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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那是许多年前,我不得不在医院住了将近九个星期。当时是在纽约,夜里,从我的病床上,可以直接望见克莱斯勒大厦,亮着灯,闪着几何图形的光彩。白天,那幢大厦的美逐渐褪去,变成了又一座映在蔚蓝天幕下的宏伟建筑,城市里所有的大楼都显得孤高、沉默、距离遥远。那是五月,然后是六月,我记得我会站着,从窗口眺望底下的人行道,注视那些与我同龄的年轻姑娘,身着春装,在午休时间外出;我能看见她们交谈时转动的脑袋,她们的上衣在微风中翻飞。我寻思,等我出院后,走过这段人行道时,我永远都会为自己可以是人群中的一员而感恩。许多年来,我亦的确如此——我会记起从医院窗口看到的这一幕,为自己正走在这段人行道上而欣慰。

起初,事情很简单:我入院切除阑尾。两天后,他们给我吃固体食物,可我吐了出来。继而又发起烧。没有人能从我体内分离出任何细菌,或查明哪里出了问题。始终没有。我通过一条静脉注射管摄取流质食物,通过另一条管子摄入抗生素。两条管子搭在一根金属杆上,下面有左右转向的轮子,可以随身推着走,可我动辄就乏了。时至七月初,我身上不知名的疑难杂症消失了。可在那之前,我的状况很是离奇——一种实实在在的灼烧的等待,令我痛苦不堪。家里有我的丈夫和两个年幼的女儿;我日夜思念我的孩子,对她们牵挂万分,甚至恐怕因此加重了病情。彼时我的医生,我对他怀有深厚的依恋——他是个下颌宽厚的犹太人,肩头承载着那般柔和的哀伤。我听见他告诉一位护士,他的祖父母和三位姨妈死于集中营,他有妻室和四个已成年的子女,就住在纽约市。在我看来,这位体贴的男士同情我的境遇,允许我的女儿——一个五岁,一个六岁——在没生病的情况下来探望我。她们由一位我们全家人都认识的朋友领进病房,我看见她们的小脸蛋脏兮兮的,头发也是,于是我推着输液装置,陪她们走进淋浴间,可她们叫嚷起来:“妈咪,你好瘦啊!”她们真的被吓到了。她们和我一同坐在病床上,我用毛巾擦干她们的头发,然后她们开始画画,却心神不宁,因为她们没有每隔一分钟就停笔一次,说:“妈咪,妈咪,你喜欢这个吗?妈咪,瞧我画的仙女的裙子!”她们几乎不讲话,小的那个似乎尤其无法开口,当我伸出手臂搂着她时,我看见她的下嘴唇向外噘着,下巴颤抖;她是个小不点儿,如此努力地想要表现得勇敢。她们离开时,我没有站在窗边目送她们和我这位没有子女的朋友走远。

自然,我的丈夫忙于料理家事,亦忙于工作,他不常有机会来探望我。我们认识时他就告诉过我,他讨厌医院——在他十四岁时,他的父亲在一家医院过世——如今我看出他这话是真的了。最开始安排我住的病房里,还有一位处于弥留之际的老妪;她不断大声呼叫求助——令我触目惊心的是,那些护士根本不当回事,任她一边叫嚷一边垂垂死去。我的丈夫受不了——我的意思是,他受不了去那间病房探视我——于是他把我换到一间单人病房。我们的医疗保险不负担这奢侈的支出,因而每一天皆是在消耗我们的存款。无须听见那位不幸妇人的喊叫令我心存感激,但假如被人知晓我有多寂寞的话,或许我会觉得难为情。每当护士前来给我测量体温,我都想努力留住她几分钟,但护士很忙,不能只是无所事事地聊天。

大概在我入院三周后的一天下午,大约四五点钟,我收回望向窗外的视线,发现母亲正坐在床尾的一张椅子上。“妈?”我说。

“嗨,露西,”她的声音听起来羞怯却急促。她俯身向前,隔着被单捏捏我的脚。“嗨,露露。”她说。我已数年未见过我的母亲,我一直盯着她;我捉摸不透她为何看上去如此不同。

