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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熏洗法

熏洗法是将一定的方药煎汤煮沸后,利用药液所蒸发的药气熏洗患部,待药液稍温后,再洗涤患部的一种外治疗法。药与热力共同作用于人体患部,具有疏通腠理、行气活血、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风除湿、去腐生肌、发汗解表、杀虫止痒等作用。早在东汉·张仲景所著的《金匮要略》中就有用苦参汤熏洗治疗狐惑病蚀于下部者,可谓是熏洗法的最早记载。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中亦载有以药物熏洗痔瘘的方法。以后此法历代习用,并逐渐发展,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熏洗法可分为四肢熏洗法、眼部熏洗法、坐浴熏洗法。

一、适应范围

熏洗法适用范围很广,涉及内外妇儿、骨伤、皮肤科和五官科等数百种疾病,现主要用于治疗体表急性炎症及风湿肿痛等病证。

二、用物准备

熏洗盆、药液、治疗盘、浴巾、水温计、弯盘、镊子、纱布,眼部熏洗时另备治疗碗、有孔巾、药液等。

三、操作方法

(一)四肢熏洗法

将煎好的药液倒入盆内,将患肢架于盆上,外罩浴巾,使患部与盆遮盖严密,进行熏蒸。待药液不烫时,再将患肢浸泡在药液中,以纱布蘸药液洗涤患部。

(二)眼部熏洗法

将煎好的药液倒入治疗碗内,碗口盖上纱布,中间露一个小孔,患眼对准小孔进行熏蒸,待药温适宜时,用镊子夹纱布蘸药液洗患眼。

(三)坐浴法

操作前向患者做好解释,以取得患者合作。可指导能够下床活动的患者自己坐浴。将坐浴药物如中药汤剂加入开水半盆,趁热放在坐浴椅上;患者暴露臀部,坐在坐浴盆上,先用热药液熏;待药液温度降至不烫手时,再用纱布浸湿,洗涤局部;坐浴结束,擦干臀部。肛门部疾患常在便后坐浴。如有伤口,浴盆及溶液应为无菌,坐浴后按常规给予伤口换药。

四、注意事项

1.熏洗时应注意保暖,熏洗后要立即拭干皮肤。

2.注意药液温度适宜,掌握好患部与盛药液器皿的距离,消除或减少因药液温度过高导致烫伤或灼伤患部的风险。洗涤时,药液温度以不烫手为适宜。

3.对伤口部位进行熏洗、浸渍时,应按无菌技术操作进行。

4.熏洗被包扎的患部时,应揭去敷料。熏洗完毕后应更换敷料,重新包扎。

5.一般每日熏洗1次,每次20~30分钟,根据病情不同也可每日熏洗2次。

6.孕妇及月经期禁用坐浴。 nAetTBP7hpOXsEmrrb2+0RU+0eJRGxNx9BXS+HZ99DEFVtPesXxQBnrlscH4KX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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