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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实验动物运输和相关要求

实验动物从生产到使用都要经过运输这一环节。当把实验动物由原来的生活环境放到运输箱或运输笼,再运送到其他动物房或更远的其他实验动物中心时,可诱发动物的紧迫或危机感。如果运输方法不当,还可能对动物造成严重伤害。因而在运送实验动物的过程中必须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使用符合实验动物质量标准等要求的运输工具和笼器具,保证实验动物的质量和健康要求。同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实验动物运输过程中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大多数国家都颁布了动物运输的检疫法和动物保护法。科技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4章第21条规定:“实验动物的运输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实验动物的装运工具应当安全、可靠。不得将不同品种、品系或者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混合装运。”

一、运输实验动物笼具的要求

运输过程中承载实验动物的运输笼(箱)结构、材质要符合实验动物健康和福利标准,无毒、无味,并符合运输规范和要求。运输箱或运输笼必须足够坚固,能防止动物破坏、逃逸或接触外界,并能承受短暂性的挤压。运输箱或运输笼的大小、形状应符合运输实验动物的生理、生态和习性等生物学特性,在运输前提下使动物感觉舒适,保证实验动物的健康与安全。运输箱或运输笼可分成一次性和反复消毒两种。在运输无特定病原体动物(SPF)时,运输箱或运输笼需要加一层特殊滤网,以防止外界微生物的污染,同时保证足够的通风换气。注意在同一运输箱或运输笼内不能混合不同品种、不同性别或不同等级的动物。

二、运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一)国际实验动物运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国际实验动物运输以空运为主。空运动物必须符合国际空运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的空运规定。规定包括活动物空运运输箱的规格及空间要求,以及濒临绝种动物国际交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CITES)的名单附录。IATA对活动物空运规定每年都会更新一次,所以每当有国际动物运输时,应依当年规定为准。国际动物运输和进出口,必须注意是否有齐全的文件及证明,因为齐全的证明文件是动物进出机场海关所必需的。

从国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或供应商进口小鼠,通常情况下需要先在国内委托一家有代理进出口资质的公司,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合同;再由该进出口公司与国外联系安排进口流程。在整个进口过程中,需要与代理进口公司积极配合,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相关政府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濒管办等)提供所需的各种信息和说明。以进口小鼠为例,流程如下。

1.与国外确认可以出口所需的实验动物品种、品系和可行的运输路线。

2.寻找代理进口公司,并签订代理进口合同。

3.确定进口动物的隔离检疫场。

4.代理进口公司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进口检疫许可证(通常需要1个月时间)。

5.得到进口检疫许可证后,由代理公司与国外协调安排运输、清关。

进出口家畜或野生动物,应遵循国际兽疫办公室(International Office of Epizootics,IOE)的规定,还要根据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规定,动物出入境必须取得国家出口或进口许可证,不能进口来自特定疾病疫区的动物。依国际规范,野生猎捕灵长类动物需测试肺结核、疱疹B病毒、埃博拉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病原才能引进。亚洲来源的野鼠需检疫汉坦病毒,才能进口用作实验动物。我国引进其他国家的实验动物(啮齿类),须要求动物健康证明文件(health certificate)。

(二)实验动物装运

空运活动物规定包括最佳的动物运输容器设计,重点推荐空气滤网容器。实验动物装运前应反复审核运输箱的安全性,检查通气孔及滤网通风是否顺畅。箱外必须贴上标签,标签包括下列内容。

1.收件人姓名、地址、单位及电话。

2.寄件人姓名、地址、单位及电话(以及紧急联络电话号码)。

3.装箱时间、运输日期及时间。

4.动物数量、性别、品种、品系和年龄等相关资料。

5.运输箱件数。

6.动物健康证明或相关资料。

动物装箱运输时,需要有足够的空间可以移动身体。同时也要避免因运输中的摇动致使箱内动物受伤。运输箱设计要考虑动物能站、坐、躺及回转,常以单只动物大小、体重设计运输箱的公式。