“妈,你怎么到这儿来的?”我问。

“哦,我坐飞机来的。”她摆摆手,我知道我们一时都百感交集。因此我也朝她挥了挥手,然后躺平身子。“我相信你的病会好的,”她加了一句,用同样羞怯却急促的声音,“我没有做到任何梦。”

她的出现,用我的小名唤我——那是我许久没有听过的——使我感到温暖,如融化了一般,仿佛我以前所有的紧张情绪都是硬邦邦的,现在不是了。通常,我会在午夜时分醒来,然后断断续续地睡着,或彻底醒着,盯着窗外城市的灯火;可那一晚,我一觉睡到天明。早晨,母亲还坐在前一天那个位置上。“没关系,”在我询问时她说,“你知道,我睡得不多。”

护士提议搬一张折叠床给她,可她摇头。每当有护士提出搬一张折叠床给她时,她总摇头。过了一阵子,护士不再问起。我的母亲陪我住了五晚,她自始至终只睡在她坐的椅子里。

在我们完整共处的第一天,母亲和我隔一阵子说一会儿话;我觉得我们俩都有点不知所措。她问了我几个问题,有关我女儿的,我回答时脸变得滚烫。“她们棒极了,”我说,“噢,她们真的很棒。”至于我丈夫,她什么也没问,尽管——他在电话里告诉我的——是他致电给她,请她过来陪我。他出钱买了机票,他曾提出去机场接她——我的母亲以前从未坐过飞机。虽然她说她会打出租车,虽然她拒绝与他面对面相见,但我丈夫还是教了她该怎么走,并给了她钱,让她来到我这儿。此刻,我的母亲坐在我床尾的椅子上,亦没有提起父亲一句,因此我也绝口不提。我一直企盼她讲出“你的父亲希望你能好起来”,可是她没有。

“叫出租车时害怕吗,妈?”

她迟疑了一下,我相信我看到了那份她走下飞机之际想必袭上了心头的恐惧。但她说:“我有嘴,我可以开口问。”

过了片刻,我说:“你来,我真高兴。”

她的脸上闪过一丝微笑,眼睛望向窗户。

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手机尚未出现,当我床边米色的电话机响起铃声,我丈夫来电时——从我可怜兮兮地说“嗨”、仿佛快落泪的语气里,我确信母亲听得出来——她会悄悄站起身,离开病房。我猜那段时间内,她在餐厅找了些吃的,或是用走廊尽头的公用电话打给我父亲,因为我就没见过她进食,因为我的父亲谅必惦念她的安全——就我了解,他们之间没有矛盾。等我和每个孩子通完话,对着话筒亲吻了数十遍,接着靠回枕头、合拢眼睛后,母亲会重新溜回病房,当我睁开眼时,她就在房里。

头一天,我们谈起我的哥哥,他是三个子女里最年长的,未婚,在家里和父母一起住,尽管他已经三十六岁了;还谈起我的姐姐,她三十四岁,住在离我父母十英里 远的地方,有丈夫和五个孩子。我打听哥哥是否有工作。“他没有工作,”母亲说,“晚上他随便找一头第二天要宰杀的牲畜,和它过夜。”我问她在说什么,她重复了一遍,然后补充道:“他去佩德森家的牲口棚里,睡在那些将要送往屠宰场的猪旁边。”这话令我吃惊,我如实而言,母亲耸了耸肩。

随后,母亲和我聊起那些护士。她当即给她们起了外号:“甜心饼干”,给那个皮包骨头、手脚麻利的护士;“牙疼”,给那个愁眉苦脸、年龄稍长的;“严肃的小孩”,给我俩都喜欢的那个印度姑娘。

