也属于实践哲学。在这些问题上,我们自己的思想已经通过一项著名的原则达到了数学的确定性(Mathematicam certitudinem),即使我发现了永恒运动(perennem motum)或化圆为方法(quadraturam circuli) [3] ,我认为这项原则对于心灵宁静(tranquilltatem mentis)和永生信仰(fiduciam in aeternitatis)远比永恒运动或化圆为方法重要。

36.藉有形器官(organis corporeis)调节的性质不是感觉的,就是对许多感觉器官是共同的。后者有数和具有各种不同样式的广延,数是藉所有外在感官知觉到的,构成了算术的基础,而具有各种不同样式的广延 则只有藉视觉和触觉才能知觉得到,构成了几何学的基础。除广延和数外,凡具有另一种感觉性质的,都被称作物体。凡不具有这种附加性质的,则被称作虚空(Vacuum)。物理学就是由此产生出来的。 但最简单的感觉是触觉,通过触觉,我们知觉到了运动。物理学的一般问题在于对运动的解释,因为一如我们接着就要指出的那样,在其他性质中,除精细运动(subtilis motus)外再无任何别的东西,通过这种精细运动,它们全都能够得到解释,只要我们设定了广延,事情就是如此。触觉还具有一些特殊的性质,诸如坚实性、流动性、韧性、柔滑性等。关于这些以及关于光与颜色、声音、气味和滋味,我们应当更加勤奋地收集各种事实,以便我们对它们在物质和运动中的各种原因可以有更清楚的了解。

37.跟随着关于性质的抽象哲学(Philosophiam abstractam)而来的是关于这些性质结合而成的事物的具体哲学(a concrete philosophy)。在这里,事物的各种性质以经验的方式受到审视,并且得到了详细的描述;并未重新证明任何东西,而只是对由先前在抽象哲学中推证出来的东西进行了分类。在这里,我们关心的是上帝、天使和我们的心灵;是火、汽、流星、水及各种不同的液体;是土和各种矿物、各种植物和各种动物。然后,我们不是考察各种性质相互之间的联系及与其主体的联系,而是考察各个主体与各种性质的联系。哲学的这一部分可以称作eidographic(缩放绘图);而将前面那一部分称作poiographic。

38.最后,我们以宇宙结构学(Cosmographia)作结,在这种宇宙结构学中,各个主体相互之间的联系以及它们在世界上是如何分布的都得到了阐述。现在,我确信,在我的学科分类中,我已经穷尽了一切,而且我已经虽说扼要却非常妥当地概述了各项科学原理。 ……

[1] 本文摘自莱布尼茨同名著作。该著由莱布尼茨于1667年在旅途中写于法兰克福的一家旅馆。该著的基本目的是教育学,如标题所示,它试图阐述一种学习和教授法学的新方法;该著所涉及的范围却是百科全书式的,该著倡导“自然的方法”,反对特定学科的“偶然的方法”,强调法学与法律教育的合理化建设应当以学科群的改革为背景,应当以普遍的哲学原理为基础;强调法学和法学教育应当以理性为基础,各项法学原理都应当以几何学证明的方式表达出来。该著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莱布尼茨提出了一种教育心理学和哲学,对法学学习与教育做了比较全面的逻辑分析。第二部分致力于分析法律及其哲学功能,区分了正义的三个层次:(1)“勿伤害任何人”;(2)“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3)“虔诚”。本文所摘录的是该著第一部分的内容:“概论学习的基础”。
本文的基本观点主要有:(1)学习的基础即是学习的“合理的秩序”,亦即“达致完满活动状态”或“达致习性”的一种方法;(2)“习性获得的方法”除“超自然的灌输”外便是“自然的实践”;而“自然的实践”对于“有情众生”而言便是“教学”;(3)教学对于人(而非动物)而言,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原理教育”,最根本的目标是“心灵习性”的培养;(4)“原理教育”是一种“百科全书式”的或“宇宙结构学式”的教育,既关乎“普遍形而上学”,也关乎“逻辑学”、“灵物学”、“实践哲学”乃至“算术”、“几何学”和“物理学”。
该著虽然写得极其仓促,出版也比较仓促(当年年底付梓),但有关内容却涉及莱布尼茨这位法学博士的终生夙愿:法律改革和法学改革。也许正因为如此,莱布尼茨不仅著述了一系列相关成果,而且修改与完善这部著作也是他一生都挥之不去的一个学术情结,可以说,直到其生命最后一刻(1716年),他都在谋划着修改和再版这部著作。该著原载《莱布尼茨著作与书信全集》第六系列(哲学文集)第1卷第266—272页。其标题为:Methodi Novae Discedaeque Jurisprudentiae。莱姆克将其英译并收入其所编辑的《莱布尼茨:哲学论文与书信集》。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文本,该文的文末注里放进了莱布尼茨于1697—1700年期间所写的“修订笔记”的大量内容,为突出这项内容,莱姆克还将该文的写作日期特意标为“1667年,修订笔记1697—1700年”。
本文据Leibniz:Philosophical Papers and Letters,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Leroy E.Loemker,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1969,pp.85-92和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Sämtliche Schriften und Briefe,VI,i(Reihe 6,Bd.1),Darmstadt:Akademie Verlag,1930,pp.266-272译出。