长度=从鼻到尾根部的体长再加1/3长度。

宽度=动物的肩宽乘2倍。

高度=头可完全抬举的高度。

常见实验动物装箱规格如表3-17。

表3-17 实验动物装箱规格

续表

(三)实验动物运输应注意的事项

1.实验动物运输前,应详细了解和严格执行国家对鲜活动物运输的有关规定。实验动物的进出口运输管理,还应按照国际上动物运输和进出口的有关规定办理。

2.在运输装卸时,实验动物应最后装上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时,应最先离开运输工具,以减少实验动物的在途时间。地面运送实验动物应使用专用运输车,配有维持实验动物正常呼吸和生活的装置及防震设备,小动物运输车还应配置温控设备,以控制运输车内的温度。

3.实验动物运输应按相应等级标准进行包装和运输。运输时装箱(笼)密度应符合实验动物生理、生态要求。不同品种、品系、性别和等级的实验动物不得混合装运,以防止相互干扰。

4.实验动物在水陆运输时,应有懂得实验动物方面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空运时,发运方应将飞机航班号、到港时间等相关信息及时通知接收方,接收方接收后应尽快运送到最终目的地。

5.一般超过4小时以上的长途运输应供给动物充足的、含水量丰富的营养性食料;也可使用饮水瓶,但需有防漏措施。

三、动物运输后的适应性饲养与恢复观察

购入的实验动物需进行隔离检疫。在检疫期间对动物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及其他病状进行常规观察,并按本单位检疫规范做细菌、病毒、内外寄生虫的抽样检测。检疫目的在于使所有新引入动物能尽快适应新环境,并且经过适当的检查以保证动物的品质,防止疾病的感染或排除特定的病原体感染。以小鼠为例,检疫范围应包括进入本单位所有动物室、转基因动物室、实验室的动物。

1.动物抵达单位后,立即隔离饲养在隔离检疫室中,预期在隔离检疫室观察饲养14天;主管兽医师可根据新进动物情况与其来源,决定是否需要再观察10~14天。

2.隔离检疫室为独立的饲养设施,有条件的单位应采用IVC或隔离器饲养新引入的动物。所谓独立是指隔离检疫室有独立的饲养环境,出入隔离检疫室的人、物、料、气、水应是完全独立的。此室备有通道式高压灭菌器和传递箱(passing box)与渡槽,所有器具与物品都必须经过此高压灭菌锅或传递箱搬运进入本室;检疫室废弃物、动物样品、尸体等通过高压灭菌锅灭菌后运出。

3.动物引进时,若有动物死亡或有临床症状呈濒死状态,应做全套病理解剖,必要时应做病毒抗体测定及细菌分离等工作。

4.动物引进第一天,应由兽医师与诊断室技术员检查,记录任何异常、病变或症状,采新鲜粪便做细菌培养及寄生虫检查。体表毛发皮肤可用解剖显微镜检查有无皮肤炎、体外寄生虫或真菌感染。

5.动物引进后第一周,如有必要(根据进口动物健康证明书),同一来源的动物取3~5只,由眼眶或尾静脉采血。制备血清做特定病原体的抗体测试,采新鲜粪便做寄生虫检查。

6.同一批引进动物数目足够时采样5%,如有必要(根据进口动物健康证明书)考虑随机挑选3~5只做全套病理解剖及微生物培养。

7.种质保存单位可引入7~8只公鼠,其中3~4只用作微生物检测,主要检测能垂直传递的病毒、细菌和寄生虫。检测结果阴性即采用同步发情、胚胎操作或剖宫产、保姆鼠代乳的办法,通过传递窗传入配种后的受体母鼠的子宫、输卵管。

8.工作人员离开隔离检疫室,务必脱去进入隔离检疫室穿戴的衣帽鞋等,经清洗后,离开动物房,且避免当天再度进入其他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区。

9.对病原检查阳性鼠群,动物不可移动,由兽医师报告单位主任后予以处理。

10.检疫期结束,负责兽医师填上“新进动物检疫”报告并签名。报告书一份归档,副本一份送生产组。 jOSbfqiIuabfh4tVGRs1988jmUPdWpWVZFu6sJdOA68vya/i7R1HAqXP7u7bxJ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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