可我累了,于是母亲开始为我讲述她早年认识的人的故事。她的语气是我不曾记得的,仿佛一股压抑的情感、言语和看法在她心中郁积了多年,她的声音带着喘息,不由自主。有时,我打了瞌睡,醒来时,我会求她重拾话头。可她说:“哦,小露露,你需要休息。”

“我在休息呢!求你啦,妈。讲点东西给我听。讲什么都行。给我讲讲凯西·奈斯利吧。我一直很喜欢她的名字。”

“对咯。凯西·奈斯利。哎呀,她的下场不好。”

*

我们全家都是怪胎,在伊利诺伊州阿姆加什这座丁点大的村镇,虽然这里也有别的破败、久未粉刷、缺少百叶窗或花园的人家,没什么能让人目光流连的美景。这些房子集中在一片被称作“镇上”的区域,可我家的房子不在那附近。据说小孩子不会觉得周围的环境有异,然而薇姬和我明白,我们不一样。别的小孩在操场上对我们说:“你们一家人臭烘烘的。”然后他们会用手指捏着鼻子跑开;我的姐姐上二年级时,老师对她说——当着全班的面——穷不是耳后有污垢的理由,没有人穷得连一块肥皂也买不起。我的父亲在农机厂工作,但他常常因为和老板起争执而遭解雇,之后又被重新雇用,我想是由于他活儿干得好,老板又需要他了。我的母亲在家替人做缝纫:一块手工画的牌子,立在我们长长的车道和马路相交处,写着“裁缝改衣”。虽然我的父亲,在晚上带着我们念祷文时,要求我们感谢上帝赐予我们充足的食物,但事实是,我老是饥肠辘辘,在许多日子里,我们吃涂了糖蜜的面包当晚餐。撒谎和浪费食物素来是要受惩罚的。此外,偶尔,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我的父母——通常是我的母亲,但我的父亲也在场——会冲动而起劲地揍我们。依我看,从我们挂彩的皮肤和抑郁的性格中,有些人也许已察觉出端倪。

再有就是与世隔绝。

我们住在索克谷地区,在那里,即使你走很久,也只能看见一两栋被原野包围的房子,如我先前所言,我家附近没有别的房子。陪伴我们的是一望无垠的玉米地和大豆田;而在地平线的另一端则是佩德森家的养猪场。玉米地中央矗立着一棵树,光秃秃的,引人注目。许多年来,我把那棵树视作我的朋友;它确实是我的朋友。我们家位于一条很长的土路尽头,离岩河不远,近旁有一些树,是玉米地的防风林。所以我们附近什么邻居都没有。我们没有电视,家里也没有报纸或书刊。婚后第一年,母亲在当地图书馆工作,显然她爱书——这是哥哥后来告诉我的。可后来,图书馆通知母亲,规章变了,他们只能雇用有正经学历的人。母亲并不相信他们的话。她停止了阅读,许多年过后,她才又走进另外一座小镇的另一间图书馆,借书回家。我提到这一段,是因为这关系到小孩子会对这个世界产生什么样的认知,以及怎么处世的问题。

例如,你怎么知道询问一对夫妇他们为什么没有孩子是不礼貌的?你怎么布置餐桌、摆放食具?假如不曾有人告诉过你的话,你怎么知道你在嚼东西时张着嘴巴?甚至你怎么知道自己长相如何,假如家里只有一面高挂在厨房水池上方的小镜子?又或者,假如你从未听过哪个活人说你漂亮,反而当你的胸部开始发育时,你从母亲口中得知,你开始长得像佩德森家牲口棚里的一头母牛?

