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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中药的用药禁忌

一、配伍禁忌

十八反: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二、证候禁忌

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一定的适应范围,因此,临床用药也就有所禁忌,称“证候禁忌”。如麻黄性味辛温,功能发汗解表,散风寒,又能宣肺平喘利尿,故适用于外感风寒表实无汗或肺气不宣的喘咳,对表虚自汗及阴虚盗汗、肺肾虚喘则禁止使用。

三、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是指妇女在妊娠期间禁用或慎用某些药物。

禁用:毒性较强、药性峻猛、堕胎力强的药。

慎用:活血祛瘀药、行气药、攻下药、部分温里药。

四、服药饮食禁忌

一般在服药期间,应忌食生冷、油腻、辛辣、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妨碍脾胃功能,影响药物的吸收,使药物的疗效降低。

某些对治疗不利的食物也应忌口,如寒性病不宜吃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热性病不宜吃辛辣、油腻、腥膻等食物。还要避免食用某些与所服药物可能存在不良反应的食物,如服使君子应忌茶,服绵马贯众应忌油等。 MJ9GUpzgHdgMgEf+AK1EU1S8PA/rBrBpFPI2/cOAxcqAg2KWa/DdU1tN/dHMgn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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