[2] 莱布尼茨在《新方法》中曾提到过夸美纽斯。夸美纽斯深信通过全民教育制度可以促进人类的和平与合作。曾先后应邀到英国、法国、美国和匈牙利等国办学和讲学。其著作主要有《教学宏论》、《图画中见到的世界》、《敞开的语言之门》、《分析教学法》和《幼儿学校》等。在这些著作中,夸美纽斯提出并阐释了教学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就是“教育适应自然”、适应受教育者与生俱来的天性的原则。莱布尼茨在《新方法》里虽然仅只提到过夸美纽斯一次,但他却在许多方面接受了夸美纽斯的影响。尤其是莱布尼茨第17—20节的一些说法与夸美纽斯的《分析教学法》(Analytic Didactic)第128—160节的内容非常相似。正因为如此,莱布尼茨在后来所作的《新方法》的修订笔记中屡屡提及夸美纽斯。
无独有偶,洛克在《人类理解论》第2卷的最后一章“论观念的联想”(Of the Association of Ideas)里,在谈到观念的联合或联想的成因时,也曾强调过“习惯”或“习性”的特殊作用。他写道:“观念的这种强烈的集合,并非根于自然,它或是由人心自动造成的,或是由偶然造成的,因此,各人的心向、教育和利益等既然不同,因此,他们的观念的联合亦就跟着不同。习惯在理解方面确立其思想的常径,在意志方面,确立其决定的常径、并且在身体方面,确立其运动的常径。……这些途径因为久踏致平,所以在其中运动起来,亦比较容易而且自然”(John Locke,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Volume One,ed.Alexander Campbell Fraser,Dover,1959,Volume One,p.529;请参阅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76页)。值得注意的是,莱布尼茨早在20多年前,就在《新方法》中比较详尽地讨论和阐述了习惯的频率、强度、近因和感情效应等因素。他对这些因素的解释是功能的而非概念的,他谨慎地通过习惯将法学学习区别于理智的运用。这与他后来在人与动物所共有的经验连续性与仅限于人的推理之间所做的区分相一致。

[3] 破除笛卡尔心物关系二元论,在客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上重建心物关系的一元论实际上是莱布尼茨哲学的一项基本使命。正是因其胸怀着这样一种理论抱负,莱布尼茨才如此看重他在逻辑学和灵物学领域取得的这样一些成就。
殊不知在莱布尼茨时代,无论是“永恒运动”的发现还是“化圆为方法”的发现都是许多人孜孜以求的梦想。所谓永恒运动的发现,莱布尼茨在这里所说的其实是“永动机”的制造问题。永动机是人类所谓不需外界输入能源、能量或在仅有一个热源的条件下便能够对外永远做功的机械。这样的梦想可谓源远流长。印度人最早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公元1200年前后,这种想法从印度传到了伊斯兰教世界,并且进而传到欧洲。在欧洲,早期最著名的一个永动机设计方案是13世纪时一个叫亨内考的法国人提出来的。他的设计方案随后被许多人以不同形式仿制出来。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达·芬奇(1452—1519)也造过一个类似装置。至莱布尼茨时代,随着近代力学和物理学的出现,人们又提出过各式各样的永动机设计方案,有采用“螺旋汲水器”的,有利用轮子的惯性、水的浮力或毛细作用的,也有利用同性磁极之间排斥作用的。这一任务像海市蜃楼般吸引着无数研究者和设计者。由于永动机的设想违背了“能量守恒定律”,1775年,法国科学院通过决议,宣布永不接受永动机。事实上,莱布尼茨早在90多年前,就明确地拒绝了这样一种幻想。他在写于1682—1684年间的《论自然科学原理》中就在批评笛卡尔的运动量守恒定律时,明确指出:“我们应当承认力是我们据力的结果的量判断出来的。但这种结果或这种原因的力相互之间是相等的。因为倘若结果更大一些,我们就会有永动机了,倘若结果更小一些,我们就不会有持续的物理运动了。而这就表明:运动的同样的量是不可能保存下来的,而能够保存下来的只能是力的同样的量”(《莱布尼茨自然哲学文集》,段德智编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74—75页)。由此看来,莱布尼茨是用力的守恒定律来破除人们的制造永动机幻想的。
至于化圆为方(tetragonismus)法,则更加源远流长。它是古希腊尺规作图问题之一,即求一正方形,其面积等于一给定圆的面积。这种方法,不仅早在公元前3世纪,阿基米德就曾经尝试过,而且之后,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和近代的霍布斯也都尝试过,霍布斯为此还不惜向同时代的数学家约翰·沃利斯(John Wallis,1616—1703)开战(参阅索利:《英国哲学史》,段德智译,陈修斋校,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50—51、333—334页)。莱布尼茨对这个问题也非常感兴趣,力图藉微积分的途径解决化圆为方问题(《莱布尼茨认识论文集》,段德智、陈修斋译,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232页)。 dulU+l/P9aZDRgBbJhEWIsHdQjp1hZkyRbWo3ZSQgzPIDj6YSWzsTcQ5yvNb72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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