薇姬怎么过来的,我至今不知晓。我们不像你猜测的那么亲近;我们一样没有朋友,一样受人嘲笑,但我们打量彼此时怀疑的目光,与我们打量外面世界时的目光相同。现在,因为我的人生已今非昔比,时不时回想起从前的岁月,我竟开始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糟。也许事实确实如此。但有时候当我走在阳光普照的人行道,望着迎风弯折的树梢,或正看见十一月的天幕在东河上拉拢之际,那黑暗的滋味会出乎意料地骤然充塞我的身心,深重到我想要叫出声来,以至于我只得走进最近的服装店,和陌生人聊聊新到的毛衣样式。这想必是我们大多数人与这个世界过招的方式,一知,半解,涌上的回忆绝不可能属实。但当我看见别人自信地走过人行道,仿佛没有丝毫恐惧时,我意识到我并不了解其他人的情况。人生的种种,似乎都来自揣度。

*

“凯西这人最重要之处,”母亲说,“凯西这人最重要之处是……”她在椅子上俯身向前,侧过头,手托着下巴。我逐渐发现,自我上次见过她以来,这些年里她胖了,胖得恰到好处,使她的五官线条趋于柔和;她的眼镜框不再是黑色,而是换成了米色,她两鬓的头发越发暗淡无光,却没花白,因此,她好像一个微微发福、多了几分圆润的年轻时的自己。

“凯西这人最重要之处,”我说,“是她心地善良。”“我不知道,”母亲说,“我不知道她有多善良。”护士“甜心饼干”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她拿着写字板走进病房,抓起我的手腕,一边测量我的脉搏,一边盯着空气出神,湛蓝的眼睛望向远方。她给我量了体温,瞅了一眼体温计,在我的病历上写了点东西,随后走出病房。我的母亲,之前一直注视着“甜心饼干”,此刻凝望窗外。“凯西·奈斯利总是不知足。我时常思索她跟我当朋友的原因——唉,我不知道我们能否称得上朋友,其实,我只是替她做裁缝,她付我钱而已——但我仍老在想,她为什么愿意逗留聊天——喔,她确实请我去过她家,在她出事时,不过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一直觉得,她喜欢的是我比她低微那么多的处境。在我身上,没有任何能令她嫉妒的东西。凯西总是向往某些她没有的东西。她有几个俏丽的女儿,可那不够,她想要个儿子。她在汉斯顿有舒适的房子,可那也不够,她想要一栋离市区更近的。什么市区?她这人就是那样。”说着,母亲从裙兜上拔下点什么,然后眯起眼,用更低沉的声音补充道:“她是独生女,我想那是有关系的,他们会更以自我为中心。”

我感到一阵冷一阵热,因为这毫无预警的当头一棒——我的丈夫是独生子,很久以前,母亲曾告诉我,这样的“条件”——她的原话——最终只可能导致自私自利。

母亲继续说:“唔,她嫉妒。不是嫉妒我,当然了。可是假如凯西想去旅行,她的丈夫不会有那份兴致。他希望凯西安心待在家里,他们可以靠他的薪水过日子。他干得不错,他管理一座种植饲料玉米的农场,你知道的。他们的生活惬意极了,谁都想过上他们的生活,真的。哟,他们还去什么俱乐部跳舞呢!我高中毕业后就没参加过舞会。凯西会来我这儿,要求做一件专为参加舞会的新礼服。有时她带女儿过来,如此漂亮乖巧的小家伙们,规规矩矩的。我永远记得她第一次带她们来时的情景。凯西对我说:‘请允许我介绍这几位奈斯利家的小美人儿 。’当我开口说‘噢,她们真是太可爱了’时,她说:‘别——那是学校里人们形容她们的词,在汉斯顿,我们说奈斯利家的小美人儿。’欸,那是什么感觉,我始终疑惑,被称作‘奈斯利家的小美人儿’?不过有一次,”母亲的话音变得急促,“我逮到她们其中一人在和姐妹窃窃私语,说我们家有股怪味道——”

“她们只是小朋友,妈,”我说,“小朋友总觉得处处有怪味道。”

我的母亲摘下眼镜,朝每个镜片轻吹一口气,用裙子当拭镜布把它们擦干净。我觉得那一刻她的脸卸去了所有防备;我盯着她那张毫无掩饰的面孔,无法把目光移开。“后来有一天,你知道,时代变了。大家认为六十年代人人头脑发昏,但其实那是从七十年代才开始的。”她重新戴上眼镜——她的脸恢复如初。我的母亲继续说:“或许是过了那么久,变革才深入我们这片奶牛地。总之有一天,凯西上门来,她傻笑着,举止反常——一副少女状。当时你已经离家,去——”母亲举起手臂,摆动手指。她没有说“上学”,也没有说“上大学”,因此我也没有道出那几个字。母亲说:“凯西喜欢上了一个她认识的人,对此我心知肚明,虽然她没有公开那么讲。我未卜先知——神祇显灵,那或许是更确切的说法;当我坐在那儿看着她时,那画面自动出现在我的眼前,我看到了这一幕;我想:噢哟,凯西有麻烦了。”

“结果的确如此。”我说。

“结果的确如此。”

凯西·奈斯利爱上了她其中一个孩子的老师——此时那三个孩子都已上高中。她开始与这男人幽会。后来她告诉她的丈夫,她必须更充分地实现自我,而被束缚在家庭的牢笼中,她做不到。因此她搬了出去,丢下她的丈夫、她的女儿、她的房子。直到她打电话向我母亲哭诉,母亲才悉知详情。我的母亲开车去找她。凯西租了一间小公寓,她坐在豆袋椅上,比以前瘦了许多,她向我母亲承认,她坠入了爱河,可她一搬出来,那家伙就甩了她,说他无法继续维持他们以前的关系。故事讲到这里,我的母亲扬起眉毛,仿佛这件事的疑团虽大,但并未令她觉得不对劲。“总之,她的丈夫怒不可遏,深感丢脸,不肯重新接纳她。”

凯西的丈夫从未重新接纳她。他甚至一连十余年不跟她讲话。大女儿琳达高中刚毕业就嫁了人,凯西邀请我的父母去参加婚礼,因为——我的母亲推测——凯西在婚礼上遇不着会同她讲话的人。“那姑娘这么快就结婚了,”我的母亲说,语速变得急促起来,“人们以为她怀孕了,但我也没听说有孩子出生,一年后她与那人离婚,去了伯洛伊特,依我看,她是想物色一个有钱的丈夫,印象中我听说她找到了。”母亲讲,在婚礼上,凯西一刻不停地满场飞,紧张得要命。“看了真让人难过。当然,我们并不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但显而易见,她主要是想利用我们充场面。我们坐在椅子上——我记得那地方有一面墙,你知道,那是乡村俱乐部,汉斯顿那处可笑、豪华的场所,他们挂了印第安人的箭头,用玻璃框罩起来,我不懂为什么要那样做,谁会对那一个个箭头感兴趣?凯西会试图和某人攀谈,然后立刻回来找我们。琳达盛装打扮,一身雪白的婚纱——凯西没有请我为她缝制礼服,那姑娘是去外面店里买的——连这个当新娘的姑娘,也几乎对她的母亲不理不睬。凯西住在离她丈夫——现在是前夫了——几英里远的一间小屋里,住了近十五年。始终一个人。几个女儿一直忠实地站在父亲一边。想到这一点,我惊讶于他们竟允许凯西参加婚礼。不过话说回来,她的丈夫始终没有再婚。”

“他应该重新接纳她才对。”我眼含泪水说道。

“我猜他的自尊心受了伤。”母亲耸耸肩。

“唉,他现在一个人,凯西也是一个人,他们总有离开人世的一天。”

“没错。”母亲说。

那天,为了凯西·奈斯利的命运,我的心情烦乱起来,我的母亲就坐在我的床尾。至少我记得的是那样。我确信我如鲠在喉、双眼灼痛地告诉母亲——凯西的丈夫应该重新接纳她才对。我十分肯定我说了:“他会后悔的。相信我,他会的。”

母亲接话:“我怀疑后悔的那个是凯西。”

但也许那不是我母亲说的。 HBdqkWIcoVMCmkrTVCK5Zh0Ig+xQl2Hc/+Ws6f95JgFuXYCwRFSSOoc3PeefL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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